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农”经济体之网络化耦合研究

2023-01-03 07:59牛永辉
关键词:网络化经济体三农

牛永辉

(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

从联产承包责任制、个体经济到乡镇企业、集体经济联合体,伴随着对市场经济的探索,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以下简称“三农”)的制度结构发生变革,即“三农”问题的制度空间格局发生了变革。一是新农村建设对“三农”的重建;二是城镇化对“三农”的布局重构;三是土地流转对“三农”产业“股份制”建构[1]。“三农”从农业生产空间耦合到城市空间,相关产业融合到互联网新经济体系。在互联网时代,“三农”问题就是要搞好新的“三农”经济共同体。农业文明与资本化、农村经济与网络化、农民经济与产业化颠覆了小农经济的传统模式。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核心机制就体现在“三农”经济体的自在性、自构性、自生性上。共享经济、网络化将形成我国“三农”的新文明、新时空、新天地。

“三农”经济体是我国农业立国的重要基础,在新时代背景下,它需要通过一个全新的运行模式才能形成耦合农业、农村、农民的新格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三农”经济体进一步向产业的自在性、自构性和自生性模型回归。一方面,产业耦合与市场分布回归“三农”,“三农”经济体进一步完善,构建了从产业联合体到“三农”股份制公司的新形式;另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速了城乡融合发展。新时代的“三农”经济体呈现出利民惠民的共同体特征。

一、从“三农”问题到“三农”经济体

“三农”经济发展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之根本[2]。改革开放以来,村庄行政管理、生产经营制度和产业发展都经历了重大变革,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一系列体制性的变化。农村经历了从统筹发展到城镇化,再到“村企一体股份化”的3个阶段。目前,一些地方的“三农”经济已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三农”共治机制,使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自在模型发展成“三农”经济体的自构形态。随着国家“三农”管理制度的不断变革,其自在、自构、自生的属性逐渐突出。

“三农”经济体的提出,提升了“三农”问题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的地位,使我们对“三农”问题发展机制的研究也转到“三农”问题与互联网经济体的耦合上。“三农”经济体模型,是一个跨越区域制度,重构产业模式的耦合经济体模型。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农”经济体被界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经济体。尤其是“农民经济体”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战略突破意义,它确认了农民从一开始依附国家、集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到通过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于市场经济体制这一过程中的身份转变。对“三农”经济体耦合模式的建构,就是进一步实现“三农”经济体的智能化、网络化和产业化,是将农业战略从传统的国家管理层面向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根本性”建构的转变[3]。

农民社区化、农业园区化和农村城镇化构成三位一体的新生态经济体。在互联网架构下,农业、农村、农民与互联网新经济的相互融合,生动地体现了“三农”经济体的自在性、自构性和自生性特征。从“三农”联合,到新农村建设,再到“三农”经济体的重构,充分展现了我国农业、农村、农民本身的自在性基础特征。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正是推进这一回归的内生力量。中国共产党有关农村“新型经济体”的提法深入“三农”问题核心,将“三农”问题纳入“三农”经济共同体范畴,是我国新形势下的强国战略建构[4]。“三农”经济与网络化生产方式的融合,也催生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社会组织中的作用[5]。有了党组织这个核心领导力量,“三农”经济共同体的实现就有了保障。

二、“三农”经济体耦合互联网的自在性、自构性、自生性

(一)“三农”自在性重建:农业经济体与互联网的耦合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互联网+”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方向、新趋势,也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新路径、新方法。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出现的农业互联网经济体概念就脱胎于“互联网+”的互联网耦合理论。农业互联网经济体以“智慧农业”“精细农业”“绿色农业”为框架,与建构农业经济体“自然生态农业”“能源循环农业”“经济网络化农业”的理论和策略依据是有所区分的。现代农业经济体耦合模型与国家农业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等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集体经济体制的形成思路相比,已具有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但国内理论界在这方面的探索还存在很多盲区。2018年以后,随着国家统筹城乡、“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的实施,农业经济体与互联网的耦合逐渐形成,尤其是农业区块链以及数字化农业体系概念的提出,实现了农业自我发展的历史性突破。

所谓“网络化农业”是指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化农业体系、网络化经济体构建一个人类家园的网络系统。网络化系统就是借助区块链模型,不再一味地“+”,而是限于耦合“三农”,形成闭环经济体,以此与强农、强国战略同构,并将“美丽乡村”与“美丽中国”乃至“美丽世界”在理论上实现一体化。由此可见,我国农业体系的网络化与“一带一路”倡议,都是建构在区块链模型上的耦合模式。国家层面建构的农业供销合作社与个体层面的“三农”经济体相连接,形成了中国农村改革方案的新模式。

首先,“三农”经济体是“三农”经济“家国同构”的基础,也是“三农”共建的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的农业可以自然就强大。我们强调“家国同构”,因为这是我国农业制度的建构模式,只有国家建构模式强大,农业才会强大[6]。因此,通过分析新农村建设的重建工程以及“美丽乡村”的生态经济体系能够比较清晰地看到:要解决“农业”问题就需要完成小农体制农业到产业化农业,乃至资本化农业的耦合。只有将农业与互联网充分融合,并在其强大体系的支持下,才能达到“家国同构”的目的。在这种网络化体系下,国家进入全面的“三农”综合体建设。所谓农业强国,就是要整个农业体系都能自在架构,而不仅是某一方面的产品实现优质或者产量提升。一个结构稳固并且符合“三农”自在性的模型,才是真正强大的网络化经济体的“三农”架构。

