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信仰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机理和机制创新〔*〕

2022-12-15 11:35张祝平
学术界 2022年3期
关键词:乡土信仰民间

张祝平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水文化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一、问题的提出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未来中国“三农”工作重心将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此,“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同时,强调要统筹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诸因素,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1〕这是对我国乡村建设历史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为新发展阶段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基本指引。民间信仰是中国乡村社会最悠久的、最基本的历史文化之一,也是中国乡村社会最显著的特色风貌之一,在传统乡村社会的建构、建设和发展变迁中发挥过独特的作用。所谓“无乡俗,不农村”,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民间信仰既构成乡土历史文化生成的源头,又构成乡土历史文化创造的动力,一直是乡土先民成就最为向往的乡村生活意象的思想根基和生机源泉。

新世纪以来最近20年,中国民间信仰由复苏转向快速扩张,〔2〕与此同时,在党和政府的主导推动下,全国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轰轰烈烈飞速推进,二者之间的巨大张力开始迅速地显现出来——有融合更有冲突,甚至成为“官民矛盾”“政社矛盾”的引发源。观望、新生抑或遏制、消亡——民间信仰治理再次陷入极大困境。学界及政界对于民间信仰之于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及其互动效应开展了广泛的探讨,对于民间信仰的传统价值及其理论意义有着高度的共识,而对于民间信仰在新的文明形态下的价值呈现与实践方式,由于立场角色不同,学者们观点主张各异:或认为“新文明体”的诞生与“旧文明体”的消亡都是不可避免的,新农村要有新道德、新文明,必须破除旧传统;〔3〕或认为新道德、新文明其实就是新观念、新手段的介入和旧传统的激活与新生,改造旧传统是新道德、新文明应有的担当;〔4〕或认为新道德、新文明与旧传统应新旧共生、齐头并进,构建起现代乡风文明的骨架。〔5〕讨论的核心问题在于,第一,破“旧”立“新”中民间信仰的依存理据问题;第二,新文明、新秩序与旧传统、旧观念的冲突与统合问题;第三,民间信仰的社会扩张及其所致治理危机问题。事实是,“新村”不忘“旧俗”,现代乡村始终传承着民间信仰积极的、合理的价值元素,又总是难以隔绝陋俗的“滋扰”。对此,普遍的观点是,任何一种民间信仰活动,都既是一种事实存在,又是一种价值存在。对于处在质变升级中的乡村,不论其形态如何,民间信仰始终是构建村落发展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基石。特别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深入开展、重要传统节日的法定化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大提速,推进民间信仰“合法化”和更好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的吁求渐趋强烈。但是,对于如何发挥作用、谁来发挥作用,以及发挥怎样的作用等问题的理论阐释依然不清晰,实践中亦常常走入误区。

乡村振兴与民间信仰传统的传承创新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共同统一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具体实践中。一方面,对传统的坚守和传承本身就是乡村发展的应有之义,乡村振兴离不开优秀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支撑,需要通过民间信仰传统的传承创新来促进文化振兴、增进文化自信;另一方面,村落社会是民间信仰的基本载体,优秀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传承创新离不开乡村整体振兴,需要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起点和新契机来促进实现从传统性到现代性的转换。探讨如何更好引导民间信仰与乡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相适应,以及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问题,关键要厘清民间信仰传承创新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成机理,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民间信仰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机衔接的合理机制及优化模式。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展开讨论。

二、民间信仰与乡村软治理及公共性建构的逻辑契合

软治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传统和显著特色。在传统社会,乡村自治组织、乡贤以及风俗、信仰、公共舆论和制度规约等是乡治的重要力量,也是乡村共识的重要彰显。一地一域的民间信仰源于乡土先民共同的生产生活体验和普遍的道德情感认同,兼具风俗、信仰、公共舆论和制度规约的属性功能,是传统乡村社会公共性建构的中心、基础和纽带,亦成为推进乡村软治理生成的内生力,对于凝聚乡村民众的治理共识、唤起他们的治理自觉和增强他们的治理自信都具有独特、独到的作用。〔6〕从历时性来看,在传统时期,民间信仰几乎可以被视为乡村社会价值观、道德、信仰及诸文化精神和社会关系之总和,是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基本形态,繁荣兴盛的信俗文化还是乡村繁荣的重要表征,更是传统村落道德秩序良性运转的重要支撑。反之,乡村的凋敝和失序也是以信俗的剥蚀、解体为标志的。从共时性来看,“作为一种空间的存在,人们一生都在塑造着空间,但同时,各种空间也在以各种方式塑造着人们的公共性生活。”〔7〕传统乡村社会是人们进行农业生产和农耕生活的空间,是以血缘、地缘和亲缘为纽带生成的“天然共同体”,先民对自然和祖先的天然崇拜总是基于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物化形式营造天地人和谐共融的公共空间秩序,村落共享平台、公共规制和价值共识,内蕴于地方性知识系统,外显于村落信仰中的符号象征与民俗意象,与乡村软治理融通共生、内在自洽。诸多研究亦表明,民间信仰作为农耕社会的文化表征,内蕴着时代的文明精华,有利于增进乡风文明的内生力、激发乡村社会群体的内驱力、提升乡村共同体的目标方向引领力和多元主体协同力,以及公共规制保障力,而正是这些共同构成了乡村软治理生成发展的动力体系,也决定了乡村软治理的实际效能。〔8〕

