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淦生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这样阐述情感之于文章的意义:“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而要使文章能够直击人心、感人肺腑,“情感真挚”是最起码的要求。一篇记叙文,如果写得虚假、矫情、做作,那非但起不到“感人心”之效果,还会令人反感生厌。因此,一篇记叙文能成功,“情感真挚”乃先决条件。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情感真挚”呢?我认为应当做到三点: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
一、写真事
“真事”是承载真情实感的“物质基础”。这里讲的“真事”,不一定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人真事,也指符合生活逻辑的事情,正如鲁迅先生所言的“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而所谓“会有的实情”,是指你文章中讲述的故事必须符合生活逻辑和客观规律。鲁迅写一个人偷东西被揭穿之后的辩解,“有文化”的孔乙己一直辩称自己的“偷书”行为是“窃书”,而“没文化”的阿Q在偷了尼姑种的萝卜被发现后则是以“耍无赖”的方式抵赖。我们来看看这两段文字。先看《孔乙己》的片段: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窃书不能算偷”是孔乙己最经典的辩白。再来看《阿Q正传》中阿Q的表演:
“阿弥陀佛,阿Q,你怎么跳进园里来偷萝卜!……阿呀,罪过呵,阿唷,阿弥陀佛! ……”
“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园里来偷萝卜?”阿Q且看且走地说。
“现在……这不是?”老尼姑指着他的衣兜。
“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
“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这是阿Q抵赖之语。同样是狡辩,语言风格、遣词造句却是大相径庭——一个玩文字游戏,一个则胡搅蛮缠,这与孔乙己穷酸又爱面子、阿Q泼皮无赖的性格完全吻合,所以读来觉得特别真实。如果将人物语言与言者相调换,人物语言便会与其身份、性格相龃龉,有悖于生活的真实。所以,符合人物身份的逼真的描写会使人物形象更趋立体化,使读者与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共鸣。
二、说真话
“真话”是指能够揭示社会本质、符合发展规律的主题或者观点。当然,在叙事类文章中,这种“真话”未必都要通过议论性语言表达出来,更多的则是借助形象的描述加以呈现。作者在叙述、描写、议论时,要如鲁迅所言的“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力求凸显人物的性格特点、事件的深刻哲理、环境的丰厚意蕴,起到塑造典型人物、反映生活本质、褒贬社会现实的作用。请看契诃夫小说《柔弱的人》的结尾:
“不给?怪啦!我和您开玩笑,对您的教训是太残酷了……我要把您应得的八十卢布如数付给您!呐,事先已给您装好在信封里了!您何至于这样怏怏不乐呢?为什么不抗议?为什么沉默不语?生在这个世界口笨嘴拙行吗?难道可以这样软弱吗?”
她苦笑了一下,而我却从她脸上的神态看出了答案,那就是“可以”。
我请她对我的残酷教训给予宽恕,接着把使她大为惊奇的八十卢布递给了她。她羞怯地點了一下数就走出去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沉思着:
“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有权势的强者,原来如此轻而易举!”
在这篇小说的结尾处,作为一个强权者的“扮演者”的“我”面对一名处处退让、逆来顺受,代表了现实社会中那些默默承受着太多的委屈和不公却无声无息,也无人问津的受欺压者、受凌辱者,发出了沉重而深刻的慨叹:“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有权势的强者,原来如此轻而易举!”这一慨叹揭示了小说的主题,表达了作者对女主人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这一基于小说的真实描述和从社会现实中所提炼出的“真话”会让读者更易于接受。
三、抒真情
叙事类文章中的抒情,一要“缘事而发”,不作空洞浮泛的煽情;二要“点到为止”,最好能将作者的情感蕴蓄于描写与叙述当中,让文笔饱含深情,用故事和人物去打动读者,而不是靠作者的煽情和倾诉。就像鲁迅小说《社戏》结尾的抒情: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寥寥数语,使“我”对童年生活的眷恋、对儿时伙伴的怀念之情跃然纸上。豆和戏,乃是童年自由快乐生活的载体,一个“好”字蕴含了无限深挚的缅怀与眷念,颇耐咀嚼。
写真事,是情感真挚的基础;说真话,是情感真挚的内核;抒真情,是情感真挚的外在呈现。三者合一,方可保证我们的文章以真感人,以情动人,进而赢得读者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