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的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研究

2023-01-03 07:59秦亚冰
关键词:双碳绿色金融

袁 凯 秦亚冰

(亳州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安徽亳州 236800)

由于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温室效应不断增强,由此带来的气候异常在给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也对公众健康以及人类福祉产生威胁。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成分,如何有效地减少其排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为承担大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国于2020年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愿景。“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因此,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区域金融行业掀起了绿色金融新浪潮。发展绿色金融,既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践行“两山”理论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经济的内在要求,不仅为经济的低碳转型提供着巨大力量,也对加快建设“经济高素质”和“生态高颜值”的现代化区域及现代化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对“双碳”目标下的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进行研究很有必要,不但能为未来金融行业的发展指明方向,而且能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新的动能。

一、“双碳”目标提出的历史意义

“双碳”目标的提出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体现了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和担当。“双碳”目标的实现将是一场由国家主导、社会成员普遍参与的经济社会层面的系统性改革,既能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并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能为我国商业模式的创新及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带来机遇。

(一)体现了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和担当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温室气体排出,全球气温逐步升高,气候异常状况频发,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的产生,如海平面上升、冻土融化、降水分布异常、洪水干旱频发和物种灭绝等,对人类生存造成威胁。为了应对因温室气体排放而造成的全球气候异常等问题,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减少碳排放的任务与目标。我国作为当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层面排名前列的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异常的问题上负有责任。为体现大国担当,我国主动制定“双碳”目标,并将其放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去综合考虑,在宏观层面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倡导源头防治,并鼓励人们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这些举措既彰显了我国推动人类共同发展的决心,也展示了我国从绿色低碳角度引领世界经济复苏的担当,同时也预示着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层面已成为关键引领者的角色转变。

(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并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中国选择,与“双碳”目标的实现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目前,我国仍处在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结构整体偏重,以煤为主要能源供给的能源结构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传统污染物排放物居于世界前列,在给区域乃至全球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也影响着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双碳”目标,着眼于降低碳排放量,实现低碳化发展,可以推进区域资源向绿色经济方向流动,有效实现社会的能源变革,推动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最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朝高质量方向迈进。“双碳”目标不仅可以促成绿色简约生活方式的形成、降低能源消耗,而且可以增强绿色经济的竞争力,进而满足人们对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向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三)为我国商业模式的创新及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带来机遇

短期来看,“双碳”目标会使传统产业出现阵痛,面临产业转型压力。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它可以有效倒逼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来说,“双碳”目标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工业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探索制定绿色转型发展新战略,借助智能化技术和数字化业务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多角度完成节能减排改造,通过产业链联盟、产品和技术创新等形式形成低碳化、智能化、低成本化的发展模式,推动相关行业的全产业链协同和创新发展,实现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的整体目标。“双碳”目标除了能带领传统商业模式朝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之外,还能带动新能源发电、零碳建筑、新能源电车等新型行业的蓬勃发展,在引导能源结构、产业转型和社会观念等层面产生巨大变革的同时,为自主创新与产业升级带来机遇,增强企业品牌效应,推动国内产业更快转型,使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绿色金融助推“双碳”目标实现的作用机制

目前,国内尚未对“绿色金融”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是指为促进经济、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而开展的金融活动。具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实现金融业自身营运的绿色特性,从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着手,将生态观念引入金融,并以此改造金融体系和金融系统;二是金融行业利用自身市场经济“发动机”的地位,依靠金融手段及政策影响企业投资取向,为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绿色金融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绿色金融产品可以满足“双碳”目标实现的融资需求

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的核心是金融机构以金融产品为手段,向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且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的项目或企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因此,多种类型的金融产品可以满足“双碳”目标实现的融资需求。以绿色信贷为例,我国当前的绿色信贷产品共有三类:其一为面向绿色项目的担保类信贷产品;其二为与排碳排污额度相关的金融衍生品型信贷产品;其三为收益权型信贷产品。当相关低碳环保、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创新材料、清洁能源和绿色建筑等项目面临运行困境时,企业就可以通过第三方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满足融资需求。根据统计,截至2021年3月,我国的绿色信贷已突破13万亿,且银行的投放力度仍在持续加大。这不仅能有效缓解绿色低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通过金融机构的调控,例如对违反相关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采取停贷、缓贷或收回贷款等手段,就能有效降低风险,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二)绿色金融监管为“双碳”提供良好金融环境

