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彬
《本草纲目》是中国明代伟大的医药学家李时珍编著的划时代科学巨著,是中国古代本草文化集大成之作,同时也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古代百科全书”。到目前为止,《本草纲目》的英译本主要有三部,首先是1738年由出版商凯夫(Cave)出版的《中华帝国及华属鞑靼全志》(简称凯夫版),该书全文译自法国传教士杜赫德编纂的法文版《中华帝国全志》,其中收录了《本草纲目》部分章节,为现存的《本草纲目》最早的英文节译本。其次是20世纪以来,由英国学者伊博恩所翻译的多部涉及《本草纲目》大部分所记载药物的译著(简称伊博恩版)。第三部是2003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罗希文教授翻译的《本草纲目·全译本》,该书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英文全译本(简称罗希文版)。
哲学阐释学作为一门研究理解与阐释的系统理论,和翻译有着非常相近的本质属性。哲学阐释学理论奠基人海德格尔认为每一种翻译都是解释,而所有的解释都是翻译[1]。乔治·斯坦纳[2]指出,一切阐释及有关阐释的表达都是翻译,语言层面的翻译处理是文本阐释的结果。译者就是阐释者,阐释者的身份与其从事的翻译实践有着重要的联系,译文是译者在理解的基础上用语言表达构建出来的一种文化存在。迦达默尔[3]认为,理解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一定的理解主体具有特定时代的文化印记。翻译作为一种阐释行为发生在一定的语境之内。对《本草纲目》这样具有中医药传统本草文化属性的文本来说,其翻译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译者因素和历史语境因素更为明显。
当前《本草纲目》的翻译研究大多比较关注译本本身的字词句篇多级语言系统的翻译策略,偏重讨论译文与原文如何做到统一。同时,目前的研究都是针对单一译本展开的,对各个译本之间的比较和解读尚未深入开展。因此,本文试图从较为宏观的哲学阐释学的视角出发,结合译者因素和历史语境因素,描绘《本草纲目》上述三个译本的阐释变化,分析译者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下为实现翻译实践中的跨文化传播目的而采用的不同翻译策略,提出中医药典籍的翻译方向,从而使翻译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海德格尔[4]提出“解释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的,先行所见的和先行掌握的东西来起作用的”,也就是“前理解”。迦达默尔将这种“前理解”称之为“成见”,译者所有的知识储备都是成见的产物。译者的文化身份,即译者的自我概念和自我知觉,主要包含七个方面的内容:自我意识、表现方式、人际关系、惯性与动作、情感因素、传播信息内容、环境变化等[5]。每一代译者都会因为各自独特的“前理解”,形成特定的文化身份,在翻译中呈现出不同的阐释态度和立场,表现出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译者主体性”,具体体现在翻译方法、原则、策略的选择和语言的形式、风格的不同等。《本草纲目》三位译者“前理解”的差异,包括国别、学习经历、价值观、文化取向等,形成不同的文化身份,决定了他们在译者主体性现身时各自译本的阐释差异。
1738年凯夫版的《中华帝国全志》在第二册中收录了部分关于中国古代医学和草药的书籍,其中207~235页摘译了《本草纲目》的部分章节。该书是法国传教士杜赫德根据当时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王朝时期派往中国的法国耶稣会传教团寄回的手稿收集整理而成,此版本在由法语译成英语时,保留了原译者翻译的某些特点。根据蓝莉对供稿者译文手稿的研究发现,其中 “神农本经名例” “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 两部分,以及茶、茶籽、海马、石蟹、麝香 5 种药物的翻译,来自法国传教士白晋的手稿;有关象、骆驼、虫白蜡、乌桕木的翻译,源于法国传教士刘应的手稿;而对五倍子的翻译,或出自法国传教士殷弘绪。在抵华前,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熟知数学和天文,被称之为“国王的数学家”。同时,“全志的供稿人都是富有经验的老手……对于他们深厚的汉字底蕴不应该等闲视之”[6]。伏尔泰曾经如此评价到,他们纯熟地掌握了汉语和满语,既能由中文译成西文,也能由西文译成英文,在同时代中无人能出其右。他们虽然出于宣教的目的来到中国,但是对于中国文化知识和中医学有着强烈的兴趣与推崇。尽管他们有着良好的语言能力,但是面对与西医截然不同的中医体系,需要广博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中医哲学知识,在这一方面上,这些传教士仍感到力不从心。
