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珍
(湖北科技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1]。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2]。
因此,我国精准帮扶绝对贫困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逐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那么,我国为什么能提前十年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任务?回顾这一辉煌历程有助于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尤其是通过回顾咸宁市精准扶贫历程,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探讨精准扶贫的经验,以期获得更多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启示。
自2013 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思想后,精准扶贫研究逐渐增多,并迅速发展为学术研究热点。贫困问题是世界难题,也是全世界的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虽然国外相关学者对贫困问题有大量研究,但未见“精准”一词。国内关于“扶贫”的研究,则立足于“精准”逐渐形成了以下主流观点:(1)内涵与现状研究。雷明和邹培从“准”“精准”“可持续”“扩权赋能”“全员式扶贫”“共生共建共享”“反贫困命运共同体”等七个方面阐释了精准扶贫的思想内涵[3]。张翼认为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识别不精准、文件下达的致贫结构与现实不符、脱贫规划未能完全动态跟进、产业扶持未能完全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的情况[4]。(2)经验与问题研究。陈宗胜、张小鹿、李富达总结了河北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在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及开发利用特色资源所取得的扶贫成效[5]。邓维杰认为精准扶贫中出现了突出地对贫困户的排斥现象,包括在精准识别环节对贫困人口规模的人为限定形成的规模排斥、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对片区外贫困群体的区域排斥,以及自上而下的贫困村和贫困户识别过程中对贫困群体的恶意排斥和过失排斥等[6]。(3)路径研究与乡村振兴衔接研究。庄天慧、陈光燕、蓝红星提出了扶贫主体与贫困对象有效互动的参与式县级扶贫瞄准机制[7]。郭远智、周扬、刘彦随从多个维度剖析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实践如何助推其乡村振兴[8]。(4)还有学者对我国减贫事业历程进行了回顾与经验总结。韩美群、余漩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带领人民群众同贫困作斗争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历程分为五个历史时期:革命性全域扶贫、“输血式”救济扶贫、“造血式”改革扶贫、“开发式”综合扶贫和精准扶贫。总结经验四个方面经验:即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指导,牢记“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探索不同治贫扶贫方法,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和扶贫开发道路[9]。刘政良则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调研贫困地区召开的七次座谈会的回顾,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具体脱贫措施,从而得出脱贫攻坚的经验启示[10]。罗玉辉、白旭总结了中国特色减贫的经验主要四个方面:坚持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扶贫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并受人民检验;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与时俱进改进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11]。
咸宁是一个集老区、库区、山区于一体的重点贫困地区,地处鄂东南幕阜山北麓,属于湖北省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幕阜山片区,具有区域性整体贫困与插花贫困交织分布的特点,成为新一轮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其中南三县通城、崇阳、通山属于片区县(贫困重点县)、北三县(市、区)咸安、嘉鱼、赤壁属于插花贫困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贫困治理格局,是中国式扶贫的一大特色与制度优势。咸宁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立定愚公移山志,拿出滴水穿石劲,下足绣花功夫,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啃硬骨头”精神攻克一个又一个脱贫路上的艰中之艰、难中之难,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在咸宁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经过几年艰苦卓绝的接续奋斗,2019年4月,崇阳县、通山县成功“摘帽”;2020年4月,通城县成功“摘帽”。至此,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各项任务(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全部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咸宁实践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咸宁市在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我国扶贫工作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一盘棋,层层落实,一体推进的。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是新中国扶贫开发历史进程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阶段,而咸宁市精准扶贫又是全国特别是湖北省精准扶贫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考察咸宁市精准扶贫发展阶段,不能离开新中国成立以来扶贫开发的历史进程,不能离开全国特别是湖北省精准扶贫体系。咸宁市精准扶贫是湖北和全国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总结和梳理咸宁市精准脱贫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对深入认识中国新时代精准脱贫的理论与实践无疑具有管中窥豹的意义。
1.起步实施阶段(2013—2015年)
这一阶段从2013年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新要求,到2015年1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之前。对咸宁而言,这一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如何结合咸宁实际,把党中央和湖北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拿出咸宁市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推进精准扶贫的咸宁行动。具体而言:一是出台咸宁市实施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文件,初步构建起咸宁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二是完成全市贫困户、贫困村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以及数据上网工作,确定全市现有贫困县3个,贫困村192个,贫困户120 854户,贫困人口38.33万人,为精准扶贫奠定基础;三是在全市扶贫实践中贯彻“精准”要求,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各种帮扶举措,推动精准扶贫起步。
2015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在武汉设立主会场、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分会场、市县两级负责同志、乡镇和街道机关干部、村和社区“两委”主职干部共9万人参加的扶贫攻坚动员誓师大会。咸宁市委市政府同时召开了全市扶贫攻坚动员誓师大会,要求按照省委“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要求,用好咸宁在长期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有效措施做法,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扶贫攻坚工作力度,确保实施“五个一批”,实现全市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第一,要开发扶贫脱贫一批,加快产业发展,让更多人在劳动中创造价值、财富。要帮助贫困地区找到适合本地扶贫开发的路子,使这些地区致富奔小康;第二,要搬迁脱贫一批,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搬迁安置具体方法,让这些群众能够搬得出、能致富;第三,要教育培训脱贫一批,有些家庭有读书的孩子,教育、人社部门要整合资源,帮助这些家庭孩子读书,提高一技之长;第四,要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农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比较普遍,各级卫计、民政部门要整合政策资源防止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问题;第五,要政策供养兜底一批,对切实没有能力脱贫的,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政策供养兜底。动员誓师会上,6个县市区向咸宁市委市政府立下脱贫“军令状”,全面吹响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军号。
