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君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碳金融是指所有节能减排的金融活动,主要在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及经济活动,比如,对于商业银行节能减排活动的投入、相关衍生品的开发与交易、碳排放的权利交易及投资等金融活动。金融市场则是指进行相关活动的市场。配额是指国际组织对于全球进行排放控制,先制定一个总额,根据参与方进行分配额度,参与方之间可以进行额度交易。这种方式能够有效控制排放总量,降低环境污染的上限。项目则是指相关实体经济通过研究技术,升级技术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环境污染,也在国际关系和谐方面作出独有的贡献。在这样的背景下,1997年《京都议定书》引起了人们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及排放权交易问题的关注。2010年,我国也开始积极应对这一环境问题,对环境污染提出自己的想法,并进行相应的政策措施。因此,如何应对这一问题,在减少排放的同时进行金融发展成为政府关心的问题。本文对国外银行在碳金融方面的经验进行了分析,使我国能够借鉴相关经验,推动碳金融的发展,使其成为一个盈利点,抓住市场机遇,推动国家整体发展。
(1)交易增长迅速
根据相关数据,碳金融的交易在国际市场上的增势十分惊人,在2005年,国际碳交易量仅为7.1亿吨,三年过后,在2008年,其交易量就猛增577.5%,达到48.1亿吨,交易额也猛增1063.4%,从108.6亿美元到了1263.5亿美元。根据国际组织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对这一增势的分析预测,碳交易在全球的市场容量将会大大增加,有可能通过快速发展,在现代化背景下成为国际第一大市场。
(2)市场参与者增多
而随着市场的扩大,金融活动的参与者也迅速增加。碳金融市场主要有供给者、需求者及中介这三类参与人员。碳金融的项目开发商及具备一定减排技术,低减排成本的经济实体能够为国际碳金融的发展提供资源,减排成本高的经济实体与政府机构则是市场中需要寻求资源的对象,中介则是各种国际国内的金融机构及减排技术开发商。三者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的活跃度进而持续性,并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完善的信息。目前,全球已经有非常多的大型银行加入了“赤道原则”,在碳金融行业提出了准则,为企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切实可行的措施方面作出贡献。碳金融行业也出现了碳基金,同时,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及各种绿色碳基金陆续推出,使相关总融资额发展迅速。
(3)金融机构参与程度高
欧美市场的相关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基金信托、投资银行及保险机构等都在碳金融方面开展了相关金融业务,完善的金融机构参与度使得金融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在企业需要贷款、咨询服务或者担保时,商业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提供便利;而投资银行则会进行相关金融活动的投资,比如衍生品,如原始CDM交易;基金信托则在投资时间较长的情况下,通过证券化提高资金流动性,使资金发挥更大作用;保险机构则为金融项目提供后路,在项目出现失败时降低投资者的损失,维护市场的稳定。
由于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当中非附件国家,根据相关议定,我国在2012年前不需要承担相关的减排工作,只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CDM项目。但同时,从2006年到2008年,短短的两三年时间,中国的在这一项目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分别为54%、73%、84%,成为了CDM项目的最大供应方。并且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结束之后,就在杭州市提出了“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项目,并在全国当中率先推出新政,以推进低碳的发展。相关金融机构也在这方面进行了资金汇总。
同时在2010年3月,中外相关机构就进行了共同出资,构成了新能源低碳基金。这是第一个具备相关外资背景,且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碳金融基金,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积极与世界接轨,进行相关业务的展开,推出了相关的理财产品,并与国际金融公司进行合作,开展了节能贷款的业务,投放了大量的人民币,使得我国在2008年年底就使减排二氧化碳达到了412.85万吨。同时,我国的政府单位也推出了相应的政策或投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2006年,我国的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在中国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等6个部门的联合下发布,并在次年,由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的白皮书,强调了保护环境,充分开发并利用可持续资源以维护发展的策略。2009年,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党中央为应对此次危机,出台了40000亿的投资计划,其中有2100亿用于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和项目,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展。
