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嘉欣
《红字》中的通奸事件的题材选择招致评论家们的严重的批评。评论家安妮·阿伯特认为这一“离经叛道的主题”与“他的精巧写作”是“不相称的”[1]167。欧瑞斯特·布朗森认为“这是一个不应该被讲述出来的故事”[2]。亚瑟·克莱兰·寇克思认为“霍桑为罗曼斯选取的题材是令人瞠目结舌的”[1]182-183。科克尔说:“老实说,我们真诚地相信《红字》大大拉低了文学水准,在很大程度上煽动了为社会不齿的放荡行为”[1]182-183。霍桑本人在选取通奸事件作为小说题材时,也意识到这个主题的敏感性。霍桑在《红字》发表前夕写给菲尔兹的一封信中说:“《红字》涉及一个非常微妙的题材,但是以我的处理方式,似乎不应该受到反对”[3]231。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得知霍桑有意识地选择通奸事件作为小说的主题,并故意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对待它,以免遭受批评。那么为什么霍桑明知通奸事件非常敏感,还要选择它作为小说的题材呢?霍桑又是怎样如他所言以一种巧妙的方式处理这一敏感度极高的题材,以避免遭受攻讦?霍桑选择通奸事件作为小说题材有何目的?
根据法律词典,通奸这一行为的定义是“两个没有婚姻关系的人之间自愿的性交行为(不需要完成),其中一个或两个人同时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4]。在父权制社会中,通奸的行为通常是指女性的婚外性行为,男性的婚外性行为不称之为通奸行为。女性的通奸行为被认为会“削弱社会和丈夫权威建立的基础”[3]107。
霍桑的成长坏境使得他深切关心女性的命运。“幼年失怙的霍桑生活在一个女性担当家长职责的大家庭中。他生活的国家存在着许许多多思想独立、未婚的女性。他生活的小镇上也有许多很有力量的女性”[5]81。当霍桑走上写作道路时,他不可避免地要与庞大的女性作家群体竞争,因为在当时的美国,作家被认为是专属于女性的职业。因此,霍桑时不时就感受到男性作家焦虑。此外,霍桑结交了一批女性好友,如皮博娣姐妹(Peabody sisters)和玛格丽特·富勒(Margaret Fuller)。伊丽莎白·皮博娣(Elizabeth Peabode)帮助霍桑发布了他的短篇小说的收藏。霍桑后来娶了伊丽莎白·皮博娣的妹妹。霍桑的写作也从玛格丽特富勒的女权主义思想中汲取了灵感。因此,女性大家庭的成长环境、职业生涯中与女性作家的竞争,以及结交的大批女性朋友使得霍桑对女性的社会处境和心理活动了解颇深,也使得他受到女性主义思想的熏陶。
鉴于霍桑对女性福祉的深刻关注,作家似乎无法回避通奸的主题。19世纪上半叶,新英格兰发生了众多改革和运动。女权主义运动是最激烈、影响最深远、波及范围最广的社会改革之一。在这种社会思想巨变的过渡时期,有关女性、家庭和婚姻的新旧思想都处于激烈的冲突和碰撞之中。婚姻模式由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转向新的“基于爱情、亲密关系和相互关爱的自由选择”[5]90。在传统的婚姻中,丈夫拥有绝对控制权,妻子则必须遵从丈夫的意志和决定。然而在新的婚姻模式中,女性要求获得丈夫的地位和尊重。
在女权主义运动浪潮中,对通奸事件的态度成为公众争论的焦点。通奸是19世纪上半叶的女权主义者热烈讨论的关键问题。婚姻被广泛认为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通奸行为是偏移了法定的婚姻关系,对权威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威胁。因此,通奸成为当时人们争辩的关键主题。在基督教传统中,通奸的罪行会受到上帝的严重谴责。在新英格兰初期的法律规范中,通奸被归类为重罪,“通常会招致严厉的惩罚和羞辱”[6]。传统意义上的理想女性需要做到虔诚、贞洁、顺驯和投身家庭生活。犯下通奸行为的妇女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堕落的妇女,因此永远被大众驱逐于主流社会之外。然而,女权主义者不同意这一看法。他们拒绝将通奸视为值得谴责的罪行。但是,女权主义者并不认为通奸行为是禁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甚至鼓励和赞扬女性的通奸行为。鉴于妇女在当时的政治中缺少话语权,通奸成为反叛父权制压迫的有限的方式之一。这种对通奸态度的变化在霍桑的小说《红字》中得到表达。
