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思雨,吴 楠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按照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的说法,世界上曾存在26 种文明形态,唯独中华文化体系从未间断,具有历史连续性与继承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元文化体系,“大体经历了中国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两汉经学兴盛、魏晋南北朝玄学流行、隋唐儒释道并立、宋明理学发展等几个历史时期”,集中表达了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成为人类思想文明发展的一种重要形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要推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现实层面的实质性进展,就要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作用。深入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美好生活需要的深刻联系及其涵养的价值原则,是推动美好生活发展的重要问题。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初衷和本质规定。从涵养角度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用,美好生活需要是体,后者是前者的出发点和归属。任何民族文化都是以满足其美好愿景为立足点,且将需要作为动力推进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文化还以需要的实现与否作为检验其是否“优秀”、是否“与时俱进”的标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1]其“以文化之”的特质,决定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以价值引领、精神支撑、智慧启迪的方式,深刻地影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进程。
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即人化,我们所产生的文化和文明都是“人化的自然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区别于动物以“复制”的方式延续其种类生命,作为一种文化存在,“人的生命活动是以创造‘文化’和‘文化’遗传的方式延续其种类的生活活动”[2]。每一位中华儿女正是在文化创造的过程中,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要,延续其文化生命,他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和享用者。由此,从本体论角度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属于每个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能够为其生活需要的形成提供“何为美好”的参照与引领。
第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着独特的生活方式,有助于矫正需要的负面倾向,唤醒生活需要的本有之美。文化乃是生活的“样法”,“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方式;“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传递了人与人的处世哲学。“应物而不累于物”“仁民爱物”“民胞物与”揭示了人与物的良性关系。“致虚守静”“复归其根”阐释人与自身的和谐关系。当前,美好生活需要打开人民无限的想象空间,个人的需求作为一种主观意识的产物,难免会具有局限性与片面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传递的生活方式具有规范性和人文关怀,恰好能够祛除浮躁气、戾气,唤起生活需要的本有之美,使人们对美好事物产生期待和高尚的追求。
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揭示着中国人的崇高境界,指引其美好生活需要的跃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即儒释道文化“始终以‘人’作为理解宇宙、阐释宇宙的本体”[3],认为人乃天地人三才之一,是万物之灵长。较之天道与地道,人的寿命有限、身躯渺小,但其独特性就在于他超越束缚,毅然肩负起协调人与自然、“参赞天地之化育”(《中庸》)的使命。这一独特的定位,决定着中国人的生活夙愿要以实现崇高境界为旨归。追慕境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彰显在儒释道三家的“大同世界”“桃园理想”和“净土信仰”等设想之中,呼吁着“现实的人”需要实现自我超越。冯友兰将其分为天然的“自然境界”、讲求实际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义谋其利的“道德境界”以及超越世俗、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不同层次的境界对应“现实的人”的不同需要,且以“需要—境界—满足需要的手段—需要满足—新的境界—新的需要”的逻辑链条,指引着不同类型的人跳出单一的、感性的生活诉求。“现实的人”进一步依靠具体实践,提升其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更新着传统生活境界的存在类型,两者交替推进,促进生活需要之“美好”层次的提升。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中国共产党懂得“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4]。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其原因之一在于,文化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能够发挥鼓舞精神和凝聚人心的作用。由此,从民族主体性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人民实现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着强大的定力和底气。
第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能够满足人民的自尊需要。习近平指出,“泱泱中华,历史悠久,文明博大。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自信的历史根据,它从根源上回应着“我们是谁?我们从何处来?”的文化认同问题,有助于解决文化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问题。历史虚无主义说到底也是文化虚无主义,它们共同指向民族自卑的心理。这一心理是由1840 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性挫折所导致的。从需求层面来看,“自卑”与“自信”是自尊的匮乏与满足两种状态。个人与民族的自尊需要的满足状况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若民族自尊心未能树立,个体的尊严、体面等诉求就难以得到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6],它记录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它的涵养有助于培养人们对自身民族文化的清醒认识。只有在深刻透析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才能树立起坚定的信心,摆脱妄自尊大与盲目自卑的状态,满足民族尊严与个体自尊的需要。当整个民族、社会形成高度的文化认同,人民就将以更自信独立的姿态追求美好生活。
