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附则共9章45条。《实施办法》提出,2022年秋季学期起,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更名为国家计划地区,地方试点地区更名为地方计划地区。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强调注重学生营养健康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膳食指导,并要求各地各校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推动开展劳动教育,强化感恩教育。
供餐管理方面,《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明确学校食堂供餐的基本要求、供餐企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学校伙房和托餐家庭(个人)的基本条件。明确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人员规章、配送车辆、视频监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校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库存盘点制度并对原料品质、食品烹饪要求、留样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资金管理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国家计划地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计划地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定额奖补。要求各地强化省级统筹,科学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各地应根据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具体项目内容;对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合理确定采购方式,并制定完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获悉,为增强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四川将通过在教育厅官方微信、官方网站及媒体开设专栏等方式,动态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典型案例,近日已发布了3起查处隐形变异校外培训的典型案例,旨在提醒家长和学生增强防范意识。
“目前,四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隐形变异的校外培训仍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建立动态机制,及时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谨慎选择校外培训,自觉抵制隐形变异培训。”四川省教育厅校外教育监管处处长蔡存明介绍。
据悉,“双减”实施以来,四川全省先后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巡查工作的人员达10.46万余人次,排查各类机构7.7万余家次,发现并查处违规机构1520家、无证照机构(含个人)1782家,处罚机构1930余家。一年多来,四川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民政、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安徽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在机制创新上,安徽对高校申请应用与转化类省级科研项目、团队和创新平台,在申报组织、评审遴选和结项验收等关键环节,引入创新需求方和成果使用方广泛参与。安徽明确要提高科研经费中用于“人”的比例,将200万元及以下科研项目经费的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不超过4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放宽财务报销管理,明确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对部分无法取得发票的科研活动支出据实报销;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审计,明确在100万元以下的财政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以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为进一步释放高校科研创新活力,安徽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在岗离岗创业。
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建设300个左右省级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20项重点任务,推动职业教育吸引力、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实现显著提高,有效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河南建设。
为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渗透融通,河南将推进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把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设300个左右省级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同时探索综合高中建设路径,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在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该省将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推动每所职业学校重点面向2—3个产业建设3—5个骨干专业群,通过新建、整合打造一批紧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学校;打造750个左右省级示范专业点,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重点培育打造一批河南特色职业教育品牌;建设5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争创若干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产教融合标杆行业,认定一批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项目。
为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该省推动职业学校积极服务“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主动对接开发区主导产业培养技能人才、提供技术支持;支持职业学校参与服务企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和科研成果转化,重点打造一批“工匠实验室”。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6条创新举措,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实施科教改革攻坚行动,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推出的16条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强化人才高地建设、夯实人才培养平台、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建设高水平高校、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经费保障能力等。
山东提出,将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集聚优质资源,强化人才和平台支持,厚植8个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竞争优势,建强10个左右优势学科,培育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引领全省高校学科发展的“尖刀班”和“突击队”。
山东强化人才高地建设,实施领军人才引育行动,推动高校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群体。
在提高经费保障能力方面,山东将改革高校经费投入体制,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校地融合发展,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省市合建、财政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落实高校多渠道筹资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建设。
近日,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培养践行绿色低碳理念、适应绿色低碳社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一代青少年,发挥好教育系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功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教育行业的特有贡献。
《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理念进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有关高校初步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实现学生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的系统养成与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绿色低碳理念育人体系并贯通青少年成长全过程,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的碳达峰碳中和一流学科专业和研究机构。
《方案》要求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教育教学。一是把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各学段课程教材。二是加强教师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培训。三是把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纳入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四是加强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学科建设。五是将践行绿色低碳作为教育活动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智慧教育平台等方式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普及有关知识、开展多种线上线下活动。
此外,支持高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研攻关、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政策研究与社会服务,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提升教育服务贡献力。通过完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等方式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校园建设。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2023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健全完善考试招生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高校要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要深入总结近年来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经验,科学制定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考试等非现场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通知强调,各地各相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规范管理。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厉打击培训机构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制度。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对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规范教育督导问责工作程序,今天,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文书格式范本》,明确规定了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中常用的教育督导限期整改通知书、调查认定报告、教育督导问责启动呈批表等15种文书的格式范本,实现了教育督导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此次发布教育督导问责文书格式范本,是青岛市继《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出台后又一个教育督导问责的具体配套制度文件。文书格式范本以《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山东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为依据,涵盖教育督导问责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15种文书格式范本分别是教育督导限期整改通知书、调查认定报告、教育督导问责启动呈批表、教育督导问责意见告知书、陈述申辩记录、教育督导问责决定呈批表、教育督导问责决定、教育督导约谈通知书、资源调整建议书、组织处理建议书、责令检查通知书、案源移送呈批表、案件移送函、复核决定通知书和申诉处理决定书,各范本列出了督导问责的对象、主体、依据、流程等内容。
青岛市教育局总督学秦新告诉记者,在全国率先出台《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和《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文书格式范本》,让教育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打通了教育督导问责的“最后一厘米”,教育督导问责更具可操作性,为规范实施教育督导问责提供了“青岛模式”。青岛市将强化督导问责,督促解决教育难点、堵点问题,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需求。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为多形式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当地推进托幼一体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今年秋季,全市531所公办和民办园中,有281所幼儿园以多种形式招收2—3岁幼儿5017名,其中178所幼儿园单独开设229个托班,招收幼儿。
“今年秋季,有条件的幼儿园托班覆盖面达到60%,我们希望逐年提升,到2025年实现有条件的幼儿园全部开设单独托班。”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曹煦介绍,今年3月,眉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眉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眉山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全市总托位数将达1.35万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以上。
《方案》明确要求,现有公办和民办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创造条件增设托班。为实现2025年普惠托位占比达50%以上的目标,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正从科学规划托班设置、调整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出台科学保教标准等方面推进。在人才培养方面,指导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东坡中职校等已开设相关专业的中职校,加大招生宣传,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稳定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规模。在科学指导方面,出台《眉山市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工作方案》,从目标任务、开设条件、综合保障等方面对幼儿园托班开设进行详细指导。此外,研制发布《眉山市幼儿园托班保教保育指南》,从安全健康、身体发育、运动发展、语言发展、审美发展、情感与社会性发展、一日安排、活动组织以及家园合作等方面,指导幼儿园托班实施保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