进一步来看,民间信仰是先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受万物有灵自然观影响而创造出来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和一系列仪式活动,集中体现了先民追求天地人神和谐共生的朴素愿景。它来源于生产生活实践又还原于生产生活实践,内含着世俗社会的普遍法则以及与之互利共生的“神圣制度”——包括人与社会的言行规范体系和社会整体监督体系,并作为“社会集体公众性的事情而非个人问题”在乡村社会长期稳定地延续,以“地方性制度”的身份出现并整合社会、形塑乡村社会生活价值观。〔9〕因此,民间信仰不仅仅是文化习俗和思想观念,还是动态的实践性“制度”,是乡村社会软治理的一种重要构成方式以及制度基础。实际上也反映了中国乡村社会及其治理形态的特殊性以及民间信仰的适应性本质。软治理与硬治理是相对而言的。二者在治理方式、表现形式、功能作用及应用领域诸方面都有明显差异。新中国成立后,基于特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迫于改变乡村普遍贫穷现状的事实,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强化,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和作用力显著提升,加之社会主义新道德建设的广泛深入推进和传统社会文化结构的解体与消失,中国乡村社会快速进入“硬治理时代”,具体表现为基层政权主导和指标化、可视性、封闭性、强制性等特征,〔10〕其历史贡献和局限性已经得到历史证明:一方面,巩固了人民政权,孕育了乡村基层民主制度,也为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为强大的工业化国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打破了乡村自然共同体格局,严重摧毁了乡村软治理的精神价值根基,导致权力本位和权力损耗并显,乡村社会治理陷入周期性的治乱循环。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民间信仰的迅速复苏实质上是对当时乡村社会精神文化匮乏和治理有效性不足的一种回应。经过家庭联产承包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体制改革,乡村民众的创造力迸发,民间信仰文化体系又不断重新建构,以信俗文化再造激发乡村民众心理内驱力和社群情感共振、延续村落共同体的村治实践高潮迭起,使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思想基础、文化基础得以有效形成和发展,也使村民自治的体系趋于完善、丰富和更加有效。而随着改革进程的加速,乡村工业化、城市化转型的加剧和社会阶层的分化,社会精英力图推动在乡村建立起一种新的文明体系——现代工业文明,乡村社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在发展中逐步走向“终结”,乡村自然共同体的基础渐趋瓦解,乡村治理的时空条件和矛盾冲突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迫于转型社会的巨大压力,村民自治在实际运行中行政化、硬治理的色彩愈加浓厚。然而,事实表明,“任何一种文明都需要以文化为载体,才能接触到另一种文明的实质。”〔11〕一个建基于现代民主法治原则、具有明确目标导向和高效执行力的硬治理模式,也只有建立在文化网络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实质有效性,否则就会导致权力低效和治理内卷化。乡村建设实践中,对于权力体系和硬治理的过度依赖,其结果往往是对乡村文化本体性的偏离以及对乡村民众主体性的侵蚀,从而使得乡村的意义变得扑朔迷离。乡村该往何处去?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乡村?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

在上述意义上,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本质上是对乡村价值的时代回应和再认识、再塑造,即通过振兴乡村的过程留住乡愁,推动乡土文化的公共性价值重建,激活乡村软治理要素,形成乡村治理新秩序,最终构建起“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12〕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没有乡村文化的高度自信,没有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就难以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使命。”〔13〕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设现代化美好乡村社会,根本在于乡村共同体及其生活世界的改造。尽管工业化和城市文明深刻冲击着乡村自然共同体的经济文化基础,打破了乡村社会传统的治理格局,但对于新文明的文化堕距及其所带来的原子化人际关系和种种不确定性又使人们难以产生稳定的公共性归属感。乡村的终结并不在于村落的消失和农民的终结,而在于乡土文化的断裂、村落共同体的地方性知识和伦理结构的解体。乡村之所以为乡村,也正在于乡土文化的延续,共同体的文化自信与独到的乡土品格。推动乡村振兴,需要“软硬兼施”,方能标本兼治。面对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返乡与乡土文化断裂、乡村文化公共性的消解与共同体的解构、乡村传统文化基底的失序与价值重建等问题情境与客观事实,〔14〕要致力于发挥好优秀民间信仰文化的优势,将乡土文化振兴作为软治理的有效工具嵌入乡村治理中,重构乡村公共文化治理的执行空间,积极探寻实现农民的精神家园“终极关怀”的新型乡村共同体建设道路。

