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 颖
(1.黑龙江大学 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哈尔滨 150080;2.黑龙江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哈尔滨 150022)
时至今日,跨学科知识整合与重构已经成为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主体性构建的热门话题。大体说来,当下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基本上都局限于实践和操作思维层面,对于知识整合与重构理论基础的阐释和研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应当看到,在知识整合与重构的探索过程中,费希特“知识学”(Wissenschaftslehre)的意识原理占据独特而重要的地位。费希特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一书中阐明:“知识学探讨的是知识一般发生的问题,是搞清楚知识是如何产生的,知识成立需要什么先决条件,知识有哪些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应如何获得,这些要素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1]因此,费希特“知识学”的最高理想就是为全部学科知识的发生和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依据。
在对知识学的研究中,费希特充分意识到康德认识论的不彻底性。在康德看来,任何门类的知识又是由先天形式和感性材料两个部分知识组成,前者指的是人们先天具有一种思维的知识结构,它对知识的发生和发展具有规范功能;后者指人们在被给予的感性材料中通过综合判断而获得可靠知识。但康德的结论是:人们无法获得关于“自在之物”科学可靠的知识,仍然难以避免陷入到一种不可知论。然而,费希特批判地继承了康德关于“知识何以可能”的理论难题,借助“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推动性、创造性原则——所谓的本原行动(Thathandlung),创造性地提出自我设定非我,认为自我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对象并由自我设定,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对象都设定在自我本身之内。由此,费希特在认识论意义上克服了康德不可知论二元对立的观点,从某种意义来看,费希特的知识学是康德认识论的彻底发挥。
费希特不仅站在理论知识学与实践知识学相结合的视角,而且提供了一种关于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原理。他在知识学方法论上,为跨学科知识整合与重构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理论基础:一是假设各学科门类知识以概念体系维系自身的独立发展和存在(即A=A);二是“自我设定非我”(即非A不=A),也就是说,各学科门类具有自身严格的规定性、排他性和异己性,亦即诸学科门类之间存在着严格的界限;三是自身中存在着一个可分割的自我与可分割的非我相对立,具体来说,就是虽然各学科门类知识从外在来看存在着异质性,但从内在来看却包含着某种同质性[2]。所以,费希特的全部知识学的辩证原理为跨学科知识整合与重构提供了推动性、创造性原则,对当下兴起的跨学科研究、交叉学科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和现实价值。
“知识”(Wissenschaft)一词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有着不尽相同的解释。从古希腊的爱利亚学派(Eleatic School)开始,人们就确信了这样的观念:凡是知识都具有普遍必然性,即是一种恒常不变的真理,否则便不能称为知识(真理),而只能被称为流变不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柏拉图则通过区分可知世界和可感世界,确立了知识的普遍原则,即知识(真理)是永恒不变的,意见则仅仅是个别的现象。毫无疑问,这种存在论意义下的知识观推动了人类对自然界本原的探索和追问,为人类从事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信念,但其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另一种现实:在经验世界获取的特殊性、个体性的知识不再被确认为包含真理性的知识,只能说某样事物是正确而非真知。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希腊时代的人们还没有能力把各个学科门类加以科学地区分和划分,原因在于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第一本体是个体性的观点,认为解释客观是存在的“形式”“种”“属”等逻辑范畴,这也是希腊化时代第一次赋予了系词“是”(being)明确的客观逻辑意义,亦即“S是P”具有了本体论原则高度的内涵,进而使得各门学科知识获得了自身的规定性。可以说,亚里士多德初步将各学科门类的知识确立为独立科学,所以在希腊思想史上,他是第一个有能力对各学科门类知识进行科学划分的“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