《红字》可以被视为霍桑对这一有争议话题的回应。白兰的通奸行为实际上表达了她对父权制婚姻制度的挑衅蔑视。她在纯真的少女时代走进婚姻。她与丈夫罗杰·齐灵沃斯(Roger Chillingworth)的婚姻是由父母安排的。在这段婚姻中,白兰尽力扮演着一个模范妻子的角色。她努力取悦丈夫齐灵沃斯,用自己青春年少的活力为齐灵沃斯干涸苍老的心灵带来家庭温暖。在这种传统的婚姻模式中,白兰一旦表露出某种对丈夫的不满,即被认为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他们的婚姻建立在职责和服从的基础上。她与齐灵沃斯的婚姻生活“曾经全然是快乐,但现在……是她最丑陋不堪、不愿提及的回忆”[5]37。相比之下,她与牧师的婚外情是由相互的爱推动的。白兰在这段不合乎法律制度与道德规约的关系中获得了真正的爱和幸福。她觉得自己与牧师的关系有某种神圣之处。这是这种虔敬之心使得白兰勇敢地独自忍受通奸事件的苦果,保住了情人的社会地位和名誉。爱情赋予了白兰保护情人的勇气,并为他遭受公众的冷眼、排挤与辱骂。如果我们认为霍桑仅仅是想通过这部小说批判当时的婚姻制度,那我们就误解他了。霍桑的真实意图并不仅仅止步于此,他是在呼吁人们用基于爱情自然而然生发的感情,取代来自冷冰冰的受到婚姻制约的责任与义务。霍桑并不是在鼓励通奸事件,而是赞成一种建立在相爱基础上的和谐的两性关系。
自古希腊以来,通奸是英语文学中反复出现的母题。在希腊神话中,火与工匠之神赫菲斯托斯(Hephaestus)将他的妻子阿芙罗狄蒂(Aphrodite)捉奸在床。在欧洲文学中,通奸者的形象反复出现。例如,俄国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与英国作家简·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霍桑所在的19世纪美国受到法国大量以婚外情为题材的长篇小说的直接影响。以通奸为主的法国小说包括耳熟能详的《红与黑》《包法利夫人》。尽管他们共享了通奸主题,“但由于不同的文化和思想语境,每一部小说都以不同的方式处理这一题材”[7]。在描写婚外恋情的欧洲大陆传统中,霍桑以其独特的处理方式增添了一个独特的美国声音。
霍桑并没有像一般烂俗的二三流作家一样,聚焦于男女主人公相遇、相恋、分手的爱情桥段。恰恰相反,作家专注于通奸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及道德省思。在这个浪漫中,霍桑为读者呈现了一位通奸者被驱逐出社会后,重返社会的艰难历程。
小说开场是绞刑架前审判白兰的场景。如果我们将白兰视为反抗父权制婚姻的女权主义者,此小说可以被解读为霍桑对女权主义运动的评价。虽然“欣赏驱使他们的精神”,但霍桑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妇女解放道路上的种种障碍(Reynolds 6)。在这一审判场景中,我们发现当时的社会对女权主义者并不友好。与此同时,女性内部的矛盾与冲突才是真正的问题。因此,在这部小说中,女权主义者面临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双重障碍。首先,社会条件并不成熟。像通奸这样的反叛行为受到公众的严重谴责。法律对白兰等叛逆的女性是具有敌意的。其次,女性群体内部也有反对的声音。在这项审判中,观众由男女构成,白兰从女性群体中收到比男性更多的敌意。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女性有时是父权制最狂热的拥护者。在场的女性观众并没有表现出对白兰的同情。这些“好女人”(Goodwives)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就像法官一样居高临下地对白兰进行评价,要求行政官员施加更严厉的惩罚[3]37。一个老妇人建议在白兰前额烙下一个印记。另一个夫人甚至惊呼,白兰使天下女性蒙羞,应当立刻被处以极刑。最后,和她们一起围观的男性观众难以忍受这些老妇人残酷恶毒的评论,叱令她们闭嘴。审判结束后,白兰从监狱释放。法官命令她佩戴绣着红色字母A的徽章作为她的所犯罪行的象征。在她的隐居时光中,白兰和女儿过着安静的生活。在此小说中,霍桑呈现了通奸面临的困难。首先,白兰不得不支撑自己和她孩子的生活。白兰成功解决了这个问题。她靠她的针线工作来谋生。其次,白兰面对不断刺痛的道德和未答复的爱情的痛苦。她的女儿是她罪的生活象征。她的女儿珠儿纯洁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时刻提醒白兰所犯的罪过。
