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体系与绿色发展形成“捆绑效应”

2023-01-04 20:29
中国信用 2022年11期
关键词:造星信用法治

法治保障“双11”行稳致远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 吕来明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今年的“双11”还承载社会各方对于推动消费复苏、提振经济发展信心的期待。从今年“双11”大促第一波售卖的开门红数据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发展正在引领消费回升。

毋庸讳言,“双11”促销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始终存在。一些平台或商家实施的先涨价后促销、发送营销垃圾短信、虚假宣传诱导、过度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屡见不鲜,促销规则复杂难懂、促销预售价格高于正式销售价格等套路不时出现。近年来,除了适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外,国家还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制度,政府部门每逢大促都会发布网络促销规范,采取约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保障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消费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今年的“双11”,延长保价期、简化促销手段、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等已经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普遍做法。

“双11”的发展进程表明,法治是保障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推进器和压舱石。“双11”量的增长和质的转型并举是可喜的进步,但市场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原有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问题可能又会出现,只有不断完善法治,才能持续推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让网络促销行稳致远。

(来源:法治日报)

让环保信用评价成为企业绿色发展的“通行证”

媒体评论员 李英锋:环保信用评价可谓环境监管的一把“戒尺”,也给企业戴上了环保“紧箍”。其厉害之处在于,评价结果与融资、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价格调节等事项直接挂钩——环保信用等级好的企业可以享受更顺畅、更快捷、更优质的行政、融资等服务和更低的市场成本,可以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专项资金发放、科技项目立项、评优评奖活动中获得积极支持、优先安排,反之则会处处受限,付出相应的失信代价。

趋利避害是市场主体生存的本能,环保信用评价让守信者“得实惠、减压力”,让失信者受限,会形成一种倒逼、督促、引导作用。比如,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21 个指标已被纳入评价体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被纳入了重点评价的范围。有关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信用评价结果,就得严格自律,配齐配强环保软硬件,不断规范自身排污行为,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地应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环保信用评价机制,加强评价信息和评价结果的互通共享,让信用体系与绿色发展形成“捆绑效应”,让环保信用评价成为企业绿色发展的“通行证”,进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工人日报)

当心掉入﹁成名要趁早﹂的陷阱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张聪:面对当前青少年文化市场上多种多样的“造星”活动,家长应审慎选择。家长可以主动联系孩子所在的学校,特别是要与孩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共同研判孩子当下成长的真实样态以及未来成长的文化需求,明确孩子“明星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可以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空间,积极参加各种公共文化活动,并在家校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为孩子营造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为孩子的科学成长搭建有益平台。要知道,“明星”不是一夜“造”成的,切忌违背孩子的成长规律。

面对“造星”欺诈,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台专项政策,主动担起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切实整顿以青少年为对象的“造星”市场秩序,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妇联、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团体的作用。引导家长提高警惕,理性审视自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选择,从而实现教育行为的合理化。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需要为层出不穷的“造星”活动设置行业指导标准,警惕那些面向青少年的“造星”活动被不良商家当作赚钱牟利,甚至诈骗的工具,从源头上切实防范欺诈风险。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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