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 刘雨菲,张欢
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指出,公安学类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坚持“突出忠诚教育,加强综合素质,打牢专业基础,强化实战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职业特色,适应公安实战要求,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与公安实战部门协作共建、协同育人机制,实行警务化管理,为公安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和素质优良的公安专业人才。新疆警察学院为进一步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疆工作总目标,锻造和培养“四个铁一般”公安后备人才,在不断提升学院学科建设水平、强化“教、学、练、战、研”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同时,缓解基层公安维稳力量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等问题,根据公安厅政治部的统一安排和学院党委的认真部署,每学年安排公安专业学警赴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顶岗实训。所谓“顶岗实训”,即学院安排在校学警赴基层实习的一种实践锻炼方式,使学警参与到实际公安工作,对学警提升警务工作能力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促进学警在实践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为进一步了解和关注学警顶岗实训的开展情况,“全方位、全时空、全过程”掌握学警的状态与今后改进的方向,笔者作为带队老师参与了新疆警察学院学警顶岗实训期间在A地区A县的对接、协调、巡视指导与调研工作。期间,在A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下,笔者多次深入各个实习点进行走访,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调查、重点岗位访谈、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成果做如下分析。
此次赴A县参加顶岗实训工作的人员构成为:两名带队指导教师与四十四名公安专业学警,学警中男生41人、女生3人。专业人数分配:侦查专业学警5人、网络安全专业10人、刑事技术专业6人、治安专业10人、警指专业11人、委培2人;年级划分:其中,大三学警10人、大二学生16人、大一学生18人,共44人。
根据公安厅政治部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指示精神,A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学警顶岗实训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确定了此次顶岗实训工作的具体负责、协调部门并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初步建立起集培训、锻炼、实务以及顶岗互助的相关工作机制;二是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结合前期从理论学习、体能锻炼、法律素养等方面对44名学警的考察,因才施策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岗位分配;三是对学警顶岗实训期间的生活、住宿、安全等后勤保障进行有效细致地安排。
在岗位分配时,以能够让学警学到更多公安专业技能,更好地将理论与实际结合为目标,充分发挥学警的专业优势,根据学警的年级、所在地男女比例以及前期培训的表现,尽量有针对性地按照“因才施策”“一人一策”“确有所需”的要求,制定了岗位分配名单,从岗位分配情况来看,44名学警平均分配在10个派出所与交警大队进行顶岗实训。其中,为了便于开展学警的党团活动与联络工作,将44名学警中唯一的一名预备党员留在了政治处实习。
笔者在与各实训部门领导访谈和对接工作过程中发现,各实训点均能高度重视此次学警顶岗实训工作,能够妥善安排并持续关注学警顶岗实训情况,注重忠诚警魂意识培养,坚定学警理想信念,以公安一线民警小事迹进行大教育,较好地发挥了新疆公安精神的引领带动作用。
依托A县公安局“1+3+3+N”的管理模式,为每名学警都安排了“传、帮、带”的民警,选派骨干警力“一对一”“一对多”地指导实训学警,既传业务又带思想,参加实训的学警普遍反映在顶岗实训中不但提升了专业能力,同时也坚定了自身的理想信念。特别是B镇派出所、F镇派出所,能够针对学警个体特性、专长,安排实训岗位,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将学警的顶岗实训结果与指导民警相关联,充分调动起指导民警参与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基层公安基础工作的效率,实现了学警与实战单位的双赢。
笔者通过与顶岗实训地公安局领导及干警座谈、召开学警座谈会、与学警个别谈话及学警通过电话及信息反映问题等形式全面总结顶岗实训的效果及各方反馈。
A县公安局对参加顶岗实训的44名学警实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顶岗实训学警有效缓解了当地警力不足的压力,在疫情期间、“肉孜节”等重要节点期间的安保等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学警均能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为维护A县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此次参加顶岗实训的学警们普遍能够认识到疫情期间开展此次顶岗实训工作的重大意义,能够进一步认清新疆公安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能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更加坚定了对新疆维稳工作的责任感与基层基础工作的践行力。
2.能够快速转变角色,投身公安工作
44名学警均能够严格落实各实训点的安排部署,明确自身职责,积极转变学生角色、快速进入公安工作状态,积极适应基层公安工作模式,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主动学习,不怕苦不怕累,积极配合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实训两个月,已有很多学警能在各自岗位上独当一面,完成了从“学生”到“学警”身份角色的快速转变。
3.能够端正态度,严格自律
采用肉汤稀释棋盘法[3-4],根据测得单药对受试菌的MIC值,以4倍、2倍、1倍、0.5倍、0.25倍浓度分别进行联合,并设甲药、乙药单药对照及细菌对照,测定联合用药对鼠伤寒沙门氏菌的抗菌效果。
通过笔者不定期对实训点的走访调研,发现学警在顶岗实训期间能够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实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令行禁止、服从管理,时刻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与同事相处融洽、关系和谐。
参加顶岗实训的大部分学警表示所在单位能够按照专业和需求对人员进行分配,在工作中能够考虑到学警们的所学及所长。同时,A县公安局顶岗实训点对学警的生活保障以及各方面考虑都比较周到,发放了基本的生活补助。学警表示此次顶岗实训不仅从专业技能及实践经验积累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收获,而且在为人处事和沟通协调能力方面也有长进,收获专业能力的同时也收获了友谊,感受到了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的家人般的温暖。同时,部分学警表示,此次顶岗实训工作使其真正融入基层公安工作中,被很多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把宝贵年华奉献给新疆公安工作的公安民警的先进事迹所感染,这就是最生动、最鲜活的教育,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更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1.从学警的顶岗实训内容方面来看