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有助于提升党和人民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向心力。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历史上扮演着凝聚和动员的角色。在社会相对稳定时期,文化更多地发挥着“纽带”作用,保障着社会结构的上下契合,形成“超稳定系统”。在社会相对动荡时期,尤其是“每到重大历史关头,文化都能感国运之变化、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为亿万人民、为伟大祖国鼓与呼”[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具有生命力的,它一旦作用于人便会转换和升华为内在的激情、斗志和行动力,为自己的理想目标服务。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担当意识与忧患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观念等构成了中华民族的脊梁,滋养着“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斗争逻辑的生成。
“文化本身是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帮助他们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8]。不同文化系统虽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受制于地理环境、生产方式、民族传统等因素,但是它们皆关注人类基本需求和全面发展的满足。当前,人类文明中的非西方元素在增加,自启蒙运动以来,“非西方世界对西方文明的盲从时期、畏惧时期已经结束”[9]。世界人民正摸索着保护生存家园与建构美好世界的智慧方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结着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生存、繁衍、发展的深湛智慧,能够为世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提供启迪。
第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重道德的生命智慧,协助人类守住生存“底线”。就人生存需要的问题,以往的危机主要来源于生命运动的自然法则,而现在则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自身活动所造成的,受到外部自然界的可承受性和可再生性的约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被视为“生命”的哲学,为世界人民走出困境提供着智慧启迪。牟宗三指出,“中国文化之开端,哲学观念之呈现,着眼点在生命,故中国文化所关心的是‘生命’,而西方文化的重点,其所关心的是“自然”或“外在的对象”[10]。从生命视野出发,通过将宇宙(“天”)视为大生命体,人视为小生命体,生命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势利导的理念。这一理念能够有效化解“二元对立”思维和“占有式”的生存逻辑,有助于推动“清洁美丽世界”的建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世界各国构建美好世界提供启示。中国人所追求的美好生活也是全人类的美好生活,“‘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和‘为世界谋大同’的需求是高度统一的”[1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世界大同”和“兼济天下”为己任,强调“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大同篇》)。这一主张同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条件下通过发展分工和普遍交往而超越民族狭隘性的思想有着高度的契合。“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观念受到关系思维的支撑。《易经·乾·彖》曰:“乾道变化,各正生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其核心逻辑在于“关系决定事物”,即事物之间的共存(co-existence)成了存在(existence)的先决条件[12]。这一关系型思维超越了实体思维,肯定了各国人民命运的关联性,且将他者的发展需要满足视为自身发展需要实现的必要条件,助力全体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
总体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涵养是系统工程。涵养中的“涵”,《说文》曰:“涵,水泽多也”,引申为“浸润、滋润”的意思。“养”在《汉典》中有“抚育”“调养”“保养”三层含义。整体来看,涵养是塑造、滋养、强化、平衡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一方面,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成受制于人的知情意行结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实质上要坚持事实与价值统一,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统一,培养生产需要的正确的思维结构。另一方面,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需要体系,涵养工程需坚持刚性与柔性统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统一的原则,整体上统合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进程。
事实反映的是一种客观存在(to be),体现物的尺度,遵循的是活动对象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内涵与发展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社会实践的产物,充分尊重其客观性与系统性,能够保障更系统、更高品质的美好生活需要生成。价值主要涉及事物应然状态(ought to be)的规定,作为人的尺度——人的需要和目的,衡量的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13]。换言之,就是衡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不仅在于真理的传递,而且还在于是否符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人民生活素养,服务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在衣食住行之中,蕴藏着美好生活需要的构成要素。诸子百家学说、琴棋书画、诗词戏剧、建筑工艺、宗教哲学、法律习俗、古玩器物、衣冠服饰、农事节气、节庆活动、祖传家训等揭示了美好生活需要这一历史范畴的演进历程。其中,衣食住行作为人的基本物质生活资料,它们贯穿于人的整个生命周期,是生产力较低背景下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要素。正所谓“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服饰、饮食、居住总体上发挥着养护、遮蔽、审美、规范的功能,体现着人的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尊严需要、交往需要。“不学杂服,不能安礼”(《礼记·学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等服饰理念强调外在服饰与内在德性的统一,体现着人的道德追求。饮食有道、以“食”养亲、“五味调和”等思想中彰显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需要。“山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采”(《林泉高致》),“乐土”“乐国”“乐郊”等人居理想,揭示出“诗意栖居”的审美情趣,它们印证着人的精神享受需要、自我实现需要。通过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本有的美好图景同现实诉求对话,以比较的方式引导人民意识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激发潜藏于人自身的交往、审美、和谐等需要,实现对现有诉求的超越。
