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关税监管问题的研究

2022-12-29 04:07李庆斌
全国流通经济 2022年1期
关键词:海关关税跨境

李庆斌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天津 300400)

电子商务不同于以往的商务形式,以电子数据作为交易的手段,因此,在交易形式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同时,也使得交易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全新的交易形式给我国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也带来了更多难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发达,跨境电子商务的业务越发的广泛,但是,我国相关的关税监管体制却没有跟上发展的加步,在管理体制上仍然落后于现存的跨境电子商务体系。除了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外,我国相关的法律体系也存在漏洞。为了加强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关税监管体系,本文将针对实际的监管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的开展基础为互联网与电子技术,在以往商务的开展理论以及其他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加上对互联网的利用,从而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买卖形式。根据商品的形式可以将电子商务的分为两种,一是商品为电子虚拟产品,以电子书、网课等形式作为消费者所购买的物品;另一种商品为实物,但是卖该商品的店铺为电子虚拟商铺,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卖家将商品的各种信息上传到网络店铺中,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与店家取得联系,然后购买该商品。以上两种商品的交通货币均为电子货币,并且,商品或店铺的形式也与电子虚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满足这两者关系的商务形式均为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形式相比,电子商务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能够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

二、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

1.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的本质与电子商务相差不大,只是商务交易范围上略有差异。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是全球,消费者以及运营者不局限于国内,而广泛地分布在全球的范围内。因此,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产品数量、产品类型以及最终达成的交易额都达到了更高的层次,使得我国的经济指数得到更高的提升,增加了我国对外输出的产品量,从某方面来说,是我国生产能力的体现。同时,电子商务的特殊性,使商品买卖的成本得到更大程度的节省,也使得消费者与运用者之间的交流更加简便,从这一方面来说,跨境电子商务还是我国与全球范围内的商务运营者或消费者之间交流的桥梁。但是,正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范围之广,才导致了跨境电子商务所面临的困难更多,导致了我国的关税监管工作开展得更加艰辛。

2.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

由于科技技术的不断地发展,互联网以及电子信息技术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用到的基础技术。在全民上网、互联网十分普及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基础而创造或者创新的商业模式比比皆是,其中,以电子商务的发展最为迅速、庞大。2015年,我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发展经济的主要对象之一,与我国相邻的国家建立起相应的商务关系,这一举措使得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得到全新的推动。从2017年开始,我国的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金额就高达8.06万亿元,并且,这个数据仍然保持持续升高的状态。

三、关税监管所存在的问题

1.关税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1)对商品的划分机制不完善

为了方便国内居民与国外亲友有一条更实惠、更方便的道路邮寄物品,我国规定了这类物品可通过行邮渠道进行寄送。很显然,这类寄送渠道只是规定这类物品不能具有买卖性质却没有明确规定寄送物品的数量以及种类[1]。与此同时,其他类别的物品则作为货物,在跨境运输时需要缴纳较高的税金。然而,在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中,很多人会为了节省税金而选择钻空子,将商品拆分,然后通过行邮通道将其运输出去。这一举措给跨境电子运营的监管工作带来了很棘手的问题,让海关无法按照正常的税率来对货物进行监管。

(2)申报要素具有复杂性

在商品过境前,海关需要对商品的申报要素进行审查。但是,由于商品的种类以及数量是十分庞大的,并且,商品的申报要素包括含的内容也十分复杂,包括了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编码等。因此,海关所面对的审查工作是十分繁琐的[2]。除此之外,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特殊性,使得实际的交易环境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导致了海关无法确定商品的所有申报要素。并且,由于海关在审查申报要素时,需要考虑最终的税收收益,因此,在审查商品的申报要素时,海关很难做到将商品的申报要素进行一一对应。否则就会加大海关审查商品申报要素的成本,从而导致最终的税率收益降低。除了以上的几种情况外,由于时代的发展十分迅速,给了很多中小企业更多与国际接轨的机会。但是,正是由于中小企业的跨境运营量也提升了,而这些企业却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导致了该企业最终出境的商品并没有得到更好、更清楚地分类,从未使得海关的工作更为复杂,增加了正确、合理地收取税率的几率。

(3)关税征收有难度

税收机关征收关税的基础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为掌握纳税人的真实信息,二为保障纳税人所在的企业将真实的经营状况进行记录[3]。但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所运用的是网络店铺,很多运营者在登记店铺的信息时完全可以运用假的信息,使得税收机关无法查清其真正的运营者信息。

(4)逃避交税的情况频发

由于政策的原因,我国将货样及广告品等不具有商品性质的物品归纳在不需交税的范围内。但是,很多商家却将这一政策作为逃税的手段。将货物进行包装,使其带着广告品或是货样的外壳进入中国市场,或者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将其以这样的方式运输出口,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4]。虽然海关知道这样的逃税方式,但是,在实际的检查工作中,海关是很难区分货物与广告品、货样的。因此,我国的跨境电子关税监管工作又面临着更复杂的问题,我国的收税收益受到损害。

2.监管工作的不完善

(1)监管技术落后

①监管体制不完善。跨境电子关税监督工作所面对的对象是十分庞大且复杂的,需要我国对出境商品以及入境商品进行详细的划分,并根据商品的类型、数量等的区别来确定最终的税收[5]。但是,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庞大的工作量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分配,使得最终的税收效率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②监管技术落后。由于跨境电子税收监管的工作量是十分巨大的,并且,跨境电子运营的基础为最新的与互联网、电子信息相关的技术,所涉及到的数据以及内容是十分复杂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监管技术不再适用。然而,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很多工作人员所运用的监管方式仍然为传统的方式,没有及时更新检查商品、统计商品的工具,也没有灵活地运用还现在所具有的最新技术[6]。使得很多企业仍然“逍遥法外”,根据监管的漏洞来实现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

