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连,卢玉敏
(暨南大学 a.文学院;b.中外关系研究所;c.图书馆,广州 510632)
20世纪初,南海问题初露端倪。日本势力开始觊觎东沙群岛,并引起中日交涉。1908—1909年,日本商人西泽吉次窃据东沙群岛并盗采我国海洋资源的活动,引起了广东地方政府及民间力量的高度重视和极力抗争。在探讨晚清时期我国维护东沙群岛主权的对外交涉活动时,学界传统上关注国家层面的交涉[1],近年来有少数专文探讨地方政府的行动[2],而对民间力量的活动及作用剖析不多。鉴于此,笔者试图整理广东地方政、绅、商、学、新闻等各界人士参与维护东沙主权的主要活动,分析广东地方民间力量在晚清时期我国顺利收复东沙群岛过程中的贡献与作用。
当国内获知东沙群岛被日人占据,广东地方政府打算争回主权的消息后,全国民众高度关注,新闻媒体率先积极宣传报道,推动舆论发展。
台山侨刊《新宁杂志》发文《大东沙岛将起争端》报道了东沙群岛问题动向之后,国内报刊纷纷刊载东沙群岛信息和中日交涉的相关消息。其中关注度较高,报道消息较多者有十来种,如《新闻报》《外交报》《祖国文明报》《华商联合报》《东方杂志》《夏声》《农工杂志》《广东劝业报》《广益丛报》《通问报》《安徽白话报》及《陕西》《湖北地方自治会研究杂志》等。
笔者以《新闻报》《华商联合报》《外交报》为例,加以简单介绍。其中《新闻报》针对1909年中日东沙群岛主权交涉问题共发文14篇,几乎全面报道了该事件的前因后果。该年3月,该报从日本本土获得消息:
初一日东京电云:东沙岛问题,顷由日本政府声明“该岛发现后,以未知何国辖地,故并未声言日本应居之地。中国以该岛为彼国所有,若果示以确据,日本亦将信而不疑。以后侨寓该处日人自当由中国担任保护之责”等语,现已照会华政府并饬日本驻华公使及领事秉公办理矣。[3]
4月份,《新闻报》又报道两广总督张人骏与日本驻广州总领事谷川交涉情节,指出日本政府把交涉重点放在如何安置西泽公司在岛职员和工人上[4];从日本本土获得日商在东沙岛活动消息:“十六日东京电云:日本遣福度丸装运粮食驶往东沙岛,并窥察其地动静。此船是日本公司之产,即昔日探获该岛者也。”[5]另一方面则以更大篇幅介绍了地方民众的态度,报道惠州广大士绅举行会议,推选代表,前往省会广州发动更大集会,宣传中国必须争回东沙群岛主权的主要理由,其中强调了东沙群岛海域重要的经济价值,并提供了东沙群岛为我所有的五大证据[6]。5月份,刊载了广东地方士人李兆书为东沙群岛问题向摄政王上书的重要内容[7];同时报道中日交涉细节,称日本驻广州领事业已承认日方窃据东沙群岛和侵害我国渔民的非法行为,但要求中国对日商未能收回的财产投资加以补偿,而张人骏则提出三个条件,要求日商赔偿我渔民损失,修复岛上神庙,调查日商盗采东沙海产价值并责其补款缴税[8];此外还报道了英国驻华公使提议在东沙群岛设置无线电台的事情[9]。6月份,该报以2篇短讯报道了日本政府向中国索要东沙群岛赔款[10]和中日双方会同勘察西泽吉次在岛财产[11]的消息;7月和8月份,报道了日方派其驻广州领事馆副领事到东岛配合勘估西泽财产[12]和中日会商出的勘估西泽财产办法条例[13]。至10月份,广东地方政府完成交涉,该报又报道了日方最终让步,削减补偿日商金额,达成谈判协议,最后两广总督派人接收东沙群岛及其一切设施财产[14]等消息。