三、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与民间信仰的统筹性响应

城市和乡村是两种相对而存在的社会聚落,各有其生产生活和文明的形态,但二者又相互依存、相互融合,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共同统一于国家和民族复兴的生命有机体中。无论是纵向看,还是横向看,城市和乡村之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各有其功能,二者不可偏废也无法取代。建设现代化国家,既要繁荣城市——发挥好城市在集聚人口、集聚资金、集聚创造力等方面的功能,使其成为带动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极;也要发展乡村——发挥好乡村在保证国家和民族的粮食安全、农产品供给,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生态产品,以及保护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所特有的传统文化的功能。〔15〕工业化、城市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加速器”,整体提升了“人的现代化”水平,也使国与国、城与城、城与乡之间渐趋一体化。在我国社会加速城市化转型中,“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抑或“似城非城、似村非村”“半村半城”等现象,都普遍存在于城乡聚落中,并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面临社会失序、文化失和、文明失落的风险。传统村落是区域内乡村性较强、城市性较弱、比较完整地延续和传承了民族和地域文化的典型乡村聚落。浓郁的乡土文化穿透乡村时空、滋养生态自然和田园风貌,是乡村区别于城市的显著特征和独特价值所在,尤其是它“更多地体现了这个民族、这个地域的历史的传统,是一种比较纯粹的文化”。〔16〕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守护好乡土文化,就是守护乡村价值、守护民族文化、守护文化自信,而绝不仅仅是以乡土文化复兴助力乡村软治理以及完善乡村社区治理体系。

乡土文化的独特性和丰富性,很大程度体现在民间信仰中。中国民间信仰不仅因其乡土原生性承载和建构了乡村文化集体记忆和共同理想,而且因其与中华民族的文化理想气脉相通而传承着中国文化记忆,〔17〕构成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最深层的内核,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民族心理、地域特质和乡村民众的行为活动,构成维系族群、社群关系最长久、最稳固的精神文化纽带。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重在力促乡村振兴,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农村“一端”,一方面要注重融合,以城带乡,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共同富裕;另一方面要注重差异,充分尊重和彰显农村固有的价值,实现城乡各显其能、各具特色,互促共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的演变,探索形成了“吸附”“融合”“并立”等多种城乡关系实践类型,〔18〕总体上适应了国家在改革和发展不同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但也出现了“城进乡退”“城强乡弱”等不平衡现象,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和集中表现是“去地方化”——无论是在基层权力与乡村社会关系调整上的硬治理化,还是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乡村“类城市化”,以及乡村旅游热中的同质化和过度商业化发展等等,无不蚕食着乡村的“地方性”,使传统乡村由“地方”变成“无地方”或“非地方”。〔19〕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解决发展不平衡性和实现国家整体现代化的使命,也是基于对中国城乡关系实践和乡村社会现代化发展道路深刻总结的反思性建构。因为,我们已经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化依赖于文化共同体的协力共进。如米希尔·兰德曼所指出的,“普通人的行为是靠个人自身获取文化的支撑,群居生活是基于文化的形成和习惯,文化连带的创造力远比我们认识的更加深邃”,〔20〕而且,“国家、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能不能够传承下去,很大的责任也在于乡村”。〔21〕对此,面向未来的乡村,在新时代的城乡融合发展中需要作出统筹性响应,探索形成重塑乡村“地方性”的城乡融合新机制,着力推动乡土文化传承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从各地实践来看,因地制宜、因俗而治推动优秀民间信仰文化的传承再造已经是撬动乡土文化复兴和地方性重构的必要选择和关键一招,对于助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当然,民间信仰的传承再造与地方性的回归,并不是复旧,而是否定之否定的升华;更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基于地方性传统和村落共同体强烈情感精神的空前融合、创新,为现代化条件下的乡村共同体建设夯实其所依赖的文化、精神和价值基础。据我们课题组长期广泛的跟踪调查,立足城乡融合条件下实现乡村振兴的民间信仰响应方式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价值体系的整合与创新。总体遵循“推陈出新、还节于民”的策略构想,体现“价值引领、乡贤助力、乡民参与”的总体要求,恢复信俗传统和民俗节日,并以此为纽带整合、激活乡土文化,同时将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巧妙渗入物化空间、民俗、语言及神圣性仪式与象征符号之中,创新信俗活动方式、价值象征和地方性知识的传播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信俗活动与乡村新业态、新生活相融合,在传承、整合的基础上塑造新农业、新生产和新生活空间的文化价值观基础。比如,浙北一域蚕花庙会的兴盛与复兴,使高度城市化地区的乡村仍然保留有浓郁的乡愁,当地立足于蚕桑崇拜这一地域文化的“老根”,一方面,积极整合地域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蚕俗文化,整体性建构地方性传统和人文精神,建立地方性知识“资源库”;另一方面,运用地方性知识将现代科技知识引入传统蚕桑生产技艺和形式多样的信俗活动中,有效联结传统生产生活观念和禁忌习俗,整体性推动地方性知识体系的变革创新,建立起根植传统、融合于现代的具有显著“地方性”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使得这一区域的农耕文化与现代都市文化交相辉映、独具韵味,不断厚实当地民众文化自信的历史文化根基和现实基础。显然,蚕桑信仰价值体系的当代整合与创新实践,对于建构乡村民众的文化认同、自我认同以及国家认同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不是速效的,但必定是深刻而持久的,无声地塑造着新时代乡村文化和价值观的“地方性”。〔22〕

