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紫微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济南,250014)
义务教育发展关乎国民素质高低,而教育质量受教师发展水平的限制,城乡教师差距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素。为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国家加大对教师交流的投入,促进教师资源的进一步整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保障义务教育朝着均衡方向发展。为确保义务教育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保证城乡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教师轮岗制由此确立,这种组织性的定向流动有利于教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改善农村偏远地区师资配备不足,从而提升教育发展的整体质量。但在实施过程中,教师交流轮岗的意愿普遍较低,更多是出于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聘用考核、培养培训、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考虑,这种功利态度不利于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正常发挥。
教师轮岗制在运行过程中过于追求短期效益,忽视了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文关怀,导致教师轮岗工作畸形发展,功利化倾向明显。
教师轮岗制度的实施和发展充分证实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国家动员大批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改善这种复杂的城乡二元结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过于重视轮岗的结果,忽视了交流的过程,导致轮岗工作难以发挥实效。教师交流轮岗的真正目的不在“轮岗”而在“交流”,并非将所谓的“名师”“骨干教师”一味推向农村教育,这样的轮岗不但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反而会造成城市教育“空巢”现象,也难以在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的背景下,借助优秀流动教师的力量在薄弱学校打造一批新的优秀教师[1]。部分地区为了达到教师轮岗的比例,盲目将大批教师分配到偏远地区或薄弱学校,再加上媒体记者的大肆宣扬,给外界造成教师轮岗交流的假象。
轮岗趋于形式化是教师轮岗制过度发展的表现之一,这导致轮岗的形式功能大于现实意义,对缓解城乡教育差距、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作用不大。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过分注重表面工作,未能深入基层去宣传动员,导致教师、学校甚至公众都对政策持怀疑、观望的态度[2]。部分学校、教师在整个轮岗的参与环节保持消极状态,被迫轮岗的主体还没调整状态就要临时上岗,因而可能怀有“走过场”的心理,缺乏一种职责意识,这导致了教师轮岗工作失真。
教师的轮岗周期有限,很多教师在临时岗位上更关注短期的教学成绩而漠视教学研究。事实上,这种艰苦复杂的教学环境脱离以往的舒适区,教师面临的是全新的受教育群体和特殊的教学场景,反而更容易激发教师的教学智慧。但是很多教师出于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的考虑,以及受限于“名师”的偶像光环,一味地压缩教学时间,未将自己的关注重心转移到新的教育对象上,仍执着于传统的教学方法,影响了教师对学生真实情况的掌握,反而不利于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
当前教育发展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偏差,我们更多地依靠考试结果来衡量学生的表现,事实上,德育情况、智力水平、身体素质等能力难以通过量化指标进行准确评判。而乡村教育的发展受限于现有的教师资源,导致学生在知识学习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难以顾及学习以外的其他素质。而从城市尤其是一些重点学校流出的教师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更倾向于对学生传授知识,忽略了对学生人格的塑造。
教师在交流轮岗过程中功利化倾向明显,从根源来看,我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了我国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落实始终不顺利[3]。
教师在轮岗中忽视轮岗过程、看重轮岗结果,而教育主管部门未能科学规划轮岗实施的各个环节,一味追求教师交流人数的比例,引起教师对轮岗政策的质疑和排斥,导致轮岗制度出现失真现象。这些问题追根溯源还在于轮岗的长效机制缺失,相关部门从最初的统筹阶段开始就未将这项政策作为一项长久之计,对轮岗人员的挑选也没有结合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的实际需求,轮岗教师在轮岗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事实上,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开展涉及几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相互角逐与妥协牵涉到对制度本身的不信任,这导致轮岗长效机制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能否持续推进还要考虑对教师的安置情况,因为教师既是父母,也是子女,他们要考虑现实社会的重重责任,诸如子女抚育、父母赡养以及安家置业等问题,肩负沉重的生活负担,对交流轮岗的任务执行会产生诸多顾虑[4]。此外,教师轮岗分配的单位存在一定的差距,原则上大家都希望就近流动,这就涉及名额分配的公平性。各县区对激励保障措施的规定和落实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距,教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利用一切信息渠道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也间接致使教师交流轮岗的发展更加功利化。