与此同时,《华商联合报》共发文10篇,主要在《海内外纪闻》栏目刊发消息,追踪报道中日交涉东沙群岛事件。其中在该年第3期(1909年,农历闰二月十五出版)刊载的《中日东沙岛问题之详情》[15]记述中日就东沙群岛问题早期交涉的许多环节尤为翔实。该文以数页篇幅、上千字介绍最初两广总督如何照会日本驻广州领事馆,要求其撤走盗采商人,而日方狡黠无信,先是推脱西泽活动属于私人行为,日本政府并不知情,后又强词声称东沙群岛为无人岛屿,企图据为己有。为此,作者摘录由英国海军部编订并已为国人所译成中文的《中国江海险要图志》关于东沙群岛的说明文字,并引用广东地方文献,介绍东沙群岛自然地理情况,指出广东沿海居民千百年来在此从事生产活动,其主权归属中国的事实为国际上所承认,日本政府企图占领该岛,是完全无视法律和道义的强盗行为。
《外交报》共发文9篇,主要以《外交大事记》栏目报道政府对日交涉东沙群岛问题的各个环节,同时发表专论,评论东沙群岛问题。其中《日本私占大东沙岛之缘起》[16]介绍了西泽吉次探险并窜入东沙群岛上盗采我国海产的事情;《部臣疆臣之计画》[17]谈及张人骏派舰调查东沙获取日人侵据材料后照会日本政府,并经与外务部商议,准备派遣我澳门勘界大臣高子益前去勘查,结果遭到日本外务省的反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报所刊发中国留学生的论文《论日本对于大东沙岛不得主张先占之理由》[18],该文从国际法理的角度指出,东沙群岛早为中国渔民生产生活之地,开发历年,不能成为无人岛屿;1866年英国人蒲拉他士曾到东沙群岛,并留下海图和记录,只是由于看到岛上早有中国渔民生活并建有房屋、粮仓等而未予占领,日本商人西泽不能算是先占。
得知东沙群岛被日人侵据之后,广东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以士绅、商会和学校等社会团体为纽带,纷纷举行集会、商议办法,并派出代表,向两广总督府等地方政府请愿,呼吁争回主权,声援政府对外交涉。当时,广东地方民众群情激昂,气势澎湃。他们喊出口号:“海可枯,而热血不枯;石可败,而精神不可败。必期达此目的而后止。为地方计,为个人计,为子孙计,固当力筹一最善办法,实事求是,坚持到底,万勿事后痛苦,饮恨吞声也。”[6]
由于东沙群岛在行政区划上隶属惠州,惠州各界率先行动。《通问报》率先报道:
惠州周君孔博,以大东沙岛被日人私占,联合绅商学各界,订期去月二十一日,在府学宫内戒烟会所开大会集议。是日,归善县邹令、各学堂教员、商会总理,暨绅商学各界,到会者千余人,先由邹大令宣讲开会宗旨,次周君溥、王君景雅,宣布一切理由,洋洋数千言,大意谓该岛系属惠州,所产贵重之物甚夥,今者日人欲图私占,侵我国权,夺我财产,愿我同胞,固结团体,设法力争,听者莫不鼓掌赞成。后复提议办法有五(1)下文提议实际上只有四点,可能作者在引用原件时有所删减,但忽略了行文梳理,以致文义不通。:(一)联合各界,分电张督宪、高大臣,恳尽维持之法;(二)分函粤绅商自治两会,及北京同乡官,协同筹议维持之法;(三)分函各属绅商学界,调查一切;(四)一切费用,由商、学二界担任。[19]
