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数名实释正

2023-01-05 15:11王逸之何念秋籍月琴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易学巫术

王逸之,何念秋,籍月琴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长沙 410081)

术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何为术数?概而言之,一般指用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数理,来推测人和国家的气数和命运的方法,如占候、卜筮、星命等(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以各种方术,观察自然界可注意的现象,来推测人和国家的气数和命运”)[1]1。术数堪称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曾是我国历史上社会生活中的“时尚”,但它的内涵和外延至今仍不甚清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诚如何丽野先生所言:“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定义能完全概括所有术数活动,总是有例外”)[2]。如王玉德先生称:

普遍认为术数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长生类,有养生术、医药术、气功术、炼丹术、房中术、服食术、辟谷术。第二部分是预测类,有卜筮术、易占术、杂占术、择吉术、三式术、占梦术、测字术、堪舆术、占星术、占候术、相人术、算命术。第三部分是杂类,有幻术、招魂术、禁咒术、巫蛊术[3]7-8。

笔者认为如此把术数看作一个大箩筐或大拼盘,不加以细分什么都放进来,似乎不妥。因为当什么都是术数的时候,也即术数什么都不是了。

明确术数的外延和内涵,对于我们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整理古代典籍,具有相当的必要性。由于对术数概念的不了解,使得许多论著都出现了舛误。正如刘逸生先生所称:

有些学者,碰到方术语词,常会弄出错误。不妨举几例:中华书局校点本《南齐书·高帝纪论》:“主人与客俱得吉,计先举事者胜。”将“吉计”分逗,不知“吉计”,即吉课,是太乙占中的术语。北京大学校注《论衡》,把“飞尸流凶”解为“会飞的尸体,行走的凶怪”,而不知“飞尸”是丛辰之名。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把“伏吟”解为“占卜吉凶时所得卦爻之象”,把“反吟”解为“以人的生辰八字,附会人事,推其吉凶祸福及婚姻成败”,而不知反吟和伏吟原指用“式”占卜时天盘和地盘显示出的某种关系。台湾出版的《中国文化大全》第四册的术数章,举出四个主要神煞进行解释时,把“暗金的煞”,改为“暗金之煞”,误以为“的”是助词。《辞源》释“七损八益”,以为“中医以七指女,八指男”。但据马王堆出土的《养生方》,七损是七种有害健康的房事,八益则为八种有益健康的房术[4]。

由此足见,在当今学术界,对于术数之名实厘定的必要性。之所以有关术数的概念和起源,聚讼千年,各执一词,盖因术数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其外延、内涵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发生过重大的变化。下文将对术数与巫术、数术、象数易学等概念,以及术数的历史流变,予以详论。

一、上古至商:巫术与术数辨释

宋会群先生曾提出术数最早起源于巫术的观点,并把巫术与术数间关系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甲、原始社会阶段。术数知识体系从属于巫知识体系,术数是从巫术中起源的,作为术数本质的占卜功能,本来就是巫术体系中的一部分,“巫咸作筮”反映的就是巫术和术数之间的渊源关系。乙、夏商周秦汉阶段。原始巫体系分化为巫、史、卜、祝等门类,专职的巫术范围缩小,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巫术和数术分道扬镳。严格地讲,是术数从巫术中分化出来,不仅建立了阴阳、五行、八卦等规模宏大的占卜理论,而且具有了星占、式占、梦占、卜筮、相术、形法等众多的术数门类,成为一种专门独立的知识系统。丙、魏晋以后。纯以“降神”为能事的巫体系逐渐衰落,而术数体系则有更大的发展,至唐宋时,达到了最高峰。巫为求生存,大批地转向数术,成为术数的附庸。有一部分则转向道教系统。

但他同时也认为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文化序列[5]47-49。当代有些学者之所以认为术数源于巫术,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马克斯·韦伯理性化理论的影响,他曾把阴阳五行宇宙观称作“巫术的乐园”[6]。高国藩先生对巫术的外延和内涵曾加以界定,称:“人类为了生存,便凭借着对大自然的一些神秘与虚幻的认识,创造了各种法术,以期能够寄托和实现某些愿望,这种法术就叫巫术。”[7]李泽厚先生则认为,巫具有——直接为物质利益服务、有相关一整套行为与礼仪、通过活动对鬼神天地施加影响,以及有着强烈的情感因素——四点“特质”[8]。可见,其与术数“其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9]的特点,是有本质区别的。