教师的“人才身份”归谁管的问题仍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教师是公职人员抑或专业技术人员呢?如若是公职人员,为何教师的薪酬待遇以及社会地位无法与公务员相媲美?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提倡要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2020 年5月,教育部明确表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但是,“不低于”是一个难以衡量的指标,再加上各区域公务员的工薪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实施的难度就加大了。如若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那么他们就要接受县域内的轮岗交流任务,而学校为了保全部分优质师资,很多处于边缘状态的教师迫于各方压力被迫流动,所以这项轮岗政策演变成了某些的教师难以推卸的责任。
当前很多教师、准教师对自己即将从事或正在从事的工作缺乏信仰,在选择职业时,只是更多地考虑到了工作相对稳定、各项福利优厚,从业一段时间后职业倦怠随之而来,觉得教师工资不如其他行业高、名头不如公务员大。教师对自身的职业认同感偏低,有些教师甚至会因为利欲熏心而抛却了教书育人的信仰。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发展趋于功利化,可能是因为教师对自身的职业缺乏认同感,未将教育这项公益性事业当做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仅仅将其看作一种谋生的手段。
孔子曾倡导“有教无类”,主张教育机会均等。而保证教育机会均等的重要条件是教师资源的相对均等,这也进一步论证了教师轮岗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教师资源是影响教育公平的核心要素,是破解择校难题、化解“大班额教学”的重要举措。因此,应了解问题的真实成因,对教师交流轮岗制常态化的路径展开研究[5]。
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演进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而教师交流轮岗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健全教师轮岗的长效机制,改进教师交流的管理方法,结合实际,立足长远,放眼未来,真正盘活教育资源[6]。教师交流轮岗制是教师资源均衡发展的第一根杠杆,要想让这项制度发挥最大的功效,就要提前做好调研工作,了解流出单位的真实意愿,协调好城市重点院校和边缘薄弱学校的师资分配,切不可只顾及轮岗结果的达标情况,而把大部分的优秀教师推向农村,造成教师资源的人为性短缺,这会对教师的良性发展造成极大影响。建立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就要使教师认可交流轮岗是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使命,也是保障教师职业长足发展、教师体制机制灵活运转的重要举措[7]。
教师参与轮岗交流工作的意愿不强,过分关注轮岗工作的得失,重要原因在于对流动教师的激励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教师轮岗工作启动后,各项承诺的保障措施就应该及时兑现,相应的生活补助也应发放到位,不能让教师因环境的转变而产生过多的心理落差。例如,县(区)学校卫生服务设施比较落后,政府可以安排医疗专家到教师所任职学校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时了解教师的身体情况,以便后续的工作安排。而涉及与教师利益直接挂钩的职称评定,在教师轮岗期满以后,应该针对这些流动教师的工作表现予以优先评定的资格,为一些工作成绩优秀的教师颁发荣誉奖章[8]。切忌不要在轮岗工作的筹备阶段一味宣传轮岗参与方的利益获取情况,而应该把焦点放在轮岗交流工作本身,全面落实保障激励机制,解决轮岗教师的后顾之忧,给予轮岗教师更多的关怀与保障。
教师身份管理问题为轮岗工作的有序开展制造了一定的困难,我们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和管理观念,破除传统的人才单位所有制,从根本上解决教师的“人才身份”归谁管的问题,将教师的管理权限从学校回收到县(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工资,稳步实施教师公务员制度。“无校籍管理”更方便教师的定向流动,教师不需要过多顾忌局部利益,只需通盘考虑人民教育事业的发展前途,为教育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9]。教师身份一旦过渡到公职人员,教师的法律地位就有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就有了更强的归属意识,因此,须落实教师的公务员制度,推动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身份的转换。
教师职业认同是对教师职业价值的认知、教师职业角色定位的把握、教师职业情感的建立、教师职业责任的履行[10]。教师职业认同感的高低影响着教师职业的发展,因为教师职业认同感是教师职业出现形形色色问题的根源。教师交流轮岗出现功利化倾向的原因之一是教师对自身的职业认同感普遍偏低,而造成教师职业认同感变化的原因莫过于教师职业认知存在偏差、教师角色定位脱离正轨、教师职业情感枯竭等原因,教师职业相对稳定,而稳定也意味着固定不流动,这容易滋生职业倦怠情绪,影响教师的工作状态和表现。故而教师轮岗在一定程度上能加快教师流动的频率,转换教师的工作环境,缩短职业倦怠的周期,缓解职业倦怠心理。我们要深入挖掘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理想和信念,保证肩负教育使命的是一批批真正热爱教师职业且具有师道尊严的“能工巧匠”。
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实施是应对地区教育资源结构性短缺、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杠杆,我们要谨防其功利化发展倾向,使教师交流能发挥真正的功效。而教师交流轮岗的功利化倾向追根溯源在于未能形成教师轮岗的长效机制,教师的身份管理存在模糊地带,积极建立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给予教师更多的人文关怀,促使教师更自觉主动地投身轮岗交流实践,同时要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轮岗交流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