随着省市两级动员誓师大会精神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贯彻落实,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力度明显加强,步伐明显加快,于2015年10月推出《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顶层设计的完善和正式落地,是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行动总纲,也是咸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作战图,它的实施推动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面展开。《方案》明确提出,咸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因地制宜采取“五个一批”的方式,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18年底全市3个贫困县、192个贫困村、38.3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同时提出,全市扶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是:2015年底实现18个贫困村出列,12万人脱贫;2016年底实现54个贫困村出列,11万人脱贫;2017年底实现71个贫困村出列,10万人脱贫;2018年底实现3个贫困县“摘帽”,49个贫困村出列,5.33万人脱贫。《方案》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举措是开展六大行动,包括:精确识别行动;产业扶贫行动;助学扶智行动;救助保障行动;创业就业帮扶行动;搬迁安居行动。其中每项行动又包含几项具体工作,合计16项重点工作。《方案》还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四大保障机制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创新扶贫投融资机制;建立引领助力机制。
2.全面推进阶段(2015—2018年)
这一阶段以2015年1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为开始标志,到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前。这一阶段主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是湖北以及咸宁市精准扶贫全力实施,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阶段。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在这次会议上,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也就是俗称的“军令状”。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印发,确立了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结合生态保护脱贫、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十大基本方略,把精准扶贫从战术层面的一项扶贫脱贫工作机制提升到战略层面的扶贫脱贫国家战略,标志着精准扶贫开始进入全面实施全力推进的新阶段。
《决定》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从八个方面进行了战略部署: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决定》提出,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湖北省于2016年2月20日印发《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从落实精准扶贫方略,确保精准脱贫到户到人;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精准扶贫底盘;加强精准扶贫组织领导,健全脱贫攻坚保障体系三个方面,出台18项举措,是推进精准扶贫方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湖北行动方案。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发〔2016〕64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11章38节,分别从总体要求;产业发展扶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扶贫;社会扶贫;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保障措施等十一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2016-2020)脱贫攻坚进行了全面而翔实的规划,提出了更加精准的一系列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十九大报告中,把精准脱贫作为我国决胜全面小康必须打好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表明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开始向攻坚克难的决战阶段转变。
3.攻坚决战阶段(2018—2020年)
这一阶段从2018年6月中央出台“三年行动意见”开始,到2020年1月底新冠疫情暴发之前,精准扶贫进入攻坚克难的决战阶段(这一阶段本应包括2020年全年,但因为这一年极其不平凡,考虑其特殊性,单独划分了一个阶段)。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进展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提出了8个方面合计41项指导意见;在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方面,推出了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等10大攻坚行动;在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方面,出台了强化财政投入等4大支撑政策。
2018年8月,湖北省印发《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标对表中央《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细化、丰富和完善,使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中央《指导意见》和湖北《实施意见》基础上,咸宁市委市政府在10月推出《咸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指出,截止到2017年底,全市38.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2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21个)、3个贫困县中,累计减贫27.19万人、出列132个贫困村,全市存量贫困人口下降到10.86万人(含新增人口和返贫人口),贫困村减少至60个。同时,《计划》提出,2018年确保全市脱贫81 325人,出列48个贫困村,通山县、崇阳县完成“摘帽”;2019年脱贫25 502人,出列12个贫困村,通城县完成“摘帽”;2020年全面巩固全市脱贫工作。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为标志,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入啃最难啃的硬骨头,攻克贫困 “坚中之坚”与“难中之难”的攻坚决战阶段。
4.最后冲刺阶段(2020年全年)
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中的最后一年,2020年本来应该成为第三阶段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上半年防疫下半年防洪等特殊性影响,在全国、全省和咸宁市的精准扶贫历程中,具备成为一个特殊阶段的充分依据。首先,2020年是我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能否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实现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目标,关键就在这一年。其次,能否如期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指标,特别是剩下的最后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能否成功脱贫,2020年成为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最后,2020年初,以湖北为“重灾区”的新冠疫情暴发并蔓延全国,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巨大冲击和影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陷入战疫与战贫并存的“双战”局面。如何克服疫情影响与冲击,啃下最后的硬骨头,攻克最后的堡垒,确保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双胜利,如何巩固脱贫质量效果,确保全面小康实现,就成为2020年的主要任务。由此,把2020年界定为精准扶贫脱贫的最后一个阶段,即最后冲刺阶段。
2020年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为了既保障防疫安全,又能把党中央精神准确、快速传递到各地区各部门,座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所有省区市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中西部22个省份一直开到县级。座谈会一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开门见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也考虑过等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到地方去开,但又觉得今年满打满算还有不到10个月的时间,按日子算就是300天,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本来就有许多硬骨头要啃,疫情又增加了难度,必须尽早再动员、再部署。”冲锋号角已经吹响,2020年的脱贫攻坚势必要来一场最后冲刺。
2020年3月8日,湖北省印发《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鄂扶组发〔2020〕2号)。《通知》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全面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积极化解产业扶贫风险;切实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开展脱贫攻坚重点督导;继续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宣传引导等11个方面,对夺取双战胜利发出号召并作出详细部署。
