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瑞萍
(杭州师范大学哲学系,杭州 311121)
荀子,名况,又称荀卿、孙卿,战国后期赵国猗氏(今山西安泽)人,既是先秦儒家的重要代表之一,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集大成者。面对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社会景象,儒家承担起了重建社会秩序的重担,正如曾子所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将弘扬仁道作为己任,为此鞠躬尽瘁,这是儒家一贯的风骨。荀子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在继承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兼取百家之长。他既向内探求了儒家理想人格的德性特点,又向外发扬了其平治天下的外王思想,构建起了自己独特的以“礼义”培养“全而粹”的君子以济世救民、重建社会秩序的思想体系。荀子以仁为内在核心,并将其外化成礼义,形成了独特的礼义观。
荀子礼义思想的形成受到了多重因素的影响。战国后期,天下四分五裂,人民渴望统一、安定。在长期的混乱战争中,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也开始相互融合,天下一统已经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但此时周礼已经被打碎,既不能继续维持社会的安定,也不能实现社会秩序的重建。建立新的社会秩序需要一套新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体系。荀子的礼义观正体现了这个时代要求,其理论渊源如下:
荀子之前的礼已经包含多重内涵,如氏族时期的礼、周礼、孔子之礼、孟子之礼等。氏族时期的“礼”基本与巫术、祭祀相结合,并掌握在巫师、祭司的手中,带有神秘主义的性质,更多的是一种信仰崇拜的神秘主义的仪式。李泽厚指出:“礼是颇为繁多的,其起源和其核心则是尊敬和祭祀祖先。”[1]“周礼”就是将以祭祀祖先、神灵为核心的原始礼仪进行了系统化、扩展化的礼仪制度和政治法规。以血缘父家长制为基础的嫡长子继承制体现了周礼的亲亲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所展开的分封制、宗庙祭祀制度等是它的延伸。时至春秋时期,孔子提出的“礼”不仅是政治制度范畴的概念,而且具有了更为深刻的道德意义,开始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中。孔子将“礼”内化为“仁”,“仁”是“礼”的内在基础,“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孔子在讲“仁”的同时,解释了“礼”,由于强调“仁”,从而极大地突出了“礼”在规范人们日常行为活动中的道德价值。孔子之后,孟子沿袭了其以“仁”释“礼”的思想,并将外在社会规范化为内在自觉意识的主题进一步发扬而推至极致,突出强调了内在的道德自觉意识对人们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十分注重心性的修养。对于孟子而言,礼来自人们的辞让之心,是由心而发的。后天的教化只是为了清除遮蔽、回归本心而已。人们学习“礼”的意义在于扩展内心的“善端”。以上种种为荀子“礼”的构建提供了理论的根据。
义利之辩一直以来都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辩题。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在义利观的争论辨析中占据了主流地位。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八佾》),在其看来君子重义,而小人则择利弃义。孟子在与梁惠王的对话中更突出强调:“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可见,在孟子那里,利也是受到贬低的,与义相比,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孔孟以仁义为第一位的思想,对荀子的义利观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为儒学传承者的荀子对义利之辩的态度与前者有着相同之处。他肯定了重义是君子为人处世的首要原则。君子对待利的态度则是淡薄的,即使贫穷也能够保持远大的志向,并能够用公正的道义战胜个人的私欲,这与儒家一贯的义利观是相同的。在《荣辱》篇中,荀子对于如何抉择义利的态度是鲜明的,即“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但从中也可以看出,荀子只是对义利抉择的先后问题进行荣与辱的判断,而没有否定选择利的合理性。