第二,自组织体系的重构与发展。通过对浙南张山寨庙会、浙北蚕花庙会、浙东舜王庙会〔23〕等在当代复兴的考察发现,与乡村传统信俗复兴紧密相随的除了乡土文化和乡土观念的唤醒、激活之外,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乡村草根性自治组织的复兴和乡民主体性的提升。村庙组织、庙会组织和各类乡村文化社团等与民间信仰相关的自组织构成了乡村社会参与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又可分为象征性活动网络和功能性活动网络,比如为传统节日或神诞日而组建的各类非常态性组织团队、巡游方队等,基于“共同文化”思想和情感目标而主动参与、协调合作,可以有效维系地方性共识,增进乡村社会生活秩序、精神秩序和自发秩序三者的有机统一。〔24〕而村庙组织、民间文化社团以及与信俗相关的产业组织作为一种常态性的功能化网络,则是乡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实现的重要社会网络,既承继乡村治理传统优势特色,又开放地吸纳整合外部优势治理资源,与现代治理体系相衔接,在推进乡村自治和乡村共治中发挥独特作用,逐渐塑造形成新时代乡村有效治理的“地方性”。

第三,资本化转型与文化力提升。目前,在对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信俗传统互动关系的研究中,国内多数学者将传统信俗视为一种稀缺资源。〔25〕正所谓“稀有而珍奇”,近二十年来,通过举办信俗文化节、乡土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等方式来“弘扬信俗文化、培育乡土经济”可谓方兴未艾,并被认为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特色化发展之路,既有利于发掘和保护传承乡土文化,又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和撬动城乡资源聚力乡村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考察发现,各地乡村民间信仰的资本化实践,大体是基于村落自然地理和信俗传统的独特影响力,采取“文化+”产业的方式展开。即,将地域优秀信俗文化元素附着于乡村新旧产业之中,拓展信俗文化空间,提升乡土信俗的“文化力”和乡村产业的“乡土味”、持久力。主要如“信俗文化+农业”“信俗文化+旅游”“信俗文化+创意产业”等,〔26〕以“地方性”带产业、以产业促“地方性”,通过乡土信俗文化价值的再认识、再发掘,重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系统,让在乡、离乡和返乡群体对乡村“有认同、有参与、有归属”,进而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激发乡土经济社会活力,实现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的多赢。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极具“地方性”的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资本化,是在市场化转型中,作为民间信仰文化主体的乡民为谋求乡村经济的发展而对其特有文化资源的一种策略性运用。〔27〕当然,其中不乏基层权力、社会精英和城市资本力量的介入,甚至是主导性的强介入;还有我们在过去相关研究中所描述的民间信仰“被征用”的现象。〔28〕但毋庸置疑,市场化是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乡村振兴的必要选择,在传统乡村市场化、现代化转型实践中,通过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资本化运作,实实在在地增进了乡村民众的市场化、现代化意识,并使得越来越多的乡村民众实现了从市场经济“参与的边缘”到“边缘的参与”的社会角色的转变,〔29〕激发了他们融入市场化浪潮和改善自身生存境遇的欲望,这对于推进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无疑具有建设性意义。关键是,乡土社会在乡土文化建设中不能“失语”和“他者化”,最终丢掉文化主体性,而是必须坚持乡村文化的农民性、乡土味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正确方向,通过激发乡村经济与文化主体的内生活力,不断增强乡村社会的产业实力和文化自信心,从而促进乡村可持续全面振兴,而乡土文化资本化运作的本身,也才有可能获得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第四,济世传统的弘扬与创新。中国民间信仰是一个融合儒释道诸思想的复合文化系统,崇德敬祖、敬畏自然与生命是其显著的文化特征,凡与此相关者皆可能被吸纳入这一系统,以道德教化引导民众弃恶从善,并与主流价值协同促进伦理秩序建构。因此,民间信仰既是朴素的、原生性的精神体系,又是开放的、包容的和不断创新的社会功能体系。通观民间信仰神灵体系,无论自然神,还是人物神,都与百姓生息相关,或以自然之德予民生恩泽,或以人为之德予民生希望和力量,举凡流承至今于诸村庙中所祀之神,多有行善布施之功德,乡民口口相传、代代相承、香火奉祀,民众应其“灵验”而圣化之,为自己及子孙后人树立乡贤榜样和道德教化之楷模。如此,使得民间信仰成为激励乡贤成长和赓续济世利人优秀文化精神,以及传扬朴素的德福一致观与善恶报应观的有效力量。当然,这也成为了民间信仰生生不息的重要生发力量。时至今日,弘扬济世利人传统、创新民间慈善方式依然是乡村民间信仰实践的价值主题,并已经成为当代乡村社会民间信仰创造性转化的一个重要方向和路径选择。比如,浙南西门宫主动服务当地乡村社会养老需要,开发民间信仰文化资源,探索形成“民间信仰场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文化娱乐中心”的乡村养老服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化背景下乡村留守老人的空巢“综合症”问题,也缓解了乡村社会养老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成为乡村公共养老有益有效的补充,并带动了乡村慈善公益的发展和新乡贤文化的生长。〔30〕又如,广东深圳的部分乡村民间信仰场所,近年在适应当地农村综合性改革过程中,探索形成的“村庙组织+慈善组织”一体化运作管理方式,以现代的慈善理念,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民间信仰公益慈善现代化转型,有效聚合民间信仰正能量,也促进传统民间信仰与现代化乡村相适应、相融合,使地域社会的民间信仰传统成为新型现代化乡村的一道独特文化景致。还有一些民间信仰场所长期组织信众互帮互助、扶弱济困,或修桥铺路、捐资助学,或以“酬神戏”宣扬被民众所推崇的神灵及乡井先贤造福于大众的慈善行为,影响和带动信众及乡民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依托民间信仰使乡村民众成为地方公共事务的有力参与者、支持者和推动者。

