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2-12-30 05:52龚源胡伟桐郭晓崎刘秋新鄢小虎陈黎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22年12期
关键词:废物武汉市医疗机构

龚源 胡伟桐 郭晓崎 刘秋新 鄢小虎 陈黎

(1.武汉生态环境安全中心,武汉 430022;2.武汉城市学院,武汉 430082)

0 引言

医疗废物管理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大局。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是创造健康医疗环境,避免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由于医疗废物来源和组成的多样性,其中可能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等物质[2],在收集、转移、处置医疗废弃物的过程中,若处置不当会对土壤、地下水和空气等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形成传播病毒的源头,造成病菌甚至疫情的传播及扩散,危害人体健康。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是创造健康医疗环境,防止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3]。

武汉作为中部发展的重点中心城市,常住人口近1 400万,大中小各型医疗机构总数近6 500余个。长期以来,武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仅有1家,设施接近满负荷运转,处置能力隐患日益凸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由50 t/d增加到最高峰240 t/d,疫情初期部分医疗机构暂存间一度出现爆仓现象,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经受了巨大的挑战,暴露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弊端。

因此,亟需对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加以总结,本文结合武汉市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分析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推动医疗废物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提供决策参考。

1 武汉市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1.1 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1.1.1 医疗卫生机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武汉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 497个,其中医院407个(三级医院61个,二级医院65个,一级医院159个,未定级医院1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 0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72个,村卫生室1 829个,门诊部1 39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 34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9个,其他卫生机构9个。

1.1.2 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疫情发生前,武汉市共有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位于汉阳区锅顶山,采用热解气化焚烧,处置能力1.8万t/a。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由2014年的1.33万t增长至2019年的1.95万t,设施负荷率由73.9%增长至108%,处于满负荷运转。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随着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的持续增加,床位数由1月31日的6 641张增加至2月22日的36 029张,医疗废物产生量剧增,最高峰达247 t/d(为2019年日平均值的4.6倍)。疫情初期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能力严重不足,防疫专用物资紧缺,大量医疗废物超期贮存,遭遇空前压力。二是应急响应机制难以有效应对,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导致初期应急协作管理工作推进艰难。

为有效应对严峻形势,武汉市第一时间成立医疗废物调度指挥中心,建立“四级联动”机制,每晚定时召开视频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制定措施;与卫生健康、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规范协同处置。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强构筑“三个能力”,总体实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应处尽处:一是坚持集中处置与分散处置相结合、协同处置为兜底,统筹各类焚烧设施,将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50 t/d提升至超过265 t/d(如图1所示)。二是通过上级支持、外地援助、本地挖潜,全市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由原来的24辆增加至高峰时段的97辆,转运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做到“人歇车不歇”。三是发动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下一线、查实情,对定点医院实行每天一覆盖,其他医疗机构实行三天全覆盖,消除环境风险。

图1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情况

1.2 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门权责划分不明晰。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监管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以及污染防治工作,工作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导致监管部门间难以形成合力。

2)处置能力规划与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基于武汉特大型城市的定位以及“1+8”城市圈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各型医疗机构也在扩充建设中,现有处置能力将无法满足未来需要。

3)收集豁免的监管不足。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过程豁免并不意味着“收集监管豁免”,依然存在污染环境、传播病源的风险。目前,小型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广泛分布于社区街道、农村乡镇等地,自行转运过程中的监管存在困难。

4)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及时、准确地掌握医疗废物信息是管理的关键,武汉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仍存在医疗废物信息系统操作复杂、多层级交织、使用人员不熟悉等问题。

5)应急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国家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应急管理、应急技术选择等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作为疫情重灾区的武汉按照上级文件快速响应,但仍存在应急处置体系不健全、应急报告衔接不畅、应急处置能力薄弱、应急处置物资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

2 医疗废物管理有关建议

鉴于武汉市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亟需提出针对性的制度举措,加快补齐医疗废物管理短板,推进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1)完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医疗废物管理涉及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监管部门,覆盖各类医疗机构以及集中处置单位,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较为原则化,相关单位实施存在理解不到位。迫切需要从医疗废物的过程性管理、处置设施运行等方面强化规范制度和配套措施。

2)建立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机制。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追溯。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检查与执法信息共享[4]。

3)加快处置能力规划与建设。一是摸清家底。要全面摸查地区医疗机构总体数量、医疗废物日产生量等情况,特别是分散于乡村的小型医疗机构现状。二是科学布局。综合考虑位置分布、交通路线、产生量等因素,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集中处置设施。三是区域谋划。随着“1+8”城市圈的快速融通,合理布局医疗废物转运场所、集中处置设施,积极推进城市圈集中处置协同,实现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互补与平衡。四是强化保障。将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出台税收、用地等方面产业政策,补齐收集处置方面的短板[5]。

4)健全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监管机制。一是在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基础上,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压实任务,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探索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运体系:可鼓励集中处置单位建立区域性收集网络和贮存设施;也可统筹推进中转站建设,对不便直接转运的村卫生室、诊所,在上一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医疗废物中转点;亦可授权有资质的第三方(如医师协会)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收运体系。三是制定管理规定,明确暂存场所的存放、设置、标识、消毒等规范要求,细化交接流程,并将有关信息接入医疗废物监管信息系统。

5)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一是结合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利用5G、物联网等技术,推进电子标签等智能监控手段,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二是针对当前存在的多类型信息系统,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整合与优化,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三是有关单位要重视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对系统的操作进行专项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范。

6)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一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挥体系,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增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协同性、整体性[6]。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危险废物焚烧、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建立应急协同处置资源清单,明确设施应急状态启动流程和要求,推进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进料装置改造。三是加强物资储备与保障。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将医疗废物转运箱、转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纳入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并进行采购和储备,提升应急处置后勤保障水平。

3 结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是创造健康医疗环境,避免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鉴于武汉市在医疗废物管理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制度举措,有利于推进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重点在于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健全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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