从这些传教士的个人经历和知识水平对其文化身份进行考察,首先,作为法国传教士,他们还肩负着文化考察的目的,需要向西方介绍中国当时的文化、风土人情等,这决定了他们在翻译中采用“百科全书”式的介绍性翻译原则。《全志》节译的本草两章中的第一节简要介绍了作者李时珍的生平、著书背景、全书内容简介、编排方式及体例等内容,而在第二节的《历代诸家本草》则是将本草书籍按照年代进行了归类整理,对书籍的介绍仅限于书名、作者、朝代、卷数等介绍性内容。其次,由于他们对当时与西方文明有着明显不同的华夏文明具有强烈的兴趣,因此他们完全站在尊重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上,为促使中医思维方式让西方理解和接受,译者在涉及体现中医朴素哲学思维和中医药本草文化方面的译文处理上采取异化的翻译策略,如在翻译《神农本草名例》《七方》和其余16种药品中,基本上采用逐字逐句一一对应的方式来翻译这些方剂。同时,也由于他们深感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这些传教士译者们在翻译中采用译者评论与原文翻译完全混合在一起,文后以Note的形式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丰厚翻译法”。译本中有很多关于原文文本的批判性注释,甚至译者本人对于中医药文化的理解和感悟都会在译者的注解中出现,这种阐释性翻译法,就其本质而言对经典的中医药文化的原貌是有损伤的,但是在中医药典籍初次向西方传播的时候,这种翻译方法能够为读者提供方便的“法门”,容易为广大读者所接受。
1928~1941年期间,伊博恩和一些中国学者合作,编纂了一系列《本草纲目》研究和节译的著作,其翻译主要涵盖《本草纲目》第8~37卷及第39~52卷的内容。1909年伊博恩受英国伦敦教会派遣来到中国传教。伊博恩在来华之前,接受了系统的医学训练,来华之后,在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生物化学和药理学等课程,期间还去美国深造获耶鲁大学生物化学及营养学硕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
从其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对其文化身份进行考察,他是一位复合型翻译家。首先,他具有深厚的药理学和化学背景,其主要工作经历也是从事相关的药理和生物化学的教学与研究,正是有着这样的“前理解”,在翻译《本草纲目》时,他将自己在这方面的研究融入翻译之中,对《本草纲目》的内容进行药理学与化学考察,对植物性中药的来源成分进行详述。在翻译植物药时,他增加了“成分”一项。如翻译“青蒿”时,他谈到“苦味,油脂,青蒿碱”[7]。在翻译矿物部时,他增加了各种矿物药的性状、成分和提炼方法等。因此有人称他为“近代采用药理分析方法研究中药的先驱”[8]。其次,作为长时间在华行医的传教士,他意识中西医的巨大不同。在《本草纲目》译本的引言中,他谈到:语种的不同和中西方记录中采用的不同基本概念造成了(中西医的)巨大分歧,许多药用植物声称具有不容置疑的治疗功效,但对它们特性的认识十分含糊,其化学成分构成被完全忽视,对活细胞的作用也不明确。在这样的“前理解”下,为了尽可能消除中西医的分歧,他在编撰中采用西方植物学的分类方法,尤注重中国药用植物的各国研究文献的陈述[9]。
罗希文先生是中国当代著名的中医典籍研究与英译专家,本科为外贸英语专业,研究生为新闻专业(国际新闻报道方向),曾在美国洛杉矶中医学院讲学,并获该院东方医学哲学博士学位,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担任教师。罗希文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就着手准备将中医典籍译成英文,他曾拜伤寒大家陈慎吾大弟子为师,系统研习中医经典之作,学习古汉语,具有深厚的英文功底、中医知识和古汉语知识,对传播亦有独到见解。在翻译《本草纲目》之前,他已经翻译了《黄帝内经》《伤寒论》《千金方》等中医典籍,被海内外学者誉为“中医典籍全英译本第一人”。罗希文深刻认识到,中医经典的传播,不能仅仅局限于翻译,更需要理论和文化上的支撑。只有在深刻阐明和总体把握中医的哲学性质和思维方式的前提下,才能深化对中医原典的理解。
