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强 李智俊 李飞(湖北省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五”以来,湖北省荆州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部署,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围绕肥料化、能源化的目标,集成堆肥还田、水肥一体化、商品有机肥加工、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栽培基质利用等技术,以落实粪污还田消纳、开展粪肥综合利用示范为基础,初步构建起了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发展机制。2021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荆州市逐步探索推进了以农户对接的方式,促进粪污就近消纳;以基地对接的方式,推动粪肥就地还田;培育区域性服务体系,推动异地还田的三种运行机制。
1.以农户对接的方式,促进粪污就近消纳。养殖场附近有消纳土地的,采用“雨污分离+干清粪+干粪出售有机肥厂或堆沤还田+污水沼气池或厌氧发酵池处理+污水储存池+还田利用”处理模式,粪污全部还田利用,实行零排放。荆州市畜禽养殖场均与周边农户签订了粪污消纳合同,及时清运养殖场储存的粪便,用于周边农田种植。
2.以基地对接的方式,推动粪肥就地还田。推动畜禽养殖与农业种植的有效对接,重点对接瓜果、蔬菜、经济林等大型种植基地,建设沼液储存与利用设施、推行管网配套直达田间,有效利用沼渣、沼肥,实行水肥一体化,按需配比进行喷灌、滴灌,实现粪肥就地还田。如石首牧原集团养殖粪污固液分离,水肥一体化种养结合,建设粪肥储存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进行管网灌溉,实行粪肥综合利用。荆州市松滋市建成沼肥综合利用示范基地22个,5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种植基地,促进了万亩以上果蔬、林地等经济作物的生态种植,实现经过处理的畜禽粪肥与农业种植的有效对接。江陵县澎湖湾生态农业公司1000方沼液水肥一体化利用技术基地覆盖面积800余亩,瓜果蔬菜节肥增效明显。实施化肥替代试验示范,在马家寨乡万兴村葡萄种植基地,在田间地头建设了沼肥储存池,解决了连片葡萄基地有机肥最后一公里问题,因地制宜实施循环养殖。
3.培育区域性服务体系,推动异地还田。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机构建设,采用第三方资源化利用服务机构通过组建粪肥利用服务队伍,配备粪肥专用运输车辆,按照区域布局覆盖周边养殖户,采取“生态养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配送还田”的模式,逐步构建了区域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如江陵县整合沼气项目、对全县中小养殖场户粪污沼气打包处理、“三沼”农田综合利用,松滋市南海镇牛食坡村集中供气站,免费为松滋温氏养殖场上门收集粪污,集中处理;公安县前锋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建成沼气提纯天然气生产基地,为周边养殖户提供有偿收储消纳畜禽养殖粪污。全市建成畜禽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39个,第三方资源化利用服务机构通过组建粪肥利用服务队伍,配备粪肥专用运输车辆,按照区域布局覆盖周边养殖户,采取“生态养殖+粪肥收集配送+高效利用”的模式,建立了养殖粪污从养殖场收集,集中处理,到田间利用的服务体系。
1.资金投入不足。养殖业属于微利行业,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投资与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多数养殖户难以承受,各级财政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扶持资金少,加上养殖污染治理是一个持续投资的过程,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处理工艺更新等都需要资金保障,而中小规模养殖场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在污染治理方面缺乏长期资金投入。
2.种养深度融合亟待突破。一是养殖场与农田距离较远,导致粪污运输成本过高。二是养殖户与种植户的对接还不够紧密。种植户不从事养殖,特别是大宗农产品使用有机肥和粪肥积极性不高。养殖户想配套土地进行粪污还田,可由于土地分散,要想集中连片因土地成本过高导致流转土地难。三是有机肥和粪肥还田难以推广。由于有机肥价格过高,劳动强度大、施用成本高和技术不成熟。生产有机肥企业投资大,回报率低,产品市场受化肥用量冲击大,商品有机肥销路不畅,多数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同样,引进第三方运营粪肥还田,因人工和运输成本过高,养殖户和第三方都处于两难中。已建的有机肥厂和大型沼气站,产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运行没有财政政策支持较为艰难,生产和使用均不理想。
3.处理施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前主要采用的技术工艺是沼气池(或发酵池)、异位发酵床、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调查,现有的异位发酵床效果不佳,影响还田;其次沼气池运行寿命有限,成本相对较高;过氧化塘或三级沉淀池占地面积大,在现实中很难满足。长期施用沼液容易造成土壤盐碱化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解决。田间地头的贮存、输送管网设施配套需要大力推广建设。沼液、沼肥的质量检测需要有专业人员、经费和检测手段予以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对现有粪污处理设施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加强种植业田间贮粪池、输送车辆、运输管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投入。
2.完善土地政策。养殖场长期在一个地方生产,增加了疫病发生的风险,抬高了养殖成本。畜禽养殖场要和农业作物品种要轮作一样,养殖场生产一段年限后,要转移生产地点。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我们既要保护数量,也要保护质量,农牧结合是提高土壤有机质、保护土地质量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畜禽养殖,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而现有土地政策很难突破,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养殖业的重要性,从政策上给予养殖业的重要地位,将土壤有机质的提高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内涵,突破土地政策瓶颈,完善土地政策,按照耕地数量允许配套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养殖场的用地。同时要加强乡村规划制定,将房前屋后的养殖场异地搬迁到适宜养殖的区域进行养殖,解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特别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中将畜禽养殖用地一并纳入建设必备建设内容。探索地票制度,允许养殖场经营一段时间根据需要进行转移生产地点。
3.加强技术研究。要采取措施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要加强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的技术研究。要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研项目建设力度,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养殖品种和作物种类研究一批比较接地气的研究数据,让粪污还田技术简单实用、成本低廉、效果显著,让畜禽养殖粪污真正变废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