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来源和实践要求

2022-12-16 19:12申森
学习月刊 2022年9期
关键词:恩格斯马克思民主

●申森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百年奋斗的民主政治建设经验中,找到理论根源和发展脉络。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的思想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理论来源

(一)民主是实现无产阶级解放的必要制度条件

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论述了未来新社会的基本特征并明确阐述实现共产主义的道路和方法,他深刻指出:“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随后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写道,“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上提出了实现无产阶级的革命胜利的首要条件,即必须以民主的制度实现无产阶级从被统治地位到统治地位的转换和制度性解放,在实质上强调了民主对于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的重要性。

(二)民主是实质与形式的统一,本质是为了实现人民意志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民主作了一般意义上的阐释:“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提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他还深刻地指出,在民主的形式中人民与国家制度之间的正确关系,“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的真正意义在于实现人民的意志,基于此意义的民主应在形式和内容上是统一的。实现民主本身并不是目的,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才是民主制度以及一切政治生活的目的。不是人为民主制度而存在,而是民主制度为人而存在,只有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服务,才是真正的民主。

(三)合理的民主制度应结合具体的现实因素而形成

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民主因素只有作为形式上的因素才能灌输到国家机体中去”的错误观点时指出,“民主要素应当成为在整个国家机体中创立自己的合乎理性的形式的现实要素”。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制度只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才能产生合理的形式,应该具有本国特色。民主的实现不是按照单一形式生硬套用的,而是要与本国的情况结合创立出自己的合理形式,并根据国家具体情况的动态变化不断将这种合理形式进行发展和完善。在人类的政治文明百花园中,实现民主的制度不应该是单一的,而应呈现出与本国本民族特点相适应的多样性。

(四)真正的民主在形式上应是“每一个环节”上的民主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阐发了对民主制度实现形式的理解。他指出,“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真正的民主需要在保障民主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尊重人民的意愿,体现人民的意志。在民主制度下,人民的民主权力不是被动授予的,而是在其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过程中自动产生的,而人民本身就成为整个政治过程的核心因素。这意味着,在真正民主制度下的每个具体环节和不同阶段都要体现人民的真实意志,而且人民能够有效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并实现对政府权力的监督。

(五)民主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制度和程序作为保障

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参加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在同盟内部实行严格的制度,在上下级关系中,下级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负责进行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指出,“革命活动只有在集中的条件下才能发挥全部力量……目前在德国实行最严格的中央集权制是真正革命党的任务”。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了“一切社会生活的创议权都留归公社”的观点。恩格斯晚年继续发展了这一观点,他在《论权威》一文中论证了制度和权威的必要性,并明确指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恩格斯在《1891 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提出的“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实际上指出了民主的实现需要发挥民主集中制作为制度保障。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要想实现真正的民主,尊重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充分行使权利,还要采用一定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来统一意见。

(六)资本主义民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制度,民主在阶级社会是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揭露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时提出,“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恩格斯在《拉马丁先生的宣言》中指出,资本主义民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把管理国家的权力交到下层资产阶级的手里,但表面上要使人觉得是把这种权力给予全体人民”。恩格斯晚年在《致爱德华·伯恩斯坦》的信中再次指出,“民主这个‘概念’……每次都随着人民的变化而变化”,“无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也需要民主的形式,然而对于无产阶级来说,这种形式和一切政治形式一样,只是一种手段”。这说明,享有民主的“人民”的概念和内涵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意义是不同的,资本主义的民主仅限于资产阶级内部享有,这种民主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维护统治的手段。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如下的历史事实: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人的,是资产阶级内部的狭隘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只是一种虚伪的形式。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来源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破解“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初步探索

1945 年7 月,毛泽东在延安与黄炎培的“窑洞对”谈话中,针对黄炎培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应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率之问,作出了“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的正确回答,也是对这一问题作出的历史性和科学性解答。1949 年9 月21 日至30 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中,明确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形式分别是“人民民主专政”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共同纲领》蕴含了对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构想,这一制度性设计也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核心的政治制度基因。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探索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对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刻思考和探索。毛泽东在1950 年6 月23 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闭幕词中,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对待敌人和对待人民两种不同情况的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说来则是用民主的方法”。这一思想后来在毛泽东的名篇《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得到进一步发展。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3 年起我国开始了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为与经济基础的变化相适应,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制度迫切需要建立起来。1954 年9 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同年12 月召开的第二届政协一次会议所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标志性文献。不仅如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五四宪法”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等规定中也有基本的制度设计。这些关于民主制度的思想和探索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运用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重要尝试,也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和基本路径。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推动民主法制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在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摆到了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高度。在1978年12月13 日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并在次年3 月的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宣示了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决心。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等民主形式的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沿着正确的航向不断向前发展。

三、新时代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

(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为关键的是要进一步健全全面、广泛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更好地坚持人民至上,就要持续拓宽和丰富实现民主的具体形式,运用好网络监督、媒体监督等多样性多元化的实现人民民主诉求的渠道和方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从制度层面筑牢保证全体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治理的坚强保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地位。

(二)通过宣传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

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信心,特别是要树立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是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因此对一切照搬照抄他国模式的做法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同时这一事业也是“正在进行时”的重要探索,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阶段、具体国情和所处的国际环境之上,也要借鉴和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的政治发展成果和经验,从而以“他山之石”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使其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不断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要通过系统的宣传教育使人民充分理解和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特别是要宣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的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体、形式与内容、间接与直接的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管用性等突出优势,坚定广大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三)警惕和防范西方错误政治思潮的侵蚀,及时有力回击质疑我国民主制度的错误观点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西方国家宣扬的所谓“宪政”等民主政治实现形式实际上是以形式上的民主掩盖实质上的不民主,将实现民主的目的与手段本末倒置了。一些西方国家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立场出发,对我国民主制度恶意抹黑和攻击,在国际舆论中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要在对外宣传中注重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治理成效和中国人民参与真实民主的亲身体验,向世界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全方位展现中国人民充分享有民主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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