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禄
亳州学院教育系,安徽亳州,236800
环境保护思想古已有之。据相关学者研究,早在三代之前,古人就提出了节约水、火、材物的思想[1];西周提出广植树木“以匡穷困”[2]206的实用主义思想;战国时期的管仲则将其上升到国家昌盛的高度,提出了“山泽不儆于火,草木不殖成,国之贫也”[3]162;儒家也提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的思想[4]165,要求人们不要违背自然生长规律,不要扰乱自然和谐环境,以达到自然为我所用的目的。与此同时,国家也出台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律,比如西周的《代崇令》和秦朝的《田律》等,都对砍伐树木、屠宰牲畜、焚烧草地、不按季节捕鱼狩猎等现象做出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家庭是最主要的教育场所,家训成了家庭教育思想、教育内容的承载者,环境保护自然也是家训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通过梳理传统家训文献来探讨古人是怎样认识环保问题、其环保思想体现在哪些方面、他们是如何将这些环保思想落到实处以及这些环保思想对现实社会的价值等问题,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西周实行分封制与宗法制,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政治制度看似牢不可破,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叫做‘建国’;诸侯再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卿、大夫,叫做‘立家’”[5]27。所以一般的老百姓就只知道以自己的宗族为核心的“家”,而不知道“国”,这种“家”“国”对立的情形一直相伴封建时代。因而,古代的老百姓关心的是农耕课读,诗礼传家,而谁当统治者对他们来讲并不重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传统家训文化中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很少有上升到国家高度的,他们往往是站在于家庭、于子孙延续这个角度谈环保,可以说是带有较强的自(小)我意识而缺乏国家(大局)意识。
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古代中国,吃饱饭、无冻饿之虞是一般老百姓最关注的事,也是他们各种思想行为产生的根源。从这个时代背景出发,他们提出“十年之计、种之以木”,主张在不同的地区种植桑树、榆树、柳树、白杨树或是其他果树等,以便养蚕吐丝织绢、伐木取薪和充作建房修桥的材料、培植各式水果以充货卖等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类似这样的记载在传统家训文化中不胜枚举,从这样的描述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思想中并没有环境保护这个概念,但这种直观的治生需要,使得植树造林成了小农生活的一个部分,悄然地将环境保护的思想传递了下去。
在古代社会,“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被不断传颂,生之孝与死之孝同等重要。“事死如事生”的地下体现就是营造宽敞的墓穴,并随葬丰富的随葬品;地表的体现则是高坟大冢、享堂石刻、绿树成荫、芳草鲜美的“庭院空间”。“培养坟木。木以庇先灵,须时常看管,严禁剪伐。先儒云:‘为宫室勿斩于丘园之木’。夫为室尚不斩,矧外此乎?若其为利营私,轻举妄动,非惟坟墓震惊,抑亦生灵有损。”[6]28这种营建墓室、在墓地植树种草,并使各种鸟兽自然生长其间,实际就是现世生活中的农家小院的翻版。同时,中国的风水学也认为,秀丽光华、万物竞长的土地是有生气的,这种“气”就蕴含在自然环境中,通过树木水草、飞禽走兽体现出来。而树木青葱、绿草茵茵、飞鸟走兽安享其间就是这种“气”上下通畅的体现。因而古人将墓地植树多寡、保护好坏作为生者是否有孝敬之心、逝者能否庇佑生者的表现。
孔子认为,砍伐树木,狩猎和屠杀动物都应该有时间限制,如果“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7]1333孟子认为,仁是义的根本,并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万物”的思想[8]378。荀子也认为对动植物“杀太蚤”是“非礼也”[4]493,同时他认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只有限制人的欲望,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而能有效限制人类欲望的就是礼,“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4]346传统家训文化实际上是儒家思想的浓缩与再阐释,是儒家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与体现。比如,面对乡间豪强通过各种贿赂手段或是强取豪夺的方式砍伐他人墓地的树木时,就发出了“残人丘墓之木,以利一己之用,岂仁人君子之用心耶”的质问[9]343,以是否符合仁德的道德标准来评判、谴责他人的行为,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总之,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传统家训文化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可能站在国家高度去认知,而是从小我的实用主义的角度进行了阐释。同时,家训文化主要是针对家庭(族)成员,是为教育家庭(族)成员而产生的,从教育角度而言,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也符合家庭教育的客观规律,用一些现实生活中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案例,远较于使用大而化之、与自己没有切身利益的案例有教育意义。
