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馨
2014年,中国当代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将由韩国公司投资拍摄的消息在各大媒体上公布后,即刻在中韩两国引发了激烈的讨论。该小说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为生活所迫,通过数次卖血将家庭从一次次困难和危机中解救出来的辛酸故事。2000年,原著小说在韩国出版发行。同年,在韩国《中央日报》的畅销书排行榜上,《许三观卖血记》被评为人生必读的100本书之一。
2000年, 韩国头陀渊影视制作公司社长安东圭读过韩文版《许三观卖血记》后激动不已, 立刻联系到余华, 向其购买小说的电影改编权。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安东圭在买下电影改编权后多次到中国同余华见面,共同商议如何把原作小说更好地进行影视化改编。但由于电影剧本始终没有最后成型,电影的拍摄也只能暂时被搁置。
由于电影剧本的原因,安东圭决定制作一部韩国版的《许三观卖血记》电影。安东圭表示,“其实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也曾经卖血成风,余华小说里写的也都是韩国人的感受。”[1]2004年,韩国版《许三观》就以话剧形式登陆韩国, 但电影的拍摄计划始终停滞不前。2011年,安东圭向韩国演员河正宇发出邀请, 但当时30岁出头的河正宇认为自己很难演好三个孩子的父亲,婉拒了安东圭的出演邀请。2012年,曾指导拍摄过电影《丑闻》的李在镕导演也想拍摄《许三观卖血记》,但最终也没有成功。2013年5月,河正宇的导演处女作《Roller Coaster》拍摄完毕,他听闻《许三观卖血记》的电影改编权即将到期, 决定亲自指导并出演电影《许三观卖血记》。安东圭购买了《许三观卖血记》从2000年到2015年的电影改编权,安东圭每年要支付的电影改编权费用累积起来达10亿韩币(约600万人民币)。
2015年1月14日,电影《许三观》在韩国正式上映,总观影人次达95万(韩国计算电影票房的方式同中国不同,韩国以观影人数来计算电影票房)。导演河正宇把整个故事的叙事重心放在了“父子亲情”上,把电影拍摄成了一部颇具浪漫色彩的“喜剧电影”。电影《许三观》把叙事的时间背景设置在朝鲜战争后的1953年和1964年,当时韩国的社会基础建设在战争中被摧毁,韩国人在贫困中苦苦挣扎。另外,电影的故事空间也从原著的南方小城市转移到了韩国忠清南道的小城市公州。河正宇删减了原著中20世纪中国社会经历的一系列变革,仅保留基本的故事设定,并赋予电影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
无论是在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还是在电影《许三观》中, 主人公许三观都被刻画成一个“小人物”,这不仅是原作小说与电影间最大的共同点, 也是两者间最有深意的联系。
在中国文学史中, “小人物”形象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小人物”的概念出自中国古代唐朝中后期的小说中。所谓“小人物”,是指不同于传统古代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士大夫形象的人物。作者关于这类“小人物”的描写,不再集中于人物的政治生活,而是转为描写人物的世俗生活。
“小人物”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人物类型。“小人物”代表的就是生活在社会中最为普遍的劳动人民,这些“小人物”的生活虽然不是极度贫困,但仍然需要他们努力来维持和经营自己的生活。“小人物”们没有高尚的情怀, 也没有远大的抱负和梦想,他们唯一在做的就是让自己和家人生活下去。“小人物”是最普遍的一类人,他们自私、斤斤计较、善妒, 为了生存,有时甚至还会耍一些阴险的小手段。
