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松,刘成微
(1.重庆理工大学 经济金融学院,重庆 400054;2.贵州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将脱贫攻坚作为实现共同富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伟大承诺。精准扶贫战略思想通过立足中国的实践经验,依托制度优势,提供了具有指导意义的精准扶贫体系[1]。相比较“大水漫灌”型的扶贫模式,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强调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旨在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可以说,精准扶贫是迈向全面小康的关键节点[2]。自此以后,举国上下形成了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协同共促的扶贫工作新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进行了详细刻画: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对世界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3]。
然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20年现有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的完成,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4]。随着中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基本生活型绝对贫困问题的初步解决,反贫困的新任务或新目标有了新的变化。中国扶贫工作将由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向缓解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多维相对贫困转变[5-6],相对贫困将演变成为贫困的外在类型和内化表征。相较绝对贫困,相对贫困问题具有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高、致贫风险高等特点,是一个更持久的社会现象,只要城乡、区域、群体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没有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就将长期存在[7-8]。
因此,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预期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需要直击和面对。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持续推进全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减贫战略纳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框架的核心立足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可以说,将全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化解相对贫困问题、提升扶贫质量的必经阶段和必然选择。然而回归现实,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到底如何实现全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持续探索。
事实上,早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以来,学界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已进行了诸多尝试性、前瞻性研究;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后,学界研究热情空前高涨。可以看出,在这一研究问题上,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同步前行、相互支撑。为此,十分有必要对既有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和提炼,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般性、规律性认知,找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问题、障碍以及深层次的原因,为新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学者深化研究提供决策支撑和资料辅助。这也是系统性、全面性“讲好中国故事”,总结中国脱贫攻坚经验、探索脱贫攻坚新机制,需要进行前瞻性思考和关注的战略性问题。
贫困抑制是发展经济学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反映的是特定时间段内贫困家庭的生活现状,长期来看本质上是多维的[9]。另外,按照国外发达国家一般经验,乡村振兴是一个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复杂工程。比较发现,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是一个长期性、战略性发展目标。也正因为如此,学界主要从发展经济学理论视角出发,从历史长时段来探究二者有效衔接的关系及其具体理论解释。
总体来看,学者普遍认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贯通历史、立足现实和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10],并运用发展经济学相关理论探究二者的关系。发展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及利用贫困地区的潜在优势,并相对持久而充分地发挥出这些优势[11],这恰恰是脱贫攻坚能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在原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脉相承,是乡村地域系统演化过程的不同阶段。其中,脱贫攻坚旨在化解“绝对贫困问题”,重在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基本前提,利于形成“益贫式”发展环境,为贫困地区长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2-14]。乡村振兴以满足农村人口发展需求为出发点,提高农村脱贫人口的长期发展能力、内生动力和外在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指引和提升,可以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与脱贫质量,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目的[15-19]。一言以蔽之,脱贫攻坚的过程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者则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视角出发,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分析框架。新结构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框架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强调产业发展中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要素配置、产权保护、主体激励;“有为政府”强调政府在推进产业发展中应扮演积极有为的角色,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因势利导作用[20]。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本优势和资源配置优势的同时,发挥政府在强制和规范力上的优势[21-22]。综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层次逻辑是:通过市场与政府协同,在产业发展中构建与贫困户良好的利益连接机制。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链订单生产、直接就业、土地出租、到户扶贫资金入股等方式获得收入,提高内生发展能力,从而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促进人的发展和福祉提升的最终目标。
