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杰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00)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交通建设领域的施工技术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路桥工程项目建设已被提上日程。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路桥工程项目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相关技术标准也随之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为响应国家对交通建设工程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项目建设要求,广西区域内的重点路桥工程项目将逐渐向近海地区转移,桥隧比变高,特大型结构工程比重变大,施工难度进一步加大,且各类施工风险安全隐患将进一步加剧。纵观国内,路桥工程建设行业的项目实施能力仍然不均衡,各参建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业主方在工程整体质量把控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大问题。为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责任约束,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施工安全管控能力是亟须考虑的问题。基于此,文章对交建工程项目安全顾问模式进行研究,通过安全顾问模式的引入,夯实交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控基础,多方面着力提升路桥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监管水平[1]。
广西各地区当前在建或计划兴建的工程项目众多,施工难度大、质量标准高、施工安全风险高是共性问题。数量众多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方面对于业主单位来说就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特别是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方面,如果没有形成一系列的安全管控标准和体系,业主单位将在面临巨大安全生产压力时显得手足无措。与此同时,由于业务分工和职责划分等,业主单位很难单独组成一支骨干队伍来专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多数企业寄安全生产希望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于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作具体而明确的约定,但尽管如此,自上而下的施工安全管控环节仍然薄弱。为此,第三方交建安全顾问模式的引入迫在眉睫,其能够客观、真实地体现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的实际安全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和落实措施,对于业主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方交建安全顾问模式以业主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为导向,以夯实企业安全架构为基础,以提升企业安全管控能力为根本,以保障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为目的,形成多方协同、闭环监管、合作共赢的安全保障业态,公平、公正地鼓励具备资质、业务能力和相关经验的企业参与到具体项目的实施中,摸索、创新交建工程安全管控模式,拓展项目安全治理方式,加速构建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社会企业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安全管控新局面[2]。
以广西为例,近年来交建工程项目数量、规模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具有稳步上升、协同推进等特点,但工程建设的难度越来越大,高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颠覆了以往常规工程项目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方案,很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也改变了过去广西常规工程项目建设的时间表,而广西区域内本土建设单位的数量及其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数量变化不大,这种传统的人员组织架构形式将难以适应新时期广西交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规划,换言之,建设单位的综合管理能力与高标准的交建系统工程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这主要是建设方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和人员平均管理能力不高所致。例如,广西某市的路桥工程项目建设方管理人员总体数量明显不足,据不完全统计,该地区近5年人员数量无明显增长,但该市以及县区内的路桥工程项目数量及规模却在逐渐增长,这就造成一定数量的建设方管理人员缺口,使交建工程项目建设方的安全管控压力进一步加大。鉴于此,为保证当地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合规性及施工安全性,很多建设单位从其他市域抽调系统内管理人员来协助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实现交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和安全管控。
广西境内多喀斯特岩溶地貌,山区沟壑、地下暗河众多,地质结构异常复杂,在这种地质结构条件下进行各类交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难度极大,而对于一些高质量标准的特大型工程项目来说,施工难度更大。因此,对施工方的资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方在广西承建的各类交建工程项目逐渐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施工企业资质分布不均、分配不足的问题,使部分交建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动工,已动工的工程项目也存在施工技术人员短缺的现象,施工进度得不到根本保障,施工方安全管理工作更是无从谈起。另外,部分企业的现场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难以适应高标准的工程项目,施工方人员技术水平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再有,部分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够,忽略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梯队培养,安全管理人员存在断档现象。一些施工企业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安全意识不够,施工前现场安全措施不充分,当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在条件具备时就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各行各业及国家层面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处罚力度的加大,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于维护企业社会声誉和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具有积极作用。监理方在交建工程项目中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具有连带责任,是发现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重要角色。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监理人员再次检测施工的合规性,直至确认现场安全施工为止。可以说,监理方既承担着发现施工安全问题的责任,也具有指导、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的权利。因此,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监理方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然而,由于工作环境、强度、待遇及自身情况等,监理方也面临人员流失的情况,在岗的监理人员也存在工作能力不够、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上述这些监理方的痛点和问题,使业主单位面临巨大的安全生产压力,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进而削弱自身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3-4]。
