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出版发布。《报告》显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确定的22个主要指标基本达到预期,59项重点任务稳步落实,82个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发展目标即将如期实现。
《报告》指出,规划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多个层级,需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规划落地见效。强化协同推进,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逐年推进、逐项落实。强化规划衔接,分行业分领域编制专项规划,层层编制地方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强化政策扶持,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配套政策落地实施,促进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强化社会动员,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集中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搭建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台。强化监测评估,研究建立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进展监测评估,推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报告》显示,五年来通过规划实施,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提升,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中国人自己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牢。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产业就业帮扶力度不断加大,脱贫地区的发展动力越来越强。富民乡村产业持续壮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渐成趋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越来越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越来越美。乡村治理效能稳步提升,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移风易俗深入推进,农民精气神越来越足。粮食和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村保持稳定安宁,农民群众幸福安康,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 闻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定
日前,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共14条,包括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意义、建设原则、政府及部门责任、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建设重点、建设创新、建设管理、工程管护、保护与利用、用地保障、资金投入、监督检查等内容。
《决定》有3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重点关键。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熟经验和创新做法予以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重点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建设重点、机制创新、管理要求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着重对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保护利用、建设用地、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彰显地方特色。结合实际,在明确政府和部门管理要求,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强化管护属地职责,建立资金多渠道投入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使《决定》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决定》具体突出4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决定》开宗明义提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意义,明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重要举措”“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提出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全过程的建设原则。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有关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具体属地管理责任。二是细化建设要求,着力推进高质量建设。《决定》从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建设重点、建设创新、建设管理等五个方面阐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的主要内容。三是强化管护利用,促进长久发挥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基础,管护利用是关键。《决定》从工程管护、保护和利用三个方面强化制度规定。四是聚焦要素投入,强化建设保障机制。用地保障和资金投入保障是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康有序推进的重要因素。用地保障方面,要求县级人民政府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新增耕地优先平衡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用地。资金投入方面,明确要求各地政府保障财政资金投入,按规定足额落实地方支出责任,鼓励地方采取多种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以县为单位项目亩均实际投入资金不低于省定标准。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新版综合服务旗舰店正式上线运行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数字政府“苏服办”总门户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推进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江苏农业农村综合服务旗舰店于9月中旬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农业农村综合服务旗舰店按照“苏服办”标准规范进行升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统一事项办理入口。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所有事项均可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服务旗舰店实现一键进入、快速查找、在线申报,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提交网上申请。二是办理路径直观清晰。旗舰店按办理事项所属行业类别、行政区划类别和权力事项类别划分为三个服务专区,申请人可根据各自习惯和掌握的关键信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在线申报。三是政务服务功能齐全。旗舰店除在线申报外,还设有“办事查询”“我要咨询”“投诉举报”“通知公告”和“结果公示”等栏目,能够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多种需求,同时关联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可及时了解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动态。
数 据
◆2021年我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1%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显示,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2021年全国农作物秸秆利用量6.4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88.1%,较2018年增长3.4个百分点。秸秆还田生态效益逐步显现。2021年,秸秆还田量达4亿吨,其中玉米、水稻、小麦秸秆还田量分别为1.26亿吨、1.13亿吨、1.04亿吨,分别占可收集量的42.6%、66.5%、73.7%。秸秆离田效能不断提升。2021年,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3.4%。饲料化利用量达1.32亿吨,饲料化利用率达18%,较2018年提高3.7个百分点;燃料化利用量稳定在6000多万吨;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量达1208万吨。秸秆市场化利用加快突破。2021年,全国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为3.4万家,较2018年增加7747家,其中年利用量万吨以上的有1718家,较2018年增加268家。饲料化利用主体占比最高,达到76.9%,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主体分别占比7.8%、8.9%、3.8%、2.6%。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方向,引导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高效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动 态
◆南京市提出2025年底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00万元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文件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0万元,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200万元的村占比达70%以上,集体经营性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村总数达40个。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全面明晰,资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经营发展机制更加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服务成员能力显著提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取得新成效,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开创新局面。
◆沪丰优粮产业生态联盟在盐城大丰成立
日前,由光明农发集团牵头,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的沪丰优粮产业生态联盟,在大丰区正式揭牌成立。大丰素有上海“飞地”之称,20世纪50年代,10多万上海青年响应号召,来到大丰开垦沪属上海农场,铸就了大丰与上海的深厚情谊。近年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大丰与上海农场“区场一体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共同创建“大丰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携手打造华东地区农产品供应的“大基地”“大厨房”。目前,大丰共有11个上海市外蔬菜主供应基地,辐射带动10万亩蔬菜销往上海,成为上海域外最大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产能合作基地。沪丰优粮产业生态联盟由区内50多家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及国内知名农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企业、农资供应链企业等优质资源共同组建而成,致力于“优质粮源”全产业链建设,打造高标准粮食生产基地,全面对接上海乃至华东市场,守护粮食安全。据悉,沪丰优粮产业生态联盟围绕“提升价值链、做优产业链、打造供应链”的发展目标,将培植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农业企业和规模种植大户,促进联盟内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扩大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建设区域领先的农业信息化智慧云平台,提升产业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搭建生产技术学习交流平台。
长三角长三角
◆浙江省为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强筋健骨”
日前,浙江省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清单出炉,支持萧山区南阳街道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160个项目区内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设面积达20.16万亩。浙江省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在2023年至2027年的5年内,改造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300万亩以上,区域内全面建成设施完善、土壤肥沃、技术先进、机制健全的高标准农田,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有机套合,整体达到亩产吨粮的生产能力。浙江省将围绕“田、土、水、路、电、技、管、服”等8个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全面改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生产条件,增强产出能力,把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建设成为稳产高产的核心区。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省级以上财政将按项目核定投资标准,分类分档给予资金补助,最高可达每亩3000元,山区26县和海岛地区补助比例最高可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