因此,对其译者文化身份进行考察发现,首先作为一名研究院所的翻译家,他对翻译的理论与实践有着十分深刻的认识,另外他曾系统学习中医知识并翻译过多本中医典籍,这决定他在翻译《本草纲目》时,不仅有理论上的认识,也有操作实践中娴熟的驾驭能力。其次,他对中医传统文化外译与传播有非常明显的责任意识,是忠实文化信息的提供者,这决定他的翻译态度是严谨的,在翻译《本草纲目》时,他对典籍进行了全方位的考证,对原文的一些失误和错纰之处一一订正和注解。他曾说“《本草纲目》中收录了很多来自不同朝代、不同地域的药物,这就使书中同一药物出现了不同的名称。另外,古代中国的度量制度中,半斤并不等于五两或八两,不同朝代它代表的实际重量也不同,在翻译药方时就得弄明白这个药方是哪个朝代的,它用药量到底是多少。这些连中国医学家都很容易搞错,不先研究这些,怎么能翻译得清楚”[10]。基于他的文化身份,不难理解他在翻译实践中采取相对保守的立场,采用以异化为主的翻译策略和完全忠实于原文的体例。
阐释学中对于语境论述颇多,大致说来,语境分为语言语境(与语言情境密切相关的因素)和非语言语境(与文化语境密切相关的因素)。迦达默尔认为,理解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一定的理解主体具有特定时代的文化印记。翻译作为一种阐释行为发生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之内,译者根据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历史等背景情境确立自身的主观立场,同时在与读者意图建构阐释共同体的过程中,对所翻译的文本有意识地进行选取、摒弃、扩充或浓缩。
杜赫德编撰的《全志》成书于十八世纪,他所在的法国在教派内部陷入索隐派和保教派之争,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语境中,索隐派的耶稣会传教士来到中国,除了宣扬基督教的教义之外,也有为了教派内部的派别之争正名之意。因此,《全志》的编纂者杜赫德和供稿人有意挑选了诸如大象、石蟹、骆驼、海马等《本草纲目》中记载的动物药,这些动物药并非当时中国临床常用的药材,选择的原因正如法国学者蓝莉所说,是为了证明中国人对大象和石蟹的了解,借此反驳法兰西学院院士雷诺多对中国科技和与文化的地位的抨击来削弱他在教派中的地位。因为雷诺多曾说过中国人不知道大象和石蟹是何物,他对耶稣会传教士在海外的传教和考察活动持反对态度,杜赫德和供稿人试图通过对他的观点的抨击来证明他的一些言论的不可靠,从而为索隐派在中国的传教和考察寻求更多的社会支持。
《全志》的阅读对象主要有三种人,一是少量高级教会人士,二是贵族、大臣和高官,三是在商贸和金融活动中发财致富的新生资产阶级中喜欢读书的人[6]。这些人要么是法国海外传教政策的制定者和拥护者,要么是出资者。因此《本草纲目》节译的内容除了宗教目的外,也有着一定的商业贸易目的。其内容的选择,很多是放在中欧贸易中的重要药材上,如大黄、麝香、茶、茶籽、五倍子等。
从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当时欧洲正处于启蒙时期,西方人都迫切地想要了解这个神秘的东方富庶大国。根据蓝莉的研究,杜赫德的《全志》收录的内容可能参考了两份提问汇总:一是1684年法国皇家学院成员的问题汇总,二是1689年莱布尼茨写给传教士闵明的关于30个中国问题的提问。两份提问涉及中国的茶、大黄、人参及其功效、奇妙的药用植物和可移植到欧洲的珍贵植物等,杜赫德及其供稿人对《本草纲目》所摘译的内容,大量翻译了关于茶、大黄和人参的记载,也译出一些其他药物的功效及中医药性理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西方学者的关注点,满足了读者意图。
经历了十九世纪的两次鸦片战争和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之后,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再次接受西方传教士。此时西医的知识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细胞病理学说、细菌学的发展对疾病原因提供了更准确的说明, 化学研究带来了麻醉药和消毒化学剂的发明、药理学的发展推动了制药业的进步、血压计等一系列医疗器械的应用推动了临床医学的进步。西医随着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作为学科和行业都在发生近代性的转变,而中医的各种诊疗方法依然固守传统,国力的悬殊和学科发展差距的加大使得西方人对中医更多是负面的评价。这种批评思潮延续到二十世纪民国时期,导致在西方人眼中形成中医“迷信不科学”的印象。
