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发展历程与未来展望

2022-12-17 10:07孔庆聪
济南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资格证书融通职业技能

孔庆聪 舒 娟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223)

2022年2月8日,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强调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到要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岗课赛证”融通既是企业、行业、培训评价组织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方式,也是高职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为院校发展与改革提供了方向。梳理“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发展历程,结合当前问题提出未来展望,实现“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良性发展。

一、“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发展历程

(一)起步探索期(1991-2007)

“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的推进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明确提出“未经职业技术教育,达不到岗位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就业上岗”,体现了职业教育以职业岗位为导向,开启了“岗课赛证”融通的实践与探索。

1.提倡产教结合,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职业教育由于其本身就具有跨界性,产教结合是其核心要义。1991年1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高〔1991〕3号)强调,高职院校要争取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同年10月,《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也指出,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应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办好生产实习基地。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在专业设置等方面要回应产业部门的需求。产教结合的概念正式提出,为后续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产教深度融合奠定良好基础。

2.提出双证书制度,双证书的内涵逐渐明确

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一规定为“双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动法》亦指出,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强调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双证书制度除了学历证书之外,人们认为岗位合格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都可纳入双证书范畴中。2002年《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指出,实现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相衔接,明确了双证书为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此后,政策文件中多次涉及,如2007 年《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0号)提出要在职业院校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通知中明确使用了双证书制度的表达,双证书制度的内涵得到清晰确认。

双证书制度要求职业教育进行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时,需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实现职业技能与课程内容的对接。

(二)优化拓展期(2008-2018)

1.以赛促教,实现课赛融通

课赛融通起源于2008年6月首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此开创了创新设计、全面推开的大赛制度构建之路[1]。自大赛成功举办以来,逐渐形成了专业覆盖、层层选拔的校赛、省赛、国赛的技能竞赛序列,建立了层次多样、程序规范的完备竞赛制度框架,形成了综合统筹、分级管理的完善的竞赛组织架构。大赛赛项设置面向重点产业、应对产业急需、呼应产业升级,向新技术、新产业、新工艺倾斜。《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明确指出,大赛内容设计围绕专业教学标准和真实工作的过程、任务与要求,以赛促教、促学、促改。技能大赛为职业院校改造、优化、调整专业提供了方向引导,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促进产业与专业、企业与院校的深度合作,让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有了更深入的良性互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起到了“领航”“定标”的作用,“撬动”高职院校教学内容、方法的革新,将大赛的赛项内容、技术标准等融入课程教学中,形成课赛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课赛融通的专业课程标准、重构课赛融通的课程教学内容,推动职业教学改革纵深推进。

2.切实推进落实双证书制度

自确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政策。2009年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9号)强调,高职院校要将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学生毕业条件之一。2010年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提及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2011年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提出,推进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至2013年底,国家和地方设置职业资格证书分别达618项和1875项。针对职业资格数量多、重复严重的问题,2014年开始,人社部陆续取消7批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职业资格进行清单式管理。同时,各职业院校积极组织开展试点,着力落实推行“双证书”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依据职业能力标准和知识、能力、职业素养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核心专业课程开发以及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拥有职业资格证书。此阶段鲜有提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随着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举办与双证书制度的推进,“岗课赛证”融通的外延得到拓展与优化。

(三)改革推进期(2019-至今)

双证书制度的推行对于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技能、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双证书制度的不断深化,出现了职业资格证书通用性不强、社会认可度不高、课证融通难度大等问题。因此,时代呼吁新的制度和措施产生,“岗课赛证”融通进入了改革推进期。

1.实施“1+X”证书制度,岗课赛证融通条件逐渐成熟

随着国家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以促进社会发展,2019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启动学历证书和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同年4月,在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1+X”证书制度正式落地实施并迅速推广。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批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种,试点院校共计1988个[2]。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批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种,试点院校共计3278个[3]。“1+X”证书制度试点已然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1+X”证书制度与双证书制度均强调以学历证书为基础,增加相关岗位职业技能方面的认可,但双证书制度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鉴定,是求职、行业准入的资格凭证,“1+X”证书制度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则是学习者完成某一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素养的学习后获得反映职业活动综合能力、突出技能水平的凭证。“1+X”证书制度突破了学历证书与劳动证书彼此割裂分离的境遇,是构建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1+X”证书制度的推进工作促使高职院校各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进行课证融通的路径设计,制定“1”与“X”融合方案,构建完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课程体系。

2.“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下形成不同的融通模式

2021年10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可见,“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机制已成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重要抓手。高职院校积极推进实践探索,针对“岗课赛证”融通形成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华为联合培养信息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课程与专业认证共生共长的“课证融通”模式。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大赛项目融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内容对接教学内容的“课赛融通”模式。山东职业学院实现“课程教学-技能竞赛-企业考证”的融通培养的赛证课融通模式[4]。除此之外,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构建“模块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课岗融通”,将技能大赛的新技术、新规范融入课程,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实现“课赛融通”,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接课程标准,技能培训对接课程内容,实现“课证融通”[5]。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国共有107家企业与89所院校合作承办了各类赛项,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64项,职业资格证书139项。可见“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已显成效,发展前景广阔。