可见,早在官方入手交涉之前,惠州绅商学各界已经有所风闻和行动。在1909年农历闰二月二十一,竟然由县令带头,士绅商人和师生千人聚集,并商议出推动舆论和帮助争回主权的五条策略和办法。在商会、学校承担费用保障活动开展的前提下,他们运用一切社会关系,联合各界民众,准备分三个方面来维护东沙群岛主权:一方面向总督等地方长官献计献策,配合对外交涉;另一方面联系广东绅商两界自治会和在北京做官的粤籍官员,计划把活动做大,以造声势;甚至还动员各界开展调查活动,搜寻东沙群岛隶属中国的各种证据。另有报道称,当时主事人计划实施“三级办法”:第一步迅速宣传通告中外同胞,“共同研究”;第二部联合上书政府“切实保护我国渔业并该岛财产”;第三步,如果政府放弃交涉,“则竭尽我国民之能力以挽救之”[20]67。可见整个运动组织和计划非常条理有致。
为了方便随时商议事情和迅即推行以上办法,众人在这次集会上商定设置了两个办事所,其中商界办事所附设于惠州戒烟会所,学界办事所附设于广州同乡学会。众人还随即公推敲定,以周溥为向政府递交呈文的禀文主稿人,以王景雅为向各地派发电文的主稿人,并拟以梁家彦、陈培基、邓承耆等人名义,分别向两广总督张、巡抚高两位长官呈递禀文,主要是献议争回东沙群岛主权事宜;向北京法部尚书戴、外部尚书梁暨驻京同乡会、惠州绅商学界派发电报,动员更大力量声援交涉。
不久,惠州各界推选代表,赴于省城广州进行宣传,提出争回东沙群岛主权的重要理由。首先就是东沙群岛物产资源丰富,历来是广东沿海渔民生产、商人发财之地。据《新闻报》报道:
大东沙岛水陆物产最为繁富,木类则有柚木、紫檀,高辄百尺,大可合抱,到处成林,相传为三四千年故物。矿物则有金沙、磁铁,充塞溪谷,触目皆是,乡人有“小金山”之称。其他如玳瑁,如珊瑚,如珍珠,如制造火柴之磷质,如可作肥料之雀粪,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海藻、石花,所在多有。诚我国天南莫大的金穴,直可以天南乐土目之。因是乡人有“欲发财,趁东沙”之语,纪其实也。至于该岛渔业之盛,言之尤足骇人听闻。查日本人未到该岛以前,沿岸渔船,我国渔户,通年匀计不下数百艘,此外尚有半捕鱼半捞海半采矿之小船,不计其数。每年获利,大船自数百金至数千金不等。现在沿海著名富户,若陈德利、蔡有三、秦桂生、周存栈、冯东秀、赖奇头等,或积资数十万,或积资百余万,皆由该岛起家者也。日人第一之目的,实在于此。至谓日人将占此岛以阻我海军会汎开战之方便,分我同胞种种之利权犹其余事。夫该岛于兵事上姑勿论,而其商业之关系既如彼,而该岛之物产,其积蓄之富又如此,自不能放弃。[6]
继而提出东沙群岛隶属我国的五项证据:
一、沿海渔户在该岛所建庙址,为该岛显属我国之凭据;
二、日本人前后布置该岛,惨逐渔户之实情;
三、英美二国公认该岛为我国领土之电文;
四、西人地图证明该岛属我国之确据;
五、本省大吏迭次派员查勘之始末。[6](2)原文下有“六今日之所应注意者妥议者此事办法耳愿诸君熟筹之”等文字,似有六项证据,但语义模糊,不知其详。《华商联合报》消息《东沙争岛问题》云:“惠州全属代表在广州地方自治会请议东沙岛事,大致谓该岛的系中国之凭证有六。”但下文则仅列五项,文末称:“以上均有典籍可稽,今日应注意者,在同胞妥议此中办法,语语切实。”看来《新闻报》“六”字之下文字并非证据内容,而是总结性提醒众人认真考虑商量集会所提出的办法,亦即其所提出的证据实为五项。