上述等等,进一步表明,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依然有其行进的逻辑,有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生长空间。 “文化在我们探寻如何去理解它时随之消失,接着又会以我们从未想象过的方式重现出来。”〔31〕一个传统乡村,因其长时期形成的文化传统而独特;乡村文化传统,包括风俗、信仰、语言、礼仪等又因其独有而独到,这些也是城市化替代不了的。在这个意义上,推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不仅要发掘好、转化好、利用好乡村民间信仰的独特价值,而且要保护好乡村民间信仰文化资源,因为,它事实上不仅在物理层面而且在精神层面已经成为乡土文化的精神符号——一个个朴实无华的道德法则跃然于心间,口口相传,代代相承,“是人们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的凭借”。〔32〕

四、以现代治理敦风化俗:适应乡村振兴的民间信仰转型与机制优化

乡村振兴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走出一条中国式乡村现代化之路,实现乡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乡村文明的新形态。近世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亦即文明更替的过程,在追求民族与国家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加快推进文化转型与革新、塑造适应现代文明的新文化体系迅速成为时代使命和实践主题,人们对通过文化革新来引领和促进中国走上现代化强国富民之路关切最深、用力最多、满怀期待,尤其以革新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最为迫切。但是这一时期,我们在对待乡土文化的转型与变革问题上,似乎总是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譬如左—右、新—旧、科学—迷信、现代—传统、进步—落后、城市—乡村等,使得乡村社会整体性得以维系的文化认同基础在反复的“文化转型”中被彻底瓦解。由此所致的文化认同危机及其所致的人们身份角色认同即心灵归属的危机前所未有:一方面是新文化的变革与再造,一方面是旧传统的复兴与发明,二者并行不悖地运行着,其实都与乡村民众自己对于自身文化的认同相去甚远。〔33〕其结果套用杜维明先生在与陈振江教授讨论中国传统文化转型时曾提到的一个观点,就是:向着现代文明方向去的乡村建设,既没有充分估计到乡村社会的民间信仰传统积习对向现代学习的阻力如此强硬,也没有把传统民间信仰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因此没有看到应在建造不仅社会精英还有许多普通乡村民众正常心态的基础上,来引进现代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的重要性,最终造成历史的遗憾。〔34〕

