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职能定位与优化的探讨

2022-12-31 02:37
中国林副特产 2022年2期
关键词:林权职能林业

李 坚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曲靖 655000)

在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改革实施背景下,政府职能变得更加规范与科学,针对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职能展开科学定位,能够进一步明确在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优化管理方案,加强其职能有效发挥,使交易职能可以在独立状态下运行,并且推动机构组织建设[1]。

1 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职能定位

结合事业单位具体划分角度来讲,机构在对管理职能进行划分过程中,主要基于管理以及办理审批手续,进行生产与经营过程中,建立在林业要素与林业产品基础上。对于公益服务职能来讲,和产权交易有关,与林业生产活动、经营活动之间联系也十分紧密。这对于其职能进行划分过程中,借鉴意义十分明显,对于其职能进行严格界定过程中,需体现出设计制度差异性。划分机构职能过程中,需和服务机构具体实践结合在一起,也可以将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作为依据,根据林权管理服务相关机构具体业务类型,对其服务职能进行详细划分,具体实施时,可以将其划分为这几方面:首先,管理职能。管理职能主要为数据库管理、林权证管理、档案管理、采伐许可办理[2]。其次,交易职能和中介职能。这两种职能主要对林权交易进行组织,对林权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发布,对森林资产进行评估,承担评估服务、咨询服务、中介服务等,林权中介以及交易职能需和企业化改制结合在一起,与政府实现脱钩,体现出自身独立性[3]。最后,公益服务。对于公益服务来讲,主要是提供与林权交易相关的信息,提供法律服务以及林业科技,提供劳动力培训等,公益服务属于不宜运用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情况。结合事业单位相关分类管理具体标准,应将其职能划分公益服务类型中,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与管理。

虽然多数林权管理相关服务机构工作中针对职能划分较为清晰,并且在运转时呈现出比较独立状态。但是部分服务机构在工作中职能划分不够清晰,整体运行相对混乱。以致于其职能难以获得充分发挥,各项业务在实施时,未能获得较好效果。因此针对机构展开职能定位,并对其实施优化设计十分必要,现实意义明显。

2 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职能优化有效实施对策

2.1 重视服务平台完善

结合林业保护林业管理新任务以及新形式,将林权管理视为重要基础,将服务于农民作为基本宗旨,将推动农民致富作为主要目标,促进管理创新与组织创新的有效实施,使林权管理得以不断健全,将交易、中介、公益这几方面充分结合,进而使林业经营者获得高效、公开服务平台,在完善平台建设中,可以从这几方面进行:一是应重视队伍建设,对于相关工作人员来讲,需形成与岗位实际需求之间适应的知识,并由专业法律人员负责进行调解[4]。同时需建立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林业仲裁庭,进而使林地进行承包仲裁工作在实施时能够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对于林权管理方面的服务机构,进行制度建设过程中,与一般行政机关之间存在差异性并不大,主要为绩效考核、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当前机构在发展中更需重视自身服务性体现,运用有效措施促进制度落实,体现出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三是对窗口建设进行优化。积极建设林业行政、政策咨询、仲裁调解等服务窗口,使机构在服务形式上更加多样化,促进服务不断创新,并且运用网络展开互动服务,尽量体现服务细致、规范、全面[5]。四是对业务规范进行完善。需对业务管理方面制度进行完善,使信息化管理系统更为科学,存储林改档案时,需由专柜和专室进行存放,使电子档案能够与纸质档案之间进行共同存放,保证档案可以及时进行更新,在对档案进行统计、存查以及分析时,需和相关要求之间相适应,结合要求具体内容,设置对应业务规范,同时促进各项流程更加细化。除此之外,需加强设施建设。进行设施建设过程中,一般由地方进行投资,在经济条件较好状况下,可以基于行政管理具体需求,对办公容量展开适当拓展[6]。同时林权管理相关服务机构负责进行仲裁调解,设置相应区域,满足仲裁调解实际需求。