余华作品中刻画的人物主要是平凡的中国人。在以英雄为主的中国历史中,这些普通人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位置,而余华则把这些普通人的生活重现在自己的作品中。许三观不是英雄人物,是最普通的人, 最普通的小人物。透过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读者和观众可以看到最真实、最朴实的生活。在余华的小说中,主人公的人生史就是中国现代史,在历史中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真实。余华在作品中把中国的每一次社会变革同主人公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充分展现了像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们在社会变革中的抗争和奋斗。
余华在小说中以一系列社会变革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叙事背景,让一个小人物在这样庞大的历史背景中生存,就是为了表现在社会转型期间普通大众的生活与生存意志。韩国电影中的叙事背景选在了朝鲜战争后,当时战争已经结束,但整个韩国社会依然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中,韩国人民在社会重建与各种政治运动间艰难生存。在社会的巨大转型过程中,“小人物”们的反映与努力是最真实和最具有说服力的。无论是在小说还是在电影中,小人物许三观是大众的代表,毕竟,“英雄”是极个别的存在,“小人物”们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英雄”形象的刻画比较容易引发读者和观众的崇拜心理,但对“小人物”的深入刻画能引起读者和观众的共鸣,这种共鸣不同于对英雄人物的崇拜和敬仰,而是每个人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生活的期待。
许三观作为最普通的“小人物”存在,小说读者和电影观众可以从许三观们这种“小人物”的身上看到许多关于人性的优缺点。例如,许三观为了妻子和儿子辛苦工作,在遇到困难时甚至去卖血;抱着“别人睡了我老婆,我也要睡别人老婆”的想法,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后,许三观残忍地改变了对一乐的态度;为了救何小勇的命,虽然心里难过,许三观还是同意一乐为何小勇招魂等。以上提到的情节在小说和电影中都有体现,也正是通过这些情节,读者和观众看到了“小人物”身上人性的优点和缺点。“小人物”不是完美的,正是这种性格方面的不完美,才使得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形象变得更加人性化、更加生动且富含深意。
余华在韩国版《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中曾提到《许三观卖血记》是一个关于平等的故事。余华在这里提到的平等的概念并不仅仅是关于阶级的平等、经济的平等和男女地位的平等,更是作为人的平等和关于生命的平等。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卖血”是他追求平等的捷径。通过卖血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卖血吃到美味的食物,通过卖血解决家计,通过卖血补偿被自己强奸的林芬芳,通过卖血挽救儿子的生命,以上种种都是许三观追求平等的行为。许三观的平等就是用自己的方式不断努力让自己获得想要的生活。这不单单是“小人物”许三观的追求,也是社会大众的追求。
“从总体上看,电影《许三观》秉承了原著的黑色幽默,再现了小人物的平凡与伟大,这成为获得观众认可的首要原因。”[2]韩国电影《许三观》延续了小说主人公的“小人物”特性,这种“小人物”特性很容易引起读者和观众的共鸣,这是电影和小说最大的共同点。但由于电影是由中国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与中国文化截然不同的韩国文化,使中国观众会由于影片里中韩两国间不同的文化符号对电影本身产生误解,甚至还会由于两国间的文化差异否定这部电影。
电影是“一次性消费品”,即观众购买电影票进场观看电影的这个过程是一次性的。除了专业的研究者会反复观看一部电影外,对一般的电影观众来说,电影内容的接收过程就是一次性的。所以,如何在电影放映过程中让观众最大限度地接收电影的内容和主题,是每位电影创作者的终极目标。对改编或翻拍他国作品的导演来说,让观众在接收电影内容和主题的同时,还要尽可能减少观众在欣赏作品的过程中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茫然和不适。