古人从自然火灾中积累了烧山的经验,懂得了烧山积肥以提高土壤肥力,也懂得利用火清除枯枝败叶以防止更大的山林火灾的发生。但这种做法很容易破坏栖息在林间动物的巢穴,甚至危及林间草地动物的生命,因而古人提出“山泽不可非时焚烧,树木不可非理斫伐。若非时放火,煞害苍生;伐树理乖,绝其产业。”[9]75政府也明确要求:“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到七月而纵之。”[10]26规定不到夏季不准放火烧草。传统家训文化继承了“非时杀伐”的思想,禁止子辈非时捕猎、非时伐木焚山。如管子教育家人“春无杀伐……行大火”[11]361,宋太祖也禁止皇子“春夏捕鱼射鸟”[12]8。而一般的平民百姓则将墓地与庭院相提并论,“坟墓之有树木,犹生者之有房屋”[6]214,用更具有温情与说服力的方式向子辈传递非时杀伐思想。
此外,在传统家训文化中还强调非时不食。非时不食的思想其实也是非时杀伐的另一个表现形式,只不过它表现在瓜果蔬菜等食材的采摘方面。如康熙在其《庭训格言》中就说,“诸样可食果品,于正当成熟之时食之,气味甘美,亦且宜人。如我为大君,下人各欲尽其微诚,故争进所得初出鲜果及菜蔬等类,朕只略尝而已,”而其原因只是为了“待其成熟之时始食之。”[13]4171康熙作为一国之君,自然明白自己言行举止、吃穿用度的影响力,他拒绝在瓜果蔬菜成熟前吃这些东西,实际上就是一种保护这些植物健康成长的示范。
在传统家训文化的环保思想中,倡俭节奢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一物多用的论述中。比如,南方提倡大力种植桑树,原因就在于种植桑树一举多得:桑叶可以用来饲养蚕以获得蚕丝,而桑树枝条可以当做生活煮饭的燃料,桑树枝燃烧后的灰烬又可以作为肥料,提高水稻的产量,即使那些没有燃尽的枝条,也可以制成木炭以供取暖。再比如,对于那些发育不良或较难长成参天大树的树木,“虽不能为梁栋,而槐檀榆柳,条可槱。薪、枚可制器用。”[14]3301这种一物多用的思想直到今天还是一种行之有效环境保护思想。
在传统家训文化有关环保思想的记录中,已经出现了万物和谐相处的唯美画面。比如“山不独石,而有材木可取;池不独鱼,兼有菱藕可植。”因为人类善待环境,才有了参天大树布满山坡、鱼儿闲游莲花之畔的诗情画意,而大自然也是有感觉、能知恩图报的“神”,它能感知到人类对它的好,因而它也毫不吝啬地给予了人们所需要的东西,“因山而生之,因水而产之。”[14]3299要求人们一定要认识到“草木为山之衣 ,衣敝必寒,务禁砍伐”[9]348;而人类一旦不能善待大自然,大自然也会做出反击,“近数十年山木伐尽,坟塚累累,石坠土崩,伤残破碎,村运之衰皆由于此。”[15]523
传统家训文化明确提出了环境是治生之根本的观点,“蓄禁山林,材用之所以资,赋税之所自出,斧斤以时,王政之大者也。”[6]228认为植树造林、保护环境才能保证有所收入,才能保证及时缴纳税粮。实际上这是一种朴素的因地制宜利用环境生财的观念。再如“山之生息为材木,水之生息为鱼鳖,田之生息为五谷,物之生息为五牸,园之生息为百果。生息之法,其利无穷。昔者陶朱猗顿之术不过如此。治生者即闲旷之所,乘空隙之时,用饭暇之力,生自然之力,既不太劳,又不甚费,将见所殖者省而所收者倍”[6]311;栽桑“数年之间,丝绢繁盛,亦如齐鲁矣。如地法委不相宜,当栽植榆、柳、青白杨树,十年之后,枝梢可为柴薪,身干堪充梁柱。或自用,或贸易,皆为有益之事。其附近城郭去处,当种植杂果货卖,亦资助生理之一端也。”[16]1131
居住环境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为人们已经真正认识到居住环境对人的行为能产生重要影响。尽管居住环境有很多因素组成,但内外整洁却是各个时代不变的标准。从屈原的“秋兰兮糜芜,罗生兮堂下”,到苏轼的“池塘得流水,龟鱼自浮沉。幽桂日夜长,百花乱青衿”,就是古代文人追求高雅居住环境的真实写照。尽管一般百姓家庭没有如此高雅的情趣,但也要求要经常“洒扫庭院,要内外整洁”[17]248,洒扫时“洒水要均,不得厚薄”,“不得污溅四壁”,“(垃圾)不得存聚,当分择弃除。”甚至“登厕亦有十事……七者不得于地上、壁上划字”[14]2582-2583也成了传统家训文化中的内容之一。
古代中国的法制体系建设并不完善,自始至终实际上存在着两套并行的法制体系——以君王为首的国家法制和以地方家族长老为首的家族(庭)规约。由于家庭(族)规约主要解决的是无关政权大局的民事问题,而国家法制建设以刑法为主,较少关注民事,因而一般老百姓并不关注国家法律,反而更在乎家庭(族)规约。也正是从这个现实出发,古人在大力倡导环境保护的同时,还对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批判,提出惩处措施。如湖南周氏家戒中认为破坏墓地树木、土地的行为违反正常的仁义道德,是生者不齿死者不安的事,对于敢破坏墓地环境的行为要“开祠责究,以消祖忿”。“开祠责究”不外以下几种结果:一是由家族“定以不孝拟罪”[14]2779。二是由家族处以罚金或鞭打。“产植有树苗之公私山场,如有纵牧践踏或其他行为损坏者,……科以毁损罪,受罚金之惩戒。”“携带刀斧侵入他人所有之山场而砍伐者,……科以窃盗罪,受笞责之惩。”[15]942三是由官府处罚。对于那些不服从于家族规约处罚的人,则由家族送交官府,由官府定罪处罚。比如婺源翀麓齐氏家谱中就规定,对于破坏来龙山林地、随便安葬者,“合族押迁,仍罚银十两,抗拒不遵,呈官究治。”对于盗伐村中水口树木者,“盗伐者除追出贼树之外,罚银十两,罚戏一台,申禁贫者不能罚者,綑入大祠,责四十板,呌街示众,顽抗不遵,呈官究治。”[15]523