到伊博恩来华时,在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安排下, 西医从制度上获得中国医疗业的认可。此时的在华传教士已经不必再通过抨击中医来为西医开拓空间和争取教会利益了,因此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语境中,二十世纪的中医传教士,特别是长期在华生活的传教士们,能更客观看待并评价中医药理论体系和药物价值,从疗效出发,关注中医的“经验技术”。例如,美国圣公会的吉佛瑞(Jeffery)与马雅各[11]所著的《中国的疾病》一书中对中药提出如下看法:“任何东西,即使是在自然界中令人感到恶心的东西,被中国人使用在医学上时却十分有用。”湖南湘雅医学院院长胡美(Hume)[12]出版的《中国医道》中说:“中国医学非常强调疗效,植物、动物和矿物被用入药中, 许多药物的持久功效现在刚刚开始被认识到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传教士们对中医药的看法的转变和对中医药的逐渐认可。加之在二十世纪20年代,中国进入了用科学方法研究中药的初创期,国内掀起中医药科学化研究的浪潮,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等新兴中药分支学科开始兴起。
因此在这样变化中的历史语境下,伊博恩在翻译《本草纲目》过程中采用的翻译策略和原则随之发生变化。一开始以西方现代科学的角度研究中医药,对古籍所载中药加以鉴定分析。因此,他在1927年翻译植物药和矿物药时,主要还在西方研究框架下的对这些药物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编纂,在翻译植物类和矿物类药物中,他所翻译的参考文献等均为西方科学界的最新研究,对于原文所载药物的性味和功效等传统中医药的精华则没有翻译出来。在体例上,翻译植物类药物时,采用西方的植物学分类法,按照“门—纲—科—种”进行分类,而非按照原文的“部—类”。后来,伊博恩经过长时间在华行医对中医药和临床经验有所认识进而认可,在1931~1941年陆续出版的动物药节译本中逐渐忠实于原文的体例,如将释名、集解、修治、主治等全部译出。这正如付璐[13]所评价的那样:伊博恩的《本草纲目》译著中,植物类药物只译出其“名”,矿物类药物译出其“骨”,到了动物类药物才译出其“肉与形”。
罗希文的《本草纲目》全译本成书于二十一世纪初,此时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有了明显提升,西方国家逐渐了解并接受中医,中医药文化传播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是由于之前对西方医学的过度崇拜,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地位长期受到忽视,因此如何保持自身文化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打破西医霸权的格局,与西医争夺权力话语成了新的时代命题。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体现是中医名词术语和文化负载词的翻译中,翻译界逐渐认同采用异化为主的翻译策略,选用“民族性”的翻译原则,从而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质。
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考虑到全景式且有重点地向英语世界的中医学习者、研究者展现了中医传统本草文化的系统知识,方便深化理解、接受和后续研究,罗希文在脚注中使用了大量的与中医文化相关的注解,诠释了部分中医核心理论及传统哲学思想的内涵。对所有药名的翻译,他采用“汉语拼音—拉丁文—英文”对照方式,在附录中专门梳理出中药名称、引用书目名称、全部方剂索引、引用地名索引、古代官职索引等八大索引。这种阐释性的深度翻译法,通过注释、评注、索引等副文本方法,将文本置于丰富的文化和语言语境中,能获得目的语对源语文化的理解,在目的语读者中间建构起带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概念和意识形态,促进目的语文化对他者文化给予更真切的尊重;同时在尽量不破坏原貌的情况下把理解的任务交给读者,使经典的生命力因而得以保存。