陈振江教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转型,大体上是经历了经世致用型、中体西用文化型、融会中西的新学文化型和科学的现代性的五四新文化型等四种文化类型与文化现象而一步步地向前推进的。〔35〕事实上,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的转型在乡村社会体现得更加具体、深刻而真实,其中又以民间信仰最具代表性。自20世纪以来的百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民间信仰的转型大体上也经历了四种文化类型:一是破“旧”立“新”型,即认为民间信仰习俗是乡村现代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严重滞碍,是与“科学”和“先进”的文化相对立的“迷信”和“落后”的文化,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要改造乡村必先打破旧秩序、旧思维和旧文化,全面引进和构建科学的、现代的新文化。二是“新”“旧”并行型,即人们(特别是社会精英)既热衷于建立新道德、新文化、新秩序,推崇新生活方式;同时又留恋旧道统、旧秩序,对旧文化存有一种复杂的情结,形成了一种过渡文化现象——“非城非乡、亦城亦乡”的“新文化”,总体上体现了以城市文化改造乡村文化的思维取向,在客观上强化了城市和城市精英的文化主导权。三是借“旧”换“新”型。即在“有用”和实用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影响下,在城市资本和社会精英的主导下,以“有用”为准则,把民间信仰习俗推向市场,或将它由“草根文化”转化为“精英文化”,创造性地建构一种新主体、新内容、新形式、新特点的“新乡土文化”,实质上弱化了乡土性,强化了城市性,削弱了乡村民众的文化表达与主体性。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这也使乡村民众进一步看到了自有文化不同寻常的存在价值,唤起了他们对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一切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四是“旧体新表”型。即因受二元对立文化价值观的影响,乡土文化习俗曾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乡村民众对持守自己的文化传统既自足又心有余悸,为确立自有文化传统传承沿袭的“合法”地位,必须为其寻求合理合法性的根据——“新瓶装旧酒”——换上贴近时代感、体现主流价值的新的外表。譬如,把“婚礼”“丧礼”改称为“婚事”“丧事”,把村庙改为“老年人活动中心”或“乡贤馆”“文化纪念馆”,把庙会活动改为各种“文化节”等,并冠以“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名号,努力与精英文化相联结。显然,这些改头换面的主意,不是普通乡村民众所能想到的,与城市文化的强力渗入和精英的参与偏好有关。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广泛兴起,民间信仰习俗又经历了一次深刻的转型,出现了新的形式,即在文化精英的推动下和政府的积极响应下,乡土文化的一切似乎都成了值得大力保护与存留的历史遗产和文化传统。因此,从总体上讲,一次次的乡村建设运动实质上就是一次次地把现代化和新文明的观念与形态带入乡村,人们总是试图以城市文化、精英文化或士大夫的价值观来改变乡村文化和乡村的面貌,背后深层次地隐含着内部殖民的心态——“把乡村和农民看作是要被现代知识征服的蕃地”,根本没有给乡村民众自己的文化选择留有任何的余地。〔36〕

近世中国的历次乡村建设实践,实质上都是奔着同一个目标去的,那就是让乡村振兴、国家富强。乡村建设运动肇始于乡村的极度贫弱和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或者可以说,人们普遍是怀着对农村农民的同情心去建设乡村的,急切希望改变乡村的现状。用杜维民先生的话说,就是“大家有一种狭隘的启蒙观,也就是富强观,这几乎是大家的共识”。〔37〕而且,想一下就抓住西方国家现代化的成功秘诀和我国城市发展的经验模式来振兴乡村,对乡村文化习俗可能存在的消极影响和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都认识不够,一方面为引进先进生产方式和文化理念扫清道路而极力反传统,一方面是强烈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乡土情结,使得乡村和乡民形成思想的大旋涡和严重的失落感——一面是处处都弱、处处不如人,一面是富起来、强起来的强烈愿望。其结果是要想乡村富起来、强起来必须依靠外来力量,让农村富起来、强起来的文化观念则必须是先进的、现代的,来自于城市又反城市化的。而这显然是乡村民众无力构想,当然也无需他们构想的,而这些观念自然与乡村民众对自己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有距离,难免导致无力的结局——反复陷入“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的困境。从这一点上来讲,百年来的乡村建设史之所以被一些学者认为是“乡村在建设中走向衰落的历史”,根本的问题不在于乡村经济发展的问题,而在于乡村主体自觉性的建构问题,这也是乡村文化转型的关键性问题。

梁漱溟先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曾指出:“所谓建设,不是建设旁的,是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的礼俗。”〔38〕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与近世以来的乡建运动既有愿景上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又有显著的差异:一是建基于城乡全面实现小康的基础;二是着眼于乡村的全面振兴;三是面向于城乡同步发展、共同富裕;四是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乡村的行动方略。这就意味着,面向未来民族复兴和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乡村振兴,既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话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乡村建设问题,其核心问题或许在于真正构建起一个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适应的“新的礼俗”。如何构建这一“新的礼俗”?总结历史经验,其首要的是真正回归乡土本位,立足于乡村传统文化的“老根”,推动乡村文化自觉发展。因为,“我们过去的社会组织构造,是形著于社会礼俗,……中国的一切一切,都是一种由社会演成的习俗,靠此习俗作为大家所走之路(就是秩序)”,“不但过去如此,将来仍要如此。”〔39〕而能否真正构建起“新的礼俗”,关键是要在守护传统、秉承智慧的基础上推动转化和创新,探索形成与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之路相适应的良性转型机制,这也是当代乡村社会民间信仰发挥积极作用需要的文化自觉。

