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倩(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07)
随着民航业的大力发展,近几年,各新建、改扩建的大型航站楼项目陆续完成建设并投运,如北京大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卫星厅、天府机场,目前即将投运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新建T4航站楼及在扩建中的西安机场、合肥机场等。这类项目大多投资额大、建筑体量规模大及建设周期短,且多为多单体建筑群。由于航站楼的特殊功能,其建设过程同时受属地行政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及民航质量监督部门监管,更加复杂。对近年已落成投运或在建的机场项目进行梳理研究分析可知,建设单位采用的发包模式主要包括“小总包”(非全专业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平行发包+民航专业平行发包采购和“大总包”(全专业施工总承包)+民航专业平行发包这两种模式。本文将对这两种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并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新建T4航站楼为例进行具体应用分析。
所谓“小总包”,通常为土建结构总承包。由于近些年大型重点工程的特殊性,项目立项后,会立即启动桩基围护工程的招标工作,采用桩基先行的模式;建设单位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待土建结构招标图完成后,展开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工作,按照总体的节点计划,逐步进行幕墙、屋面、机电、精装修等专业工程及电梯(垂梯、扶梯、步道)、柜台、座椅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招标工作。与此同时,机场航站楼作为一类特殊的交通公共建筑,其中的行李系统、民航弱电信息系统、安检联检设备及活动登机桥等民航专业工程或设备在民航招标中心进行招标。很长一段时间内,该模式是国内机场航站楼建设过程中较为传统的发承包模式,如上海虹桥、浦东机场的T1、T2航站楼,2021年投运的成都天府机场等都采用了该模式。
所谓“大总包”模式是近些年较流行的一种发承包模式。一方面,随着航站楼的体量和规模日益增大,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数量和管理水平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1];另一方面,近些年国内大型施工企业通过发展壮大及兼并等模式,具备了较强的综合施工管理能力。因此,建设单位会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特点、难点及建设目标选择此发承包模式,但同时相应的民航专业或设备仍然通过民航相关监管平台进行平行发包,如今年拟投用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4航站楼。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总结、归纳了两种发承包模式的优缺点[2],如表1所示。如何在两种模式间进行选择,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特点及建设单位自身的各种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与权衡,且在选择一种模式后,要尽可能地对其存在的缺点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表1 两种模式对比分析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4新建航站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杭州萧山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的核心内容之一,总占地面积约25万m2,一阶段建筑面积约67万m2(含地下空间开发工程),整体建筑功能为实现国际、国内旅客及行李等进出港,属于机场大型改扩建工程。
组织施工管理方面,本工程为不停航施工,安全性要求高,毗邻运营航站楼及机坪,且存在与轨道交通、高铁的共建;场地周边局促且运输条件差,需要在施工期间通过多次切换路道和已有管线以保证现有机场的不停航、不停运。同时,新建航站楼本身工程技术复杂、体量大,且与三期其他建设单体相互搭接,如GTC工程、飞行区工程等;楼内又需要多专业多标段融合、民航专业与非民航专业融合,品质要求高、界面复杂。
进度要求方面,作为省属重点工程及2022年杭州亚运会保障项目(虽然亚运会在2022年宣布推迟,但航站楼8月份投运的目标不变),本工程于2018年12月开始桩基先行工程;2019年10月,主体工程标段正式开工;2022年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5月完成行业验收。整体工程绝对工期较国内同类型航站楼改扩建工程更短。
由于以上各因素及建设单位自身的专业工程管理团队编制有限,经过综合考虑后,本工程采用了“大总包”+民航专业平行发包的发承包模式。其中,只有部分贵宾室及泛光照明等,由于招标时设计方案未完善,未进入大总包招标范围,其余除去民航专业以外的所有内容都纳入总包招标范围,包括钢结构、屋面、幕墙、机电、精装修、市政及电梯等主要专业工程和机电设备。在概算批复的同口径下进行限额设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及单价合同形式,中标签约合同价总金额高达80多亿元,旨在真正实现“大总包”意图。
2.3.1 不利影响