从发展经济学和新结构经济学理论视角理清学术界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研究后,学者进一步关注二者有效衔接的具体理论解释。在这一点上,姜正君[23]认为应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等3个方面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具体的理论解释。其中,在理论逻辑方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24],二者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价值取向,均以农民为主体力量,均以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现代化为最终目标。在历史逻辑方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继起性特征[25-26]。其中,脱贫攻坚主要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的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则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问题[24]。在实践逻辑方面,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体现在目标任务的层次递进性、实践过程的前后相继性、机制保障的相互融合性等方面。目标任务的层次递进性体现在:脱贫攻坚针对的是绝对贫困人口,聚焦的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乡村振兴聚焦的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践过程的前后相继性体现在:脱贫攻坚是“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属于短期性减贫策略;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的深化和继续,属于中长期宏观战略。机制保障的相互融合性体现在:国家在脱贫攻坚过程中采取了一整套有效的工作机制、政策体系,不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保障,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除此之外,邓磊等[27]认为还可以从产业发展、动力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理论解释。
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系和内在逻辑为理论基石,学者进一步将视角转至实践探索维度,下大力气关注二者有效衔接面临的问题及障碍。对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发现,这些问题和障碍集中表现为体制机制问题、产业发展与产业政策问题、脱贫人口自身问题以及外部不确定性问题等几个主要方面。
在体制机制与制度问题研究方面,学者们认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体制机制脱节问题比较严峻、体制性偏差和制度性背离问题需要格外关注。豆书龙等[28]研究发现,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存在“两张皮”运作、衔接“零散化”的困境。同时,在两位学者看来,体制机制衔接不畅是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脱贫攻坚已经实施多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运作体系。但乡村振兴正处于从顶层设计、宏观规划转向具体落实、微观施策的过渡期。这使两大战略缺乏一体化统筹协调、沟通机制与整体性思维[29],造成二者在衔接度、同步度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断链。邓大松等[30]研究发现,扶贫措施精准性不足,压力体制诱发“数字贫困”。地方政府热衷于“短、平、快”的脱贫项目,扶贫工作的初衷、本质扭曲,形成数字脱贫、被脱贫等现象,陷入治理“内卷化”、扶贫政策“有用无效”的困境,对扶贫效率与扶贫效果都造成严重损害[31]。此外,刘学武等[32]认为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当前制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障碍。在两位学者看来,政府主导的反贫困模式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设计范围广,见效快。但当进入乡村振兴阶段,随着治理范围与对象扩大,脱贫攻坚建立的体制机制只注重让社会力量有所贡献,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其利益诉求,故不能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村振兴,进而影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转型。
在产业发展与政策问题研究方面,王介勇等[17]、白永秀等[33]认为扶贫产业发展存在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同质性、产业政策资源依赖性较强、产品市场竞争弱等问题。产业扶贫成果难以惠及贫困程度较深的区域,容易出现“精英俘获”现象,进而造成扶贫产业发展的持续性较差。同时,由于产业扶贫将政治逻辑、市场逻辑和贫困生存逻辑融为一体,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视前期投入,而缺乏后续保障,致使财政支出的扶贫效率较低,内生动力难以激发,进而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脱节[28,34-35],严重削弱了产业扶贫的可持续性以及扶贫产业的内生发展动力[36-37]。并且,朱浩波等[38]认为由于贫困地区大多存在市场机制不彰、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行为边界不清等偏差,致使扶贫产业难以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还有学者从乡村振兴内涵中的“产业兴旺”维度出发,探讨产业扶贫和产业兴旺有机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如,刘明月等[39]、韩广富等[40]认为现有产业扶贫项目多以种养殖业为主,产业链条较短,而且大多关注生产环节,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常被忽视,不能满足产业兴旺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目标。同时,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不能在产业兴旺中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不符合“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定位,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障碍,致使其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中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
在脱贫人口自身问题研究方面,学者认为当前脱贫人口的思想意识、自我脱贫能力以及对象锚定等方面的问题是制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中面临的主要障碍。张娟娟[41]、兰定松[42]、叶敬忠等[43]研究发现,在深度贫困地区的一些贫困群众,仍存在“等靠要”思想、懒散观念,主动脱贫意识不强,这都阻碍了内生动力的激发、消费观念的改变,从而陷入“福利陷阱”。这使得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中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44]。在自我脱贫能力方面,高强[8]认为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水平偏低、自我发展能力弱,缺少技能和技术,精神贫困和素质贫困问题十分突出。这也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低,成为中国扶贫开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45],进而制约稳定脱贫的长效性[46]。在对象锚定方面,学者普遍认为现阶段的扶贫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边缘人群”、农民工群体。在他们看来,一方面,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了更多帮扶政策,这在客观上对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边缘人群”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加剧了“边缘人群”与贫困群体的“悬崖效应”,形成了较大的“收入差距”[47-48]。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群体并未纳入我国返贫体系,这可能会导致不具备在城市生存发展能力的农民工盲目流动,直接沦为城市贫困人,加剧城市贫困问题和城市反贫困负担[33]。