第一,要转理念。当代乡村社会的民间信仰是乡村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一端连接着乡村的历史文化和道德传统,一端连接着乡村民众的现实生活,关涉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地方乡土文化的“综合体”。我们既要充分估计民间信仰的“阴暗面”,也要对其在当代社会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当认识到,“村村都有庙、无庙不成村”不仅是长期存在的现象,也是特定历史现实的反映,是乡土中国的国情、乡情和民情,沿袭数千年的民间信仰夯实了农耕文明的根基,积累了很多的非常健康的资源。我们不可简单地把民间信仰的当代复兴现象视为“制度压抑”的反向结果,而应视为迈向开放盛世社会文化复兴与繁荣的历史必然。面向共同富裕新愿景的美好乡村,必然是文化多元繁盛且地方性鲜明的乡村,民间信仰是构建多元文化和发展地方性的基础底蕴,又是多元文化共生发展中的重要一元,对此我们应该有清晰的判断,自觉摒弃传统与现代、落后与先进二元对立的文化观,跳出民间信仰就是“濒死的文化”或“固有的文化”的观念。

第二,要转方式。适应乡村振兴的民间信仰转型机制,首先,应当体现“尊重传统、弘扬积极、抑制消极”的基本要求,遵循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立足国情农情特点、立足农业产业特性、立足乡村地域特征的基本原则,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和“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的战略导向。〔40〕其次,要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推进民间信仰文化转型相结合,使民众通过有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激励自身形成抵制陋俗和克服民间信仰消极影响的主体自觉,并从构建新的文化环境的角度,在更高层次上考虑发挥民间信仰积极作用的更大可能性问题,包括破解乡治难题的智识资源、生态经验、德治资本等,形成在传承弘扬优秀信俗中增进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升民众归属感和参与感的良性机制。再次,要因地制宜,倡导民间信仰的民俗化取向,把推动民间信仰转型与培育民间文化人才和发展民间文化相结合。民间信仰实际上也是一种精神文化的表达方式和实现方式,所谓“娱神娱人”,无数的民间文化艺术无论其源头还是过程都与民间信仰紧密关联,或者可以说就是民间信仰的“创造物”和“衍生物”。〔41〕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把民间信仰作为精神性的创造物或文化表象加以重视,就是要发掘蕴含于其中的振兴乡村的宝贵文化“火种”,形成通过传承优秀民间信仰活动激励民间艺人成长和民间文化艺术创造,通过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创造和传播促进民间信仰转型提升的良性互动机制。最后,要按照“依法管理、分类管理、属地管理、重在基层,妥善处理民间信仰事务”的工作要求,培育乡村民间信仰管理人才,支持新乡贤和优秀乡村青年人才参与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将现代治理理念、方式与传统管理经验相结合,推动民间信仰自治组织转型升级,加强民间信仰自律,形成民间信仰自治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基层党政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力量良性互动、共促共进的机制。同时,鼓励探索既符合传统又符合现代化、规范化、法治化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民间信仰自治组织向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功能转型,更好发挥民间信仰济世利人传统在当代社会的积极意义,服务乡村共同富裕。

第三,要转“身份”。即赋予民间信仰“合法”身份,使其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沙滩”。要落实国家有关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工作制度,借鉴浙江、福建等地做法,推行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对自治组织健全、民间信仰场所安全规范、民间信仰活动有历史传统和较大影响、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的予以确认登记,分级分类纳入规范化场所序列予以指导监管。这实际上就为当地民众开展民间信仰活动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民间信仰场所和当地群众的权益,为传承优秀民间信仰创设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民间信仰场所管理中的各项民主参与制度和安全活动制度,探索建立民间信仰场所与乡村其他公共场所功能互补、价值互构、分层分众共促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的良性互动机制,以及民间信仰场所的依“法”退出机制,促进优秀民间信仰文化健康有序传承与整合创新发展。