其次,网络化的农业共享经济体制度架构了新的农业产业资本体系,使得农业社会的运转机制从相互依赖转型到相互合作。这样的新型“三农”所体现出来的自在性文化不再局限于“鱼米之乡”“山水田园”的范畴,而是致力于展现一个现代化共享模式下的新“三农”综合体。因此,政府提出了“三农”新的网络化概念与社会互惠机制。也就是说,“三农”耦合经济体的核心是建构共享经济。在“三农”广泛地与经济体结合的机制下,“三农”经济体呈现出特殊的交互性特点。人们开始通过互联网体验到“三农”经济与消费族群之间的同构机制。“三农”经济体具有最大的生态信息体、产业人群消费体和目的物互联体,“三农”互联网经济将带动新一轮的革命,架构起“家国同构”的广泛链接。对“三农”的网络化就是对传统农业经济体的“家国同构”,是将原始的受传统礼教控制的以及自然公社模式的“三农”转化为如今的生态经济,并通过区块链与码链等模式确保这一生态经济在互联、公平、共享的规则中形成新价值。例如,新型的“三农”组织再造、“三农”智慧重构、“三农”科技孵化体系、“三农”医疗基地、“三农”品牌、“三农”资本构建等形成了“三农”互联网运营的全流通过程。

最后,在从行政村到自然村的发展过程中,“三农”的组织演化不断更新迭代,建立了成功的“三农”改革模式。通过将网络化模式介入“三农”行政体系,实行一体化管理,对农业项目以及土地情况进行监察,对生态环境实施监控;进一步推广无人化管理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智能机器人化;将相关“三农”公司原来的综合体运营方式改进为网络体运营方式,实行网络化经营管理,通过网络化共建、网络化耦合、大农业协同经济体来实现新的农、林、牧、副、渔体系的耦合与转换。这样网络化了的“三农”系统取代了单纯的工业化与商业化扩张。基于这种耦合制度,形成新型的“三农”乡村系统、“三农”社会治理系统、“三农”教育文化系统,催生并融合共享经济与新的乡村文化,彰显我国儒家农本社会的思想价值。

(二)“美丽乡村”自构性振兴:网络化耦合农村经济体

通过网络“三农”经济体得以架构到网络化经济体中,使得在农村生产或加工的农产品能够更便捷地输送到各类市场或买家手里。这种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农村经济,将农产品关联到保健医疗、养生休闲、营养配餐等各种细分市场,从而在农村形成自构性的经济模式。基于这个模式,建设“美丽乡村”成为农村自构经济形态的原动力。2016年,在原有浙江、宁夏两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政府在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11个省份建立乡村经济网络自构试点。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了从民居群落的平面规划到科技、生产、研发、教育的立体规划的跨越。农村经济体作为网络化经济体,重构了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通过互联网,将农业生产、社会休闲以及农村生态建设相结合,对过去因地制宜的农、林、牧、副、渔业粗放型的产业结构与自闭型的乡村经济进行调整,最终走出一条同构“美丽乡村”与“美丽中国”,同时也适合现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细化农村经济发展之路,并且让农村经济与我国的和平崛起理念融为一体,完成农村经济从自闭到自构的靓丽转身。

纵观历史,农村一直都是我国传统的宗族集聚地,其地缘经济相对自闭。而如今的农村已基本脱离了传统的散居模式,走向了新能源、新资源的互联网生态乡村时代。可以说,所谓的网络化耦合农村,就是今天的社区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社区化已初步形成,为下一步建成农村生态产业的网络化体系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新乡村形态也将具备雏形。城乡一体化的社区应具备社区网络化与产业点对点形态(CSA)网络化的产销模式。消费与生产的社会化建构一般都是本地化、时令化、订单化的,这种网络化模式就是一种社群经济。乡村经济通过网络辐射到社区,在促进现代社区立体生态农业技术发展的同时,又促成城乡融合的网络化农业经济模式的建构。由此,美丽家园的同构、生态社区的一体化、生鲜农业共同体建构就完整地展现出网络化模型的基础构架。网络化农村经济体是对农村产业基础的重构,其中的生态绿色产业涉及市场、消费、生产、运输、移植、养护等繁杂的现代智慧乡村体系。因此,建构在网络基础上的农村经济体系具有产业耦合的重构机制,是“三农”从自构性发展到“三农”经济体网络化耦合的基础。