与孔孟将义高悬于利之上的态度不同,荀子在肯定了义的超功利性的同时,并没有否定义的功利性基础,肯定了利的重要性。他意识到义的实现不能完全摆脱利的客观存在,义利的针锋相对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在其看来,“好利恶害”是人们的天生本性,只谈“义”的道德性而虚置“利”的重要性并不符合人们自然本性的合理需求,“以义制利”才是平衡义利关系的正确方式,公义与私利并非完全相斥,正如杨国荣所说:“确认义的现实功利性基础,已开始偏离了孔子主要强调义之内在价值的思路,那末,肯定义与个体之利的相容性,则进一步越出了孔子注重公利而忽视个体之利的轨辙。”[2]24荀子所讲的“私利”并非指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不顾道德所攫取的个人利益;恰恰相反,荀子对义利关系的处理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义利思想,也更加符合在社会发展中人们对个体之利的合理需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义实质上是公利的体现,是群体社会中的集体利益。义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获得了普遍的社会认同,在道德领域中具有极高的地位。对义的推崇,暗含着高举公利却忽视个人之利的意思。荀子认识到了这一点,越出了前人的轨辙,在强调义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了个体之利与义的相容性。
在先秦早期,君子一词带有政治意味,并不是从道德角度进行界定的。《诗经》中说“君子所履,小人所视”,即君子在路上行走,小人只用眼看视。先秦早期君子多指贵族等统治阶级,而小人则是指普通民众。春秋时期,孔子对君子的诠释有了极大的改变,君子开始有了明显的道德意义。所谓“君子”,不仅指有着社会地位的统治阶层,更重要的是指那些知仁守义、博爱济众的有德之士。例如在《论语》中,“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都是在讲君子应该是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的人。在《论语·子路》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樊迟要学习耕稼农务,孔子生气地斥责了他是“小人”而非“君子”。可见,在孔子看来,君子是不屑于以学习农务等技艺为追求目标的。被限制于某种具体技艺的学习之中的人,是不能够成为君子的。孟子更是直白地讲:“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在孟子看来,劳力者多精通于某项具体的技艺,互通有无使社会物资流通运转,但是君子承担了教化民众的责任,所以孟子便有了要“劳心治人”的目标。君子与小人的辨析为荀子礼义观的展开开辟了更为广阔的视野。
荀子之礼不同于先前之礼,其重要特征便是荀子不再承认礼的先天性。荀子指出: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荀子的这段话分为三层意思:第一,礼的产生不源于天命、天道等先天性的本原,而是源于人性本恶,制定礼义是为了教化人性。第二,产生社会混乱的根源在于人性本恶。人自出生便有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有所追求;没有限度的追求,就会产生争夺;有了争夺就会产生混乱,混乱了就会陷入困境。第三,先王厌恶这种混乱,所以制定了礼义来区分等级名分,调节人们的欲望,满足人们的要求,使欲望不因财物的缺乏而得不到满足,财物不因满足欲望而耗尽,二者互相制约而增长,这是礼产生的原因。荀子的礼已经不仅仅是人格的道德规范,更重要的是成为实现道德的一种现实制度。荀子认识到了个体实现道德的差异性。如果只依靠个体的自觉去实现社会的普遍道德,这无疑不能建构起普遍的社会道德规范。正如荀子所言:“木直中绳,糅以为轮。”(《荀子·劝学》)好的社会治理需要具有普遍规定性的准则进行度量分界才能实现。
荀子言:“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这就是说,礼既是最根本的道德,也是制定社会道德规范的根本依据。荀子虽然不否认私欲的客观存在,但在他看来,君子能够以公义战胜私欲。由此可见,荀子作为儒家学派的重要传承者,依旧有着“以仁为己任”的道德使命感。荀子的礼义之学正是其弘扬仁道、兼顾内圣与外王的重要体现。换句话说,荀子的礼义观就表现在他的礼义之学中。