实际上,国际所有商业银行都意识到了这一行业的潜力,积极推进了相关业务的创新发展。比如赤道银行,这是由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共同发起的。荷兰银行作为碳金融行业的领头羊,在碳金融交易及理财产品上具有创新性进展,且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在碳交易领域,荷兰银行在全球排名前十,并借助广泛的国际客户基础,成为了碳交易的中介,通过代理服务来获取收入。随着荷兰银行相关业务的不断深入,荷兰银行不再满足只进行中介服务,而是开始自营,并获得了大量的利润。荷兰公司还通过收集大量数据,对具有环保理财产品的各公司股价进行了研究,发现这类公司的股价通常好于普遍股价,因此选择其作为样本股,设计了气候及水资源指数,并推出了与其相关的理财产品,受到了市场的欢迎,为荷兰银行带来了大量收益。同时,荷兰银行还将相关理财产品以奖励的形式分发给员工,这既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提高了员工的环保意识,又增强了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以及提高了员工对银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对其工作重要性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由于理财产品通常流通时间较长,也有利于稳定银行的员工团队。另外,荷兰银行还为没有上市但仍然从事降低碳排放和提高效能的公司提供投资,推出了“低碳加速器金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微小企业的碳金融发展。
除了荷兰银行之外,花旗银行也是一个在碳金融行业具备重要作用的跨国银行,并且花旗银行还在碳金融方面与我国相关社会组织进行了合作,共同推出了绿色企业项目,比如“花旗绿色微小企业创业支持项目”,这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并为我国微小企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便利。在四川,这一项目与相关研究中心进行了合作,对成都地区的人们开展了绿色养兔的培训、咨询及贷款,推动了社会发展及环境改善的共同进步。另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通过中国购买了大量的风电项目减排量;三井住友银行没有碳排放权,因此主要从南非、中国、东南亚等地购买相应权利,并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沉淀之后,向日本国内企业出售碳排放权,推动了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虽然我国在碳金融行业具有十分强大的潜力,但同时由于发展时间过短,相应的制度与政策均不完善,市场存在较混乱的状况。同时,对于碳交易场所及平台等各种方面没有进行相应的制度规定,使市场缺乏一定的标准,使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时,难以有切实可行的标准,从而影响到其业务执行。虽然监管机构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相关准则并不清晰。由于相关绿色信贷要切实有效,既要靠政府的强制执行,又要靠完善的市场机制,但我国目前这方面的政策并不完善,市场机制也尚不完善成熟,导致其作用有限,也影响到了碳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
由于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开发范围较小,发展尚不成熟,金融机构对其尚未形成全面的认知,从而为保障金融安全性,金融机构不敢直接进行经济活动,从而使碳金融难以进一步发展。另外,碳金融行业作为银行与企业的新兴领域,缺乏相应人才,因此需要积极培养金融、法律尤其是关于新能源的复合型人才,为商业银行提供专业的人才及队伍,使商业银行形成碳金融行业的专业部门,推动碳金融机构的发展。
碳金融行业的衍生工具是为人们提供的一种套期保值便利工具,但由于低碳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的波动及供求的变化都会对其造成影响,并且由于这类项目通常以美元计额,在市场价格、供求、交易汇率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再加上我国相关制度尚不健全,也缺乏相应的人才和经验,商业银行在进行工具的运用时,通常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加大了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投资风险。
(1)在CDM项目中提供融资
CDM项目主要包括化工厂的化工废气分解及排放、煤层气的回收与利用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的运用、造林和再造林、垃圾焚烧发电等多个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项目,尽管这些项目非常复杂,具备较高的技术要求,也会有较长的时间投资,但其效益十分可观。我国在2010年前参加碳金融市场的主要方式,即是通过CDM项目提高我国企业的节能降排技术,获得CERs指标,并以此获得收益。在新时代要求下的新兴高科技公司,与传统的制造业不同,没有相应的实体抵押资产,因此在进行贷款时,需要商业银行进行新业务的开展,发展质押贷款,这是一种新型贷款,为缺乏实体经济的企业提供了贷款便利。同时,由于这种收益不存在于当下的,缺乏可预测性,使商业银行难以确定其收益。商业银行为保障自己的权益与经济安全,需要在项目进行密切追踪,在遇到项目发展良好时,采取进一步投资的方式,对于发展不好的项目,则可以进行防范。除了直接进行经济活动,商业银行还可以进行设备租赁服务,即将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在生产商与企业之间搭建桥梁。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大大减少银行的贷款资金,同时降低了银行的经济风险,并且扩大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为金融机构在CDM项目当中的创新业务提供了有效的经验。
(2)开发相关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主要利用投资贷款来进行业务收入,因此,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大量的信息数据对潜在客户群进行分析,并针对其特点进行产品设计与销售,将民众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相应的经济投资活动及管理。应用在CDM项目上,不仅可以推动碳金融的发展,还能使大众也能享受到低碳经济发展的收益。同时由于高科技企业具有前期投入巨大、回报率较高、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商业银行在进行产品设计时,要注意对其产品类型及利率进行合理的设置,为民众的资金投资提供了较高的收益。因此,金融行业需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相关的产品开发,普及碳金融的相关知识,使得民众能够与时代的发展相契合,收获社会发展红利。
