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明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大同 037049)
语言文化学是从文化与语言的关系考虑对语言进行研究,从语言出发尊重各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并考虑到语言所反映出一个民族一种文化内部的思维方式和情感追求。“家”字的字形释义、本义、引申义都体现了中国千百年间农业文明、宗法制度、民族历史的发展。
语言文化学是语言学中一个独特的研究方向。在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文化以语言的形式不断面临冲突,语言国情学应运而生,语言文化学是语言国情学两个发展趋势之一,语言国情学的另一发展趋势是语言跨文化学。语言所展示的是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其背后是一个民族深厚的文明发展过程,语言以符号的形式表达文化,而在漫长的文明发展过程中语言不断变化演进,因此语言也就展示了一个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各民族以语言文化场的独特形式通过“考古”的研究方法,综合人类学、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角度分析出语言所内含的文化印记。
语言文化学的创始人Е.М.В ерещагин 和В.Г.Костомаров 在谋求语言国情学发展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语言信息单位(логоэпистема)和言语行为方式(рече-поведенческая тактика)两个概念。语言信息单位在20 世纪90 年代由科斯托马罗夫(Костомаров)等人创立,语言信息单位从语言单位(词、词语、成语、俗语等)出发,诉说文化语言本身所具有的民族文化的象征性和独特性,以语言为中介研究文化的凝缩符号,信息单位既有表征,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事物和现象,也表现了社会规范铭记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并表征民族精神世界。[1]言语行为方式主要研究言语行为和言语礼节,言语行为主要分为言语本身所表达的字面含义的言内行为、字面含义之外的言外行为,以及语言所导致具体行为的言后行为;言语礼节则是在语言表达上所要求的礼节规范。[2]就“家”而言,“家”既属于语言中最小的语言信息单位“词”,也包含一定的言语礼节。
语言信息单位作为语言文化学的文本描写单位,具有语言与文化双重特性。“家”属于语言文本中最小的语言信息单位。从“家”字的字形、字义、造词依据,可以看出家文化背后农业文明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家”字在历史上出现较早,在甲骨文中就有明显的“家”字的记载,《说文解字》:“家,居也。从宀,豭省声。”[3]许慎认为“家”所表示的含义是居住的地方,在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中丰富了“家”的含义,“凥也。凥各本作居。今正。凥,处也。处,止也。释宫。牖户之闲谓之扆。其内谓之家。引伸之天子诸侯曰国。大夫曰家。凡古曰家人者,犹今曰人家也。”[4]这一解释将家、国的概念联系起来,在“家”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并没有像一些汉字一样出现了较大的形体变化,“猪”演变为“豕”,“家”从古至今几乎一直延续着“宀”与“豕”的组合,只是在简繁写法上有少许变化,并且“家”字的字义与本义也没有过大的差距。
根据“家”的造字构词特点,关于“家”的本义也有较多的推论,例如“从豕说”,认为“家”的本义是猪舍,“从犬说”,认为“家”的本义是养狗的地方,另外还有“从象说”等说法,但是有些说法逐渐在不断研究中丧失了其合理性,“从豕说”成为主流,但是就“从豕说”而言却有不同的解释,段玉裁解释为“豢豕之生子冣多。故人凥聚处借用其字。”[4]由于猪孕育生子繁多所以用“豕”表示人聚集而居的地方。另有解释为“家”属于会意字,与当时原始先民居住的建筑有密切的相关性,在三皇五帝时期的巢居时代,原始先民的居住建筑大多是干栏式房屋建筑,原始先民在地面上挖出下沉式巢穴,在巢穴之上又以木材石头为基础构架建出房屋以遮风避雨,而在这一时期原始先民已经掌握了野兽饲养驯化的能力,在这样的房屋中也多饲养猪作为家畜,而“家”作为会意字所展示的就是原始先民的居住环境。
