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飚, 黎天伊
(1.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统战部,浙江 绍兴 312300; 2.南京农业大学 园艺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
乡村是国家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人才的振兴,因此,要广泛吸纳多种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其中发挥新乡贤的作用也是十分的重要和必要。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2018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
在汉语工具字典上,乡贤释义为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有专家认为,乡贤的提法起源于东汉,东汉孔融为北海相,以甄士然祀于社,此为祭祀乡贤之始,也就是乡贤名称的源头。古代朝廷官方对乡贤的认定,是从明朝明孝宗弘治年间开始,朝廷规定地方上在文庙中应建乡贤祠。明清时期凡有品学为地方所推崇者,死后由大吏题请祀于其乡,入乡贤祠,春秋致祭。程序上是公举,逐级审核,最后达督学察院,由提学御史批准。历史上乡贤的认定,门槛高,名额少,主要从品德、成就、名望和对家乡贡献等方面来衡量。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为例,上虞已有2 200多年的建县史,据上虞县志记载入上虞乡贤祠共69人。
目前各地实践中对新乡贤的描述语词也是多样化的。2017年12月广东召开的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将“新乡贤”界定为“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乡镇经济能人、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财富、权力、声望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公益性是其精神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解释材料》中对“乡贤文化”做出解释:“乡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特点。……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1]浙江省2020年下发的《关于发挥新乡贤在助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新乡贤主要指籍贯、工作、亲属等方面与本地有密切关系,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公益事业、热心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士,一般包括民营企业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离退休干部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纳入”。
综合各地情况,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作用发挥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1.3.1 助力产业兴旺
新乡贤回归投资,为乡村振兴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通过新乡贤招商、引商,积极投资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乡贤利用专业和技术优势,帮助农民提升生产技能、提高管理水平。新乡贤回乡参与各类富民乡村产业,帮助拓展销售市场,构建与农民收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分享收益、得到实惠。
1.3.2 助力文化建设
通过组织挖掘历代乡贤流传下来的优秀传统、思想道德、家训家规、典型事迹等乡贤文化,提炼乡贤文化精髓,弘扬新时代乡贤文化,推进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发挥新乡贤在提高思想觉悟、法治意识、道德水准、文明修养、健康素养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乡村文化气氛和文明氛围的培育[2]。
1.3.3 助力乡村治理
新乡贤在村社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在主动履行“表率乡里、育德育新、引领乡风”的过程中,传递正能量,带动更多社会组织、社会人士加入回归家乡、建设家乡的阵营中。新乡贤通过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决策咨询、协商民主议事对话、设立乡贤调解室、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等社会治理活动,促进基层决策的科学化和社会和谐稳定。
1.3.4 助力生态建设
新乡贤通过献计出力,在农村生态环境修复、乡村规划设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来助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1.3.5 助力公益慈善
新乡贤通过参与各类慈善活动,设立孝亲敬老、扶贫帮困、助学助教助医等公益基金,深入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医助残、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乡村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采取村企结对、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方式,达到强村富民目的。
1.3.6 助力人才引育
新乡贤发挥在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特长,回乡参与产学研合作以及技术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在农村转移转化。引导青年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争当新农人,为农村输送各方面高素质人才,助推乡村振兴[3]。
上虞是全国探索开展新乡贤工作较早的地方,其工作经验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早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王志良提议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经验为基础,在全国推广乡贤文化。上虞区主要是通过“乡贤+建设”“乡贤+服务”“乡贤+发展”三大工程,来充分挖掘乡贤资源,加强乡贤联谊联络,引导新乡贤发挥作用,在助推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以新乡贤的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为抓手,构建“乡贤+建设”工程的三个维度,夯实新乡贤工作的基石。