在广州的宣传过程中,惠州代表与广东地方自治会联合起来,发动更大规模的集会,继续推动舆论。这次集会更加轰动,有人在会上激情发言,讲述个人在东沙群岛经历,广述关于东沙群岛见闻,提出东沙群岛隶属我国的许多证据。如《东方杂志》称:“又据粤报言,某日广州自治会集议时,有关君佐田提议,谓彼于东沙前曾亲历其境。二三十年前已有南海廪生胡维桐上书当道,详言该处一带岛屿极为紧要。该廪原文,尚可以搜出。岛内埋有华人之骨骸甚多,天后庙亦建立未久,均有实据可寻。从前海洋剧盗张宝仔横行一时,即以此岛为巢穴云云。”[21]135还有些爱国志士更是满腔热血,愤然向政府上层上书请愿。《华商联合报》报道:“闻有归善廪生李兆书有书一书,邮寄京师,投递摄政王府。书中痛陈该岛被占有五大害,并历举该地为中国领土,请饬外部照会日使,刻日开议,或提出万国和平会,交各国公断,以全疆土,而固国防。然则莫谓国无人也,愿我同胞共力争之,勿托空言。”[22]关于归善廪生李兆书的上书,《新闻报》做了内容摘要:
查国际公法,无人所属之地,则以先占者取得所有权。东沙数百年前,我国曾先占有,为渔业根据地,已有实力标识,其间不得谓无国管辖之地。言其证据,则天后为我国所独有之神,他国所无,今东沙天后庙一所,是我国神力所至之地,即我国权力所至之地,其证一。庙之左右,皆有板屋,为闽粤渔户囤积之区,是明明有住民也。其证二。从前英人蒲拉打士航海,曾在此岛遇险停船。厥后西人地图,即以蒲拉打士名之,注明广东地。近年西泽攘此岛为己有,始改名西泽,然其初非此名也。其证三。去年英美两国请在该岛建立灯塔,因当时粤省无大兵轮,转电南洋大臣,商令派轮前往查勘,未得要领。至本年续派飞鹰来粤,前二月十一日抵该岛。然则非我属地,英美何必照会我国?既已照会,则英美亦认为我国所属矣。其证四。[7]
从摘录中可见,由于日本以东沙群岛为无人荒岛和先占权为理由,认为东沙群岛为西泽吉次最先占据而使日有主权,李兆书首先列举了东沙群岛主权归我的四项证据,从国际公法的角度对日谬论加以驳斥。由于日人又曾炮制“中国放弃主权”谬论,李兆书依据国际公法,举例说详论,驳斥道:
国际公法,凡属地放弃日久,则消灭其所有权,后来无论何人占领,皆不能取消。故有因甲国放弃权利,而乙国取得权利者。若东沙则我国人岁岁在此捕鱼,习以为常,虽因天寒地冻离岛数月,亦不得强援“放弃无效”之例,而遽行占领。昔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五年七月,葡领非洲东岸亚的哥湾土人,因葡一时疏于管辖,而让渡于英,于是英葡两国争领,法大统领仍断归葡有。盖不以一时放弃而失三百年来之领土权也。以彼例此,则如葡之放弃十数年尚不能以失效而丧失权利,况仅数月乎?由此观之,既有实证可据,又非放弃时效,则东沙为我国领土,决无疑者。今日人竟毁我神庙,拆我渔寮,逐我渔船,敷设兵房、商店、民居及煤厂、码头、电杆、车路,中树一木牌,书明“明治四十年八月”字样,是明目张胆背公法,夺我疆土,损我主权也,谁能堪者![7]
最后,李兆书痛陈放弃东沙岛主权之五大害云:
东沙面积,长约七八十里,阔约二十余里,高约四十余丈,地当南北要冲,为航行孔道,若日人辟作商场,遥与香港、菲腊宾(菲律宾)鼎立,扼欧亚交通咽喉,是我国商务前夺于香港者,今又夺于东沙矣。其害一。
东沙环海,鱼虾极盛,中产地质、秋鸟等物,闽粤渔户,于此致富者甚多。若一落日本之手,则我国已失一殖民地,数百渔户退归内地,何以营生,穷而为盗,在在堪虞。其害二。
近来内地会匪,时欲起事,每因军火不便,从而中止。若东沙改为日属,会匪得因其地接近、密贿奸商,私运军火入内地,以资接济,知之则指为日本领海,不受拘留,不知则助匪作乱,滋扰地方,二辰丸之案,将复见。其害三。
广东拟辟军港之地,曰柘林,曰榆林,曰霞浦,诸多不合,惟霞浦涌一港,形势颇优,然霞涌路出东海,近与东沙形同壁对。若一为日人所属,则他日军港成立,兵轮出入,屡形掣肘。是门厅之内,而置一巨石填塞也。其害四。