除了上述问题与障碍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也可能成为新时期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障碍。王介勇等[17]、高强[8]认为新冠疫情、贸易保护倾向、自然灾害,生态脆弱性等外部不确定性风险呈现加剧态势,并且长期因素和短期因素叠加共振,形成不可抗拒的“推拉力量”,给扶贫政策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给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造成不良影响,加剧了“两大战略”的融合难度。
在剖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后,一些学者开始试图对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效果进行评价。并以此为基础,深刻解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影响因素,试图找出二者衔接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以及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的衔接评价方面,学者一般通过分别构建指标体系,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神经网络法、熵权法以及耦合协同度模型等,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水平进行测度。从观点呈现来看,学者研究结论的差异性、异质性较大,甚至截然相反。进一步分析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大的差异性,主要与学者的研究对象选择有很大关联。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评价方面,一方面,一部分学者认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水平较低。高静等[49]主要根据 Sen多维贫困理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提出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构建脱贫攻坚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乡村振兴“二十字”形成的五大总体要求以及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以凉山州案例为基准,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耦合度模型测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耦合度。研究发现,目前凉山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评价得分较低、处于失效状态。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效果较好,耦合程度不断提升。如廖文梅等[50]以江西省10个贫困县为研究样本,运用熵权法和耦合协同模型测度脱贫攻坚指数、乡村振兴指数以及耦合协同度。研究发现,无论是脱贫攻坚指数,还是乡村振兴指数的时间演化趋势一致,耦合协同程度不断提高。除此之外,王克岭等[51]、陈玉等[52]也运用同样的方法,评价了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的综合水平及耦合协同度。研究发现,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均实现了较大的刚性增长,耦合协同度总体上呈现上升态势。
还有学者从结构角度和效率的维度,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结构特征及效率进行评价。如李晓东等[53]基于AHP与灰色理论组合构建评价模型,研究发现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在产业发展方面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在数字化程度、产业链完善、人口流入、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54]。钱力等[55]从资源型贫困视角,运用模糊神经网络模型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地域结构特征进行分析。他们研究发现,各类型资源禀赋连片特困地区,减贫绩效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不同类型片区内部,减贫绩效区域差异性较大;连片特困地区资源禀赋越丰富的地区,减贫绩效越显著。徐雪等[56]、芦风英等[57]构建了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并综合运用熵值法、Dagum基尼系数、Kernel密度估计等方法揭示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的区域结构差异。研究表明,中国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普遍较低,乡村振兴发展的区域差异显著。张南[58]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民族地区的脱贫效果评价进行了客观评价。研究发现,民族地区的脱贫综合效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除了评价方面的研究外,还有学者运用计量手段,揭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影响因素。程明等[59]利用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试点村做了一次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效度检验和影响因素实证。结果表明: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及其各维度效度较高,但各维度效度差异性较大,其中产业兴旺效度最高。乡村振兴试点村的政策能够显著提升乡村振兴效度;劳动力结构、本地务工情况以及交通便利性等,对提升乡村振兴效度产生较大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对试点村周边邻近地区存在显著正向溢出效应。王克岭等[51]利用地理探测器探测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耦合协调的驱动因子,发现经济驱动力、产业带动力、基础设施推动力、环境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等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王志章等[60]基于西部地区1 143户的微观调查数据实证推断发现,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已初步关联,但囿于现阶段脱贫攻坚战还未完成,形成全要素、高质量、高层次的融合发展格局和良性互动还有很大的空间,受政策时滞效应的影响较大。陈玉等[52]以西部地区为研究样本,采用多种回归模型探寻二者之间有效衔接的机制与传导路径。研究发现,进入后脱贫时代,人均GDP是调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衔接过渡到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因素,产业结构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社会消费升级是有效衔接传导的中介动力机制因素。
基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学者基本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逻辑、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及障碍等诸多方面,有了较为完整“画像”,以此为基础,学界也对新时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现途径进行了诸多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产业路径、制度路径、组织路径和绿色发展路径等4种主要的实现途径。