(2)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

不管是哪个行业,专业的工作人员都是给行业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但是,由于跨境电子运营还属于新的一种运营方式,即使我国从2015年就已经正式开展该业务,但是,该专业还属于一个冷门专业,因此,与海关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处于缺乏的状态。而这一情况直接导致了境外电子税收监管工作的开展遇到实际性的阻碍,人手不够、监管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都是导致最终的税收效率低下的直接原因。

四、跨境电子税收监管问题的解决

解决问题的基础是了解问题,在了解了跨境电子税收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后,最主要的就是从这些问题中找出提升税收监管效率的条件,在找到确切的解决办法将问题进行完善地处理,从而达到从根本性提升我国跨境电子税收的监管效率的目的[7]。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跨境电子运营模式成为了商品流通的主要趋势。因此,将精力放在提升境外税收监管工作上,是符合当代发展趋势、能够提升我国实际收入的方式。详细的解决方法如下:

1.关税法律完善的必要性

在过去,我国的跨境电子关税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而这样的后果就是导致最终的收率效果不好、商品的税率存在混乱等问题[8]。因此,将我国的关税法律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是十分有必要的。而制定关税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为我国的利益为基础以及将其他国家的税收法律作为我国法律制定的参考标准之一,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我国的中小企业所能承受的税率,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出口买卖。除此之外,关税法律还应该按照商品的类型以及数量的不同进行详细的划分,根据这些划分来区别商品所需要的交税数量,从而保证税收的公正性。除了规定商品的税收,还应该制定完善的惩治法律。针对各类型的偷税漏税问题,根据偷税人所涉及的不同程度的税额,制定不同程度的、不同方式的惩治手段。以此达到遏制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从而减轻关税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2.将商品的属性进行准确的划分

在实际的出境电子运营过程中,很多企业会为了减少交税的金额,将收货人进行更改[9]。通过更改收货人,将商品的属性进行调换,使企业交易货物摇身一变成为个人自用物品,从而达到减少交税金额的目的。例如,很多企业会将原本收货人是公司的,更改为收货人为个人,从而达到鱼目混珠的目的,蒙蔽税收机关工作者的眼睛。但是,只要税收机关的工作人员将货物进行仔细的研究,还是会发现货品属性的区别。收货人的类型发生变化,货品的数量及类型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可以将之前判断商品属性的方法进行更深层度的更新,例如,可以根据货品的数量以及货品所涉及到的金额也纳入判断的标准中。

3.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为了增加境外电子税收的监管工作效率,监管部门可以对相关的企业进行调查[10]。坚决抵制用假名、登录虚假信息的企业顺利出境的情况发生,对每一个有出境交易的企业进行实名调查,对他们的商品性质、商品流向、商品交易的目的进行了解,并且要求企业将其出境的收入账簿进行透明化管理,便于监管部门的实时检查,避免企业出现偷奸耍滑的现象发生。

4.完善出入境旅客的行李以及个人物品的关税标准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国内的居民会选择去国外旅游、购物,同时,也存在国外居民进入国内境内,进行相应的购物等。据此,出现了很多人进行这一特殊的职业,通过在国外进行购买物品,再将这些商品以私人物品的方式带入国内[11]。因此,在实际的关税工作中,这样的情况是很难区分出来的。但是,为了加强关税的监管机制,就需要对这类商品的关税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在个人带入物品入境时,海关需要对这些物品进行详细的盘问,并且要求入境人员向海关提供真实的物品购买凭证。

5.加强国际税收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跨境电子税收所涉及到的对象很广泛,包括了很多不同的国家,而每个国家的税收根据都略有不同,而这一现象很容易导致漏洞频出,致使税收监管工作出现问题[12]。因此,为了加强各国的税收监管工作,加强各国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成为了最主要的方式。例如,各国的税收机关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交流部门,建立起一个“另类的外交部门”。通过这些外交部门的交流工作,将各国的税收标准以及商品的税收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从而使得各商品出入境的税收标准得到统一与规整,避免同一批货物被多次征收税或者对某一批货物的税收忽略的情况发生。

6.在各企业间建立数据平台

由于出入境的商品量与企业量是十分巨大的,其中所包含的数据也是十分复杂、繁琐的[13]。所以,为了加强各企业与关税监督工作人员间的联系,将涉及到的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整理、统计与分析,从而使监管部门的工作得到简化,建立起数据平台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将企业的信息、商品的交易数量、企业的交易金额。商品的定价等进行公开化处理,并且根据企业的商品交易变化制定动态的数据表,便于关税监管部门对所有参与跨境交易的企业进行实时的监控,在动态的数据中,掌握各企业的交易是否存在违法、交易商品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等情况,从而真正地达到监管的目的。

五、结语

跨境电子运营是新时代的产物,巨大的商品交易量与交易企业数量在给我国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为我国的关税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正是我国的经济体制在不断地发展,才使得我国与之相关的监管体系急需改善。这既是我国经济体系建设提升的体现,也是我国管理方式落后的体现。为了使我国的经济收入得到更大的提升,就需要对现存的跨境关税监管体制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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