东沙西北接连香港,东北接连台湾,东南接连菲腊宾。日人占此,以该岛为外屏,以台湾为内蔽,利莫大焉。然三虎同居,易生冲突,万一英美日有事,东方影响所及,我国首当其冲。其害五。
五害并至,则我国危矣,乌容不争。而且不争则自示以弱,各国必援利益均沾之说,乱占我国海岛,然则我东南群岛,岂复为我所有?广州湾之租于法国,而英国即有九龙湾之要求,是其前鉴。今日不争,则久之日人根深蒂固,无论其不交还,即交还矣,亦必执损害赔偿之例为辞,我国经济支绌,何能为力?[7]
为此,李兆书向摄政王请愿:“请饬外部大臣,照会日本公使,刻日开议,极力抵拒,以全疆土而固国防。”[7]与此同时,为了能够顺利争回东沙群岛主权,李兆书还提出将东沙岛案提交国际组织公议,借用国际舆论力量打击日本嚣张气焰,同时避免与强悍日本直接的激烈冲突。其建议云:
日人垂涎此岛,计非一日,一旦索还,必多方挟制,和平则终不退步,强硬则恐起战端。谓宜提付万国平和会议之各国,当亦公认其地为我所有,而排斥日人之非。一则令我国因而恢复旧疆,一则令我国不至与日人大生恶感,一举两得者。[7]
由此可见,李兆书已经颇具国际社会视野,了解国际形势,并具有现代外交思维和技巧。尽管此策未等实施就已解决东沙岛问题,但绝不失为后备万全之良策。
此外,还有不少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或上书献计,或撰文评论,为解决东沙群岛外交争端起到各种各样的作用。如《东方杂志》还提及:“按丹徒陈君庆年,近因此事,致书江都端制君,即引陈伦炯之《海国闻见录》为证。”[21]135江苏丹徒虽与东沙群岛距离遥远,但是仍有爱国志士非常关注。像陈庆年起而上书,将陈伦炯《海国闻见录》这一重要证据资料献给热心东沙群岛事并在解决东沙岛群问题中作用甚大的两江总督、南洋大臣端方。
笔者检索晚清报刊,还发现一位中国留日学生、从日本政法大学毕业的仁和邵义(仁和邵义应为笔名)的文章。该文以《论日本对于大东沙岛不得主张先占之理由》[18]2为题,针对日本先占之说,采用国际法理透彻驳斥。因毕业于日本政法大学,作者具备娴熟的国际法理观念和理论,亦熟悉国内外舆地文献,在文中首先准确表述东沙群岛所在地理位置,列举东沙归属我国管理的历史证据,继而从四点来驳斥日方谬论。
其一,日本并无先占之史实。该论与李兆书观点一致,指出东沙群岛早有我国渔民常年经营,岛上已有神庙建筑和许多居住设施,不算无人无主之荒岛,缺乏先占之前提;另外既有中国渔民经营已至少数百年,英人到岛并绘图标注在先,日商西泽吉次的占据根本算不上最先占有。
其二,英国亦无抛弃所有权之说。作者指出,当年英国人并非不欲将东沙群岛据为己有,“诚以该岛非无主土壤,我闽粤渔民就岛以捕鱼为生者,历有年矣。中国渔船在该岛经营渔业甚久,且岛中有渔户经营之建筑物,不能不认为中国领土”。至于英人以蒲拉他士标注该岛,主要是因为“惟当时英人不知我国本有大东沙岛之名”[18]2。
其三,中国拥有历史主权且始终并未放弃。作者指出,当时按照国际法公认的原则,渔民不能到非本国领海范围内捕鱼,那么东沙群岛既然已为中国渔民所常年经营居住,其主权就明显为中国所有。“至谓中国又不执为本国领土之措置,似指吾国无占有该岛继续之行为。”然而事实上则是:“大东沙岛早置于吾国广东省碣石镇管辖之下,岁有渔民来往其间,经营渔业,即为我国行政权所及之地,焉得谓中国无主权继续之行为耶!”[18]3
