陈 露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 51051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方向与基本思路。2019年初,国家启动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对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对提升职业教育治理水平也做出具体部署。这些政策和制度成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的重要基础,也是高职院校事业发展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动力之源。如何用好政策、抓好改革,激活学校的办学活力,是当前高职院校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关键。以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从理论素养、治理机制、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几个重点方面介绍内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升的经验。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高职院校的治理改革提出新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的全面综合改革,统筹协调发展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继续教育,形成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办国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双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对高职院校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和具体部署。从上述政策文件可以看出,高职院校治理改革已成为国家办好职业教育的重要抓手,国家政策强力驱动的客观需求促使高职院校必须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当前,高职院校已由规模扩张进入到内涵提升阶段,迫切需要从内部进行变革,从而适应新的发展需要。然而在其改革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若干制约因素。一是内部治理机制与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章程为引领的制度体系建设缓慢,配套制度建设薄弱,内部治理结构整体优化不足,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重叠交叉、界限不清等,难以完全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二是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与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高职院校尚未形成完善健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育的育人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标准体系构建、教学质效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学生学习成效客观综合评价等方面,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具有良好品质的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不相适应。三是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不相适应。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已广泛应用在工作场所,催生了一些新兴技术技能职业,与此同时很多传统技术技能职业随着科技的发展正逐渐被淘汰,然而不少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僵化,缺乏超前意识,没有及时调整专业布局和结构,使之适应产业需求。四是师资队伍结构质量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高层次人才引培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博士学历的教师比例偏小,领军人才不足,特别是在某些专业教学方面特别缺乏权威专家级别的高水平教师;教师年龄梯队层次失衡,以青年教师居多,缺乏具有深厚教学与管理经验的学科带头人;教师聘任机制和业绩评价考核体系不尽合理,未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都亟待高职院校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以适应学校内涵发展的需求。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治理能力提升,需要紧紧把握政策背景与要求,深刻认识到国家政策强力驱动的客观需求,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期,加强理论与政策的学习,以治理能力提升为先导,加快内涵建设,在体制机制、专业设置、师资队伍结构质量等主要方面先行改革,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学院党委始终将理论的学习领悟作为摆在第一的政治使命,持续不断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内核,在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中认真地贯彻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开展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重要职教文件的学习研讨,深刻把握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深入分析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和广东经济社会新需求,大胆探索与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系统设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创新强校工程和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为抓手,以学校综合改革十大行动计划为推手,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主动对接广东省产业布局,大力推进专业群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协同机制,健全德技并修和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学校的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健全,是学校治理水平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志。学院以章程为统领健全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坚持并不断地坚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根本制度,全面系统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校院上下框架下的两级内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等一系列议事决策规则;完善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和治理架构;充分发挥教代会、学代会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校内外专家对学校专业建设与评估(认证)中的咨询作用,发挥校友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资源聚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决策咨询机制,议事范围更加科学,议事规则更加完善,决策程序更加严谨。重设二级学院架构。以群建院,学院以产业发展逻辑关系、专业知识内在逻辑关系为依据,突出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大力推进专业群建设,组建了7个二级学院和17个教学系,形成了“学校统筹决策、学院精细管理、系部有效落实”的三级管理格局。适当赋予二级学院自主管理权、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支配权,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群发展、专业建设的需求,自主、精准、创新地招聘人才,选聘、管理系主任、专业带头人等,制定相应组织管理、教书育人等工作职责,同时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了招聘、任用以及考核的全流程权利下放,做到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和平衡,实现了学校内部管理上不同层级之间权利的有的放矢,推动二级学院改革创新取得实效。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成立了学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以章程修订为起点,从顶层设计重构整个治理体系框架。在全面梳理二级机构职责的基础上,把全校工作按照业务模块梳理划分,以风险评估、内控诊断结果为导向,以岗位工作职责为出发点,在原有基础上根据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开展制度废改立,形成规范、统一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内部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专业布局。专业精准对接地方产业,培养企业“用得上、用得好”的技术人才,对职业院校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学院坚持专业设置精准对接广东支柱专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强调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需要,支撑广东新型城镇化建设及珠三角都市群建设。按照“以工科为主体,以测绘为特色,商贸融合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主动调整优化专业(群)设置与布局,提高专业的建设水平和竞争力,培养能满足广东省发展新需求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修制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修订)》《示范专业评估体系及专业建设标准》等制度,优化调整专业布局,实现专业全部与广东支柱产业直接对接,与广东重点产业契合度达到100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就业岗位能力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劳动教育、美育、1+X证书等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出台《学分制管理办法》《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学生选课指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选课制、导师制、学分计量制、补考重修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等学分制管理体系。扩大学分认定范围,与境内外兄弟院校开展课程的互选互认,将学生参与技术研发、企业项目、技能竞赛、体育比赛、文艺竞演、职业证书考试等成果纳入学分认定范畴,按照“学习目标相同、学习时间相近、学习效果对等”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科学规范学分的来源和渠道,增加成果认定类课程的范围。
1.引育并举培养人才。学院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的政策和项目,围绕专业(群)建设规划有选择地精准引进人才。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特别资助)管理暂行办法》,针对高层次科研人员、技术技能大师、劳模工匠、教学名师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全职引进、柔性聘用和访学聘用相结合的分类策略,从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途径多渠道引才。实施“强师工程”,统筹兼顾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培英育才计划试行办法》《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等制度,分类指导和支持优秀中青年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等不同类型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营造人尽其才、人人成才的良好生态环境。
2.改革考核评价激励方式。学院以考核评价作为人事制度改革重心,坚持以德为先,分类分层评价,突出实绩和贡献,分步推进教师分类评价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实施精细化管理,逐级分层分类区别设置考评指标;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研项目、专利、著作、竞赛获奖、教育教学成果等近10类项目列为教师代表性成果,作为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的重要业绩材料,送给第三方进行同行评价,克服职称评审中唯论文等倾向。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健全支撑和引导教师分类管理的制度,从教科研工作任务、职称晋升条件、薪酬待遇等方面逐一落实专任老师在不同层级的管理。构建在工作中以业绩以及能力水平为主要考核目标导向机制,实现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近几年来,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紧抓办学体制机制、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在内部治理改革与实践中成效初显。但对高职院校来说,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的探索才刚刚破题,仍需主动适应新的发展需要,继续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探索、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