关于术数起源的时间,容肇祖先生认为其盛于商代,但未必起于商代[10];还有学者称“日书的来源甚早,商代应有日书”[11]。不过,商代虽有诹日之事,但这种时日禁忌未必是以阴阳五行为基础构建的系统。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如占星术、相人(地)术、太乙六壬术等形形色色的术数业已基本形成,后世不过在此基础上有所扩充变化而已[3]4。故而,笔者赞同陶磊先生术数肇始于东周之后的观点:

在西周以前,存在着所谓巫统与血统的分别,巫统所代表的是巫术信仰,血统代表的是祖宗崇拜。西周统一了巫统与血统,出现了统一的信仰体系,即所谓周礼。春秋以后,因为社会的动荡,这个信仰体系也随之崩溃,新的天道信仰出现,数术即在此时出现。……巫术时代以鬼神信仰为特征,数术时代以对数的信仰为特征,这是数术与巫术的根本差别之所在。

巫术与数术虽有万千关联,但它们有着完全不同的范式[12]。术数理论成熟于东周时期,以鬼神信仰为特征的“神性”已然有了相当程度的淡化。从《周易·系辞上》所称“阴阳不测之为神”[13],可见“神性”在术数中变成了神秘莫测的东西。“神性”主题功能的淡出,是术数有别于巫术的最显著特征。对此,何丽野先生亦称:“那些产生于《周易》之前,不以阴阳五行的思辨为基础,而是建立在神秘力量及预言上的巫祝、汉代的谶纬等,便不能算是术数了。”[2]此外,读者从上文“术数”与“数术”二词的交替使用,似乎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两者之间有很大交集,但能否划等号呢?这可以从夏商以降诸多文献中,予以考察。

二、殷商以降:术数、数术与方术析正

欲厘清术数、数术与方术三者的关系,必先明“术”“数”之含义。“数”字的最初本义,一般是指计数、计算、数字等。《说文解字》即将其释为“计也”,段玉裁注曰:“引申之义,分析之音甚多。”(《说文解字注》卷6《支部》)[14]122除本义外,“数”尚有其他含义:第一,技术、技艺。如《孟子·告子上》说:“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其注释云:“数,技也,虽小技,不专心则不得也。”[15]第二,规律、道理,且有天命或天数的意思。如《荀子·仲尼》称齐桓公“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数也”[16]。第三,占卜之义。如《楚辞·卜居》有云:“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龟策诚不能知事。”[17]对此,李零先生也认为:“数却并不限于数字,还包括‘理数’(逻辑)和‘命数’(机运)的概念在内;所谓的‘术’,也不是一般的推算,而是指占卜。”[18]3而“术”字,本来指道路。《说文解字》称:“术,邑中道也”,段玉裁认为“引申为技术”(《说文解字注》卷4《行部》)[14]78。如《孟子·公孙丑上》曰:“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迨至汉代,“术”字已有占卜等意蕴。《后汉书》卷26《伏湛传》有云:“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李贤注:“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19]898可见“术”所涉范围之广。“术”字还有方法之意。《商君书·算地》载:“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其注释曰:“数,术。”[20]此处的“数”与“术”皆指方法、措施,并使得“术数”具有了“与治国相关的方法、谋略”之意味。

关于“术数”与“数术”的关系,诸多学者认为两者概念上可以等同视之[如张永堂先生称:“术数也就是数术,在以往这是可以互通的名词。其涵义有三:一是指权谋、策略……二是指法制治国之术……三是指以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等数理,推测人事与社会发展与吉凶者,总称术数”[21];宋宇农先生称:“‘术数’,又称‘数术’;三国韦昭认为,术指占术,数指历数。也就是说‘术数’为易学家、阴阳家、占筮家,以观察、分析宇宙大自然环境的变化现象,所产生的阴阳理论;用五行(现代之物理元素)生、克、制、化的数理,来推测国家、人类的命运,以及事物荣枯、穷达的一种方术”[22];殷善培先生称:“什么是‘术数’?简单地说,就是阴阳卜筮之术。或作‘数术’,两者实无区别”[23];俞晓群先生称:“数术一词出现在两汉之际,又称术数”[24];李零先生称:“中国古代的‘方术’包括‘数术’(也叫‘术数’)和‘方技’两个方面”[25];刘国忠先生称:“数术,也写作术数,是中国古代学科分类中的一个重要门类”[26]]。然细而究之,两者涵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段不尽相同。

