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连
我国学界针对南海问题的研究业已百年之久,海疆史研究也已数十年了,学术成果可谓丰硕。不过,我们对南海和海疆问题的理解还不全面,所关注的领域仍然有限,像地方政府与民间力量在维护我国对南海主权和南海海疆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就是一个至今研究非常薄弱的论题。这同时是一块蕴含丰厚内容和问题的领域,我们可从以下两个维度来展示其可拓展空间。
一是从维护南海主权的行为主体来看。
由于我们对南海首先强调的是国家主权,所以学者们在南海问题研究上普遍关注国家行为及中央层面(特别是外交部)的决策和动作。不过笔者认为,在海疆问题上,维护国家主权的行为主体并非限于国家和中央层面,更非单单外交部或其他某个机构,而应是一个包含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民众等多种力量的群体。为了真正有效地应对外来侵扰和维护海疆主权,这个群体甚至应该是一个有机系统,上下协力,官民一心。在这个系统中,地方政府和民众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从历史事实上看也正是如此。晚清民国时期,广东地方政府具体组织,广大民众踊跃参与了海洋资源的开发和海岛建设,政府和民众堪称日常经营、维护海疆主权的主要力量。在对外交涉问题上,广东地方政府也曾经积极配合中央外交部门,甚至独立进行对外交涉(如清朝两广总督、民国广东省政府和建设厅等,针对东沙、西沙群岛问题与日本驻广州领事的交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海疆交涉活动链条的最初端仍是由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担任主角。就外来势力的侵扰事件而言,长期以来几乎都是最先由海上作业和日夜守岛的渔民发现并揭发,地方政府报告和申诉,外交部等中央部门才得以了解事件真相,对外交涉才得以发起。毫无疑问,这些是我国开展对外交涉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
然而伴随着外交近代化的进程,对外交涉之权逐步收归外交部统揽,地方政府和民众的作用渐被湮没,而涉及南海主权问题时,只有个别学者注意到地方力量的作为。如刘永连[1]曾梳理晚清民国时期广东地方政府针对东沙群岛主权和海产权益问题所开展的与日本驻广州领事馆之间的直接交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在主权交涉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了评价 。刘永连、林才诗[2]对南海诸岛管理制度确立和管理体系形成的阐述,从日常海疆事务层面反映了地方力量在维护南海领土主权中的重要角色。至于其他论文,则是从主权归属和中央行为等层面捎带论及。如林荣贵[3]曾在叙述中国政府航行巡历、设治管辖过程中涉及地方的活动;李金明[4]为说明我国从对南海诸岛的先占之初步权利到交涉之完整权利的过渡,曾挖掘了民众开发南海诸岛的文献资料。
还有一点必须重视,地方政府管辖权的落实是拥有海疆领土主权的重要体现。正像最初中日东沙岛主权交涉过程中日本方面要求中国说明东沙岛究竟隶属于中国的哪个省份和县市等行政辖区一样,只有落实到具体翔实的地方政府之管辖,主权属我的说明才能让人信服。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行政管辖界线的清晰度、实施政策措施的通畅度和有力程度等,都关系到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维护效果,民国初年广东地方与海军部门的管辖权之争,以及某些时段广东地方政府的管理缺失、管理制度的漏洞和对商人承办监管不力等问题,都曾导致外来势力乘虚而入,我国海洋权益为此流失。然而关于这些问题,至今尚无学者关注和研究。
二是从维护南海主权的实际行动层面来看。
在南海问题上,学界普遍关注主权交涉和斗争,而对日常经营、维护活动及其制度建设则很少顾及。笔者认为,海疆事务的内容和管理是多个层面的。对外交涉和斗争是为了维护主权,对海疆的日常经营、资源开发、基础建设、管理制度化等同样是为了维护和巩固海疆主权。从长远眼光看,资源开发、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才能够使海疆主权巩固下来,长期拥有下去,其意义更为重大。因此,我们在维护海疆主权问题的研究上,绝对不能只关注眼前的对外交涉和斗争,不能仅局限于主权属我的论证问题,而忽视具有更为长远意义的开发和建设。从参与、组织海疆开发和建设的主体来看,这又是彰显地方力量在维护海疆主权中重要作用的另一侧面。
2014年,厦门大学王日根[5]曾系统梳理了清代海疆政策和开发史,关注重点集中在海洋政策、海权海防、海洋贸易、海洋移民、盗匪海岛等方面,在学术界具有代表性 。笔者浏览网页数据库,发现近年关照南海开发与主权维护关系的论文也只有数篇。如王静[6]曾叙述晚清政府开发东沙群岛的重要措施,总结出以政府介入、军事保护为条件,以沿海广大民众为依靠,将经济开发与边疆建设相结合等三点历史经验;刘永连[7]曾论及海洋开发与维护海疆主权的关系 ;刘永连、常宗政[8-9]及张莉媛、刘永连[10]则以专门论述地方政府对南海诸岛的调查活动和开发建设等多个层面反映了地方力量日常维护南海海疆主权的丰富内容。
然而更多文章虽涉及海疆开发建设,着眼点或重点却不在此。例如,林金枝[11]虽曾详细阐述我国人民在西、南沙群岛开发的丰富物产和悠久历史,不过其目的却是为了驳斥法国视这些岛屿为“无主荒岛”以及越南声称很早在此开发经营的谬论 。吴凤斌[12]曾介绍宋元以来我国渔民从事海上航行和捕捞作业的情况,立意则在于说明我国渔民是南海诸岛的最早开发者和主人 。郭渊[13]则着眼于证明“西沙群岛不仅古代属于中国,近代也属于中国”,而叙述晚清政府开展调查、设官治理等政策措施。他们都以论证主权归属为宗旨,并未谈及开发巩固主权的作用。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晚清民国时期,地方和民间在南海诸岛已有相当丰富的开发和建设实践。如在“以开发固主权”的思想指导和促动下,地方政府反复尝试和改进招商承办、政府官办、官督商办等开发管理模式,制定出比较成熟的招商承办章程、监察员办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推动海疆开发和主权维护发挥过指导作用,是值得研究的历史课题。开发历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如管理部门的混乱、监管制度的漏洞、外交链条过长和效率低下等,也是值得分析的历史问题。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的“南海研究”栏目自开设以来,视野开阔,不仅关注主权斗争方面的研究,还关注开发经营和维护方面的研究;不仅关注国家层面的力量,而且关注民间层面的力量,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本期所推出的《晚清时期我国维护东沙群岛主权活动中的地方民间力量》一文,就专门以清末收复东沙群岛主权斗争中的地方民间力量为考察对象,从新闻报刊如何引导舆论、团体和个人如何呼吁政府、广大民众如何抵制日货施加压力等侧面,撷取典型而鲜活的例子,论证其在收复主权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民国时期广东省政府对西沙岛务开发的考量及管理》翔实梳理了民国时期广东省政府在加强西沙岛务开发与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特别是始终以捍卫海洋权益为主线,愈加强调“主权在我”之立场等史实,从中总结出多条经验教训。《晚清两广总督张人骏治海方略刍议——以东西沙群岛治理为中心》从两广总督张人骏治海思想反映了地方力量在海疆建设和维护主权上不可或缺的角色。《林诗仍〈更路简记〉海南岛东线更路及地名的数字人文解读》则关注基层民众在南海海疆发展历程中的历史印迹象,以《更路簿》来展示我国广大渔民在南海之间往来以及开发经营南海的实在活动。这类文章的陆续发表意义重大,对人们逐步认识并重视新的学术领域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