2.1.1 对新乡贤联谊会组织的领导和推动
从组织上加强对新乡贤工作的领导。成立上虞区乡贤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工作室,明确工作联络员,落实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交流乡贤工作,推动乡贤工作向乡镇(街道)、向村(社区)和其他社会团体延伸。
2.1.2 新乡贤联谊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上虞的新乡贤联谊组织主要有5个类型,这些新乡贤联谊组织构成了上虞的乡贤工作组织体系。一是虞商联谊总会。2011年成立虞商联谊总会,相当于许多地方成立的新乡贤联谊总会,把乡贤工作纳入到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内容。通过10 年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发展虞商联谊分会13个,加上香港同乡会、台北同乡会等同乡会,吸引会员5 000余名,是在外企业家、乡贤交流沟通和回报家乡的主要平台。二是乡镇街道新乡贤联谊会。新乡贤联谊会全部在区民政局按规范社团要求登记,会长由乡贤担任,会员主要由籍贯在本乡镇街道的乡贤组成。乡镇街道新乡贤联谊会的成立,不仅摸清了全区乡贤的情况,加强了党委政府与乡贤的紧密联系,又为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振兴搭建了通道和平台。三是区乡贤文化研究会,2001年,上虞率先成立全国首个乡贤研究会,并在20个乡镇(街道)实现乡贤文化研究会分会全覆盖,还在全区57所学校设立以乡贤命名的少儿分院。20 年的坚守和积淀,上虞乡贤文化研究会对乡贤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乡贤联系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村级乡贤组织。目前已建有村级乡贤参事会228个(全区281个村)。许多村级新乡贤参事会不仅组织乡贤活动比较好,还开展了支持村公益事业、慰问困难家庭、助老、助教等许多公益活动。如上虞区道墟街道称海村乡贤参事会19位新乡贤每年乡贤基金3450万元,按3%认缴,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困难家庭救助、老年人慰问金等。五是校友会。浙江省级重点中学—春晖中学,在各地建有20多个校友会,春晖中学的各地校友会也为新乡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1.3 新乡贤联谊会工作场所的建设
依托“区-镇-村”三级组织,着力做好乡贤之家、乡贤馆和名人故居等基地建设,上虞区现有2个区级上虞乡贤馆、名人名贤展馆、乡贤广场等乡贤阵地,为海内外虞籍乡贤打造“有人可找、有事可托、有情可诉”的家园。
2.1.4 新乡贤联谊会工作机制的建设
一是建立区领导挂钩联系制。在上虞区领导“八个一”联系制度中每位区领导挂钩联系1个在外虞商联谊分会和2位在外重点企业家、乡贤,区领导帮助解决有关乡村振兴的实际问题,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二是建立在外知名乡贤、企业家联系交流机制。依托各新乡贤联谊会的平台,建立虞籍在外乡贤信息库,新乡贤联谊会都设立乡贤微信群,为加强与乡贤的联系搭建了很好的交流平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结合上虞“四季仙果之旅”系列农旅节会活动,办好异地虞商联谊分会的招商推介活动,以走访、慰问、座谈会等形式,广泛联系团结乡贤和企业家。举办上虞区乡贤大会,邀请近600位乡贤回乡参会,推介乡村振兴项目。每年春节期间,利用乡贤返乡契机在全区开展慰问走访在外乡贤活动。三是建立乡贤资政机制。各在外虞商联谊会的会长或秘书长全部为区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新乡贤联谊会会长大多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积极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利用新乡贤联谊会的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乡贤座谈会,充分发挥乡贤“人才库”“智囊团”作用。在重大活动举办、重大意见出台、重大项目实施上,做到“问政于乡贤、问计于乡贤、问民生于乡贤”,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务实性。四是建立乡贤宣传平台。开展“走近虞籍乡贤”采风和“虞籍乡贤故乡行”等活动,借助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形式,打造《天南地北上虞人》《虞商联谊报》《上虞乡贤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虞籍乡贤、虞商事迹,大力弘扬乡贤和虞商精神,凝聚人心,助力发展。五是建立乡贤激励机制。开展“上虞好乡贤”“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涵育文明乡风,引导人们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上虞先后荣获中国乡贤文化之乡、中国孝德文化之乡、中国信义城市等称号。如爱乡楷模港胞张杰先生靠卖大闸蟹、茶叶蛋的小本经营,先后捐赠2 000余万元,受惠学生达2万人,其事迹被誉为“当代武训”。
通过优化服务,汇聚乡贤力量,积极引才引智,引导广大乡贤反哺桑梓,回报家乡,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2.2.1 乡贤资本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以“内贤+外贤”模式,内外兼顾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村乡贤通过“带头致富”“引领致富”等方式,激发农村产业集群效应,涌现出了一批杨梅村、民宿村、葡萄村、建筑村等特色村。如上虞区崧厦街道开展村级项目乡贤工程,对村级项目投资金额,乡贤出资30%,街道补助50%,村自筹20%。积极引导在外乡贤回乡兴业,2017年以来,全区回归项目70多个,回归资金达90多亿元,其中37个项目落户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
2.2.2 乡贤智慧服务农村社会治理
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注重把乡土精英吸引到村干部队伍中来,打造了百姓喜爱“好支书、新乡贤”队伍。成立以新乡贤为主要成员的专业民间调解机构、老娘舅工作室,在村(社区)一级成立以乡贤为主要成员的5个专业民间调解机构和203个老娘舅工作室,发挥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开创了群众办事不出村、矛盾调处不出村、文化共享不出村、增收致富不出村的“新时代四不出村”模式。在新乡贤带动下,教师、医师、律师和公务员、警员、银行职员“三师三员”主动回乡,促进了乡村社会和谐。