其四,东沙群岛亦非野蛮人居住之地。当时有一种论调:“未开化人不得与文明人享受共同之权利,遇野蛮未开化人所居之地,仍得目之为无主,以其无国家之组织,故无所谓国权。”[18]2-3作者指出东沙群岛完全不同。因为“中国开化之早,文明久著于世界”,东沙群岛问题完全不适用于这一惯例。
不过,作者最后也指出,中国政府在外交反应上不够灵敏,才留给日本人一些口实。“西泽入岛既已经营年余,驱逐渔船,采掘磷矿,不知几次,而吾人直至今日始有所闻,与之谈判。日人之讥我不执为本国领土之措置,亦宜矣。”[18]3这一见解振聋发聩,足以使我政府和国人反省,对于海疆我们不能再疏于管理,而应适应现代国际形势,及时应对外来势力的侵扰,这样才能免予领土被人窃据或攘夺,海疆资源等权益轻易流失。
至于普通民众,还以抵制日货的形式掀起反日热潮,对我国关于东沙群岛问题的对日交涉起到一定声援作用。
其实,早在1908年,广大民众就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抵制日货风潮。主要起因是日本在吞并朝鲜后,进一步觊觎我国东北,曾企图逼迫中国政府将鸭绿江沿岸一片区域割让给日占朝鲜总督府辖区,此所谓“间岛事件”。至1908年2月5日,又有日本商船“二辰丸号”运载1 500支步枪、4万发子弹,走私进入澳门水域以接济革命党。清政府根据线报,派遣军舰截获“二辰丸号”,愤怒的中国水师将士将船上的日本国旗扯下。此事迅速引发中日葡三国复杂的外交纠纷,日本政府与葡人串通一气,向中国抗议,声称澳门属于葡萄牙,“二辰丸号”是在葡萄牙领海内航行,中国政府越境截捕,侵犯了葡萄牙的主权。在日、葡两国巨大的压力下,清政府不得不屈服。3月19日,中国被迫释放“二辰丸号”,并鸣礼炮21响向其“致歉”,岸上围观的国人痛哭失声。消息传出,举国汹汹,引为大耻。粤商自治会当日即开始焚烧日货,并将3月19日定为“国耻日”,号召全国抵制日货,应者遍及全粤及上海、香港、南洋群岛等。1909年获知日人窃据我东沙群岛之事,我国人民特别是广东民众更加怒不可遏,迅速将抵制日货运动推向高潮[23]。
《东方杂志》报道日本驻广东领事发给其政府的电文云:“西泽占领广东所属之东沙岛,已成重要问题,惹起当地官民注意,杯葛将再燃(殆指抵制),我当局宜警戒云。”[20]67-68而据《华商联合报》载:“日本报论东沙岛事关系日本商务,谓广东、香港抵制日货风潮,本始近消灭,乃因大东沙岛事,该处复有煽动再行抵制者。其词则谓,因此事未有头绪,暂停交易。现在,凡所买入之货,经电致横滨华商,嘱令停配。于是横滨海产物及杂货市场,大行顿挫。就中海产物,如鲛、鯺,价落四五元,而鲍鱼亦跌落十元之谱,市况顿归寂寞焉。”[24]可见中国民众的抵制日货行动给日本渔业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这也使得本属强悍的日本政府感受到巨大压力,在东沙群岛争端问题上知难而退。据当时日本文献记述,日本国内看到“广东人对此问题非常热心,咸注意其解决……广东地方,如辰丸事件之一周纪念,七十二行及自治会颇煽动杯葛之热,一面就葡萄牙领澳门境界问题,开同志大会,盛倡保全己国疆土。当此人心激昂之际,其气焰之炽,殆不可向尔。而又无端忽起此问题,其利用以为杯葛煽动口实者,诚实可虞”[20]68。因而其舆论主流认为:“东沙岛问题,非如间岛问题之复杂。此岛果是清国所属与否,立时直可解决……外务当局,宜勉公平无私,调查事实,以速解决之。政务局长仓知亦以为此岛非帝国领土之一部。然则为清国所属,已可确证。日本政府承认其领土主权,自无待踌躇”,“若因曲庇一邦人故,而伤日清两国交情,使在南清多数邦人,大受损害,断不可也”[20]68-69。同时我方时论亦评价说:“我国士民,咸颇注意于是,争搜求颠扑不破之证据,以为官吏之后盾,足以驳无人岛之谬说。此吾人所不可不知者也。”[21]134
