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磊,张 鹏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 272100)
针对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我国相关部门颁布了《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 B/ T17996—1999)。该规程对生猪健康、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猪肉含水量、湿度、酸碱度、适口性、肉色等品质指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生猪整个屠宰过程中,屠宰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直接关乎到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不仅可以控制有害猪肉流通上市,还可提高产品品质和安全性,减少违法现象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此,本文主要就生猪屠宰检疫及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要点进行归纳总结,以期提高我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可有效降低兽药的使用量,从而减少生猪体内药物残留现象。生猪养殖过程中,养殖人员为提高生猪的生产性能通常会使用违规的药物或激素。该类药物可通过刺激机体生长发育,缩短生长周期,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但过多食用激素抗生素等药物,会导致其在生猪体内过量沉积,无法正常代谢排出。人类在使用这类猪肉后,会影响机体的肝肾等器官的功能,对于青少年正常生长发育极其不利。
通过加强对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可在屠宰前对生猪进行抽检,从而使养殖人员不敢在生产过程中过多使用药物,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检验人员做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的检验工作可有效提高猪肉产品品质的质量安全,从而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近年来,由于非洲猪瘟等疾病造成我国猪肉价格不断上涨,进而吸引较多养殖户饲养生猪。但由于饲养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缺乏科学的饲养技术,因此容易造成饲养方式落后,猪发病率高等现象。对于非正规饲养的生猪很容易将疾病流入市场,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加强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可及时检测猪肉是否感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为我国生猪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保证,同时也有效降低对人体健康的危害[1]。
做好我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的检验工作,还可保障我国养猪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我国生猪养殖历史较为悠久,现阶段处于关键的转型期,由传统模式不断向集约化现代模式转变。随着生猪饲养密度的不断加大,动物疾病暴发率不断提高。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经常使用过多的抗生素等药物来预防疾病的发生,因此猪肉经常可检测出抗生素超标等现象。做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对于任何药物残留超标的猪肉需进行统一的无公害化处理,并对相关养殖场进行严厉的惩罚。通过规范养殖环境提高,科学饲养技术,从而不断提高生猪机体体质,进而提高猪肉产品质量,推动我国养猪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验收环节:在生猪屠宰前,首先需检查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和瘦肉精检测证明。通过详细了解生猪的产地检验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生猪进行疾病检验。另外,还需对生猪进行注水检查,一旦发现注水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对于疑似患病的病猪应及时进行隔离并依法进行处理。
瘦肉精检测:对进厂的生猪宰前与宰后需进行瘦肉精抽检,主要检测其是否含有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盐酸克仑特罗等。另外,还需详细记录生猪的产地、耳标号、数量、检测时间等信息。对于合格的生猪需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单。
急宰处置:生猪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现象,检验人员在确定无疫病后,应进行急宰处置,并办理相应的急宰手续。但经过检疫后若发现生猪患有口蹄疫、猪瘟等传染病,应禁止急宰,并按相应的规定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待宰检验:生猪屠宰前24h应禁止饲喂任何饲料,但应补充干净的饮水。屠宰前3h应停止供水。待宰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进行及时处理。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在我国被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该病病程极短,死亡率极高,已对发病国家的生猪业造成灾难性打击。生猪屠宰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和国内外防控经验,开展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是降低病毒扩散风险,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手段。有关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建设符合pcr检测技术要求的实验室。组织检测试剂供应单位对屠宰企业检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驻场官方兽医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全覆盖的前提下,进行入场前检测,即在生猪进场前,以车为单位采集生猪血液样品均匀混合后进行检测。屠宰过程中发现疑似非洲猪瘟典型病变的,要立即停止屠宰,将可疑生猪转移至隔离间,并采集病变组织和血液样品进行检测。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将检测报告报告给驻场官方兽医。按相关规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3]。
宰后检验主要是针对生猪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进行的检疫。通过依靠实验室诊断和感官观察等方式进行检测。通过对猪肉的水分含量、农药残留,微生物等进行检测,根据国家及企业标准应对白条猪进行等级评价,并加盖合格标识。对于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相关部门应出具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目前我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相关部门应提高生猪屠宰标准,严格审核相应的养殖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在重要的节假日内,对于屠宰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进行更加严格的处罚。并对相应的养殖机构进行严格整改。对于收购病猪或注水猪的屠宰点,应取消其屠宰资格并进行严格的惩罚措施。
第一,提高检验人员意识,通过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从而帮助其了解检验工作的重要性,进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另外,通过定期的技术培训可提高检验人员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整个队伍的专业素养。第二,更新检验设备。检验设备是检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更新检验设备,从而提高检验准确率,减少有害猪肉流通。第三,健全猪肉品质检验制度。加强生猪来源调查,从源头上预防生猪疾病。另外,通过不断完善相应机制落实相关责任,从而提高团队执法力度。
综上所述,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是生猪屠宰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生猪宰前和宰后检验工作可有效提高猪肉产品品质,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各地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质量。通过规范化兽医卫生检验工作,从而促进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