近年来由于韩流在中国的盛行,让国人开始了解韩国,但大众对韩国民族文化的了解始终还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所以,中国观众在看电影《许三观》时就会对影片中出现的一些韩国特有的文化感到茫然和不解。中国观众之所以会产生对影片的误解就是由于中韩两国间的文化差异造成的,而这种文化差异就是中韩两国各自特有的文化符号。
文化符号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独特文化的抽象体现。文化符号既然代表一种独有的文化,必然同诞生这种文化的环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文化符号的独特性表明某一社会、群体和国家的文化符号具有唯一性,即,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国家不会拥有同一个文化符号。所以,电影《许三观》和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必然会出现属于两个国家和民族特有且唯一的文化符号。
小说里,每当许三观卖完血后,都要在小餐馆吃炒猪肝、喝黄酒。这是同许三观一起卖血的根龙和阿方告诉他的,说吃了炒猪肝能补血,喝了黄酒能加速血液循环。而在电影中,卖血后吃东西和喝酒这一情节被保留下来,但把黄酒和炒猪肝换成了韩国的米酒和血肠。中国黄酒同韩国米酒之间的文化差异就是米酒代表的是韩国的国民整体性特征,而黄酒代表的是中国的地域性特征。
“国民××”是一个在韩国社会中经常被使用的词汇,比如“国民弟弟”“国民妹妹”“国民初恋”等;而在中国,“国民”这个词使用的频率相对较低,因为在中国,比起“国民”的概念和思维,“地域”的概念和思维更加明显和突出。韩国位于朝鲜半岛南部,属于单一民族国家。近年来,由于国际婚姻的比例逐渐增加,韩国社会有朝着多元文化社会发展的趋势。但由于受到固有的单一民族文化思想影响,韩国对多元文化的接受能力十分有限。“国民××”这个词汇既包含了韩国群体认知的普遍性,也包含了韩民族自身的文化统一性。正是由于群体认知的普遍性和民族文化的统一性,“国民”这个概念和思维融合到了韩国群体思想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民俗、时尚和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都可从中发现韩民族特有的普遍性和统一性。中国观众通过韩剧或多或少地了解到韩国的一些饮食文化,但很少有观众理解这些食物背后所代表的韩国文化的普遍性和统一性,像烧酒、米酒、血肠和炒年糕这样的饮食就是韩国的“国民饮食”。韩国的地域性差异没有中国的地域性差异那么复杂明显,韩国人的生活习惯也大致相同,所以饮食上的差异也相对较小,中国的情况则与之大大相反。
中国的南北差异非常明显。由于南北地理位置差距大,导致人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都有所不同,再加上中国还有东西差异,使得中国文化在南北差异的基础上变得更加复杂。例如像猪血肠这样的食物,如果不是通过韩国电视剧知晓有这种食物的话,南方人很有可能不知道原来在中国东北也有同样的食物。由于教育和经济的原因,现在中国南北方的人口迁移非常频繁,但南北方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始终不能被消除。
上面简单谈论了韩国文化的普遍性和中国文化的地域性特征,回到电影《许三观》和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的米酒和黄酒来看,两者正是韩国文化的普遍性和中国文化的地域性的代表。
电影《许三观》中,许三观卖血后喝的酒中文翻译成米酒,而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卖血后喝的酒是黄酒。韩国米酒和黄酒是中韩两国不同的文化符号,各自代表了不同的文化含义。
虽然影片中许三观喝的酒被翻译为“米酒”,但同中国的米酒有不同的文化情感和含义。“米酒”在韩国作为一种传统酒类,是深受韩国民众喜爱的日常酒类饮料。作为韩国的传统酒类,“米酒”本身是韩国民族文化的代表,是韩国当之无愧的国民酒中的一种。
原作中的“黄酒”以高粱为原料,在中国东南地区制作流通,中国人既把它当酒,也把它当调味料。中国读者在看到小说中出现的黄酒时,立刻就能联想到南方城市独特的风土人情和南方人独有的性格特征,在头脑中可以瞬间建立起主人公的生活环境,使许三观这个人物形象变得更加鲜明和真实。