近代人们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探索进入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启蒙运动之后,人们摆脱了来自于宗教信仰的理性束缚,不断激发和唤醒出人类自身能动的主体性意识,近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步入到空前繁荣发展阶段。所以说,“彻底的理性知识”是近代思想发展的最高理想。近代哲学的奠基人笛卡尔提出的“我思”(cogito)被作为“彻底的理性知识”起点,为什么要从“我思”出发?因为笛卡尔把清晰无蔽原则当作获取知识的(真理)标准,最为清晰无蔽的知识(真理)就是我们的思维,即自我意识。所以,从“我思”或者是“自我意识”出发才能获得人的心灵和外部世界的知识。然而,将这种“彻底的理性知识”目标贯彻到底的是康德的知识学。康德不仅接受了洛克(Locke)关于把感觉经验作为知识的来源和基础的观点,同时还接受了斯宾诺莎(Spinoza)关于实体性知识的见解,综合了经验论和唯理论关于知识来源的观点,形成了他所谓的“先验知识学”。
费希特认为康德知识学只是彼此并列、无法贯通的概念体系,而必定存在一种“彻底的理性知识”。费希特早在1794年发表的《论知识学或所谓哲学的概念》中即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哲学纲领就是知识学,后来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系统地阐释了他的整个知识学的体系[3]。他认为,知识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希腊化时代事物本原的问题,知识(真理)的前提和根据是纯粹自我,自我即是绝对的自我,前期知识学注重用本源行动作用来建立他的知识学体系,后期则进一步强调没有绝对自我就没有绝对知识。绝对知识产生的过程是一种使其自身得以存在的本能行动,绝对知识本质上是具有思辨高度的最高实在性。自我如何行动来建立自己本身?自我意识如何成为一切知识的基础?我们在常识性的经验思维里并不能理解,唯有依靠纯粹的自我意识的思辨运动才能够达到。绝对自我的本源行动是一切知识的前提和根据。
费希特的理性知识学反映的是一种在意识之内的知识观。他所奉行的价值选择——事物维持自身存在能力居于主导地位,物外部的任何因素只是从属于支配地位。这种知识观强调认识的主体能动作用,遵循知识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内在的知识观关注的是知识内部因素价值,即人的发展与知识发展的本质性相关联。费希特说过:一个有限理性存在物不认为其他有限理性存在物有一种自由的效用,因而也不假定在自身之外有其他的理性存在物,就是本能认为自身在感性世界中有自由的有效性[4]。这就是说,在实践领域内,自我意识的自由属性只有在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中才能获得自身的实在性。认识的主体不仅创造了个体性知识,还不自觉地创造了共同知识,体现了一种关于知识的“人际间性”(Interpersonalität)。知识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的、根植于认知者及其与认知环境互动的认知实践之中的过程, 知识是一个行动着的概念;同时,知识又是主体性实践的结果,是对其自身、认知环境和互动的认知实践意义的部分表达,具有可诠释、可传递的性质。
不言而喻,费希特知识学的三条定理为跨学科知识整合提供了某种可能性,那么,它包含了哪些内容?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应用?
首先,费希特知识原理是以自我意识——绝对自我为前提,即“我=我”。如果我们根据费希特知识学第一原理A=A,可以具体化为某学科A,也就是说某个学科A的概念体系成为维持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容,自身能够维持自身的发展。
其次,第二原理“自我设定非我”(即非A不=A),也就是说,各学科门类具有自身严格的规定性,亦即诸学科门类之间存在着严格的界限。
最后,第三原理“自身中存在着一个可分割的自我与可分割的非我相对立”,具体来说,虽然各学科门类从外在来看存在着异质性,但从内在来看却包含着某种同质性,这种同质性则是各学科都有着共同的知识来源和根据,所以某学科及其之外(跨学科)相关学科知识存在共通的部分。在费希特看来,这种学科和学科之间的共性本质上是自身发展的本原动力。所以,费希特的全部知识学的辩证原理实际为跨学科知识整合与重构提供了推动性、创造性原则。
按照费希特的说法,自我意识作为纯粹思维规定某物的内容和形式。也就是说,认识主体对感性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演绎,并经过感性经验的综合来形成知识,即以自我意识来把握住客观实存。可以说,凡是属于知识学领域内的东西,一定都可以从上述的基本综合中引申出来。那么,由基本综合所统一的那些概念里必定包含有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的其他知识。所以,这样的绝对知识整合过程也是人自身认识不断指向未来的过程。因此,理论自我对于知识整合的过程是一种渐进式、进阶式的过程,主要包含感性的知识整合、主体性知识整合和逻辑的知识整合。
第一,感性的知识整合。尽管说,自我作为纯粹思维活动的起点,只能是一种无限的以自身为对象的思维活动,然而它通过这种以自身为对象的反思摆脱了思维直接性,认识的主体获得了某种自内意识,也就是说,由于思维自身的规定而转化为某种主观性意愿、目的和想法,等等。简言之,费希特的“理论自我就进入了第一发展阶段,成为感觉”[5],亦即意识内与意识外形成鲜明的界限。问题是由感觉到想法的一个形成,它是指针对要整合的知识、内容进行提炼、归纳出一个或者几个相关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回答,把知识串联、归纳、统领起来,以实现对知识的重组并形成新知识体系的过程。感性的知识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分层、递进整合,使知识以及知识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有学必有疑问,有问方能深学,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问题整合在于归纳和提炼到合适的问题,关键是对问题的选择要从感性和知性、直观和概念、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理论逻辑出发,对知识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处理,要起到对知识的串联和统领作用。若是由多个问题组成的,问题之间必须体现一定的层次、结构,符合思维的逻辑性,这样才能构建起相应的知识体系,促进深度学习。