2.2 针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有效建设

资产评估与资产收益以及资产流转之间存在的关系十分紧密,属于林权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与前提,能够使农民权益获得较为充分保证。针对资产评估进行完善,促进相关机构建设属于设计林权交易中的重要组成,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强化服务机构自身职能发挥。在对评估机构建设进行完善过程中,需做到这几个方面:一是针对评估管理具体办法进行完善,修订原有规定,体现出评估流程与评估机构的明确性,同时将三方监督机制引入,体现出各项工作在实施时的规范性以及科学性。二是针对评估人员资质展开认定,提升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保证评估工作在实施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7]。三是积极构建流转平台以及评估体系,加强运用信息技术,保证评估工作在实施时的质量与效率。四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各项森林流转规定,保证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中进行。

2.3 重视林权交易建设完善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十分重要,就林业管理来讲,构建服务体系过程中,需和市场实际运行规律结合在一起,保证产权进一步明确,进而使林权进行过流转时农民合法权益可以获得充分保证。具体实施时需加强林业流转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服务机构在工作过程中,职责涉及范围比较广泛,其中主要内容为林权交易,在进行林权交易过程中,需重视制度设计,设计时主要是将财政政策以及法律规定作为主要切入点,运用政策与制度对林业流转进行统一规划。对于报批制度来讲,需流转双方形成共同意向之后向林业部门报批,对于林业部门来讲,需针对其存在合法性展开审查,审批流转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并与国家政策,相关部门规划之间结合,体现出审查规范性,对林业流转过程中数据的客观性运用一定措施进行规范,进而使双方利益和国家利益均能获得保证。对于林权出现集体流转情况,需给予资金管理充分重视,对资金进行科学支配,将资金有效运用于公益事业中,也需将流转具体情况向农民公开。

2.4 推动服务体系完善

对于林权管理方面的服务机构建设来讲,属于建设社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开展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也是其重要维度。就当前机构管理服务现状来讲,存在制度激励不足和体制相对僵化问题,难以将服务效益以及服务活力充分体现出来,在此情况下,需要社会组织能够参与其中,将林权服务作为主要内容,积极提供业务咨询以及行政审批方面的服务事项。同时积极设置服务窗口,推动公益事业不断发展与建设,积极构建完善服务平台。同时,需重视中介组织培育工作,就中介组织来讲,主要为法律咨询机构、保险公司、融资公司等,对于中介组织来讲,需具备良好专业性,保证知识丰富性,熟知法律知识以及政策知识,这是针对林权展开交易的保证。就服务机构而言,不仅需将自身在市场经济中业务在实施时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出来,也需对中介组织展开监督,避免不良中介组织在工作中运用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农民权益产生侵犯,保证自身工作可以在法律框架中正常进行。除此之外,服务机构需对林权在流转过程中的相关的信息进行细致搜集与整理,进而可以使农民获得法规、法律、政策方面的资讯,通过因地制宜方式实施森林保险,推动林权交易制度规范,促进市场规则不断完善。在进行林地交易过程中,需针对应执行的程序和应具备的手续展开明确规定,其中主要为交易合同签署、交易凭证、交易信息公开等,进而使林权交易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将透明性、公开性、规范性等充分体现出来,使农民利益可以最大化实现。

3 结语

林权管理服务属于集体林进行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与林权改革以及林业效益之间联系紧密,也是当前大众和国家进行制度设计时比较关注的命题。针对林权管理方面的服务机构展开职能优化与科学定位,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科学发展观念实现,与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具体要求之间相适应。开展管理服务过程中,需积极和服务理论以及服务实践之间结合在一起,对存在问题与问题原因展开深入分析,将服务机构自身作用与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猜你喜欢
林权职能林业
督办职能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探讨
欢迎订阅《林业科学研究》
新形势下基层财政职能创新探索
《林业科学》征稿简则
《林业科技》征稿简则
land produces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价格认定:职能转变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