(1)设计管理进度和深度难以保证。确定采用“大总包”模式后,在招标前,所有专业的图纸应具备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这一过程对设计单位要求较高,每份专业图纸的相关技术要求及具体节点做法均需要明确、不同专业之间需要有深度的衔接,尽可能达到施工图效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采用“大总包”招标模式,施工图纸设计工作量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多家设计院多专业之间的融合,因此相关“疏漏错”或设计深度不够的内容仍然较多,给过程的合约管理及投资管控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难度和设计变更管理强度。这也是“大总包”招标模式的弊病之一。
(2)招标清单编制完整性和准确度难以保证。在“大总包”模式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形式,需要进行全专业的清单编制,工作量大且复杂。为尽量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招标代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采用“背靠背”即“双算”模式进行分别编制,再相互核对,然而,实际工作中,受图纸深度、完整性、准确性、编制清单时间的紧迫性及编标单位的技术业务水平等因素影响,在后期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清单漏项、歧义项、部分项清单量和图纸量差异较大或个别内容清单项归口分部不合理的情况,给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变更管理及投资变化均带来较大的管控风险。
(3)对专业分包的管控力度低。合同中虽然在专业分包发包时对中标总承包单位有相应的条款约束,但由于国内整体建筑市场的现实情况,专业分包通常不仅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同时还需要接受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时对应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同口径采用的不平衡报价策略所带来的部分报价偏离风险,加之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均通过总承包进行支付,比建设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和比例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滞后和降低。因此,在实际的工程推进过程中,对于建设单位而言,部分专业分包单位无论在工程品质还是进度管控等方面都会给建设单位带来极大的管控风险。
2.3.2 有利因素
(1)“兜底”作用。本工程具有复杂性及进度的紧迫性,在施工过程中又遇到了新冠肺炎疫情、轨道交通共建场地移交滞后等影响因素,对施工组织的开展造成影响,也给整体工程的进度推进带来了较大的挑战。虽然整体计划在施工过程中一直出现滞后并进行了多次调整,但通过各建设方的共同努力,总承包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专业单位的各方面(如管理、劳动力组织、材料设备采购及资金等)均进行了相应的“兜底”,确保了工程进度目标的基本完成,这也是“大总包”模式实施过程中的优势所在。
(2)对整体工程施工组织全面管控。本工程涉及到多标段、多家专业分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民航各专业工程和设备单位,少量的甲招专项工程以及公共区域小商业单位二次装修的相关单位等。因此,施工过程中的整体施工组织、多次交通导改、不同专业分包之间的场地移交、工序移交、界面划分及过程相互穿插施工,均需要强有力的协调组织团队。“大总包”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好的捏合作用,对不同专业和标段进行内部平衡,使其间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内部化解及处理。从这一点来说,“大总包”模式的采用,对施工单位管理团队的综合能力要求会变得更高,充分发挥“大总包”的优势将减少建设管理单位的大量协调组织工作。
(3)有利于建设单位的管理。采用这一模式,大大减少了建设单位的发标数量,减少了不同专业界面切分及移交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较多组织协调工作,使管理对象相对单一。
(1)在招标阶段,结合整体工程情况、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及拟采用的咨询服务模式,拟定多种不同的发承包模式,再进行充分研判和讨论,选择最有利模式。
(2)无论哪一种模式,招标时应在确保工程品质目标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并设置相应的资质业绩条件,择优选用。
(3)在“大总包”模式的招标过程中,应充分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难点,通过合理设置总体进度要求、加强设计阶段设计质量进度管理、优化完善招标及合同条款设置等方式择优选择,尤其是合同中的资金支付条款,如每期的工程款支付比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起扣点设置、对甲招的相关分包合理的管理取费标准等。充分发挥和调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总管理及总协调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不仅有利于整体工程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保证整体工程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