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龚 奇(芜湖市土地开发复垦中心)
党中央、国务院已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生态文明战略对土地整治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用地需求中,不断改进土地整治的工作思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无疑,土地整治在呼唤景观生态建设[1],这就需要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在思维意识、政策决策和实践行动中进一步理清思路、辨明方向。
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倚皖南山系,北望江淮平原,地貌类型多样,平原丘陵皆备,河湖水网密布,气候特点表现为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按照原《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2]进行土地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开展对于未合理利用土地的整理、对于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以及对于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从分类来看,土地整治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土地整治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生态防护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为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战略,有效增加耕地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核心要义之一,只有新增耕地数量能够平衡建设占用,且质量不低于被占,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目标。“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芜湖市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整治分别补充耕地达5132.49 公顷和2734.51 公顷,十年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占全市域面积(6009.02 平方公里)的1.31%。
由于芜湖市耕地后备资源已极度匮乏,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后期仅从补充耕地数量出发的整治活动对耕地质量和生态效益提升将带来巨大挑战。而新补充耕地作为一个人工化的功能单一生态系统,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病虫害、自然灾害等)。为了维持单位面积高产出,大量的化肥农药等投入使用,又给生境带来了更多的破坏和污染,加重了外界环境恶化的风险,进而可能形成恶性循环。
土地整治需要科技创新,特别是在土地整治管理体系研究上。目前资金投入主要靠政府财政资金。虽然在国家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工作,一方面可加大整治投入资金,另一方面可分享土地整治成果和形成产业链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实践中,芜湖市因项目监管、验收标准及新增耕地指标使用与分配等一系列制度瓶颈和障碍,社会资本进入土地整治领域的并不多,其对企业的吸引力不强。政府投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由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分别牵头,部门间各自为政又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在同一国土空间区域,易造成项目投入资金重叠、选址交叉、工程内容重复浪费等潜在问题。
土地整治中的土地平整易造成土壤裸露,影响土壤养分且易发生土壤面蚀和风蚀。土地整治还影响自然水文结构和水系分布,造成水资源时空配置变化,而整治中混凝土砌筑遍布乡野,过度硬化使得生物生境被切割零碎,导致生物与周遭水汽热和能量循环受到影响,势必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而这与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短、平、快”的组织和实施方式不无关系。从本质上来看,土地整治是土地利用问题,是从人的角度出发,以对大自然生境的整治来实现人的目的的活动,但人的认知总是处在特定的历史局限性中的。
在土地整治行业,加强山水田林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基础理论研究,揭示土地资源、环境、生态等的内在变化规律,是正确认识土地生态整治的基本前提[3]。依据土地整治类型,土地整治科技创新可划分为土地利用形态重塑、土壤有机重构、设施配套、生态修复、施工工艺与装备等5 个层次的技术[4],需要从多学科交叉出发强化基础研究工作,改变土地整治实施思维原有定式和惯性,全面提高对生态功能和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土地整治实施管理机制研究,破解当前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系统在协调方面的障碍,形成土地整治部门协作长效机制,为整治区生态景观功能的改善创造条件,建议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项目实施中枢机制,形成部门服务意识融入整治全过程、整治区全员参与的土地整治新模式,来统筹资金投入、规划设计、实施与监管、竣工验收及后期管护和成效评估等工作。
结合芜湖市地形地貌分异特点,探索平原、丘陵和山地区配套差别化的生态保持和防护措施。工作重点上:平原区的土地整治应与大面积农田种植养殖相匹配,生态措施侧重于大范围土地平整消除田块破碎化,探索耕作层剥离、堆放、运输和再利用,土壤有机重构和营养成分保持技术和方法;丘陵区和山地区的土地整治生态建设重点在植被绿化,以及防止水土流失和涵养水源方面。生态景观上:平原区应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降低地块破碎化;丘陵区农田建设以旱地为主,避免过分的人工平整,顺地势而修建,形成依地势而起伏错落的坡耕地,进而创造以高低起伏农田为基质,道路、沟渠、林带为主要廊道,村庄、畜圈等为斑块的农地景观;山地区通过农林复合生态工程技术的运用,形成立体种植效应[5],充分利用土地、时空和光热气候资源,有效地进行“控风固土”,形成小气候,以保证取得较为显著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生态功能提升。
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在土地整治施工中,根据生态化整治工程建设需要,研究及应用新设备和新工具;农田基础设施(沟渠、田间道路、涵闸等)建设中采用环保无污染施工材料;创新土地整治生态功能提升的技术方法,研究生态型土地整治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生态化施工工艺等。此外,科学评估土地整治施工对整治区周边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整治效果与大尺度的区域自然景观背景相融合和协调,不出现突兀的工程建设内容和景观设计,成为环境友好型土地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