交建安全顾问机构的企业性质一般为独立法人,由具有交建工程学历背景、施工技术经验和安全管理能力的技术团队组成,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资历较深的专家、学者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交建安全顾问机构在委派专人正式入场工作前,应向业主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以供核验,且安全顾问机构应定期对专家团队中的人员资质进行复核,确保相关资质的有效期,顾问机构定期对建设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培训,使建设方安全管理意识显著提高。第三方交建安全顾问机构受业主单位委托,属独立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检测单位等之外的机构,在交建工程项目具体施工阶段,持续为业主单位提供全过程、系统化的有偿安全施工咨询服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拟定整改时间计划并按时复查,为交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框架提供建设性意见,逐渐形成安全管控的倒逼机制,促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方对安全整改问题达成共识,以动态化、高效化的服务模式为交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安全施工保驾护航,从根本上激活企业安全管控动能。
以广西某路桥工程集团公司为例,在过去的5年中,该企业在路桥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不够理想,尽管加强了系统内相关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与该企业签订了相关的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但该企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仍存在较多问题,在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中,对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略显薄弱,该企业的施工安全基础,特别是对各类路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控措施亟待进一步夯实。为此,该企业计划选用一家第三方交建工程项目安全顾问咨询公司来与其合作,使施工方安全管理模式常态化,达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目的。经过前期对交建顾问市场的调研与分析,通过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及评审等工作,南宁某交建安全顾问咨询公司成功中标,与该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合同,负责该企业及下属分支机构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咨询,合同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对各类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预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安全风险应对措施,提醒业主单位对可能存在危险因素并引发施工事故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工程总体项目、分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与施工安全相关的全部事项由顾问方进行全程督导,具体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施工现场环境的危险点分析、事故隐患排查,以及企业内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及归档;对业主方当前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经营形式做出科学、合理的预判,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风险控制策略,采用一切必要可行的措施来降低业主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避免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事故发生,使施工方实现常态化的安全管理模式,为业主方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安全推进做好顾问咨询服务。
施工方与顾问方对安全管理具有连带责任,在交建安全顾问巡查完成后应向业主单位出具详细的巡查报告,其内容包括巡查的位置、时间、人员、重点列明各施工构件或施工位置的安全风险情况,根据情况划分为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对于高风险施工区域或结构件应具体标注原因及建议,整改日期截止后再次对报告中的各风险点进行逐一核对,主要是检查中、高危风险点的整改和落实情况,最后由业主方及顾问方代表签字确认。顾问方还有进行安全工作专项培训和知识传递的职责,根据业主方各类工程项目的实际安全标准需要,以及各参建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顾问方委派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或工程师,对各参建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最新版的国家安全生产法、路桥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安全用水用电措施等,还包括爆破作业、吊装作业、重型机械管理等特种作业部分。对于已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窒息、晕厥的情况,顾问方还应向业主方及各参建单位培训相应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法和AED急救设备的使用等。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控要求出发,全面进行问题梳理和风险隐患排查。顾问方具有审查原始工程设计资料及图纸的权利,如发现在工程设计环节出现疏漏或其他问题,将作出书面意见并呈报业主方进行批复,必要时也可参加施工设计资料审查会,对于业主方和各参建方的相关信息,顾问方需做好保密工作,彼此监督双方连带责任,夯实安全管控根基。
根据业主方合同要求及各类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充分评估施工安全风险级别,安全顾问机构可以委派工作人员驻场进行调研、摸排,也可同时委派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各参建单位了解施工安全情况。安全顾问机构特派工作人员有权参加各参建方组织的与安全施工相关的各类会议,有权就安全施工相关问题建言献策。安全顾问机构特派工作人员在经过允许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后,可进入施工现场摸排实际生产情况,目的是掌握与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相关的第一手资料,为接下来安全问题整改建议的提出及后续施工计划的调整做准备,监理方根据问题整改情况可检验自身安全管理流程的健全性、合理性,并做出调整与优化,使监理方安全管理流程更加规范。
根据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和特点,交建安全顾问公司应针对重点环节进行闭环安全巡查,如隧道进洞处施工、高墩柱浇筑施工、梁板安装施工、支架预压施工及现浇箱梁施工等,以此封堵各环节安全风险漏洞,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调研的准确性,交建安全顾问公司的专家在进行调研时应避开极端天气,错开法定假日、重要节日及重大庆祝活动等。另外,对于一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临建工程,交建安全顾问机构会委派专人负责巡查,具体巡查区域包括炸药库、耗材库、生活区、施工通道、配电箱、水泵房等,这些临建区域的功能都是为施工提供辅助性支持,也往往是最容易忽略的风险因素,因为企业将安全隐患的重点排查范围通常聚焦在施工现场及施工工艺方面。在桥梁工程项目中,交建安全顾问的关注重点是栈桥、基坑、挖孔桩、悬臂吊篮、梁板、支护等部位。而在隧道工程项目中,交建安全顾问重点关注对象是洞口支护措施、施工台架防护措施、洞身支护措施等。此外,一些特大型的施工设备如拌和机、架桥机等,也属于交建安全顾问巡查内容[4]。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发力,交建施工技术也比较成熟,因此,各类工程项目都处于一个比较理想的建设时期,但解决好施工安全问题、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仍然是业主单位的工作重心。新时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警示语已深入人心,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促进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视程度,第三方交建安全顾问模式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逐渐兴起并迅速发展。诚然,第三方交建安全顾问模式并不能完全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但这种模式为企业进行深层次的施工风险挖掘和预测提供了新途径,对于引导企业形成常态化的安全施工管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