在产业路径方面,魏后凯[61]认为实现产业衔接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在他看来,要高度重视发展长效扶贫产业,通过产业兴旺,构建农民稳定增收、持续减贫的长效机制。同样,也需要做好扶贫产业链拓展延伸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农民增收提供持续动力[35]。在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中,其落脚点是农民生活富裕,生活富裕关键在于农民增收,而农民增收也需要依靠本地产业支撑。朱海波等[38]从有效市场逻辑和有为政府逻辑出发,构建了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路径。其中,按照有效市场逻辑,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的市场逻辑应该是建立充分竞争的有效市场,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主体。通过构建激发企业家精神的产权保护制度,催生竞争性产业。按照有为政府逻辑,政府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在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发展资金补贴、产业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应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除此之外,还有学者认为,应运用实践中如火如荼发展的数字技术,探寻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产业路径。唐红涛等[62]认为电子商务具有强大的智能互联功能,可以互通交易网络、开拓产品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激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生动力。谭燕芝等[63]、周林洁等[64]认为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引导要素汇聚、激发乡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金融支持。
在制度路径方面,学者主要围绕户籍制度改革、减贫振兴考核制度建言献策。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白永秀等[33]认为应打破城乡反贫困分治的局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反贫困体系。尤其是,要注重解决农民工反贫困治理的“真空”状态。他们分别从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农民工市民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路径。其中,在城市层面,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社保制度并轨,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可持续的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分担机制,让长期处于“半城市化”状态的农民获得基本身份认可,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农村层面,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土地有偿退出机制等,为农民创造充分交易的产权条件、财产条件,不断增加农民工土地的财产性收益,实现“带资进城”,不断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唐琼[65]认为应完善户籍制度顶层设计,确保户籍制度实现有效改革,从而均衡城市福利分配、激发农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
在减贫和振兴考核制度方面,学者主要从政府和独立的第三方角度,提出了完善减贫和振兴评价制度的政策建议。高强[8]提出应根据长效扶贫的内涵和特征,从国家层面完善相关的考核评价和统计指标体系以及监测机制,化解多头考核、搭车考核等问题,切实将指标管理深度嵌入扶贫工作全过程。陈文胜[66]认为应建立纵横交错的第三方、动态化的评估体系,重点评估返贫指标兼顾多维贫困指标、城乡相对贫困指标,为阻断返贫提供动态识别数据,为政府决策和市场主体选择扶贫对象提供精准依据。陈华彬[67]认为对乡村振兴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对考核结果等次优秀者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财政奖励,对考核结果等次低差者进行约谈,并浮动调整绩效资金。
在组织路径方面,学者普遍认为应进行组织创新,不断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组织的引领作用。通过乡村社会内部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有效衔接,构建适宜乡村振兴发展的组织体系[68]。左停等[12]认为要以组织振兴为引领,从组织创新的角度出发,探索包括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电商扶贫平台、消费扶贫网络等在内的扶贫组织模式的推广和机制化、长效化,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制度化和现代化进程。时雨晴[69]则认为应加强乡村组织建设能力,从党员、致富带头人、热心村民中选举委员组建“脱贫工作”委员会,落实产业发展、环境卫生、外出务工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引领带动能力,把扶贫力量转化为振兴力量,培养产业振兴“新乡贤”,让所有农户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治理。赵建斌[70]、周孟亮[71]、李茂等[72]认为金融机构应精准识别、跟踪低收入人群、创业农民、残疾劳动者、受灾群众、脱贫人口、贫困边缘人口等重点群体的生活和就业创业状况,继续加强金融支持,做到金融服务力度不减、金融服务质量不降。
在绿色发展路径方面,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下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和“城乡互嵌”经济格局的实现路径[73-74]。为此,学者认为实现绿色发展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如,王小林[75]认为应总结脱贫攻坚期间 “生态脱贫”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把“产业兴旺”与 “生态宜居”融合起来,把休闲农业、文旅、健康养老、研学等融合起来,发展生态关联产业,提升乡村生态、生产、文化、乡风等的综合价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开辟农村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解决生态型相对贫困问题。郭纹廷[76]、张亚平[77]认为生态环境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的空间契合点,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载体。为此,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探索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衔接机制,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以及开展陡坡地、湿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通过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之路,打通生态产业链,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及后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达到强村富民、环境优美、人居和谐的总体目标[78]。王旖旎[79]认为应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使低收入区域生态建设主体投入成本和机会成本得到有效补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生态振兴的良性循环。孙久文等[80]认为应努力探索一些具有特色自然条件的地区工业发展与生态促进相结合的方式,从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落后地区乡村振兴提供更为稳健、持续、有力的支撑。