电影《许三观》中出现的“米酒”代表了韩国饮食文化的普遍性。电影主要节选了1953年和1964年这两个时间段作为故事发展的时间背景。1953年朝鲜战争后,韩国人民处于极度的贫困中,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国民食品”之所以能成为饮食的普遍性代表,其中一个特点就是因为这类食物的价格相对低廉。但就是在战后这个非常时期里,“国民食品”对当时的韩国人来说也是一种奢侈。像电影主人公许三观那样的人,也只能在卖血后把“国民食品”当作一种安慰来犒劳自己。
韩国的米酒根据酿造地和口感的不同也分为不同的种类,但由于深受韩国电视剧的影响,中国人误以为韩国人喝的米酒都是一样的。无论韩国的米酒有多少种类,或是米酒对韩国人有怎样的意义,这些对中国观众来说是暂时无法理解的。当中国观众看到小说中的黄酒被替换成影片中的米酒后,首先的反应就是诧异,接下来就会对这种转换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电影导演把小说的黄酒换成影片中的米酒,是想要通过这种转换来同韩国本土观众产生情感联系。然而在中国观众眼里,这种转换改变了整个叙事的空间氛围。小说中的黄酒让读者把整个叙事的空间浓缩在中国的某一个南方小城市。这种浓缩不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叙事的空间特征,也让读者可以轻易捕捉到叙事空间里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包括自然风景、天气特征、方言、人物性格特征以及当时的社会局面等。电影中米酒的出现打破了原作小说叙事的这种浓缩,打破了原著叙事的空间性。正因为原著叙事的空间性被破坏,使得中国观众不得不转移故事的整个叙事空间,这种叙事空间的被动转移首先就让中国观众和读者产生抵触情绪,再加上对韩国社会环境和文化的不了解,中国观众和读者对电影就产生了误解。
电影《许三观》保留了小说中一段非常精彩的情节,就是儿子一乐为妻子徐玉兰的初恋情人,即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招魂的情节。
招魂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风俗仪式。招魂的本意是为死在异地他乡的魂魄寻找回家的归途。除了召唤死者的魂魄,中国民间风俗还认为罹患重病的人是因为魂魄离开了自己的身体,才导致重病不愈。所以在旧时的中国民间,为身患重病的人招魂也是一种治疗疾病的方式方法。
在电影《许三观》中,招魂的情节被保留下来,只是招魂换成了韩国的巫俗萨满舞。韩国的巫俗属于萨满教的一种,主要用于祈福、安宅、治病、招魂、镇鬼、求雨等。巫俗是韩国的传统民间信仰,其文化与传统从韩国古代一直延续至今。虽然中国北方某些地区也有萨满教,但其在中国的影响程度远远不及韩国。巫俗萨满舞有许多种类,在电影中出现的仪式属于家祭,是一种在普通民家举行的巫俗仪式。
电影《许三观》为了获得戏剧性效果,花了相当的篇幅用于表现巫俗萨满舞的过程。然而对大部分中国观众而言,萨满舞是陌生的。虽然巫俗仪式中同样也包含了招魂治病的功能,但对绝大部分中国观众来说,电影中华丽的巫俗萨满舞不仅陌生,还同原著朴实的叙事基调极不相符。
中韩两国间存在的文化差异加深了电影同小说的差异,中国观众在对电影中的文化符号产生疑惑的同时,也无法对电影中的叙事产生共鸣。
除了《许三观卖血记》,也有不少中国文学作品被外国导演改编成电影的例子,然而能同时让中西方观众都感到满意的作品却不多。外国导演虽然制作以中国为主题的电影,但导演不一定真正了解中国的文化和历史。然而随着中国观众对电影本身的要求日益提升,外国观众也希望透过影片了解真正的中国文化,电影中仅仅依靠添加中国元素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观众的需求。例如电影《许三观》,虽然电影角色的名字沿用了小说中的中文人名,但结合影片的韩国背景来看的话,整个影片的氛围显得怪异且不自然。
外国导演在改编中国文学作品时缺乏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了解,使得影片中的人物是中式的,然而故事还是西式的,这样的处理方式很难获得中外观众的认同。电影《许三观》也正因为同原著中的中国历史背景和文化相差太大,使整部影片处于尴尬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