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不是静态的指标,而是立足人的现实需要,且是对其进行否定之否定的动态过程。如果文化涵养忽视此,便容易偏离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真实”。因此,文化涵养一刻也离不开人的现实需要,且深入把握其辨证特质,有序推动美好生活需要的平衡发展。当前,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本真需要与虚假需要、适度需要与过度需要等存在着失衡现象,究其原因,“工具理性优于价值理性”导致了现代化社会与文化价值之“缺”。由尼采的“上帝死了”到福柯的“人死了”,从“人的发现”到“人的丧失”均出于同一原因,即工具理性及其独断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重道德、重价值、重修养、重心性的学说,恰好能弥补当代价值理性之“缺”,从根上调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认知。比如,“理欲之辨”“义利之辨”的理想思辨,帮助人们从认知上厘清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为腹不为目”“一箪食一瓢饮”等人文情怀引导人们从虚假匮乏状态、疲于奔命的境况中超脱出来,回归生命的本真需要;“中庸之道”的“执其两端而用其中”,强调以“度”的思维权衡个人能力与主观想要(want),有助于将人们从盲目攀比与狂热追逐中解放出来,形成符合个体身心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深入辨析不同标准、人文情怀、理性思辨,有助于提升人民的道义感,赋予其反思生活需要的能力,塑造正确的认知体系。
一个民族文化有其相对稳定的“传统”,但是这一“传统”不是“过去完成时”,而是“现代进行时”。传统意即从过去延续到现在的事物。甘阳指出,“‘传统’是流动于过去、现在、未来这整个时间性中的一种‘过程’,而不是在过去就已经凝结成型的一种‘实体’”[14]。若将其视为死的东西,那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会丧失生机活力,难以同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深入互动,从而指向美好未来。由此,文化涵养应当同过去相连、汇入当下、面向未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以儒学为主导的伦理型文化,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逻辑。梁漱溟所提倡的“伦理本位”,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皆体现了中国人重视人伦关系的特质。从现实意义上看,个体一出生便是家庭中的个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他还是一乡之人、一国之人、天下之人。人与人之间逐渐形成“以血缘宗法纽带为特色、农业家庭小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15]。这是农业文明系统的一种合情合理的组织形式,既最大程度地汇聚了劳动力,创造了物质生活,又能够形成恭敬有礼的社会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16]。
如今,即使从“熟人社会”过渡到“陌生人社会”,“家”始终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物质场所和精神港湾,以血缘伦理为基础的家庭责任与社会团结始终是中国人的传统,“每逢佳节倍思亲”“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的情感体验仍牵动着人民大众。尤其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情感诉求更为强烈,他们渴望过上高质量的家庭生活,拥有良性的人际关系。由此,要回应这一期盼,既要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禁锢思想,又要将“不变”的真情和品质注入人的关系网络中,滋养人的情感与灵魂。从耕读传家、父慈子孝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风民俗,以伦理真情连接传统与现代的基层社会架构,汇聚向上向善的力量,美好生活便充满温情阳光。
克洛齐曾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换言之,一切传统文化都要服务于现实世界。误解传统文化的现象却还存在,比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混同于世外桃源式的思想境界,一味回到“悠然见南山”的诗情画意,还存在着厚古薄今的复古主义倾向,导致崇高境界与广大人民日常生活相分离。通过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方式,为人民提供精神的消费品,既能够避免分离现象,又能更好地满足民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产品生产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汲取文化韵味,挖掘传统元素如生肖、饮食、服装、体育项目、传统历法,等等,以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品。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对某一文化产品进行消费,就暗含其对文化产品所承载的价值观念的认同。因而,在产品供给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更好地发挥文化熏陶和精神滋养的作用,凝聚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共识,提升其生命感受力、生活审美力。
以“未来”维度审视文化涵养,摒弃“缺啥补啥”的思路,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来检验文化涵养作用的发挥。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重视文化涵养“行”的激活,以实践行动架起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桥梁,推进需要价值序列的跃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知行合一”的特质,其“知而不行,是为不知”(《传习录》)的务实重行精神,孕育了中国人的实用理性思维。李泽厚指出,实用理性指的是关注现实社会生活的思想,强调“实用”“实际”和“实行”,满足于解决问题的经验论,主张以理节情的行为模式,对人生世事采取一种既乐观进取又清醒冷静的生活态度。这一思维结构决定着“中国人自古就明白,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17]然而,这种实用理性缺乏“否定性”因素,其更多的是关注当下,以保持现有的有机系统的和谐稳定,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因此,以“未来”规定文化涵养,赋予实用理性以“自我超越”的特质,使其从一种“功能性”的经世致用思维提升到“生存性”“系统性”思维结构,最终转化为实践智慧。实践智慧引导人民自主投身现实的、丰富的、自在的感性生活,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互动模式中,依靠现实提升美好生活需要。