关于白兰社会的可能性,霍桑持乐观态度。通过无偿帮助小镇上的人们,白兰再次被社会接受,受到大家欢迎。在白兰被驱逐出社会的这段时间里,她被剥夺了社会身份。美国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特纳称,这是一种阈限阶段,“指一段异于正常社会行动模式的时间和地点”[8]。经历阈限阶段的个体被剥夺了所有的社会地位、财富,独自处于一个与世隔绝的地点,成为一个不受任何保护的自然人。根据某种部落的仪式,个体只有在阈限期间获得顿悟,才能重新回归社会,并且获得比先前更高的社会地位,实现身份的逆转。白兰也经历了这一地位升高的仪式,她被驱逐出社会后,经过长期的思考,重新以更高的社会地位融入社会。由于处于阈限阶段,白兰可以暂时摆脱社会规范的约束。因为她本人经历过贫困和痛苦,因此白兰更有能力与穷人共情。在处于社会结构中的人看来,白兰仍然是犯有罪过被流放的人,理应受到拒绝和嘲笑。然而,在没有社会地位和财富的贫困人群中,白兰扮演着救世主的崇高角色。白兰致力于他人的福利和福祉。在灾难的所有季节中,事实上,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能寻到白兰的身影。虽然有时她的获得的回报只是辱骂,但她的善良通常会受到赞赏。对于贫困和悲惨的人来说,白兰是一个真正的从天而降的圣徒。可以肯定地说,白兰的仁慈与圣洁的行为体现了她的纯洁天性,这赋予她能够真心同情不幸之人的能力。通过对他人的志愿服务,白兰以更高的社会地位进入社会。因此,红字的含义从通奸转变为能干、天使和令人钦佩。很多人说白兰展现了女性的真正力量。
通过考察红字含义的变迁,我们可以窥见霍桑对离经叛道的女人的态度。当时的社会条件并不成熟,妇女内部并不团结。因此,霍桑对妇女能否成功推翻父权制持怀疑态度。尽管抱有怀疑,在霍桑笔下,曾经堕落的女性仍然能够通过自力更生和帮助他人,以更高的地位返回社会。通过把白兰塑造成一个能干的女人,霍桑似乎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欣赏和同情这个有罪的女人。
首先,通奸事件取材于新英格兰真实的历史事件。通过回到历史,霍桑渴望为美国文学传统的建设做出贡献。霍桑的题材来源于美国本土发生的真实事件,地点的设置也是新英格兰本地。霍桑的写作已经摆脱了欧洲文学的影响,具有美国原创性。小说《红字》取得的巨大成功是美国读者对本土故事的肯定。亨利·詹姆斯认为这部小说是原汁原味的美国故事,从美国的土壤和空气中孕育而生,是从新英格兰最深处诞生。
其次,红字的迹象可以以广泛的意义象征着各种形式的罪。每个人都会犯下各种各样的罪。每个人都有他或她自己的脆弱之处和悲伤。但是如何在自己身上识别罪恶,与我们内心的阴暗面生活在一起是一个难题。白兰的解决方案是将有限的生命投身到无限的为他人服务之中。她无条件为他者的生活原则可能会启发当代面临同样困境的读者。
最后,《红字》这部小说也是对作者价值强有力的辩护。作者和作者的价值的问题历史悠久,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古往今来的理论家提供了各种答案。柏拉图认为,诗人是受到神启的有着轻盈羽翼的事物;雪莱说,诗人是世界上未经公认的立法者;对巴尔扎克而言,作家是人类的老师。在小说前言中,霍桑表达了他对作者价值的焦虑。通过他的祖先的喉舌,霍桑向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写故事的人,究竟能以何种方式为上帝服务,为社会谋福利呢?一方面,他很自豪能成为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海关的官员可能会获得优渥的物质生活,但他留给的世界只是一个不完美的骨架,以及一些服装的碎片,以及一个雄伟的毛皮的假发。海关官员只能在身后留下一些遗骸,却对人类精神文明毫无益处。但是,写作能够将他生前的思想保留下来。一位作家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他的艺术作品能够为恢复新英格兰早期的精神现实提供某种希望。作为作家,霍桑并未被他的祖先和当代社会认可。他被认为是一个游手好闲、毫无建树之人,因为写作无法像海关官职一样为他们带来舒适的生活,令他无法维持生计。虽然社会被低估了专业写作的价值,但霍桑坚持自己的梦想,向着成为一名的经典作家的梦想前行。
霍桑深表关注女性问题和妇女的情况。作为美国作家,他肯定了作者的价值,渴望建立美国文学传统。白兰自力更生和独立的生存状态可能会激发当代社会中的女性读者,在逆境中勇往直前,忠于内心最真实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