第四,要转空间。推进民间信仰的当代转型,既要立足乡村服务乡村振兴,又要跳出乡村服务乡村振兴。一是要以乡村社会优秀民间信仰文化为纽带和载体,架起实现历史与当代、城市与乡村、中国与世界的连接与对话的立交桥,唤醒和激活眷恋乡土的共同心理情感,传播和扩散新时代乡村价值观,广泛凝聚起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力量。此外,还要加强优秀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深度挖掘和系统研究,探寻民间信仰文化演变和传播的规律,通过创新载体、拓展渠道推动优秀民间信仰文化走出去、融进去,使民间信仰在更大空间场域和更加多元的文化场域中实现变革创新与转型提升,不断激励民众的文化自信和创造热情,并以更加恰当的方式把优秀民间信仰文化基因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入新时代道德实践,融入乡村规划、产业发展、社区治理和生态建设各方面,让这一乡土文明的“老根”守得住、用得好、活起来,走出一条在传承发展提升优秀民间信仰文化中加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之路。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人民日报》2021年3月13日。

〔2〕参见张祝平:《中国民间信仰40年:回顾与前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3〕参见赵晓峰:《国家政权建设视野中土家族地区农村民间信仰传统的变迁——以鄂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为例》,《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范景鹏:《破除旧习俗更要培育新乡风》,《光明日报》2018年6月30日。

〔4〕参见白勇华:《新文艺的介入和旧传统的新生——“戏改”过程中梨园戏的抢救》,《戏剧艺术》2021年第1期。

〔5〕参见马建辉:《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7日;孔秀丽、罗康隆:《乡村振兴背景下民间信仰的当代价值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20年第12期。

〔6〕参见万坤利:《乡村软治理生成的动力机制研究》,《贵州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严火其、刘畅:《乡村文化振兴:基层软治理与公共性建构的契合逻辑》,《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7〕〔英〕德雷克·格利高里、约翰·厄里编:《社会关系与空间结构》,谢礼圣、吕增奎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9页。

〔8〕参见万坤利:《乡村软治理生成的动力机制研究》,《贵州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

〔9〕参见叶建芳:《民间信仰的“制度性”探讨——以加文村布努瑶为例》 ,载金泽、李华伟主编:《宗教社会学》第四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251页。

〔10〕孔德斌:《农村社区治理:从硬治理向软治理的转变》,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

〔11〕〔英〕汤因比:《历史研究》,曹未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页。

〔12〕〔40〕《“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2/11/content_5673082.htm。

〔13〕转引自白林红:《习近平要求乡村实现“五个振兴”》,《农业知识》2018年第25期。

〔14〕〔24〕参见严火其、刘畅:《乡村文化振兴:基层软治理与公共性建构的契合逻辑》,《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15〕〔16〕《乡村振兴究竟应该怎么干?陈锡文的10个权威解读》,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461411

39747103。

〔17〕参见高长江:《民间信仰:文化记忆的基石》,《世界宗教研究》2017年第4期。

〔18〕参见杜姣:《城乡关系的实践类型与乡村振兴的分类实践》,《探索》2020年第1期。

〔19〕〔26〕参见翟洲燕、李同昇、常芳、罗雅丽:《传统村落文化对城乡一体化的统筹性响应机理》,《人文地理》2017年第4期。

〔20〕〔德〕M·蓝德曼:《哲学人类学》,彭富春译,戴晖校,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年,第7页。

〔21〕陈锡文:《乡村振兴要突出乡村特有功能》,https://xw.qq.com/amphtml/20210109A03O0000。

〔22〕陈晓祎:《民俗文化振兴促进乡村软治理研究——以新市古镇为例》,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

〔23〕参见张祝平:《论乡村传统庙会的现代性重塑——以国家级非遗浙南张山寨庙会为例》,《广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张祝平、郑晓丽:《尴尬与选择:乡村传统庙会的现代性境遇——杭州地区两个乡村庙会当代变迁的考察》,《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张祝平:《新乡贤的成长与民间信仰的重塑》,《宁夏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

〔25〕参见张祝平:《乡村振兴中民间信仰的治理方式——一个传统村落片区的历史变迁、振兴实践与文化反思》,《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9期。

〔27〕〔29〕吕俊彪:《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困境与出路》,《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28〕参见张祝平:《论传统民间仪式与新农村建设的互融共生——浙南石练“七月会”的当代变迁及社会功能考察》,《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30〕参见张祝平:《当代乡村社会民间信仰的养老参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年第5期。

〔31〕〔美〕马歇尔·萨林斯:《文化与实践理性》,赵丙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41页。

〔32〕王磊:《乡村文化振兴的国学思考》,《光明日报》2018年7月7日。

〔33〕赵旭东:《文化认同的危机与身份界定的政治学——乡村文化复兴的二律背反》,《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34〕〔35〕〔37〕杜维民、陈振江:《论中国传统文化的转型——杜维民、陈振江教授对谈录》,《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6〕赵旭东:《超越本土化:反思中国本土文化建构》,《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6期;赵旭东:《文化认同的危机与身份界定的政治学——乡村文化复兴的二律背反》,《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38〕〔39〕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二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76、276页。

〔41〕张祝平:《本体与他者:当代中国社会民间信仰“非遗化”反思》,《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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