实现“双碳”目标,一定程度上要求打破传统的工业体系。工业企业在落实“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和碳市场运行风险,还由于信息不对称及自身营利的需要,在实践中可能做出逃避环境污染责任、伪造绿色项目数据等行为。如此,则会加大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导致绿色金融市场的不稳定。从金融方面加强监管,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金融风险,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序且稳定的金融环境。例如,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2021年版)》),作为宏观层面的绿色债券政策性规范文件,不仅实现了对绿色项目标准的、科学的、准确的界定,而且通过对债券发行模式的优化,有效控制了其发行、交易以及管理的成本,为最终引导绿色债券赋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支持。

(三)绿色金融政策为完善“双碳”体系提供助力

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在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制定了相应的绿色金融政策,为“双碳”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助力。例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央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环气候〔2020〕57号文件《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指出,气候投融资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构成部分,应通过强化环境经济的政策引导、挖掘高质量的低碳项目、加强低碳领域的产融合作、推动低碳采购与消费以及积极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等方式来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2021年,央行在年度十项重点工作中对“双碳”目标予以规定,指出要通过调控手段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服务低碳经济的发展。同年,为更好地服务“双碳”目标的融资需求,《绿债目录(2021年版)》增加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绿色项目。上述绿色金融政策不仅引导着金融产业朝绿色方向发展,而且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绿色金融技术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

绿色金融技术主要是指运用于绿色金融领域的新型数字技术,目的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首先,绿色金融技术能有效地推动现有经济模式的转型和创新。基于区块链和云计算应用,绿色金融技术可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融合性数据平台体系,促进资本流向更绿色低碳且可持续的项目与企业,助力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其次,绿色金融技术有助于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及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发展效率。例如,通过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数据统计、风险识别、检测与报送等领域,可以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领域的监管能力,降低金融风险。最后,绿色金融技术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例如,借助物联网和区块链实时监测、追踪绿色项目指标的功能,绿色金融技术能够有效地改善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三、“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

我国金融资源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正逐渐朝着绿色方向倾斜,区域绿色金融也向快速发展阶段迈进。从绿色金融政策的角度来看,当前区域绿色金融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力度在持续加大。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国家层面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等。各省市也纷纷结合地区实际发布相应的绿色金融指导意见,为鼓励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正向且刺激的政策环境。从绿色金融工具的角度来看,我国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的规模在进一步扩张,数量在进一步增长。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21年第一季度末,我国绿色信贷的规模居世界首位,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整体发展位于中上水平。从绿色金融业务的角度来看,各地金融机构正在逐渐扩大绿色金融业务的规模[2]。以北京银行为例,该银行不仅将绿色融资、绿色贷款作为金融业绩考核部分,而且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专业性人才的梯队建设,通过合作创办绿色金融学院的形式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智力保障。此外,北京银行还积极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绿色金融服务品牌,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模式,成立了北京首家以绿色命名的支行[3]。

(二)“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区域绿色金融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了较为坚实的保障,但在金融规范与标准、监管机制与科技支持等层面仍存在不少问题,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尚未得到完全的释放。

其一,绿色金融的规范与标准尚不统一。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为了保证金融领域对“双碳”目标的支持力度,国家及地区均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规范与标准,但并未统一。从国内金融市场角度来看,以绿色债券为例,虽然目前我国绿色债券业务发展迅速,但由于对相关产品的标准界定较为模糊,信息披露并不充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内绿色业务的稳定发展[4]。此外,即使对于同一种金融产品,国内不同部门制定的标准也存在差异。例如,在由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及央行制定的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中,核电产业划归为绿色范畴,相关行业也依据上述文件执行,但在银保监会制定的绿色融资统计制度中,该产业却被排除在绿色领域之外[5]。从国际的角度来看,国外认定绿色债券的重要标准在于是否能有效抑制气候的变化,而我国则主要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角度来界定绿色项目,与国际对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并不统一,导致我国在募集国际绿色债券时受到相应约束。