“术数”和“数术”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墨子·节用上》有云:“圣人为政,特无此,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务,行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27]卷3,248此处“数术”是将“数”(几个、几种)与“术”(方法、办法)的基本含义加以组合,即指与治国相关的几种方法。《墨子·非儒下》又云:“三年之内,齐吴破国之难,伏尸以言术数,孔丘之诛也。”[27]卷9,440《鹖冠子·天则》曰:“临利而后可以见信,临财而后可以见仁,临难而后可以见勇,临事而后可以见术数之士。”[28]《韩非子·奸劫弑臣》亦曰:“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29]这三处“术数”与“数术”的涵义基本是相同的,但是这两者的外延和内涵都还显得比较模糊,并没有具体所指;“术数(数术)”作为一个有别于其他的学术派别,尚未正式形成。

迨至两汉,典籍中所出现的“数术”一词,已与当今通常认为的“数术”比较接近了。如《汉书》卷30《艺文志》称:“太史令尹咸校数术”,颜师古注云:“占卜之书。”[30]1701-1702《后汉书》卷76《王景传》亦载:“初,景以为《六经》所载,皆有卜筮,作事举止,质于蓍龟,而众书错糅,吉凶相反,乃参纪众家数术文书,冢宅禁忌,堪舆日相之属,适于事用者,集为《大衍玄基》云。”[19]2466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数术”的基本涵义已经明确,它包含卜筮、禁忌、堪舆、日相等主要内容。《史记》卷127《日者列传》也有相关记载:“孝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太一家曰大吉。辩讼不决,以状闻。制曰:‘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31]可见“数术”具备占卜预测的意蕴是十分明显的。故《汉书·艺文志·数术略》称:“小数家因此以为吉凶,而行于世,浸以相乱。”[30]1769

由汉自唐,“数术”的基本内涵变化不大(龟卜、占候、望气等逐渐消亡,而易占、式占等则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但是“数术”的整体范畴基本没变),这一点从历代重要的文献目录可以得到印证。汉代刘歆在《七略·数术略》中将其分为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等六大类,班固《汉书·艺文志》继续使用了这一分类法(《汉书·艺文志》称:“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史官之废久矣,其书既不能具,虽有其书而无其人……盖有因而成易,无因而成难,故因旧书以序数术为六种”,并进一步对此进行了系统阐述:“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蓍龟者,圣人之所用也。《书》曰:‘女则有大疑,谋及卜筮。’……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30]1765-1775。隋代以后,卜筮、杂占、形法等合于五行(《隋书·经籍志》将之分为天文、历数、五行三类,《旧唐书·经籍志》与《新唐书·艺文志》则分为天文、历算、五行三类),《隋书》卷34《经籍志三》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五常之形气者也……是以圣人推其终始,以通神明之变。为卜筮以考其吉凶;占百事以观于来物;睹形法以辨其贵贱。”[32]

宋代以降,随着儒学的逐步兴盛,理学、心学、朴学等先后成为主流意识形态,“数术”的外延和内涵被逐步压缩,天文、历法、算术逐步从其中脱离出来[5]15[33]。宋初官修的《崇文总目》将“数术”分为卜筮、天文占书、历数、五行等,而单列算术一类(其后,《郡斋读书志》只将天文、星历、五行三类收入“数术”,把算术归入艺术类;《直斋书录解题》在划分其为历象、阴阳家、卜筮、形法四类的同时,亦把算术归入杂艺类;《遂初堂书目》把算术归进杂类,将“数术”列入术家类,也意在说明算术已不是“数术”了)。明清时期,《千顷堂书目》与《明史·艺文志》除分其为天文、历数、五行三类外,将算学划归小学类;《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则把天文算法类和术数类予以并列(天文算法类分为推步、算书等二属,术数类分为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等七属),《书目答问》予以继承。这也就意味着此时“数术”概念之中,只剩下了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堪舆、相术、命理术等一类了。

