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凌 谭爱民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公安院校教育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主要任务是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公安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近年来,全国公安院校聚焦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服务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安教育发展规律特点,紧紧抓住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契机,积极推进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深化实战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完善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协同育人机制,健全完善“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着力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学生警务实战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仅从整体上提升了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还进一步促进了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职业能力建设,提升了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随着互联网技术及应用的快速发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和公安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的推进实施,为公安院校培养公安信息化人才提出了新要求。以云南警官学院为例,为落实公安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开设了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课程内容既包括培养计算机思维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基础教育,又包括培养公安大数据背景下的犯罪侦查思维和建模能力的专业教育。但各公安院校普遍使用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材、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方法都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满足公安信息化人才培养需要。
本科教育是公安教育的基础和核心。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高扬人才培养主旋律,把本科教育放在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把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公安院校本科教育在遵循这一主题的基础上,围绕公安专门人才培养总目标,注重专业课与思政课同行,注重培养学生实战能力,培养能够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实战型、应用型人才。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应用的蓬勃发展,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资源,与公安工作相关的信息更是一种重要的公安工作资源。谁能更快地掌握信息并能够利用信息为自己服务,就能更快把握主动,在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公安信息化人才培养成为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公安工作经常面对各种现实中的复杂问题。因此,培养能够利用公安信息化手段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全国各高等院校通用或自编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及教材,都难以满足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开设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有利于推进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与公安信息化应用有机结合。
公安大数据与信息化应用课程涉及的知识繁多,既包含计算机基础知识,又包含公安信息化应用相关知识,还要强化大数据技术的融入及应用。然而,这些课程知识之间相对独立,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需要在讲授过程中相互穿插和综合应用,对授课教师的知识体系和授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授课教师对课程涉及的知识体系要全面深入了解,才能在授课中对不同知识点的讲授和学生需要掌握的程度进行把控,从而增加了授课难度。具体体现在授课环节如何分配教学内容,在实验实训环节如何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不同类别的实训实验环境中如何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全面综合应用实训等方面。
由于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是所有公安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涵盖刑侦、治安、交通管理、反恐、特警、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生。这些学生中既有文科生也有理科生,生源地区有城市和农村的差异,导致这些学生的计算机基础和水平参差不齐。其次,该门课程授课教师众多,授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内容深度和进度差异,这也带来了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存在一定差异。如何让学生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并掌握众多的知识点及综合应用,是该门课程讲授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该门课程授课内容涉及众多方面,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明显的喜好分别,对于感兴趣的部分学习比较积极认真,对于感觉实用性不强或者存在理解困难的部分就倦怠情绪严重。而且,由于该门课程在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学生还没有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的经历,对公安业务工作不熟悉,导致学习中对这些知识如何应用于公安工作存在较大疑惑,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课程知识点比较离散,如何综合应用也给学生带来一定困难。
目前,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然后下发题目供学生在机房完成实训的模式。授课方式仍然以传统的教师讲授为主导,学生根据知识点进行对应实验操作练习,实验结束后采用提交实验报告的方式进行反馈。这样的教学模式不能够有效刺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实践实战能力培养也存在与预期效果有一定差距的问题(1)王娟.公安信息系统应用课程与警察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2,(05).。
该门课程依然采用传统的以单一专题实验报告和期末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考核的方式,对于课程的综合应用和实训实战能力的考核力度依然不足,不能够全面评价授课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果,导致教学服务实战的能力还不足。
