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郭冠豪
人才队伍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源动力,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三项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包头供电分公司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全员绩效”目标为导向,从全覆盖政策宣贯入手,严谨、稳妥开展组织机构调整及薪酬测算,高效完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平稳地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从2021年1月开始,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落地实施,7月新岗位绩效工资体系试运行,改革进入实质化运行阶段。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包头供电分公司规划改革总体进度、研究并决策各类方案、重大原则,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办公会及决策会11次,形成会议纪要7份。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程序,对组织、薪酬等改革方案分别进行审议,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保证刚性执行各类政策、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现有标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先后制定了《包头供电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实施方案》《包头供电分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改革相关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共计27项,其中组织机构配套制度7项,薪酬配套制度10项,员工管理配套制度6项,保障管理配套制度3项,职技管理配套制度1项。同时,优化组织机构、规范岗位设置,让改革有了前进的方向,基层单位有了“主心骨”,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效益优先,消除“平均主义”。着力优化绩效分配管理,不断激励员工提升素质、增长才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让干得多挣得多成了现实。公司细化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岗位工资,提升对应标准,向生产营销一线、工作条件艰苦、吸引力弱的岗位倾斜,充分发挥薪酬的导向作用,让改革充满人情味。
新的制度让各个班组明确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绩效考核细则和模式,使考核更加灵活,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辅助薪酬和奖励薪酬4个工资单元构成,实现考核指标全面穿透,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直接在工资上体现。翻开执行情况分析结果来看,自2021年7月试运行以来,公司月度绩效薪酬兑现的极值差距至少在2000元以上。10月落地深化改革后,月度薪酬兑现上的差距上升到了3000元以上。可以看出,在原有试运行模式的基础上,考核差距继续拉开拉大,职工劳者多得,在绩效管理上释放了更大的积极性。
量体裁衣,让企业“瘦身强体”。公司“量身”制定实施方案,推动企业“瘦身强体”。统一规范各类机构名称,取消挂靠机构层级,整合处(科)级机构2个,撤销非标准名录中所列处(科)级机构3个,保留特设处(科)级机构1个,新增班组类型5个,成建制划转班组级机构3个。
为确保多经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期推进,人资处组织相关机构多次进行政策宣贯研讨、召开改革工作任务布置会,按照机构岗位、薪酬绩效、员工管理等项目分类列出任务清单,建立里程碑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截点、责任人,要求各子企业梳理现行组织机构、岗位及人员、薪酬标准的基本信息,开展组织机构架构设计,同步推进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指导多经企业开展模拟薪酬测算,为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做好准备。
随着“三项制度”改革的见效,激发了职工内在活力,企业经营活力、动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了公司和员工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