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升为总体战略框架和政策焦点后,学者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系和内在逻辑进行层层揭示,相关问题与障碍逐渐明晰,衔接效果与影响因素以及实现途径得到环环解构,涌现出来一批内容丰富、影响力大的研究成果,为实践探索、政策重组、机制优化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多维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本文系统梳理已有研究发现存在以下不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作为我国新时代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战略框架的重要构成,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在逻辑解构、机理凝练和愿景擘画,理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诠释,体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内涵、方法论体系和价值导向。这样才能使理论和政策创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然而,纵览既有研究成果,现有学者分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互关系、内在逻辑和传导机制时,大多采用的是发展经济学理论框架,即在“大量条件性限制的理想状态”下进行理论阐释,在面临纷繁复杂、变化多端的现实世界时,显然解释能力不足。当然,也就没有办法充分考虑我国的体制优势下,中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实践探索的特色性、异质性。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探寻中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是新时期理论研究深化的基本方向和重要内容。
从研究成果分布来看,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探索,大多是个体案例。主要以微观个案诊断、做法介绍、经验分享为主,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范畴内并不具有一般规律特征和普遍价值导向。研究成果缺乏对二者有效衔接的共性经验以及一般规律的全局性、系统性凝练。同时,在发展阶段层面,我国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般规律是什么?中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经验,是否适用于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单纯地进行中国局部个案“画像”,无法涵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时代背景下,中国式现代化新模式的全部价值维度和时代特征,也就缺乏说服力和可信度。因此,新时期一方面需要对我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践探索进行凝练总结,形成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读取中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数据”;另一方面,需要从发展中国家的维度进行比较解构,突显中国新模式的前沿性、创新性,形成可供发展中国家行动实施的“脚本”,为世界谋大同。从以上两个方面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正能量,为世界减贫和乡村振兴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总体来看,目前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量化评价”研究成果还比较稀缺,这个“板块”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丰富和拓展。另外,从现有研究成果的操作方式来看,现行学者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平的评价,大多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维度分别建立指标体系,然后运用耦合协同模型来测度二者的耦合程度,进而评价二者的有效衔接水平。这种做法显然存在一定的理论偏差和事实背离。事实上,耦合协同反映的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关联程度,体现的是二者的相关性以及程度;而“有效衔接”反映的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互作用的“时序动态性”,更多体现的是时间层面的继起性、联动性、配合性,有一定的“承前启后”属性。用耦合协同模型来测度有效衔接水平,显然混淆了其理论内涵和现实意义。因此,需要从时序互动性、继起性的视角,紧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内涵、特征维度,重新优化设计指标体系。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一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水平,市场化进程和制度配套体系存在密切联系。换言之,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良性格局的出现并非具有一定的“自组织性”,而是需要具备一定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保障。然而,从现有实证研究成果来看,学者大多实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相互关系,对于实现条件的梳理、作用机理的实证还十分“鲜见”。因此,应以宏观层面的指标测度数据为基础,进一步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实证各类环境变量、保障条件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影响方式、程度和作用机制。通过实现条件和作用方式的解构,找到制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薄弱环节与关键变量。唯有此,学者提出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政策建议,才具有现实依据和经验佐证。
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三农”领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绝对贫困问题已经消除,我国整体迈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在新阶段,贫困的表现形式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和逆转,主要表现为相对贫困、能力贫困、素质贫困、“数字鸿沟”等多维贫困类型。而这些贫困类型往往具有长期性、持久性特征,只要存在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这些贫困类型都将会长期存在。将“三农”作为扶贫主战场和施政重点的锚定策略需要进行系统性变革和创新。另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本质上是城乡融合发展、一体化演进的过程。仅仅站在“三农”角度来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显然也有失偏颇、缺乏科学性。现有研究成果没有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美丽中国、数字中国等大战略、大方针进行衔接和整合,欠缺城乡统筹整合方案。因此,新时期要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站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度系统设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工作机制、运作机制、评价机制以及制度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困境,实现政策远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