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庆
正在下雨。
我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盯着对面的男人有点儿肿胀的上唇:“昨天下午六点到八点,你在干什么?”
男人困惑的模样如同他被塞进了一间无门无窗看不到一丝光线的房子里:“这个时间点,我还能干什么?下午打了一场篮球,回家洗洗澡看看电视,然后睡觉呗!”
我拿起一张放大了的照片,递给男人:“这个人,你认识吗?”
男人接过照片一看:“认识,胖子。”
“他死了。”我紧盯着对方的眼睛。
男人吃了一惊:“真的?怎么死的?”
“被人用钝器击中了后脑勺。”
男人好像也被钝器击中头部,呆了半晌,终于醒悟过来一般问:“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看着手上的材料,慢吞吞地说:“在现场采集到的指纹,通过比对指纹库,和你的指纹吻合。同时采集到可能是嫌疑人的生物检材,比如血液,和你的血型一致,下一步还要进行DNA检测。”
男人一下愣住了。
正在下雨。
恍惚间我觉得自己成了一只可怜的象鼩,好像正在被一只只巨蜥追捕,我一刻不停地奔逃,惶惶不可终日。窗外响起几声警笛和不容抗拒的指令:“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我的心脏立刻嗵嗵嗵跳将起来,好像有人在没命地擂一面牛皮鼓。我拨开一点儿窗帘,只见两辆警车一前一后夹住了一白色斯巴鲁。我赶紧放下窗帘,一阵心惊肉跳。虽然整个过程计划得细致缜密到堪称完美,但警方一定会寻到蛛丝马迹,迟早会找上门来。
我的生活一塌糊涂。我到东莞打了二十年工,依然一无所有,老婆也跟别人跑了。我在一个小区当保安,这根本不是人干的活儿。昨天消防队打招呼说今天检查,物业领导安排不准机动车辆进入小区。早晨就撞上一个搬家的蛮横业主,非开车进来不可。讲了无数道理说了一堆好话,那主儿就是火气不消。他手指上戴着三个金戒指,指着我的鼻子骂:“信不信老子把门给你撞了!”类似的事情隔三岔五就来一次。我整天灰头土脸,就没有顺心的事,也没法去跟别人聊这些丢人败兴的经历,喝点儿酒就想摸绳子跳河,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前段时间老家的堂弟打来电话,说我家后邻孬蛋要盖新房,把我家房子后面的厕所给拆了。那本来就是我家的宅基地,孬蛋怎么能占?他怎么就这么横?一腔怒火越烧越旺!我一边喝酒一边暗自谋划。休息时我买来必备物品,夜晚又在垃圾箱里搜罗些计划用的东西。前几天我坐上了回老家的高铁。
半夜到达小城。高楼大厦已经盖到了我们村边,步行十几分钟就出了城。我躲到一个苹果树林中的小房中,打开塑料袋,开始装扮自己:戴上齐肩长的假发,刘海儿遮住了大半张脸,再扣顶油渍麻花的棒球帽,穿上窟窟窿窿的脏夹克,围条白底红碎花的破裙子,脚上的运动鞋一只黑一只红,都露着脚趾。
天亮之后,我端着个脏兮兮的不锈钢饭盒,走到街上,挨家挨户去讨饭。二十多年来我很少回家,父母早就去世了,又没有兄弟姐妹,很多年轻人我都不认识。中午,我去了趟堂弟家,看他们能不能认出我来。一进大门,香味扑鼻。我伸过碗去,弟媳妇立刻进厨房舀了满满一碗猪肉炖茄子倒进我的饭盒里,又抓了两个大白馒头递给我。我心里一热,眼泪几乎就要流下来。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我给弟媳妇鞠了一躬,弟媳妇笑着叫道:“哟!这人还怪有礼貌呢!”一刹那间我都有些动摇了。
不过几天工夫,我好像重新变成了村里的一员,大人小孩都见怪不怪,狗都不咬我,谁都没认出我来。这天天色将晚,我站在了孬蛋家门口,推门而进,敲了两下饭盒。没人回应,院子里安静至极。我抬头看看孬蛋家贴着白色瓷砖的漂亮二层楼房,又看看自家破败的瓦房,怒火腾腾地蹿上来:孬蛋啊孬蛋,我打电话不接,堂弟几次交涉不理,你不就仗着你家人多勢众欺负人吗!
正咬牙切齿间,忽听门外有动静,我一闪身躲到门后,透过门缝看到外面站着一个人,正是孬蛋!孬蛋吹着口哨,推开大门,把电车往家里推,前车筐里放着一个篮球。
孬蛋支好电车,关上一扇大门,我立刻从另一扇门后跳出来,举起早就准备好的斧头,抡向孬蛋的脑勺……
正在下雨。
早晨七点我准时被对面小型超市的高音喇叭叫醒,那声音像被刨子刨过一样平平的,没有丝毫起伏。费了三十秒,我才弄清自己正躺在地球表面的一座小楼里,而非月球某个撞击坑里。一入秋,雨就如阀门拧不太紧的水龙头,滴滴沥沥不紧不慢下个没完。早饭吃什么呢?爬起来刚把鸡蛋磕在碗里,手机响起来。原来是那个姓林的打来的,电话里好像伸出一把刀来,咔嚓一声就把我的好心情给砍掉一半。
“陈浩,谢谢你。”
“最好别这么客气,再说我又有什么可谢的?”
“你说让我们最好仔细看看各个监控。”
我在派出所忍无可忍的时候,好像是冲他们这样吼过,但还是有些纳闷儿:“就算我不这么说,你们不照样得看监控吗?”
“当然。经过排查走访,确实排除了你的嫌疑,案件又走进了死胡同,我们想起了你那一吼,也觉得好像应该再重新仔细看一遍,并扩大了范围。谁知真的就发现了线索,案发时间内一个突然出现又突然人间蒸发的流浪汉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所以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
“得。”
挂了电话,心情大好,天空好像裂开了无数缝隙,阳光一束一束射进来。手有些痒了,等雨停了篮球场的地面干了,再去打场篮球,只是以后再也见不到那个胖子了。不过那天也真够倒霉,好不容易抢到一个篮板球,被对方不小心一巴掌拍到了鼻子,流了不少血,连胖子的篮球也沾上了——得。
[责任编辑 冬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