2.2.3 乡贤情谊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倡导和弘扬新乡贤善行义举,一大批心系家乡、热心公益的乡贤不断涌现。各项乡贤公益基金有效激活了美丽农村建设新动力,形成了可持续发展循环模式。截至目前,上虞区由乡贤出资的公益基金达190余只,涉及文化礼堂、道路修筑、卫生管理等各个领域,本金总额超20亿元。其中仅文化礼堂乡贤公益基金一项就有30多只,每年公益基金本金达到5 000万元,被誉为“上虞基金现象”。疫情期间新乡贤积极行动,在物资援助、用工对接、防境外疫情输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2.2.4 乡贤文化服务乡风文明建设
注重乡贤文化的培育宣传,有效涵育乡风文明。上虞已连续3年举办上虞孝文化节,组织邀请众多乡贤及群众参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区开展乡贤典型事迹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孝老敬老、服务社会、德高望重”等各类乡贤先进事迹300余例,充分发挥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乡贤认领微心愿,通过捐款助学、敬老慰问等公益行动践行崇孝守信等文明乡风,传递社会正能量。
着眼“新贤”培育,实施“青蓝工程”,聚焦莘莘学子、新生代企业家和港澳台青年3个群体,为乡贤队伍建设培育生生不息的新生力量。
2.3.1 着手 “学校育贤” 建设
实施新乡贤培育“青蓝工程”,每年邀请100位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参加“乡贤与学子面对面”座谈会,邀请部分杰出乡贤参加活动,在即将离开家乡赴外地求学的学子心中种下争做“新贤”的种子,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各行各业事业有成蓬勃发展的“新贤”。入伍新兵奔赴军营前接受乡贤文化教育,促使乡贤精神薪火相传。
2.3.2 着力新生代企业家建设
把新生代企业家纳入全区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百年常青”新生代企业家专题培训,厚植“爱创新、爱主业、爱家乡”的乡贤情怀。上虞区这一做法列入中宣部全国《宣传工作创新百例》。成立新生代企业家商会,为青年企业家搭建成才平台,增强青年企业家创业创新意识,培养造就一批弘扬虞商精神、传承发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满竞争活力的新一代优秀企业家。在虞商联谊分会中成立青年人才联谊会。联合联络广大虞商联谊会中的青年企业家、青年优秀人才,创新组织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推动虞商联谊会建设由“平面化”向“立体化”发展转型,搭建好梯队,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2.3.3 着眼港澳台侨青年建设
鼓励赴港澳台留学生加强与港澳台青年之间的交流,用年轻人影响年轻人。组织已有的上虞旅港同乡会、台北上虞同乡会、留联会等团体,组团回乡开展“寻根之旅”等活动,特别是组织港澳台侨虞籍乡亲的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回乡,使他们感知家乡,了解家乡,从而延续乡情,增强认同感、归属感。
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并非是在外乡贤的应尽义务,而是乡村振兴体系中需要争取的社会资源。乡贤回报家乡更多的是源于乡贤对桑梓浓浓的热爱,情感认同是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所以需要营造宽松的、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不能让乡贤的荣誉成为乡贤的精神压力。政府还应加强情感联系和激励制度,探索建立更好的新时代乡贤激励机制,以表彰和鼓励新乡贤服务桑梓,投身于家乡建设。应大力宣传新时代涌现出的新乡贤风采,对有突出贡献的新乡贤个人和乡贤组织给予表彰,以此奖励德贤,激励后人[4]。
传统的乡贤已被新乡贤取代,新时代乡贤的内涵已更加宽泛,主体类型也很丰富,包括教师、医生、律师、文化学者、退休干部、科技工作者、港澳台和海外华侨等,他们视野开阔,见多识广,资源丰富,如果能够吸引他们返回故乡参与乡村振兴,或者以自身的人脉、资源奉献于家乡的建设,对于当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5]。因此,当地政府在加强联系对接的同时,也应当为乡贤回归提供项目和渠道,为项目回归提供针对性服务,要在合理、合法框架内,研究制定对应的优惠政策。如根据本地资源、市场、交通、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编制投资项目,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找准项目,在项目审批、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研究优化配套公共服务政策,制定新乡贤回乡居住、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配套服务政策,海外回归新乡贤的签证、居住、医疗等相关政策,为新乡贤回归服务桑梓,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6]。
一方面,要鼓励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新乡贤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也要通过组织新乡贤活动,对新乡贤进行思想政治引导,不断增进其政治认同,引导新乡贤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增强热爱家乡、推动乡村振兴的热情和激情。另一方面,要坚持能进能出。发现有违法犯罪、违法社会公德等负面影响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新乡贤队伍,保持新乡贤队伍的完整性与纯洁性。目前在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退出机制方面研究得较少, 但毕竟新乡贤更多扮演的是一种引导者、参与者的角色, 目的在于激发乡村的发展和村级自治的能力, 因此,当乡村发展和村级社会自理能力提升到一定水平后, 应当及时思考新乡贤如何退出, 不应过度依赖[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作为一种有着积极借鉴价值的传统,“新乡贤文化”在乡村振兴的时代大主题下,已经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挖掘乡贤文化的同时,还需要更多地展示当地的乡贤历史和文化,开展家风家训收集整理和宣传教育活动,修复和建设名贤纪念室、名贤故居等,在城市建设中融入乡贤文化元素,如新农村建设、路名、学校和公园中的乡贤建设元素等等。让乡贤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扬[8]。
新乡贤是乡村振兴的新动力,事实证明,加强新乡贤队伍建设,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意义重大。发挥好新乡贤作用,需要建立和培育新乡贤队伍,建立与新乡贤的联系机制。需要结合各地特点,建立引导和激发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对新乡贤队伍的建设、管理与服务。注重新时代乡贤文化的提炼和传承,在全社会营造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