文化传统首先发挥着约定俗成的柔性力量。因为它作为一种成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嵌入人伦中,往往发挥着潜移默化的道德规范作用。文化也具有刚性特质,存在着制度化的面向。“任何一种社会思想体系,都有制度化的内在要求,特别是政治、道德观念,本身便与制度设置密切相关。因此,这些思想观念一旦与适合的社会历史条件相契合,就会转变为一种宪法、法律和政治体制、道德训诫等形态的制度。”[18]以儒家文化为代表,它在受到制度支持后同封建社会制度高度结合,以为学之道、为官之道、为人之道的方式,对人的行为起着强有力的约束作用。文化的两种面向使其成为对社会进步和需要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时至今日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以往的文化涵养是顺应长期实行的自然经济发展,对人民生活需要的引导和塑造更多来源于自发。由于封建统治者更多强调统治、秩序的一面,文化一旦被制度化也会逐步被教条化、僵化,使得需要体系的发展丧失活力。
古人说:“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稳定社会秩序和安定民心的重要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度化指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美好理念转变为制度文明。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将文化动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将道法自然、仁爱、诚心正义等美好理念融进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成为每个人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保障人的美好生活夙愿与实现行为的协调一致。另一方面,合理汲取“不患寡而患不均”等思想,滋养共同富裕的目标,促进地区之间、阶层之间、各个领域之间的平衡发展,改变需要不充分不平衡的局面。坚持理念与制度的相辅相成,用健全的制度约束资本逻辑,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保驾护航。
张岱年在《传统文化的精华》中指出,“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核心就是关于人的自觉的思想”[19]。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古便重视道德自律,这是文化涵养具有自觉性的前提条件。实际上,早在《论语》中,孔子描摹出善良的德性与正义的图景,即“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这揭示了一个道理,若人自身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德性未能生成,再完备的制度与美好的生活也同人是分离的。一言以蔽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实质也是人之德性的自我提升过程,这呼吁着人的主体性的生成。
文化的自觉涵养恰好体现着人的一种主观能动性,引导人们自主提升道德水平,使其现有诉求朝着共同期待的价值序列演进。第一,通过运用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价值标准,以“慎独”的高度自觉的道德精神,提升个体自觉和自治能力。第二,不同的群体所对应侧重的道德素质不同,“全体国民重在修‘孝’,领导干部重在修‘廉’,街坊邻里重在修‘和’,服务行业重在修‘仁’,劳动者重在修‘勤’,商人巨贾重在修‘诚’”。第三,道德还作为一种由“心”而生的力量,逐渐形成“中心场”,以“涟漪”方式往外扩散,即从“个人之心”“家之心”“国之心”到“天下之心”,最大程度汇聚正能量,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文化具有民族性,也具有世界性。所谓民族性,说到底是一种特殊性,诚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不同民族的生存环境和历史演变是独特的,各民族的文化亦是特殊的。文化具有世界性,也即普遍性。不同民族文化具有共通之处,人的肉体组织、类特性、共同心理、社会的经济状况等存在共性。但是,由于地域分隔及缺乏交往,文化的民族性先出现,直到世界历史特别是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世界性的特质逐渐显露。正如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20]。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国家文化间交流频繁,各个国家民族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越来越具有同一性或相似性,这就表现出文化的世界性和同一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亦是如此,既带有中国独特的文化特性,又体现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
守护中国文化的特质,不仅守住了中华儿女的文化身份,呵护其精神世界,而且在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方面发挥着深远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人类物质满足与精神文化创造作出了巨大贡献,如四大发明加速了欧洲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进程,老子的思想给莱布尼茨发明二进制提供思路,等等。“对于人类生存而言,文化多样性就像生物多样性一样重要”[21],它为人类提供着生存的软环境。各种文化的民族性彰显着文化的多样性,有助于保持民族国家的文化特色亦即世界文化的丰富性。这为全人类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鲜活丰富的文化资源,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由此,既要尊重发展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质,又要充分汲取其他国家所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如从西方文明中汲取独立人格、追求自由及其实现自我的价值要素。通过最大程度地了解不同民族的生活需要与精神世界,形成丰富多样的需求端,鼓励不同文化之间交流互鉴、求同存异,形成功能互补的文化资源供给端,以滋养世界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梁启超指出,“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22]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普遍交往背景之下,文化在逐渐交融,新的、具有普遍性的世界性文化因素不断地产生和积累。其中,“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其他文化对话提供了可能。同时,不同国家对生活的追求与向往的具体内涵存在差异,所形成的价值观会存在着不一致,其需要体系存在着不和谐甚至是冲突的地方。这意味着,需要体系的互动,需要和而不同的精神,因为只有在和谐共存中,人类幸福生活的向往才会实现。“和合”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主要标志,能够有效化解需要体系冲突的现象,使其达到动态平衡。汤因比曾指出,“现在各民族中最具有充分准备的,是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23]。“和合”强调人的需要是“多样性统一”的存在,各种差异性需要相互关联、渗透、支撑,以冲突与融合的方式,最终达到新的和谐状态。只有坚持“和而不同”“以和为贵”原则,承认需要的多样性、矛盾性,才能将其自觉地联结、转化和统一,建立起美好生活需要体系的和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