荀子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正名》)“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荀子·化性》)那些通过内心的理性思虑而发生的改变、经过后天的积习所获得的知识与能力都可称之为“伪”。荀子之所以主张“起伪”,是以“性恶”为前提的。他认为,人“饥而欲食,寒而欲暖”的温饱之欲并不存在善恶的区别,这只是人类为了生存下去而具有的本能欲望,但是,如果人过度沉溺于这些欲望之中,而没有理性节制,就不是一个真正完善的人了。理性节制的能力是需要后天积累培养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荀子提出“人性本恶”。荀子所谓人性本恶,是相较于还未经过后天学习、尚未懂得礼义法度的“善”的人而言的。所谓化性起伪,也就是通过社会的影响与个体自身的作用,以整治本恶之性,使之在礼义的指导下,进一步节制、改变本恶之性,以完成人性由“恶”至“善”的转变与提升。正如孙伟在《实践智慧与“义”——亚里士多德与荀子人性观之比较》一文中所说,“义”是人类所具有的一种内在的理性能力。这种能力保证了人类在理性的基础上形成社会群体,却不能保证人类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并主动走上道德之路。人类需要外在礼仪制度的教育和引导以趋向道德。如此说来,“义”的实质内容是“礼”[3]。“礼”通过影响“义”对人类的行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礼义的生成为“化性”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在不断思虑习伪的过程中,本恶之性得到了节制与教化,因此,化性起伪是通过学习礼义以完善后天之性、成就君子人格的要途。
《劝学》开篇便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荀子通过类比直观地突出了学在培养君子人格过程中的重要性。青与水的状态能够发生改变,进一步发展成为蓝与冰。人也是如此,通过长期学习与积累,能够提升自己的生命状态和道德进境。学是君子之所以成为君子的首要功夫,而学习的主要内容便是礼义。荀子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学礼义。学的重要特点是“真积力久”,即学习任何的知识都需要长期积累与磨炼。如果整日苦思冥想,却没有知识的积累,就会陷于空谈而不能有进一步的理解;相反,如果只是停留于学习具体知识而不进行思考就不能深刻地理解所学的知识。所以荀子又言:“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荀子·劝学》)这就是说,仅仅有着广泛的学是不够的,还要每日进行参省以反复思考自己所学的知识,以求到达知明的境界,由此便可辨明是非对错并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义的要求而不至于招致祸患。
需要注意的是,思考的过程会因为认识的片面性而产生错误。正如荀子所说:“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荀子·解蔽》)荀子认为,避免此患的方法就是克服认识的片面性从而回归整体之道的统一。这就是解蔽,即达到“一于道”的状态。“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荀子·解蔽》)。荀子首先肯定了人的形体的客观存在,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必须依赖于“耳”“目”“口”“鼻”“身”这五种感觉器官和“心”这个思维器官。人的认识经历了“天官意物”到“心有征知”的过程。何谓“天官意物”?即人们需要通过感觉器官直接与外界事物相接触,从而获得经验认识。比如通过眼睛的视觉功能,认识到不同事物的各种颜色,但是人们看到的事物颜色会受到光线、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有所偏差。这是人们的感官对世界的直接体认,容易受到表面现象的遮蔽与影响。何谓“心有征知”?即通过“心”的思维作用,人们在积累经验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其加以综合、分类、区别真伪形成理性认识。荀子认为,“心”的认识作用比感官的认识要深入一步。它有统率感官、检验感觉、得到正确认识的作用。使“心”保持“虚一而静”,即不要为了已有的认识妨碍将要接受的认识;人可能同时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不要使其相互妨碍;不要使幻象、假象扰乱正确的认识。如此,人们通过保持内心的虚静,坚持学习便能够达到“大清明”的状态。
荀子曰:“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荀子突破了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思想,指出即使是尧舜也不能去除民众具有利的欲望;反之,即使是桀纣也不能阻止民众喜好义的品格,承认了人们具有物质欲望的合理性,同时肯定了喜好正义的重要性。当然,过度放纵利欲是不可取的,如果没有节制地追求物质欲望就会造成社会混乱。孙伟提出,人同时具有爱利和好义两种倾向,但是如何使得好义的倾向超过爱利的倾向才是需要思考的问题[3]。与此相关,“礼”的作用就突显出来。通过“礼”的学习,人们能够将“义”这一理性能力加以充实并具体化,使得好义的倾向得到强化,从而节制对“利”的欲望。