忠诚意识与职业精神是新时代公安人才价值观塑造的灵魂,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要坚持以忠诚教育和警察职业精神教育为核心。课堂教育是思政教育的主渠道。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是公安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要注重该课程与课程思政进行紧密结合,特别重视与《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容相结合,通过课程思政,强化学生保密意识和使用计算机的安全意识,为今后从事公安工作筑牢思想防线。授课教师要及时将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国家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发展成就、发展前景等思政内容融入课程教学与实践,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不断补充完善课程思政内容。
利用模块化方法将纷繁复杂的知识点进行模块划分,建立完整的授课体系,既有利于清晰地体现知识点之间的差异,又能够将各知识点融入统一体系。可以将公安大数据与信息化应用课程的内容划分为如下图1所示的5个大模块,并在5个大模块下明确细分知识点。划分模块知识体系要与公安应用文写作、现场勘查等内容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公安专业学生的综合技能。划分后的各模块知识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便于授课教师集体备课时迅速掌握授课内容的系统结构和重点难点,从源头上区别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
图1 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知识模块体系
另外,要着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与实战教官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团队。首先,可以通过一线调研、集体备课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收集整理经典课件案例,实现案例优化共享,促进教法交流,提升教学能力。其次,教师团队建设中还应建立团队成员间的听课制度,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授课教师梯度培养,加快提升新教师授课技能。
公安大数据与信息化应用课程涉及较多的公安实战及信息化应用,,因此,应借助“同城一体化”建设平台,推动形成专任教师和实战教官交流机制,定期不定期安排授课教师到公安机关实战单位进行业务锻炼和调研学习,及时收集公安实战案例,提升专任教师服务教学和公安实战的能力。此外,还应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安机关实战教官参与讲授特定模块,促进学生熟悉把握公安工作和公安信息化发展动态。
UBD(Understanding by Design)理论也称为“追求理解”的教学设计。它需要授课教师在教学设计之前首先思考学生学习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哪些证据表明学生学习达到了目的。授课教师只有先关注学生的学习期望,才有可能选择合适的教学行为,以终为始,从学习结果开始进行逆向教学设计。基于此,引入UBD理论对课程进行教学设计时,授课教师不再要求所有学生对同一个知识点都掌握到相同程度,而是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学习目标和要求。以文字录入训练为例,学生的学习目标是掌握规范的键盘使用指法,并且能够具备一定的文字输入能力。在这个整体目标下,可以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制定三种小目标。针对基础好的同学,文字录入能力要达到100字/分钟;针对基础一般的同学,文字录入能力达80字/分钟;针对基础较差的同学,文字录入能力达50字/分钟。通过不同等级目标的设置,学生更容易找到相应的目标,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实现能力的进步和突破。
此外,教学过程可以分为:计划—修订—教学—评估—反思—调整六个环节,并在教学过程中循环往复,优化调整教学设计,不断提升课程教学水平。授课教师要主动引导学生进行“远距离知识”间的融合思考,使学生变成善于在所学知识之间创造关联的学习者。例如讲授绘图软件应用知识点,首先设计一个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察应用场景,结合现场勘察方法、制作现场勘察图等远距离知识,形成绘图软件应用教学计划,然后结合课堂教学及提交作业反馈予以优化调整。这样,众多具有情景带入的知识点综合练习有利于学生掌握和巩固基础知识,促进讲授知识和技能练习深度融合。以UBD理论进行教学设计是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为促进理解而教的过程,有利于培养符合实战需要,具有实战能力,适应公安工作的实战型、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
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灵活地对知识点进行综合应用,利用集体备课固化的不同梯度的多情景案例,结合模块化方法对学生实战实训内容灵活设置难度、类型、学习方式,全方位增强不同基础水平学生的实战实训能力。授课教师可以选择综合性案例将各模块知识点进行综合实训,例如,在公安信息系统讲授中,按人数、角色对学生进行分组,使学生通过对不同类型案件、不同角色的交换操作,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授课教师应利用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同育人平台,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和实习实训基地的交流,及时提炼总结公安工作中的战法和模型,总结整理公安实战中的应用场景和经典案例,积累教学资源,提升授课实战化水平,促进教学服务实战,实战引领教学。 授课教师应挖掘公安实战对大数据技术、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需求,发挥智库优势,与实战部门共同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组织授课教师与实战单位共同编写公安大数据与信息化应用教材,以满足课程教学及实训需要。
授课教师应通过在线问卷和翻转课堂、在线学习平台留言等方式及时收集学生学习反馈信息,研究分析反馈结果,并据此不断调整优化授课内容和形式,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出现的问题,提升课程授课效果。应改变传统考核方式,引入过程式考核和专题考核,增加平时实训成绩在期末总评成绩中的占比,突出实训动手能力的考核。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作业推送,学生据此完成各模块小作业及案例实操,授课教师对提交的小作业和综合报告等进行点评打分,最终形成课程综合性的考核结果。
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公安院校开设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符合科技创新助力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和科技兴警、科技强警的需要。如何培养符合公安机关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如何促进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与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有机结合,如何不断加强公安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课程建设,建立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还需要在深化教学改革和研究中不断思考与实践。只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科发展需要、潜心教学的同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效果与实战育人更好结合,才能够为新时代公安事业长足发展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专门警务人才(2)王雷,张嘉池.关于公安院校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思考[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