2020年3月13日,咸宁市印发《关于奋力夺取“战疫”与“战贫”双胜利的通知》(咸扶组发〔2020〕1号)(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全力保障就业、尽快复工复产、抓好春耕春播、完善扶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发挥保险作用、推进消费扶贫、加大救助力度、压实帮扶责任、实施挂牌督战等10项举措,并制定各类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补短板强弱项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抓紧开展督战工作,确保剩余贫困人口上半年脱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2020年4月6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克服当前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措施》围绕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等4个方面,出台了15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在咸宁市贯彻实施和深入推进,有力地保证了咸宁市克服疫情影响,取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
2020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宣布通城县脱贫“摘帽”,标志着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指标任务提前完成,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群众同全市人民同步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综合来看,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全国、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体系的组成部分,咸宁市精准扶贫实践既有全国、全省精准扶贫的共性特征,也有契合自身实际的个性特点。综合精准扶贫研究相关文献资料,结合全国、全省、全市精准扶贫实践历程,咸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经验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这是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保证,是中国式扶贫的最大优势和最大特色之所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提出并组织实施的,是省、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成功推进的。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咸宁市委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累计召开领导小组会20次、月度调度会48次,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难点问题60余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12]。事实雄辩的证明,正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才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扶贫经验千条万条,这是最根本的一条。
这是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巨大成就的制度保障,包括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和组织体系。其中责任体系指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政策体系指中办、国办出台13个配套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台23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配套措施。投入体系指2013—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 822亿元,年均增长22.7%;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 825亿元,年均增长26.9%[13]。动员体系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监督体系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扶贫领导小组对各地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考核体系指组织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媒体暗访,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组织体系指选派43.5万名第一书记——配强脱贫攻坚“一线战斗员”。这一制度体系形成脱贫攻坚巨大合力,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成效的强大动力系统。
这是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巨大成就的决策举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本身就是党中央为解决新时代贫困问题开出的正确药方,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它的科学性、正确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各部门、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咸宁市委市政府围绕精准二字,出台一系列针对各种贫困原因实现靶向治疗的政策举措,县乡村基层探索出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精准扶贫脱贫方式方法,这是精准脱贫攻坚战取胜的关键。例如,咸宁市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中确立的“12333666”工作法,是推动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在“12333666”的总体指导下,按“北三县”插花贫困县和“南三县重点贫困县”两个区域六大战区的分布,35名市级领导、104家市直部门,177名县级领导、164家县直部门,全面帮扶120 854户贫困户共38.3万人,每个重点贫困村的责任领导、脱贫方式、完成时间节点等等,一清二楚地明确在作战图上。
这是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立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确立为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致力于小康路上不落一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一七年新年贺词中说到“新年之际,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中国共产党从衣、食、住、行、医、教、养等现实问题着手,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例如,咸宁市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真金白银投入、真情实感倾注,当好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崇阳县累计开展“湾子夜话”活动4 356场,以自然村湾为单位,组织大家面对面拉家常、讲政策,帮助解决群众关切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问题5 771个。通城县全面开展“四民”(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召开屋场会3 049余场,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1 000余个。通山县开展“三心”(发连心卡,吃连心饭,开连心会)活动,发放“连心卡”2.5万张,吃“连心饭”活动2.6万次,组织百村千湾屋场“连心会”1 000余场,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6 030余个[12]。使贫困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人民群众都是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 “贫困地区的发展靠什么? 千条万条,最根本的只有两条: 一是党的领导; 二是人民群众的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伟大壮举,人民是最可靠、最持久、最根本的动力。中国共产党广泛动员包括贫困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与贫困做斗争,是中国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鲜明经验之一。三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由人民检验。习近平总书记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脱贫攻坚是时代之卷,中国共产党答卷成绩怎样?由人民来评判。扶贫效果到底好不好,由人民群众说了算。
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指引下,中国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无论是全国、全省还是咸宁市,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中的创新举措和具体特征,特别是一些个性化显著的特征,是非常丰富的,甚至是难以尽书的。因此,在描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征时,暂时没法做到“精准”,只能择其大者而言之。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经验启示不仅有助于中国脱贫攻坚,也给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脱贫工作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更重要的是还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