(3)信用担保和增级
商业信用因为市场的巨大流动性,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使企业在项目前期难以通过贷款购买项目需要的设备原料,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针对这一特点,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将商业信用转化成银行信用,从而提高市场的活力,增加资源的分配效率。这种方式与银行直接进行贷款,让企业进行设备购买的不同点在于,商业银行不需要付款,只需要签订合同。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在前期进行顺利的项目开发,还能够帮助银行减少资金消耗,当然这样获得的收益也比不上贷款收益,但为银行的经济活动增加了安全性。
(4)为碳交易提供保险
商业银行因为具有强大的市场调控能力,能够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开展保险业务,为CDM项目的不确定性提供保障。商业银行能够密切跟进相关项目的情况,因此由商业银行提供保险,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项目提供保障。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方面的综合信息,设计相应的保险合约,在企业能够在项目失败或者没有获得预定收益的时候,向保险部门申请补偿,帮助企业降低项目开发风险,刺激碳金融交易的发展。同时,对于这一项目的买方来说,若是没有购买到合同上规定的额度,也可以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制定这一类型的保险时,在其费率上要体现出弹性,为企业项目开发留出实际操作的空间。
(5)商业银行资金证券化
当资金需要投入一个项目较长时间,其收益可控且稳定时,就要充分利用好这一部分资金的不流动性及可控性,将其进行证券化,使资金流动起来,选取金融项目中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发行证券融资,提高银行的资金流动性。同时在进行此项业务时,商业银行需要注意对CDM项目的发展前景进行综合评估,保障其良好性,同时可以采取具有相应成功经验的项目进行证券化,以提高证券的稳定性,保障民众资金安全。
(6)提供中介服务
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本国具备较大潜力的市场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中介业务的开发。通过购买相关减排单位的减排量,然后进行国际市场交易,或者停留一段时间后,转卖给国内需要的企业,在本国与外国企业、相关金融机构及政府的信息交流中发挥纽带作用。但同时,虽然我国在此项目具有一定的开发,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CDM相关项目较分散,其交易流程复杂、机制不完善、审核时间长等,导致了碳资产的价值转换率低,影响了金融行业的收益。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与国际上的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共赢,并积极参与到世界的碳金融行业当中,推动国家的整体发展。
(1)密切关注国际市场
在如今这个互联网极度发达的世界,一个国家的发展不能脱离国际市场,因此在碳金融行业方面的发展也要密切关注国际市场,通过对国际市场经验及策略的认知,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战略。商业银行还要根据世界金融情况,及时把握贷款的发放力度,积极学习相关经验。作为中介时,商业银行还要承担本国与国际市场的沟通交流作用,发挥强大的中介效果,推动碳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
(2)与非金融银行建立合作,培养人才
我国的金融机构还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为了应对碳金融市场的复杂性,我国金融机构应该迅速形成全面认知,在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投资银行等多方面建立合作,发挥各自专长,并进行一定的业务交叉,推动金融机构的整体形成,促进金融机构的和谐稳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对市场的整体把握,尽快完善制度及机构创新,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碳金融行业业务的展开,并进行一定的人才培养流程制定,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碳金融业务经营团队,完成商业银行在当前时代的重大转型任务。
(3)识别金融风险与控制
金融机构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把握,识别风险并进行风险强度的控制,比如在对相关项目进行选择的时候,可以根据项目是否有外部担保及有多少经济强度来决定好项目,并对其提供贷款。在贷款时,也可以改变贷款方式,比如通过银团贷款或分期的方式来降低风险。并且,由于CDM项目大多国际上的项目,其相关交易钱款都是采取外币,因此金融机构还需要对汇率的变化进行提前分析预测,并制动相关的应对策略,以抵御风险。对于政策方面的风险,金融机构可以积极收集市场信息,并通过适合市场的合同,转移相应的风险,再并进行市场完善及人才培养,降低本身的经营风险,提高金融行业的整体收益。
总而言之,要推动我国碳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就要结合本国的特点及国际市场相关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经验,并进行综合考量,为我国碳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国节能减排项目的不断进步,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抓住这一市场机遇,推动我国更快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