古代中国老百姓视官府为危途,无事绝不愿与官府有往来。在这种心态下,古代中国长期处在一种“无讼”或“息讼”的自我安慰中。但面对毁坏山林、破坏环境的不法行为,在通过家族制止而无法达到目的时,也会选择面对诉讼,以此达到制止破坏环境的目的。
中国传统家训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环境保护思想,挖掘、整理并研究总结这些思想,对于今天的环境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
传统家训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缩影——融合的儒释道思想。传统家训文化中这些万物和谐相处的环保思想,既保存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又体现了万物以人为主的哲学主体论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人始终处于主体地位,“人与自然的关系要靠人来协调”[18]322,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不是被动的一部分,而是积极主动的、能够合理利用自然的一部分。传统家训文化强调仁德与孝道思想,既肯定了人在自然界的主导地位,又约束了人的为所欲为,使人的行为不逾越万物自然生长的规律。这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提供了思想文化资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法,将人类对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难题的创新性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解决了环境保护与社会急剧发展非此即彼的矛盾问题。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就是以家庭孝敬为基点,通过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善的一面,并使之将对人的善推之于对物的爱,同时又强调勤俭持家,通过合理利用自然万物的辛勤劳作来解决个人、家庭的生存问题。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虽然没有将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二者联系起来,但从小我的角度提出了环境问题与治生问题,这对更进一步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含义具有一定价值。
传统家训文化中不仅包含着丰富的环保思想,还提供了独特的环保教育方法。尽管古人提倡“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但囿于时代的局限性,古代中国很多人对家事的关注度远远大于对国事天下事的关注度,因而他们的言论很多来自繁琐的生活场景,有些甚至难登大雅之堂,但也正是源自生活经验的总结,使得他们的言论易于被接受、被执行。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就源自这样的群体认识,他们从生存的现实出发,提出了非时杀伐、广植林木;从家庭孝敬伦理出发,提出了保护墓地生态环境,禁伐林木;从维护人际交往的仁义道德品格出发,衍生出万物和谐相处思想。在教育方法上,传统家训文化从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场景出发,阐明了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家庭孝敬出发,阐明了倡俭节用、一物多用的环保理念;从人与人交往的仁德观出发,阐明了万物和谐相处的深邃;利用国家法令的强制性与家庭惩戒的柔和性,刚柔并济确保环保教育落到实处。
综上而言,中国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十分丰富,它从日常生活出发,从人性善的角度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深层次内涵,同时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环保教育方法,使这种环保思想能够落地生根,这些环保思想与环保教育方法对今天的环境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不可避免地带着那个时代的不合理性因素,其环境保护思想还存在站位底、功利性强的缺陷,甚至还存在封建迷信的色彩,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处罚中还存在简单粗暴的现象等,这些都要求我们要客观公正地对待传统家训文化中的环保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