缺乏系统性和统筹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盲目性。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大部分学警实训的内容多为简单地完成基层辅助性工作,例如值班、备勤、视频监控以及完善台账,个别学警能有机会单独完成一项或几项任务,但这样的机会也比较难得。而且每个实训点所安排的任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后期在学警轮岗过程中给实训单位会造成工作上的脱节和不便。同时,学警结束实训后获得的实践成效尚未形成统一的考核标准,因此对学警的实训成绩考评较难,存在一定的偏差。
2.从顶岗实训指导老师指导实效来看
顶岗实训带队教师的选派模式为专业系部与学生处学管干部共同构成,虽说在一定程度上对学警的专业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效能,但是每个专业系部选派的教师数量有限,在深入到指导工作的同时,由于教师自身专业非常明确,但往往也具有一定的局限。例如:治安系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侧重的是治安专业知识的贯彻,但如果其所指导的学警恰好在侦查或网安方面的岗位实训,那么教师便无法很好地对学警进行指导或者无法全方位进行指导,指导效果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同时,由于在选择带队教师时,没有考虑到年龄结构、职称层次及基层工作经验相结合,有时会出现带队教师经验不足等问题,加之在工作通知和制度中缺乏指导老师的权限和明确分工,导致在落实学院安排和与实习单位工作进行对接时,有时存在沟通不畅或者需要反复多次沟通的问题。
1.将“校局合作”与“协同育人”工作融合推进
“校局合作”是公安院校创新公安人才培养模式与提高公安实战能力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着长期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开展公安院校学警校外实训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新疆警察学院与基层实战单位“协同育人”工作,使实训指导教师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建议将“校局合作”工作融入其中,带队指导教师在学警实训期间可根据需要在当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一方面可以增强实践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就自身的专业能力为基层公安机关解决相关工作难点问题,实现了学院教师“走出去”对接实战部门的目标和规划,进一步促使了“校局合作”立体式推进、高质量开展。同时,由于指导教师对学警的情况较为了解,便于配合相关部门对学警实训工作进行管理和后期的实训效果考核。
2.明确校外实践基地的职责与任务
新疆警察学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阿勒泰地区公安局、沙湾市公安局等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治安系、侦查系、刑事技术系等教学系部均建立了校外实践基地,应当以此为契机,校局双方以人才资源共享、良性互动、产学研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增强学警的基层警务工作能力,助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人才;另一方面也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学术资源优势,为基层公安在缓解警力不足压力的同时也可进一步探索高效可行的工作方法。因此,建议在制定实训工作方案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实训基地的职责与任务、明确通过实训要达到的具体育人目标,包括:为参加实训的学警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按照专业对口、专人带教的要求分配实训岗位、制定具体的实训内容、实践课程等。同时明确各岗位的安排要求及通过无论在顶岗实训阶段还是专业实习阶段,学警应最终达到的各项能力标准及考核评比标准。
3.规范学警实践锻炼培养模式
学警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分为顶岗实训体验与基层增援模式、定岗专业综合实习模式两类,应当进一步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坚持以行业为主导,以校局融合、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共同体为基础,实现专业能力训练提升与工作实践一体化。学院通过与公安厅政治部、各业务总队共同协调,确定顶层设计,统筹兼顾,规范学警实训工作模式。
(1)顶岗实训体验与基层增援实习阶段运作模式
该阶段建议将公安专业的学警分至各县市公安局基层进行基础工作的顶岗实训锻炼,科目以社会治安面巡控为主,辅以派出所其他基础业务。学警跟班操作、集中住宿,日常管理由学院与顶岗实训基地共同负责。该阶段顶岗实训旨在突出学警意志品质培养,增强学警对公安实战工作认知。同时也能解决基层维稳一线警力不足的问题,为基层提供警力增援。但该阶段时间不宜过长,长时间地、无专业差别地辅助性工作易造成学警对公安工作的误解和内心的抵触、懈怠,也会降低实战实训的效果。
(2)定岗专业综合实习阶段运作模式
该阶段原则上安排即将毕业的学警按所学专业前往预分配单位的对口岗位进行工作。例如:治安学专业的学警可分配至治安大队抑或是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系统地学习治安管理人、事、地、物各方面的业务工作;侦查学专业的学警可分配至刑侦大队或是派出所的办案组,全面了解办案程序以及如何规范执法。学警跟班操作、集中住宿,日常管理由实习单位为主负责,学院配合。该阶段实习旨在强化学警综合素质、巩固业务技能,全面检验教学效果,为学警尽快适应初任岗位工作打好基础。该阶段时间安排至少为一学期,条件允许的话可安排岗位轮换,便于学警们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安工作,也能够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
(3)加强保密安全教育在内的警务必备意识教育
商小平教授认为:新时代的执法者,不应是“立地书橱”,只知作为。而应是“职能思辨器”,勇于善为。同时商小平教授认为新时代治安维稳必备的四个意识为:风险意识、法治意识、政策意识以及创新意识。在笔者看来,以上必备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应当在学警在校学习期间对其进行有意识地培养、教育和引导,例如:公安院校应从多方面对学警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在内的其他相匹配的意识教育,以“课堂思政”为基础,在理论教育的同时与基层实战单位加强合作,将实战单位相关部门的教官或民警请进校园、请入课堂,以公安实践工作要求为牵引,系统地开展教育,使学警将公安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意识植根于内心深处,从而更好地融入实践。
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机关合作建设管理规范、机制完善、运行离效、开放共享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以训带教、以练促学”的基层锻炼模式,是建立健全校局合作、共育人才、协同创新的教育教学机制,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实践教学平台,实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在新时代公安教育背景下,新疆警察学院要不断加强学警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公安工作能力,为锻造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新时代公安铁军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