根据语言信息单位的理论,语言作为一种文化的浓缩符号映射了民族文化的特有现象和民族历史的发展。中国的家文化内涵是丰富的,且融入在每个中国人的血脉之中,就“家”的字形和本义而言,直接窥见的是中国千百年来农业文明的发展,以及“家”与农业文明的联系。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早在新石器时期便进入了农耕文明,在农耕时代初期,原始先民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附近就掌握了刀耕火种开辟农田种植农作物的方法,并且生产工具由石器向木制的耒耜等逐渐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制度的转变,铁犁牛耕的发明也促使中国由原始社会走向奴隶制社会,不仅如此,当时的原始先民还掌握了饲养家畜的方式,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就挖掘出了大量的猪骨,已经表明在当时原始先民主要以饲养猪为主,基于此,便能探寻出“家”字是伴随着中国农业文明的萌芽发展而被构造出来的,“家”字所反映的是当时原始先民的生活居住状况和农耕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在原始社会逐渐瓦解原始先民逐步过渡到奴隶制社会的历史阶段下,“家”字所代表的居所和家畜也表示了私有制、家庭制的萌芽。
“家”的内涵是丰富的,对表示字面含义的言内行为而言家不仅有居所的含义,还有表示字面含义之外的言外行为,并造成了“家国一体”的言后行为。在言语礼节层面,“家”字所蕴含的文化所映照的是广义的言语礼节规范,也铸造了“家”的言外行为和中国自古以来的“家国观念”,言语行为与言语礼节相辅相成共同解析着“家”的文化外延。
言语礼节分为广义上的言语礼节和狭义上的言语礼节。狭义的言语礼节是指人们在安慰、祝贺、欢迎、邀请等特定语言环境下的语言交际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表明的是谈话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并通过言语礼节来达到表达尊敬、避免冲突等目的。“家”字不用于狭义的言语礼节之中。而广义的言语理解则是语言背后不借助语言表达所内含的行为礼节规范,它表现为一种社会化的礼节。“家”所蕴含潜藏的便是中国特有的礼节制度规范和家庭观念。
中国奴隶社会形成了以家为本位的宗法制度,这一宗法制度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家庭观念。自夏朝进入到家天下,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社会便逐渐演变成为宗法制,这一转变既维护了奴隶社会的稳定,也造就了中国独特的“以父为尊”“家和万事兴”家庭观念,同时让家国统一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家国同构的体制下,家庭的结构也是嫡长子继承制的权力划分下形成了“家是小国,国是大家”的家庭观念,在父权社会下的国家中君主是最高的统治者,而在家庭中父亲则是最高权力掌握者,于是便形成了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家庭关系,[5]相较于西方相对自由平等的家庭关系,在宗法制的影响下中国的家庭观念更强调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并形成了以孝为核心的家庭观,在家国同构的制度下,家庭内部之孝延伸为家国之忠。这些由“家”所构成的礼节体制规范也使得在言外行为角度,“家”在中国的文化外延就隐含了“尊老爱幼”“亲情至上”的家庭观念。
中国的家庭在历史发展中几经更迭,中国的家庭最早进入到母系社会由母系社会逐渐发展到父系社会之中,“男耕女织”的家庭方式逐渐形成,而这一方式直到鸦片战争结束后才逐渐被瓦解,从夏商周时期到鸦片战争几千年的时间,中国一直延续的就是以家为本位所进行的经济生产活动,[6]在宗法制影响下所形成的阶级差别一直强调父权的的家庭理念,在儒家思想中为三纲五常的家庭伦理教化,虽然三纲五常的封建家长专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子女的独立思考,但是在这一思想下所形成的家风家训也一直传承着孔孟之道,这些血缘关系也被记录在族谱之中得以传承,进入现代社会,中国的家庭更加多样化,三纲五常的阶级差别已经被打破然而重新提及的家风建设依然以家庭为核心,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教育完善人格的塑造。[7]家文化中一直所传承的家庭理念和家风家训便是“家”字的言后行为,谈话者当提及自己家时,不仅仅代表的是居住地居所,还是自己家的家风家训和家庭理念。
“家”字的字形结构主要是“从豕说”,这与当时原始先民的居住建筑有密切的联系,从“家”字文化延伸可以看出原始先民农业文明的发达,“家”内部潜藏的制度理法,代表了古代三纲五常的严谨家庭观念,还折射出以忠孝礼义为核心、以家为信仰的家风家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