第二,主体性知识整合。费希特所谓的自我在原初的直接性处于一种主体无意识的状态,当人的思维借助于自身的反思形式,人的意识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表现为人的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具体来说,理性的知识整理使不同主体、不同特点的知识产生相互作用进而形成基于主体的知识整合。主体整合是指以各类知识涉及到的主体为核心,围绕主体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依据一定的逻辑进行知识组合、构建新体系的过程[6]。不同的知识中涉及大量的不同类型的主体,通过阐述各主体在不同生活中的行为表现,阐释了各主体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主体既是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也是动作行为的承受者。问题的发现、分析及解决,都必须在某种主观性意愿、目的和想法的主导之下,面向一定的主体进行。不同知识中涉及的主体,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同时,各主体之间又存在着多样且密切的联系。所以,主体知识整合,从理性整理视角看,既要对知识进行全面地分析解读,找出显性主体、隐性主体及其相关的知识进行体系构建,又要对知识进行深入挖掘,归纳整理不同主体之间的知识,重视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分析,实现更高层次更全面、科学和系统的知识整合。
第三,逻辑的知识整合。按照费希特的见解,从感觉经验活动到知识的直观表示,逻辑的知识范畴、概念主要来源于康德所谓的“先验想象力”的意向性构造。换句话说,思维逻辑的外在反思实际上是借助“理智直观”方式所形成的,使得有意识的思维自身直观到时间和空间中的实存着的客体,进而剔除掉感性的杂多表象。对理性知识的认识过程就是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籍此感性知识就上升为理性知识。这种理性知识是剥离了实存着的客体内容的主体性活动的结果,即是主体摆脱客体的感性经验束缚后,认识的主体激发其“先验想象力”形成的范畴或概念体系,从而实现的主体性知识整合。而逻辑的形成是想象力的一种直观反思,逻辑整合是指按照理论逻辑、生活逻辑或在两者统一基础上构建知识体系的过程。很多知识情境呈现更多的非良性结构,越来越接近真实情境,越来越复杂细化,知识分割越来越微观。这样的知识侧重思维、思想、方法,重在意识推断,结果更加注重知识逻辑的呈现,也注重基于合理推理的生活逻辑的呈现。逻辑知识整合需要有较强的知识推理能力,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理性思维和科学的推理,发现现实逻辑,实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同时,要理清知识的理论逻辑,在整合时,尽可能做到把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统一起来。
知识重构与“意识”引进存在与在场的关联,并使“意识”深入到存在的在场之中,从而使“意识”拥有创造性和构成“世界”的能力[7]。知识重构的本质在于知识多样性和异质性前提下的知识交换。知识的多样性和异质性越强,基于知识交换的重构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越大。知识重构可以使知识更容易被理解和应用,有助于发现知识的缺陷,提高知识的效率。“重构”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统一发展模式。知识重构是主体性自我意识将整合后的知识,根据自己探索的主题、目标、兴趣爱好进行重构,也可以称为“二次开发”,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将本学科和本学科外的知识重新构造成最大化、最优化、最适合自己需要的整体性知识,重构而成的知识可以与原有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有所不同。自我本是无意识的意识,返回自身自我就成了真正的意识,而且有了自我意识,这是自我的提高,不是复归原状[8]。经验与意识能锻炼大脑打破传统界限,建立全新的认知,这正是建立知识连接和进行知识重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验和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将“需求—激情—启发”这种意识结合整合后的知识,进而实现知识重构。
首先,需求引发知识整合。整合的知识要根据主体的需要进行重新认识和规定,以结合相关知识结构的关键特征或维度,再被吸收到长期记忆中,这一过程由认知中的执行功能控制,该功能反映了对整合后知识提纯成绝对知识的冲动。实践活动的有限性与无限性在人的感觉中表现出来。自我追求实在性的需求是要去创造一种外在的实在性,因而是对学科外知识的冲动,由此对本学科外的知识产生渴望的感觉。如果人的实践行动是由追求实在性的冲动所决定的,渴望就实现了,油然而生的是满足感。费希特主张一种合乎理想的需求,以创造需求与行动的和谐,达到渴望感觉与满足感觉的综合统一。
其次,激情实现知识创新。费希特理性知识学探讨的是关于我们如何获得切近真理的知识,旨在说明有关客观世界存在着的真实内容,是如何转化为合乎主观思维逻辑的理性知识的。费希特为了实现这一理论目标,开始自觉地转入对于实践理性问题的探讨。由于费希特知识学并不满足于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二元分裂,他仍然以知识学原理——“自我设定自己是规定非我的”[9]作为其理论支点,以自我与非我的可分割性来弥合主客体之间的对立。在此基础上,费希特认为自己的理论还需要某个能动的核心范畴贯穿和统摄于理论和现实之间,那么这个核心范畴就是费希特所谓的“努力”(Streben)。实际上,按照古希腊哲学的传统见解,人的本质性规定由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构成。所以,费希特提出的“努力”范畴的本质完全可以理解为“激情”这个概念,即是一种包含有限性的无限性。
