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积俊
(甘肃省武威水文站,甘肃 武威 733000)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工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加之污染物的构成比较复杂,加重了污染监测和治理工作的难度。水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是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水质污染在工业生产中时常发生,给周围居民的生活用水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新时代,国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越发重视,也加大了对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力度。通过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水质被污染的概率。在此背景下,本文对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展开研究和探讨,通过对流域内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构建策略,希望对提高水环境治理有所助益。
新时代,我国工业化程度持续发展,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渐严重。尤其是水资源污染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的重点难点[1]。尽管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始终没有放松对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所取得的效果是十分有限的。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和重视。事实证明,对流域内的水资源进行监测是降低水质污染的关键步骤。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可以充分发挥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作用和价值,因此必须强化对水资源监测工作的重视。所谓水资源监测就是对可能对水质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监督和检测。有效的水资源监测工作可以实现对流域内的水资源质量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通过科学的数据信息和精准分析,合理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的保护。另外,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可以为社会公众对日常生活用水的质量进行评估,有效推动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进而实现对我国所有水质的监管。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相关管理制度的指导,构建科学、合理的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有关数据资源的真实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对流域内水质情况的全面掌管,通过制定有关策略和科学预测,减缓和控制水污染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从而将水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到实处[2]。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容,个别政府部门过于追求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而忽略了对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在日常工作当中,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监测机制。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少之又少,导致水资源监测工作开展并不顺畅,水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取得实效[3]。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我国水环境监测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水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并没有对岗位职责分工进行明确的分配和细化,所以,在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过程中,会出现不同部门对工作相互推脱的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很难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部门在监测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价值难以展现[4]。(2)部门数量繁多,工作人员数量也比较繁杂,尽管工作人员多,但是工作职责分配不清,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监测设备和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由于没有实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导致水环境监测工作并没有取得较好的成效。尤其在跨省流域的水环境监测上甚至出现了管辖空白的情况出现,实际监测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3)由于监测体制不健全,造成监测工作开展效率不高,不同部门之间没有做到协调统一。事实上,我国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一直秉承流域所属地负责制,由于不同流域在行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也存在较大不同。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在内容上缺少统一性,也给管理制度的构建造成一定的困扰[5]。
现阶段,我国水环境监测质量把控缺少必要的控制方法,对于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心始终在质量管理层面,对监测质量的把控重视程度不够。很多工作人员在进行水资源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中由于专业技术匮乏,造成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按照标准进行水资源监测质量的把控,使得监测工作开展不全面,出现漏检或者错检的情况不能真实、及时的反映水环境存在的问题[6]。另外,水环境监管资质认定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主要由国家环保部进行。但是,由于监测工作涉及到的内容十分广泛和繁杂,很多情况下,水环境的监测需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制定出适合当地现实情况的监测方案才能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从而保证监测质量。由于缺少统一的监测质量控制标准,使得环保部门开展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时工作难度大幅度提升。由于质量把控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监测管理部门不能对水环境的质量控制进行客观地评估,缺少评价依据的质量管理及时存在问题也不能被及时发现。
构建科学、合理的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将水环境监测管理进行量化处理,从而进一步推荐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精准性和严谨性。同时以此为基础,可以实现对水环境监测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的科学界定,强化对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评估。
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内容的制定要注重对不同层级的管理内容的划分与界定。例如,对于跨国界或者跨省界的流域,水环境监测内容的确定必须由国家环保部门进行确定。而省内流域的水环境监测管理内容则需要由省级环保部门进行相关制度的制定。对于从事水环境监测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合理进行分配,既不要出现没有可用人员的情况发生,也不能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对于开展水环境监管工作的设备,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使得设备可以很好地完成监管工作。同时,要提高对水环境变化记录的精准度,做到实时监控和记录。
构建科学有效的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因此少不了对监管资质认定的把控。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资质认定体系,将从业认定标准和认定条件与地方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并对监管资质认定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从事水资源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人员具有合格的从业资格和从业水准。只有确保开展水环境监测管理的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才能保证监管工作可以落实到位,从而充分发挥监测的价值和功能,保证监测结果的精准性。
明确行政职责,是当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有效提升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推手。也就是说,要实现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必须建立职责明确的行政责任制度。在行政责任制度中,必须注重监测管理部门责任意识的培养,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让每一位从事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人员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明确行政职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监测质量事故的发生。当行政责任制定之后,工作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监测工作,可以保证水环境监测工作积极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减少水污染情况的发生,提高的水的质量,发挥了对水资源的保护功能。另外,明确行政职责,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可以按照责任分工进行追责,避免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最重要的是,确定了责任分工,对工作人员也起到了一种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监测过程中出现的漏报、瞒报、虚报情况。
在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也要重视对相关信息发布和信息反馈制度的制定。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与上级部门做到协调、统一,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不要出现信息漏发的情况,同时也要避免信息重复发布的情况出现,在信息发布制度的作用下,提高水环境监测信息的传播效率。
水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对提高监测管理和监督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内部管理制度需要涵盖质量监测环节中所有涉及的工作人员、监测设备以及监测技术等内容。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对工作人员监测流程的监管;对监测设备使用的规范性和操作技术是否合乎标准进行监督;对水质采集样本和监测验收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监督等。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有效监督,敦促工作人员不断规范工作流程,从而实现对水环境监测质量的提高。
社会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感叹经济发展带给人们丰厚物质享受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开速发展,导致环境问题不断恶化。尽管多年来,党和政府对流域内水环境监测和治理的强度不断增大,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较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促使我们必须在实际工作当中,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从完善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内容、提高对监管资质认定的把控、明确行政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持续完善和健全水资源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从而达到提高水资源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