“三农”经济体网络化耦合自构性是指“三农”经济体的网上建构。如今网络化的农村社会形成了新型的“上山下乡”共建模式,比如通过直播的形式,建构网络旅游、医疗共享等超级用户机制,实现了乡村旅游共建共享和乡村养老互助。农村经济体自构意味着在国家统筹的网络化体系下,各类商业性网络中会出现海量的乡村经济体,同时乡村生产跨时空经济体将重构社区跨时空制度,而跨越时空的乡村经济自构就会分化出多种平台、基地,并汇聚万家。例如,传统意义上的义乌小百货市场、内蒙古畜牧产品市场、舟山海鲜市场等自构性乡村新兴经济体,都实现了对跨区域时空经济的新整合,以及对“三农”制度体系与加快农村城镇化产业的耦合[7]。因此,通过网络化经济分布,探索农村产业结构以及农产品精耕细作的新业态,建构互联网服务、互联网金融,可以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网络经济体的支撑[8-9]。所以,通过加快小农经济向特色种植经济的转型,形成“三农”形态特有的特色品牌营销模式,以及微信圈品牌认同与网络化交互监控模式,将会在新兴农户网、农庄网的孵化模式上,走出乡村信誉的新天地[10-11]。所以说,网络孵化是乡村经济体的新形态,我们应该积极打造中国的“瑞士村”“中日韩乡村”“长三角山海乡村”“宁波帮产业园”“老上海都市村”等国际化乡村产业孵化基地。

(三)小康社会自生性经济共享:网络化耦合农民经济体

自生性是指农民通过网络化产业和资本,架构起一系列小农生产模式,并建设对应的网络化模块,为网络提供模块化的产品。通过对“三农”网络化产业经济体模型的研究,我们发现,各类“农创客”经济体主要表现为新型的“小农”生产模式。因此,在互联网与众多的乡村经济模块中,农民经济体呈现出产业模式、生产模式以及资本模式;在新兴乡村社区农业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以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公共政策模块中,农村经济体呈现出小康社会的共享模式。

共享网络化模块是一种主动参与型的协同模型,个人可以通过它完成一系列的检索、注册、注资、上线和孵化等程序。这个模型具有选择性、投资性、风险性等公共参与模式的特点,能有效避免国家补贴“送利”情况的出现,通过网络“分利”与“传递”的自生逻辑重构农民的参与机制。农村经济体网络化超越了传统西方产业的发展模式,是一种小康社会“家国同构”的国家农民供给侧的改革模式。“三农”网络化经济体可以形成“三农”的消费大数据新模型。农民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建构小农产业的整合模型来重构农民经济体的组织规范与市场规范。这个体系涵盖了农民和专业化的生产模式,实现了农民专业户的网络化,并通过区域产业时空的转换实现全球化共享经济的建构[12]。

因此,自生性的农村网络化经济体确立了农业区域化的社会模型[13]。“三农”经济体是架构在“三农”专业户经济体上的。“三农”生产的生态资本和村庄资源互联网经济体,应该对农户进行财政扶持,要促进互联网服务机构组织与“三农”示范园区之间的交流。因此,要打造农村经济体就要强化农业基地、加强庄园产业示范以及特色农业孵化,要借助网络区块链以及码链经济模型,为农民群体开设网络管理与培训服务,增设县域网络端口。农民也可以通过建立小额度的村民股份制网上专营店,或者设立村级服务网络机构,来获得丰厚的回报。互联网“三农”经济联盟建构了新型的“三农”组织社会,以往的“三农”伦理下的宗族、村落等传统关联性道德,被个人的、合作的、制度的产业经营关系所替代。农民从对集体组织各方面依附性都很强的社员转化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具有自主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从单一的集体生产劳动者转变为在“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市场经济关系中的市场法人。他们成为了农业与农村的产业主体,真正实现了从民到人的转型。他们是“三农”经济体的主体力量而不仅仅是“网民”,这一改变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农”经济体的网络化耦合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生产力,将农业从小农经济、自然经济转化为互联网时空经济。这意味着“三农”经济体的科技转型在逐步实现。这一改变涉及科技、生态与资本的耦合,改写了“三农”经济体的基础结构。传统农民将会成为历史,未来的“三农”经济体已经改换了“农民”的属性,建构了一种新经济体下的社会性居民经济。因此,互联网产业耦合下的“农民”才是自由人。这个从传统农民到新“农民”的转换,就是“三农”问题在新时代的根本变化。

三、结语

“三农”经济体不是生态经济学的返自然表现而是对现代文明形态的一种重构。我国经济领域改革突破的基础在“三农”,振兴“三农”已被纳入建设国家的伟大战略中。“美丽乡村”可以演化成“美丽产业”,“美丽产业”可以建构出“美丽中国”。“三农”经济打造了生态、礼俗融合的“家国同构”,这一切变革的本体就是对“三农”自适性的重构以及对“三农”产业体系的自构。

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三农”经济的具体发展路径,我们既能看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进性,也能感受到基层社会对“三农”经济体重构的勇气,更可以感受到政府对“三农”经济体与互联网耦合以及区块链初级形态探索的重视。只有从制度层面与战略层面入手,我们才能正确认识“三农”经济体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才能理解习近平“三农”理论背后蕴含的深刻思想内涵。因此,通过对“三农”经济体与互联化耦合的自在性、自构性和自生性的分析,我们对党的“三农”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辉煌成绩有了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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