综上所述,三位译者“前理解”的差异造就了他们不同的文化身份,使得他们在主体性现身时对《本草纲目》这一经典著作采用了不同的翻译原则和翻译策略,或归化或异化、或丰厚性或忠实性等的选择都是受到译者文化身份的制约。译者不是消极地接受文本,而是对文本进行再创造,在与文本的“对话”中构建起中医药经典文化,从而推动了中医药文化的传播。由此可见,译者在阐释中扮演了一个文化建构者的角色,翻译从这一角度看是译者在其文化身份的制约下采取的阐释行为和文化互动,其阐释动机来源于译者对中医药传统文化的高度认同与文化自信。《本草纲目》这一文本从属性上来说不仅是科技文本,也有一定的文化属性,代表着传统的中华本草文化。其阐释者需要意识到自身在翻译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在阐释他者和自我的过程中,具备必要的自觉性、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实现最佳的文化身份构建,才能高质量地完成阐释活动。
从哲学阐释学的视角看,翻译发生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本草纲目》各版本的英译作品在原著基础上进行不同程度的删减和扩充是译者充分考虑到历史语境和预期读者的应有之举。在意义生成的过程中,只有译者、目标读者、文本和语境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阐释学的循环,达到阐释的有效性,能够得到成功传播的译本始终是要关照预期读者和当代语境的。在当前的中医药文化传播中,要把当前的中医药文化的英译放在中国优秀文化要走出去,要让世界听到中国声音的情势下,以此作为翻译工作的出发点和现实背景,对目的语甚至是源语文化和读者的文化语境进行分析和解读,充分考虑译文表达和对译本接受产生影响的当代社会文化语境。
在翻译实践中,文本因素、译者因素和语境因素往往相互交错。由于具有“前理解”和“成见”,译者在追求文本“信”的过程中,往往带有个人独特的视阈,使得译者的文化身份在译本中现身,又由于理解具有历史性,译本往往带有译者所在时代的鲜明特征。从哲学阐释学的视角看,不同时代的译者,乃至同时代的译者,面对同一个文本,他们所担负的阐释工作与理解也各有不同,因此在中医药典籍翻译中,不断推出复译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对典籍深化理解的过程,正如崔红娟[14]所说的“一个译本不可能同时满足不同历史阶段不同读者的需求。只有通过多个译本多次的发掘,才能不断接近完成对它的认识”。
译本类型多样化主要是指译本既可以是大而全的全译本,也可以是节译本,甚至是改写本。对中医药典籍的翻译,根据不同类型的读者需求,可以进行初步介绍性的翻译,如改写本;也可以选择重点内容或代表性内容进行节译,也可以进行全本翻译。《本草纲目》在多年的流传中,出现了各种类型的译本,从其英译的历史来看,各种译本都从不同的领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或多或少代表了那个时代的译者对《本草纲目》文本的解读和对当时文化语境的充分考量,这些多样化的译本构成完整的翻译阐释共同体,促进了中医药本草文化的传播。正如李游[15]所说:“典籍英译多样化有利于从不同角度挖掘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译语读者充分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与价值”,这对于促进中国文化走出去不无裨益。
本文以《本草纲目》三个译本为主要考察对象,运用哲学阐释学的视角和方法,从译者和语境这两个维度对其进行比较和解读,阐述了译者文化身份在建构过程中所体现主体性和各译本的历史语境对翻译策略等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中医经典翻译进行再思考,重视译者文化身份的构建,具备必要的自觉性、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充分考虑当代语境和预期读者,客观接受现有译本,并按照阐释精神推出复译本,根据传播需求推出多种类型的译本,在译者、译本、读者合力下促使中医药文化更好地走出去。然而,本文仅局限于从哲学阐释学角度中的译者、译本、语境等因素对《本草纲目》的英译本进行考察,今后应该从更为宏观的视角出发拓宽研究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