东沙群岛争端出现在满清政府苟延残喘,我国国力衰微之际,而这次外交交涉最终获得成功,东沙群岛得以顺利回到祖国的怀抱,其中民间力量的作用和地位至为突出。
笔者认为,尽管海疆主权归属是国家层面的问题,但是维护海疆主权乃至参与对外交涉活动的主体并不囿于国家层面,而实际上是一个包含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民众等多种力量的群体,甚至在许多环节上地方和民众的力量不可或缺,更不容忽视。
就晚清时期收复东沙群岛的主权斗争来看,新闻界是在对外交涉活动中推动舆论发展的重要力量。早自东沙群岛主权争端发生时起,《新宁杂志》《新闻报》《外交报》《祖国文明报》《华商联合报》《东方杂志》《夏声》《农工杂志》《广东劝业报》《广益丛报》《通问报》等以广东地方为主的新闻报刊相继发声,介绍东沙群岛自认人文知识,报道中日交涉进程,吸引全社会高度关注,从而有力地推动维护东沙主权的舆论斗争。
政、绅、商、学等界中具有一定文化和地位的爱国人士是晚清政府收回东沙群岛主权的智慧基础和动力源泉。其中惠州政、学、商等各界领袖人物率先行动,由归善县令邹、士人周孔博等主持和倡议,设立组织机构,掀起维护东沙群岛主权的舆论浪潮。此后,省会广州绅商学等各界爱国人士继而奋起,并联系到北京粤籍官员、同乡学会及海外侨胞等,一步步将维护东沙主权的斗争推向高潮。更有惠州代表向两广总督府提出东沙群岛主权属我的五项证据、归善廪生李兆书上书朝廷详论中国主权铁证,驳斥日人所谓“中国放弃主权”论。这些都大大推动了中国政府的对日交涉。
广大普通民众是晚清政府就东沙主权对外交涉的重要支持力量,他们自觉发起抵制日货运动,众志成城,与我国政府海疆主权对外交涉呼应联动,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让日本政府有所顾忌,逼其让步。
如果放眼于我国整个海疆主权维护史,包括广大民众在内的地方力量一直是非常重要。如20世纪20年代的西沙群岛,正是海南等地政府和民间团体、爱国人士等深入揭露何商出卖西沙磷矿开采权,强烈呼吁广东省政府制止日人盗采行为,使得这场依托政治上层人物肆意出卖国家海洋主权的经营活动最终被取缔。再如20世纪20—30年代东沙群岛,一直是陈荷朝、冯德安等承商公司工人们在海上与反复前来盗采海人草的日本人在海上对抗,构成维护我国海疆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第一道长城。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在海上常与法越军舰等外来侵扰势力碰撞的广大渔民以及协助海军驻守和保护西、南沙群岛的海南民兵,更是为维护我国南海海疆主权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这些地方力量,在未来维护我国海疆主权乃至打造我国海洋强国的伟大事业中都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