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未来展望

(一)融通路线:从“片面追求”向“多向融通”转变

“岗”反映的是职业岗位需求,职业素质、经验与能力是岗位任职的核心内容;“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载体,其对象是学生。因此,课程应以学习者为主体,以促进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掌握。“赛”体现的是专业技能水平,其产生是基于产业链中新技术、新工艺对人才的渴求,具有竞技性。“证”是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侧面反映劳动者为适应岗位需要而运用知识、技能的水平。由于岗课赛证各自的逻辑、目标不同,这也导致岗课赛证融通难度系数较大,同时,“岗课赛证”融通意味着在教学情境中需融入更多对岗位和生产过程的模块化技能训练,实现“学习场”与“生产场”的双场合一,对教学场域、师资等资源也面临不小的挑战。在实际课程教学中,易出现“岗课赛证”融通过程中片面追求的现象,如有的院校专业课程完全围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过于强调证书通过率;有的则将课程重心放在比赛的项目和训练上,青睐含金量高的比赛,完全忽视学生自身需要,这些“岗课赛证”简单叠加的做法极大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学业负担,无法达到综合育人的目的。故此,需要对“岗课赛证”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重新审视,职业性作为职业教育的属性之一,课程设置应符合岗位职业需求是题中应有之义,即“课”是由岗而来,以岗定课。“赛”作为课程教学的高端示范,起到标杆和提升课程教学的作用,课赛之间是一种由课而赛、以赛促课的关系。“证”作为终端输出,是对“岗”“课”“赛”的检验和认可。岗课赛证四个要素共同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岗位育人机制。为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需进行广泛深入的职业技能市场调研活动,立足于“岗”构建课程模块,形成“岗”“课”联动的耦合机制。同时,对专业课程标准体系进行整合,把岗位职能标准、大赛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复合为专业课程标准,精细化为教学质量标准,实现岗位工作任务化,工作任务课程化,赛教融合一体化以及证书验收达标化[6]。

(二)融通主体:从“局部配合”向“多元协同”转变

从参与主体来看,高职院校“岗课赛证”是关于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培训评价组织等多个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对话、交流、融合、博弈的复杂场域。政府以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期望高职院校发挥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价值,提高执政满意度。学校主要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追求育人价值。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遵循的是市场逻辑,关注投入与产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宗旨。行业组织则期望通过院校合作提升行业的社会声誉。由于各利益相关主体尚未建立稳定的投入产出机制,各方无法保障预期收益的有效达成[7],导致企业、行业、培训评价组织参与课程教学全过程的积极性不高,未充分发挥其育人主体作用,各参与方处于关系松散、浅层资源整合阶段,“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表面化。要做到真正落实“岗课赛证”综合育人,需充分调动多方利益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关键在于关注和保障各方利益、关切和诉求,发挥政府协同作用,建立和完善清晰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的相关政策,如不同利益主体的权、责、利,通过制定税收、人力资源等优惠政策,对企业、学校、行业及培训评价组织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激励,建构稳定、互赢、持续、有效的多元协同机制。学校和企业深入产教融合,深度对接职业院校课程教学与企业生产过程,加快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共同订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实施项目合作,同时明确企业和学校在“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活动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行业及培训评价组织及时洞察产业变革与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以职业技能大赛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依托,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己任,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

(三)融通评价:从“结果导向”向“多维分层”转变

当前,“岗课赛证”融通在教学实施中已形成不同的二元(岗课)融通、三元(岗课赛、岗课证)融通模式,但在效果评价上,仍旧偏“结果导向”,表现在“课”上的考核脱离“岗”,偏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而忽视了工作情境性技能的考核。“赛”带来的奖牌荣誉反过来局限了当前课程内容,考“证”使得高职院校走向非考不教、非考不学的怪圈。这种只注重“结果输出”的评价模式违背了育人规律,不利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本身是将产业、职业、教育等要素整合而成的一种社会化人才培养模式[8],评价需从对象和维度上进行分层和多维评价。在评价对象上,依据不同生源,基于学情、学习能力等实际情况,采用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实现所学内容与新技术有效衔接,做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在评价维度上,构建课程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全过程评价体系,课程实施前注重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进行诊断性评价,确保“岗课赛证”融通高度对接。课程实施中注重对教学方法、组织形式、阶段性的学习效果进行形成性评价,课程实施后侧重对学习者素养、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终结性评价,将岗位生产项目的标准性、比赛情况、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职业素养综合纳入课程考评体系,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既关注人才培养结果,同时也重视人才培养过程。关注培养结果是“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成效的应然要求,关注过程则有利于发现不足,便于及时反馈和改正,促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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