而“数术”一词,在大多数情况下与“术数”互为通用。如《北史》卷89《艺术传上》称:“今各因其事,以类区分。先载天文数术,次载医方伎巧云”,继载:“晁祟字子业,辽东襄平人也。善天文术数,为慕容垂太史郎。”[34]2923笔者认为,“数术”与“术数”的不同之处在于:“数术”以数字推算为主(重在“数”,包含天文、历法、算术等),进而引申为推断未知事物和未来变化的技术;“术数”则重在“术”(“术”指各种具有可操作性的占卜和方术),如《北史》卷31《高允传》称其“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春秋公羊》”[34]1117,这里把天文、术数予以并列,已明确说明天文不属术数之类。由于天文、历法、算术等逐步被排除于“数术”之外,故《四库全书总目》称“术数类”。清中期以后,“术数(数术)”也即专指以预测吉凶为主的方术。

综上所述,“数术”与“术数”虽然在不同时期含义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讲“数术”的外延和内涵包含了“术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可以通用的;不过,由于《四库全书总目》的巨大影响力,使得“术数”一词被广泛应用。此外,“方术”一词,又可以完全包含“数术(术数)”和“方技”两个领域(《汉书·艺文志》之《数术略》《方技略》)[30]1763-1780[35]。“方术”及“数术”“术数”之所以皆离不开“数”字,诚如学者所论:

人为自然界天与地作用的产物,人在天地间生存、运动;宇宙万物都在时间与空间中运动,人、天、地及宇宙万物的运动无一不受着一种“数”的制约。古人认为,对这种“数”,人们可以通过卜筮等术数手段,得到“神”的指点和启示,感知和认识它[1]前言,7。

三、术数与象数易学辨析

普罗大众常将易学或《周易》和术数混为一谈,尤其是象数易学与术数,甚至很多学者都将两者等量齐观。秦汉至今,诸多“术数”的确深深打上了象数易学的烙印,成了易学视域下的术数。然细而究之,并非完全如此。关于易学流派有两派六宗之说,两派即指义理派和象数派,老庄宗、儒理宗、史事宗归属于义理派,而占卜、禨祥、造化三宗则属于象数派[这一说法出自《四库全书总目》:“《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房)、焦(赣),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抟)、邵(雍),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于方外之炉火,皆可以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36]。汉代象数易学之所以得到空前发展,是借助于当时发达的天文历算之学,以及融会了战国时期的五行术。以卦气、八宫、爻辰、纳甲等组成的象数体系被构建起来,它们都是缘于占筮的目的。这自然也被术数家用来丰富发展自己的占筮体系,从而成为象数易学影响下的“术数”。象数易学并非不谈义理,义理易学也并非不讲象数,只是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象数易学专以《周易》的“象”和“数”两个最基本的要素来探讨易学问题,义理易学则侧重探讨《周易》的卦义和道理。关于象数易学不同于术数这一点,其实在诸多典籍中早已作了区分。如《汉书·艺文志》把象数易学代表人物孟喜、京房等人的著作归到《六艺略》而非《数术略》,又如《四库全书》把象数易学之书划归经部易类,亦非子部术数类。这是因为象数易学属于官方经学,一般来讲是学者探讨的一门关于形而上的学问,而术数则被看成是一门形而下的应用之学[37]。有学者认为两者的分水岭出现在汉代,主要区别有两点:第一,从目的和功用的角度而言,象数学是为了解释《周易》经传,而术数则是为预测吉凶祸福。象数学不仅解释《易》,而且具有阐发义理和影响科技的作用,而术数仅仅只是预测吉凶祸福。第二,从内涵和外延上来讲,象数学是用“象”“数”来阐释《周易》及宇宙万物的理论体系,术数则指的是预测吉凶祸福的操作方法。五行、卦爻、太极图等和解《易》体例都属于象数学的范畴,而术数主要涵盖了以阴阳五行为理论基础的风水、命理、奇门、相术等[38]。由此可见,象数易学和术数可谓是大相径庭。

