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武
债券市场是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商业银行坚定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积极参与债券市场承销、交易、投资等关键环节与领域,以市场化方式开展一级市场差异化风险定价和二级市场做市流通,推动完善债券市场价格发现、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功能机制,同时始终坚持风险为本,不断提高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助力我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债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宏观调控、降低融资成本、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债券市场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
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应有之义。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债券市场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支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传导,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
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相较于信贷市场,债券市场更具透明性、公开性、流动性、传导性,在市场价格发现、金融资源配置、监督发行主体等方面具有独特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力度,置换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地方政府违规融资。
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途径。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我国融资结构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提高债券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拓宽实体企业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和适配性,促进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本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坚持中国特色,坚持质量优先,坚持服务实体,高质量发展取得一系列新成效。
一是债券市场体系更加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为主要监管机构,以银行间场外市场、交易所场内市场、柜台市场为主要交易场所,以中证登、中债登和上清所为债券登记、托管和清算场所的多元化、分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二是债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2022年8月末,各类债券余额142.3万亿元,年均增速15%,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债券净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31%,较2017年同期上升10%,成为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力量。
三是债券市场品种不断创新。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已涵盖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金融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多个品种,近年来还推出了绿色、乡村振兴、“双创”、疫情防控等专项债券,实现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
四是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元。随着准入条件不断放宽,债券市场从过去主要由商业银行参与,发展成为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理财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并通过熊猫债发行、结算代理、债券通等方式稳妥有序向境外发行人、国际合格机构投资者开放,市场流动性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点任务,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以高质量风险防控保障债券市场稳健发展。
一是债券市场法制不断完善。持续夯实《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人民银行法》等上位法基础,健全分类趋同、规则统一的法律安排,丰富市场化、法治化的违约处置方式,压紧压实发行人、投资人、中介机构等各方责任。2021年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了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规则。
二是市场定价机制不断健全。持续优化一级市场承销发行定价机制和二级市场做市交易制度,不断丰富合格机构投资者,加快完善多层次交易服务体系,促进债券市场适度竞争、有序联通,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资源配置、价格发现功能,持续健全充分反映信用分层的风险定价体系。
三是国际接轨程度不断提高。稳妥有序推进境内外市场双向开放,加快推动境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通接轨,吸引更多发行人、投资人、中介机构参与境内市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近年来,境内市场对外开放的速度不断加快、模式不断创新、质量不断提升,我国债券已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全球债券指数。
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作为重要参与主体,在不断推动自身债券业务转型发展的同时,积极稳健参与市场运转和机制创新,共同做好整个市场的“稳定器”。
全面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根本、核心的要求,是在银行整体层面的统领性、综合性安排。只有从“顶层设计”入手,解决好风险管理目标、重点、路径、方法等基本问题,才能从整体上有效管控风险,才能将党中央“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重要部署落实到位。具体参与债券市场及业务,商业银行要建立以客户(发行人)为中心,三道防线联防联控,覆盖信用、市场、操作、合规等各类风险的管理机制,着眼全市场格局、全风险图谱、全周期监控、全口径管理,将风险管理覆盖债券承销、投资、交易全部业务品种,嵌入债券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贯穿债券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全部业务流程,加强跨产品、跨市场、跨风险种类监测预警,更好适应债券市场发展态势。
近年来,国家提出并实施了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点战略。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直接参与者,重点加大绿色发展、制造业、普惠民营、“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债券的承销发行与投资交易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产业政策。同时,凭借庞大客户经理队伍贴近客户(发行人)、强大交易员团队熟悉市场的双重优势,更好地管控好产品风险。一方面,将债券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授信审批准入流程,审慎把好债券承销入口关,积极向市场输出高质量债券。另一方面,提升债券存续期风控管理水平,建立全周期、全流程、全产品风险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风险全景扫描,有效履行主承销商职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通过加强债券业务全流程各风险风控管理,助力债券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生态。
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参与机构,在一级市场有效履行承销商职责,综合考虑发行人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债务负担水平等,以市场化方式做好各类债券发行的差异化风险定价,切实为优质发行人降低融资成本,并促使较高风险发行人改善经营状况。在二级市场充分发挥做市商优势,利用丰富的产品体系、庞大的客盘资源、广泛的交易网络以及较强的定价与敞口管理能力持续提供双边报价,在提供市场流动性、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价格发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立足新发展阶段,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跨国银行紧抓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依托集团全球化经营,积极通过代理结算、债券通等方式服务主要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大力营销优质境外发行人赴境内发行熊猫债,全力推进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以工商银行为例,目前已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关系,首批参与直投渠道下直接交易、债券“南北向通”交易等创新业务;已为优质境外客户发行熊猫债规模超过2100亿元,主承规模超过850亿元,市场占比近20%。
债券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合作机构的优质服务,而合作机构风险管理恰恰是商业银行容易忽略,也是亟待加强的领域。规范并完善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与程序、责任与义务、存续期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义务、退出机制等内容,实施合作机构限额管理,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流程,建立完善合作机构跨部门集体审议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承销发行业务相关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审计师、专项评估认证机构,以及投融资交易业务相关货币经纪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合作机构风险管理,深化重点领域合作机构动态监控,是构建合作机构风险防控良好生态,维护债券市场正常投融资环境秩序的内在需要。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核心技术系统自主可控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必然要求。随着债券市场的创新发展和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风险管理也在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步伐。商业银行作为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应积极在金融科技创新和自主可控方面持续发力,重点加强债券交易和风控系统的研发,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搭建智慧风控系统体系,持续提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智能化水平。工商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内信息基础设施自主可控转型以及银保监会要求大型银行对外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的号召,向同业输出自主研发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和产品控制系统,加快推进全行业系统自主化、国产化,带动国内同业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更加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我国债券市场还须加快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向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更高水平迈进。
目前,我国债券违约主要由投资者与违约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所在地方政府自主协商或通过法律诉讼开展追索,主要处置方式包括匿名拍卖、债券置换、回售转售等,存在违约债券处置周期较长、回收率偏低、交易不畅等问题,处置效率和清偿比率并不理想。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违约债券的市场化转让机制,构建统一的违约债券交易渠道,完善受托管理人制度和违约债券估值体系,提升违约债券市场化定价水平,丰富违约债券转让交易主体,提高违约债券交易的流动性,更好地化解金融风险。
债券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是投资者了解债券风险的主要途径,投资者与债券发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风险定价失真,给市场稳定带来隐患。应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在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和债券信息披露规范,强化第三方机构在债券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健全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保持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提升评级机构风险预警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迅速发展,市场规模快速攀升,成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统计体系,持续规范绿色债券统计标准,扩充统计口径。持续推动绿色债券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完善绿色债券激励机制,引导市场扩容,支持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实现境内外绿色债券市场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