就自我的“激情”而言,它是与科学知识的本性相辅相成的,由于科学的本质是在时间和空间一切存在的无限性,“激情”作为理性也包含追求无限本质的冲动。但我们在探究无限性过程中也包含自身的有限性,所以,绝对自我要通过无限“激情”去理解和把握“非我”,然后去克服这个非我。在费希特看来,尽管“非我”给自我的理想活动设置了限制,但自我本身有一种追求实在性的“激情”,能够冲破依存于非我的限制。概言之,人的实践活动就是要不断地冲破客观的限制,使之成为与主观思维相一致的无限的活动。知识可以被视为代表组件技术或连接这些要素的架构,也就是说,知识可以是陈述性或程序性组件知识,也可以是陈述性或程序性架构知识。由于这些知识的任何形式本身都可以与任何其他形式相结合,其意义在于这些作为“类”的知识可以投射到复杂性的系统变化上。结合费希特“激情”这一核心范畴所构成的自我设定非我的前提,本学科与本学科外的知识整合与可能的客体相联系,自我返回自身活动以对应努力的目标,进而努力后实现知识创新。
最后,启发性的知识重构。当人的理性思维中的“需求”与“激情”相互交织作用时,思维作为一种认识能力则体现了某种无限性,即人的认识过程是从自我设定非我再到返回自我的过程。在纯粹主观意义上讲,费希特运用知识学原理能动地消解了康德的“自在之物”,形成了自我既是起点又是终点的辩证逻辑循环。其中,有关合乎真理的知识是“需求”与“激情”两者的统一,是一种作为反思的反思对象性的实践活动。据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知识重构的本质是认识的主体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获得了某种升华,而后再回复到原初的概念提醒,亦即是一种启发性的知识重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关于知识重构的基本原则在不同程度取决于它是有意识地获得,还是一种无意识地通过经验创造?原因在于,“需求”与“激情”两者统一于“启发”性的对象性的“本源行动”。可以说,如何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整合,有赖于启发性的实践活动,依据费希特的知识学原理,启发性的实践活动来源于实践自我,而实践自我是追求意识之内与意识之外的具体自由,具有启发性的知识创造就取决于这种具体的自由,然而康德的“先验想象力”是实现这种具体自由的途径和手段。简言之,“想象力,在费希特笔下是向着自由的方向培养的,想象力是为自由的创造能力服务的。乘着想象力的翅膀,主体的精神自由无限地接近美的理想”[10]。所以说,实践自我在本质上是通过否定非我来重新获得自我的实在性,启发性的知识就是依据这种“圆圈式”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方式来实现自我的重构。
总而言之,费希特所强调的“绝对知识”其实是一种主体性认识符合客观对象的知识,是某种主体与客体、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一致的知识,并且是通过人的这种“需求—激情—启发”渐进的方式来实现和完成的。尽管说费希特关于“绝对知识”的整合和重构思想仍然是主观的,只是在自我意识之内实现和完成的,但为各门类、各学科之间的知识整合与重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科学的方法论。
费希特全部知识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诠释了知识整合到重构的过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比较、理解这样的结论。一是关于知识的整合与重构要具备总体性的辩证观点,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微观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学科和学科之间的主体间性是学科创新和发展的本质动力;二是知识整合与重构表现为一种开放性的意识构造,是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统一的结果;三是知识整合与重构是一个能动的辩证发展过程,需要挖掘、整合和把握各学科门类知识以及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动态关系;四是通过知识整合获得隐藏的知识因子及其关联关系,在意识层次上推理、创造出新知识,从而完成知识整合到重构的过程。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费希特的知识学原理实际上为跨学科知识整合与重构提供了一种原则高度的规则,使得跨学科知识整合在实践领域获得了坚实的理论依据。按照费希特的观点,各学科门类之间的主体间性是一种实体性、本质性的东西,因此,关于知识整合与重构要善于发现这种具有实体性的内容,学科间要通过他内映现获得自身的实质性发展。费希特的知识学虽然从意识原理层面帮助我们认识知识整合与重构,并且延伸出跨学科的深层内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如此种种,只是为我们研究知识学的演进与延展埋下了伏笔。尽管说费希特的意识原理为知识整合提供了一种重要的依据和借鉴,实际上,自我与非我之间的矛盾在知识学中是一个不断向前、常始常新的过程。在跨学科知识整合的探索过程中,我们还是要立足于实际来解决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整合与重构对当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主体性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