正因如此,宋代象数易学代表人物邵雍,其思想即是把“数”作为宇宙的本源,将整个宇宙万物的变化还原成一种数量关系(如邵雍不仅称“乾坤起自奇偶,奇偶生自太极”,还称“有象必有数”)[39]。而后世将《梅花易数》托名于邵雍,并将之误认为一代术数大师,是以讹传讹、严重有违历史事实的。邵雍云:“天下之数出于理,违乎理则入于术。世人以数而入于术,故失于理也”[40]148;又曰:“物理之学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强通。强通则有我,有我则失理而入于术矣。”[40]154他认为的“理”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若谈数不及理,就流于术数了。另据史载:“康节(邵雍)谋葬大父,与程正叔(颐)先生同卜地于伊川神阴原。不尽用葬书,大抵以五音择地,以昭穆序葬,阴阳拘忌之说,皆所不信。”[41]正因“(邵)尧夫深斥术家”[42],朱伯崑先生也曾明确指出:

邵雍的易学,谈数,并非江湖数术之流。……他是反对数术的。他预知未来事物变化的动向,所依据的是阴阳消长的规律,不是其它。……这同后来的江湖术士伪托邵雍之名所炮制的《梅花易数》有天壤之别[43]。

结 论

长期以来,在儒学等雅文化的研究居于主导地位的学术氛围下,术数文化被学者所严重低估[44],甚至被诋斥为“封建迷信”而横加弹压。术数体系繁复驳杂,涉及相术、八字、紫微斗数、星占、堪舆等诸多门类;且各种术数门类之间差异比较大,如风水、星占等又会涉及其他诸多学问。故而,若不对术数名实进行厘定与分疏,便无从对其释正。

关于术数之名实,张荣明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五花八门的古代术数,不管内容如何千变万化,它们的共同本质都是预测吉凶。”[45]而《四库全书总目·术数类·序》有一段代表性的表述:

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要其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傅以杂说耳。物生有象,象生有数,乘除推阐,务究造化之源者,是为数学。星土云物,见于经典,流传妖妄,浸失其真,然不可谓古无其说,是为占候。自是以外,末流猥杂,不可殚名,史志总概以五行。今参验古书,旁稽近法,析而别之者三,曰相宅相墓,曰占卜,曰命书相书;并而合之者一,曰阴阳五行。杂技术之有成书者,亦别为一类附焉。中惟数学一家为易外别传,不切事而犹近理;其余则皆百伪一真,递相煽动。必谓古无是说,亦无是理,固儒者之迂谈;必谓今之术士能得其传,亦世俗之惑志,徒以冀福畏祸。今古同情,趋避之念一萌,方技者流各乘其隙以中之。故悠谬之谈,弥变弥夥耳。然众志所趋,虽圣人有所弗能禁。其可通者存其理,其不可通者姑存其说可也[9]。

这段话清楚表明了三层含义:第一,术数的哲学基础是阴阳五行、生克制化[18]62-72;第二,术数中如数学、占候之类属于比较正宗的学问,其他末流猥杂总括为阴阳五行,百伪一真;第三,术数是客观存在的,对待术数的态度应当是既存其理又存其疑。李零先生曾将占卜分为三个并行系统:

一个系统是与天文历算有关的星占、式占等术,一个系统是与“动物之灵”或“植物之灵”崇拜有关的龟卜、筮占,一个系统是与人体生理、心理、疾病、鬼怪有关的占梦、厌劾、祠禳等术。这三个系统皆有古老渊源,可以反映原始思维所涉及到的各主要方面:天地—动植物—人体、灵魂、疾病和鬼怪[46]67。

其所列三大系统,也可以说是术数的原生系统。因为占卜是中国传统术数的本质,术数系统把占卜的预测功能发挥到了极致,这是有别于其他知识系统的最主要特征[5]17-18。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般而言,术数应专指以预测吉凶为主的方术,且其理论内核为阴阳五行,而诸如龟蓍占、求签、扶乩等,严格意义上不应列入术数范畴。术数作为中国本土文化两大系统之一(李零先生认为,秦汉以降中国本土文化分为两大系统:一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不仅以保存和阐扬诗书礼乐为职任,还杂糅进刑名法术,常扮演着官方意识形态的角色,与上层政治紧密结合”;二是“以数术方技为代表,上承原始思维,下启阴阳家和道家,以及道教文化的线索”)[46]11-12,其被忽视的现代价值,则是当代学人应当理性正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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