荀子一方面承认个体之利的正当性,没有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另一方面,提出了以“礼”节制“利”,从而更大化地发挥“义”的作用,并进一步“以义制利”。杨国荣认为:“按荀子的理解,义在总体上既有内在的价值(超功利性),又有其外在的功利根据。当然,以利作为义的现实基础,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节制地追求利,合理的方式是‘以义制利’。”[2]24荀子通过礼义之学培养民众“重义思利”的观念,既看到了培养民众道德品格的重要性,又意识到了个人的培养最终不能脱节于社会,既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反过来又要服务于社会,只有这样,群己之间才能达到和谐统一,实现义利双行的和谐社会的构建。
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君子人格,荀子作为儒家学派的重要思想家之一,对如何培养君子人格进行了诸多探究。在荀子看来,通过“化性起伪”“守静持学”“重义思利”的礼义之学能够培养出“至善”“不苟”“以义制利”的君子人格。君子人格对于当代青年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荀子的礼义思想体现了现实性与理性。荀子主张以化性起伪的途径来实现礼治,他认为仅仅依靠道德自律是不能达到和谐社会的治理的。而治理社会的主体“人”只有在经历了化性起伪后,才能成为君子,并承担起治理社会的重责。后天的学习作为外在知识的获取途径,通过“真积力久”以致博学知明,从而达到行无过的状态。而要进一步体认道,则需要通过“虚一而静”的方式。荀子云:“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虚”展现了人心的无限包容性,突破了局部的束缚,而迈向整体的理解。人心虽有无限的包容性,但不能追求无限的知识,“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止之,则末世穷年不能遍也”(《荀子·解蔽》),因此要认识主宰万物运行的规律,从中掌握普遍必然的知识,这就叫作“一”。能以包容的心遵循一的道理,还需辅之以“静”的方法,以摒除内心欲望的干扰,如此坚持便能够达到“大清明”的状态,思想广阔而道德高尚。
《大学》云“止于至善”,即以至善为人格修养的目标,大学言“善”,最终是要止于至善,将善发挥到极致,或者说达到极致的善。荀子云“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荀子·劝学》),与前者有着相通之处。荀子言“善”,是指要积累从而成德,自得神明,备圣心,这也是在期望达到极致的善。那么要如何达到至善呢?荀子认为:“学也者,固学一之也。一出焉,一入焉,涂巷之人也。”(《荀子·劝学》)学习需要专心致志,坚持如一。一会儿学,一会儿不学,那是街头巷尾中的普通人。因此,锲而不舍地坚持与集中用心地专注是君子学习所需要具有的品格。礼义的学习与自身的修养是合二为一的。荀子指出:“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荀子·修身》)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自省,学习他人的长处,去除自己的短处,这样才能在日积月累中逐渐到达至善的君子人格。
君子安身立命要有诚心不苟的品格:“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贵苟察,名不贵苟传,唯其当之为贵。”(《荀子·不苟》)君子坦荡行事,不畏惧困难,却也不盲目,更不为虚名而欺世。君子不苟求,求必有义。真正的君子若有所求,也是取自正道,不会苟求,并且君子若有所求,往往是出于正义,为国家、社会谋求利益的。疫情以来,中华儿女在危难时刻,迎难而上,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体现了责任与担当,展现了不苟的君子品格。这正是荀子所言“君子之学也,入乎耳,著乎心,形乎动静”(《荀子·劝学》)的体现。学习礼义的意义,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意义上,更在于将对外在礼义规范的遵守转化为内心之中不苟精神的坚持。这也是在精神层面上由礼义之学向不苟的君子人格进一步迈进的体现。
在荀子看来义是比利重要的,“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荀子·荣辱》),但是利是人们生存的基础,不能将利完全舍弃掉,因此真正的君子能够看到利在现实社会中的价值,并能以义制利。所以说,荀子认为,君子应该遵守礼义,这不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更不是脱离社会实际的空想,而是与人们日常的生产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的。利既有个人的小利,这是私利,也有天下的大利,这就成为公义。小利有时要附属于天下大利,但是个人的利也并不是不重要。在孔孟看来,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往往是相排斥的,但是荀子化解了这种矛盾。荀子认为,个人可以在坚持公义的前提下,作出有利于个人的选择。因此,在行为层面上,以义制利、重义思利是在承认适度的物质追求的基础上培养君子重义的品性。