其二,绿色金融监管机制仍需完善。自绿色金融概念提出以来,我国就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目前虽已初具体系,但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一方面,监管协调机制层面效果欠佳。由于绿色金融涉及的领域较广,导致其监管主体也呈现多元化趋势,要实现对绿色金融的有效监管,各监管主体也应予以协调。但在实践中,绿色金融的协同监管机制尚不成熟,搭便车现象极易发生。同时,协作沟通不充分、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也影响着绿色金融的良性运作。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层面尚不完善[6]。在绿色金融领域,相关企业或项目若想获得绿色金融资金的支持,需要依法对环境信息加以披露,而金融机构也需要对自身的绿色金融业务加以披露,以便监管部门实时掌握区域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但实际上,由于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应规范性文件并未对信息披露业务作强制性规定,监管机构难以及时且系统地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因此对金融机构审查企业绿色融资申请需求形成阻碍。

其三,对绿色金融的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尽管当前区域绿色金融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有所提升,但相关力度仍较薄弱。首先,在绿色金融领域,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并未得到充分体现,通过大数据等智能科技来辅助绿色金融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7]。其次,区块链技术作为当前发展较为迅速的新兴技术,若将其应用于绿色金融领域,不仅能做到精准识别绿色企业和项目,而且能打破金融领域内部的信息壁垒,可以对绿色资金进行全周期追溯及审计,提升其使用透明度。然而,由于这一技术本身尚处于发展的萌芽期,并且受传统理念以及相应技术水平的限制,该技术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推广及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最终影响了区域绿色金融的纵深发展。最后,绿色金融技术的研发需要能熟练掌握数字技术、金融理论的复合型人才。但由于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时间较短、技术研发机构较少,这一需求目前还无法被完全满足。

四、“双碳”目标下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的发展,首先应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其次要强化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发挥信息披露作用;最后应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技术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数字化水平。

(一)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规范与标准

目前,由于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规范与标准尚不统一,国内绿色金融市场频繁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国际绿色债券的募集,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对规范与标准加以统一。一方面,为保证区域绿色金融的有序发展,应结合6省(区)9地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经验,在对区域自身发展情况实地调研与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对现有的标准体系加以整合和优化,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项目目录,并在促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一化的同时,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接轨,保证国内与国际市场对绿色项目认知的统一性。另一方面,针对当前不同政策文件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认定存在差异化的问题,借鉴《赤道原则》等相关规定,将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以及风险大小划分为3个等级,然后依序适用不同条款,最终统一绿色项目的筛查标准,使绿色项目的认定更加多维化。但应注意不能完全照搬国际标准,需要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保证绿色项目认定标准的适用性。

(二)强化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当前我国区域绿色金融监管还处于建设初期,监管协调机制效果欠佳,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对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绿色金融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健全绿色金融监管协同制度势在必行。具体来说,应厘清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构建以央行为核心,其他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并通过梳理各个监管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对监管职权交叉情况下的文件进行明确,进而对重复部门加以整合,为有效协调监管打下基础。同时,还应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保证不同监管部门共享绿色金融相关信息,以便能根据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相关企业或项目片区“洗绿”行为的发生。在信息披露层面,针对因相关规范性文件未有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监管机构难以掌握企业排污信息的问题,各地有必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系统且完善的信息披露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和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对违反披露义务的单位予以追责,通过构建公开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信息披露机制,有效改善监管机构、企业和信息需求者的信息不对称难题[8]。

(三)推动绿色金融科技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数字化水平

数字化时代,绿色金融技术在推动投资决策可持续化、投融资方式多元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技术的发展,拓展大数据等智能科技辅助绿色金融的途径,应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基于税收优惠、专项资金等形式鼓励高科技企业参与绿色金融的研发与创新,加大对绿色金融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从业者的科技创新能力,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等数字技术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应用[9]。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以及可追溯性等特点,能有效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去中心化数据共享的优势。因此,加大对绿色金融领域从业者的区块链技术培训,快速提升从业者的区块链技术水平,组建金融领域区块链人才队伍,不仅可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的质量,而且还能进一步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五、结语

绿色金融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巨大支撑,由于其发展时间较短,且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仍存在绿色金融的规范与标准尚不统一、绿色金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对绿色金融的技术支持力度不够等现实问题。为进一步保障绿色金融对“双碳”目标实现的能动作用,我们认为应从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强化绿色金融监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技术发展等方面入手加以改进,在为金融行业指明发展方向的同时,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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