概而言之,荀子继承了孔子的仁道思想,将其发展成了自己独特的礼义观,并以其为培养“全而粹”的君子人格的理论基础与指导思想。他所期望的“全而粹”的君子不仅在德性上是完善的,而且具有安邦济世的能力。因而,可以看到,在荀子“礼义观”指导下所培养出来的君子具有“至善”“不苟”“以义制利”的品格。
礼义观在古代对君子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对青年人格的塑造也可以发挥作用。荀子通过礼义观从道德、精神、行为等维度全面培养经天纬地的君子以安邦济世,而当代青年是建设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也需要健全人格以担负时代使命。因此,借鉴荀子礼义观中的优秀文化思想对于当代青年人格的塑造具有可行性。
首先,荀子所培养的君子人格在礼义法度的约束下,有着制度性和他律性,具有改变恶性、趋向善性的诉求,呈现出知礼守礼的精神风貌。培养当代青年的过程中,借鉴荀子以礼义培养君子人格的思想,既能够增强当代青年的守法意识,又能够提高当代青年的道德水平。荀子的礼义观除了强调遵守职分、践行应作之事以外,还突出了在“化性起伪”后,人们能够由“体恭敬”进而“心忠信”,由“术礼义”进而“情爱人”。这对于当代青年的道德培养而言,具有积极作用,由“规定做”“被迫做”转向了“愿意做”“主动做”。荀子的礼义观对于当代青年的道德建设,无论从他律层面规范道德来看,还是从自律层面主动追求道德塑造而言,都具有积极作用。当代青年道德的良好塑造既是其个人成长历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其担当民族全面复兴重任的前提。当代青年塑造优秀的道德品质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4]古代君子人格的德与行相伴而成,当代青年人格的塑造也需要以道德规范行为,在实践中继续提高道德水平。在迈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的过程中,广大青年需要坚定自己的信心,树立远大志向,塑造美好道德,成就优秀才能,担当复兴重任。
其次,荀子礼义观在培养君子人格的过程中强调“守静持学”的功夫论以达到“不苟”的精神品格。青年正处于风华正茂的年纪,追求着自己的理想目标,塑造着自己的精神品格,这都离不开静下心来坚持学习以增强自己的才干与能力。当代青年在学习时,既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又要注意虚一而静的学习方式。另外,荀子指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识的学习却是没有尽头的,要由诵读《诗》《书》开始,于读《礼》结束,即集中在经典的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处于人生积累阶段,需要像海绵汲水一样汲取知识。广大青年抓学习,既要惜时如金、孜孜不倦,下一番心无旁骛、静谧自怡的功夫,又要突出主干、择其精要,努力做到又博又专、愈博愈专。特别是要克服浮躁之气,静下来多读经典,多知其所以然。”[5]当代青年的学习既需要借鉴古代君子“守静持学”的功夫论,聆听教诲,把知识记在心中,并贯通到全身心,用行动表现出来,也需要认识到社会的发展,不断学习现代的新知识,广泛阅读古今中外的经典,成为又博又专、愈博愈专的人才。
最后,荀子的礼义观中“以义制利”思想对人们行为的限定同当代青年的行为必须受道德规范制约之间具有重要联系。荀子所培养的君子人格要求在纷扰的外界诱惑之下以礼义澄清人的内心,做到“重义思利”“以义制利”。当代青年应该在道德规范制约下,有节制地、合理地获取个体利益,在面对利义选择时,要以公义胜私利,充分发挥荀子以礼义观培养君子人格的积极内涵,增强实践智慧、树立正确价值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共青团工作批示中指出的,当代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时代赋予的重任,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建设祖国的生动实践中体现人生价值”[6]。总之,通过多渠道培养提升当代青年的礼义观,使他们知礼行礼、知义守义,在道德、精神、行为等多方面健全其“至善”“不苟”“以义制利”等人格品质,实现道德自觉转向行为自觉,有助于当代青年的人格塑造,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