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选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2017年6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新发改经贸〔2017〕85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监管模式由原来的棉花收购加工前进行质保能力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进行监管的程序。为有效做好衔接工作,使企业自觉履行棉花质量义务,防止在棉花收购和加工环节出现棉花加工产能过剩和不平衡、收购行为不规范和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加工工艺达不到技术要求等现象的发生,特制定出台《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规范》,积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创造财富、保障交易安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消费者权益。在信用经济方面,棉花加工企业要恪守诚信,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为各级政府部门、纤维检验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开展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管理,提供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依据。通过建立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规范,引导棉花加工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推动新疆棉花产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棉花加工企业诚实守信,提高新疆棉花产业合理有序发展。诚信体系建设有助于棉花加工企业应对当前市场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到诚信经营,提升棉花质量,带动新疆棉花的品牌效应,同时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为新疆的经济稳定、和谐发展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棉花加工诚信体制。
标准中规定的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的术语和定义、信用评定原则、评定体系、评定流程、信用档案和评定结果更新,适用于政府部门、纤维检验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的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管理。
信用评定指标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反映经营者信用的关键基础信息。
信用评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信用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应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不应采集、披露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信用评定数据应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
信用评定内容、结果和表示应公开。
引入了GB/T 23794《企业诚信评价指标》,GB/T 22116《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GB/T 22117《信用基本术语》等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内容。
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的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厂区建设信息、加工工艺及设备信息、检验信息、人员信息、制度信息、质量信息、社会责任信息八大模块。指标包括:8项一级指标,55项二级指标和9项棉花加工企业信用严重失信行为。
棉花加工企业申请—初评—评定结果—结果公示—跟踪复评—异议处理。
通过审查书面资料和对申请企业的实地勘察、询问和了解,核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对企业的软硬件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和记录,对各项要素采用得分制(精确至1分),有相应的印证材料即可得分,没有不得分也不扣分,将百分制转换为完成比例,体现完成程度,形成最终的加工企业质量评估等级报告。
棉花加工企业信用等级及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22116中4.1的规定,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棉花加工企业经营者自身提供的申请表,符合5.2评定指标的文本资料;社会、政府部门公开渠道信息;行业协会、商会公开渠道信息。
该标准的评定指标(详见表1)由8项一级指标,55项二级指标和9项棉花加工企业信用严重失信行为构成。其中一二级指标主要依据GB/T 18353《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GB/T 30358《棉花加工工艺系统安装及制作通用技术条件》及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企业信用评定等级的标准条款。评定指标考虑到了棉花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义务、质量把控业务以及企业营销行为,并首次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纳入到该项标准当中,将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加工工艺及设备信息、检验信息、质量信息、社会责任信息作为评价内容及评价指标项目。
表1 评定指标赋分及所占比例情况统计表
同时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出了9项严重失信行为:(1)企业不具备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材料的;(2)企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96片以下(不含96片)轧花机;(3)企业因不如实填写籽棉交售信息、检验磅单、税务发票被处罚的;(4)企业因虚开发票套取补贴资金的,直接参与、操纵“转圈棉”,蓄意套取补贴资金被处罚的;(5)企业因收购籽棉时存在“打白条”行为被处罚的;(6)企业因故意篡改棉花品质、重量、衣分、水分、条形码信息被处罚的;(7)企业长期拖欠棉农售棉款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8)企业除自用棉外,皮棉入库公检量占加工皮棉总量的比例小于80%的;(9)企业因伪造、编造棉花公证检验数据或结论被处罚的。该标准中这9项严重失信行为作为一票否决项单独列出,属于企业行为的底线条款。
棉花加工企业填写信用评定申请表进行申请,由政府部门、专业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确立评定机构,由评定机构依据棉花纤维行业生产布局成立信用评定项目组,项目组应在3人及以上。
项目组依据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指标,对评定对象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定对比核实,对差异化数据和错误数据及时进行调查、验证和核实。填写棉花加工企业信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表、信用评定记录表和评定汇总表。
评定机构应当设置评定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的专业纤维技术人员组成,根据评定指标及信用等级划分方法得出企业信用评定的完善类别,形成棉花加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评定机构将确定的信用等级结果,通过评定机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在信用等级公布之后,评定机构应在信用评定结果有效期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信用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2个月,当某些信息或某事件可能导致被评定对象的信用评定等级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审查后再确定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等级结果。
棉花加工企业某些重大事项或信息发生变动,可能导致信用评定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评定机构通报。
1.信用信息异议。
被评定棉花加工企业或委托方对评定机构采集的企业信息存有异议,应提供相关依据。评定机构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发现采集的信息确有错误的应当立即纠正,并将纠正后的信息及时反馈于异议提出方;经查证后发现采集的信息确实无误的,应当告知异议提出方;如果相关依据难以查证的,应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予以记载并告知异议提出方。
2.评定结果异议。
被评定棉花加工企业或委托方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补充材料的,评定机构应当进行复评1次,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棉花加工企业信用等级及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22116—2008中4.1的规定,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棉花加工企业信用等级含义概念见表2。
表2 棉花加工企业信用等级含义
棉花加工企业开展信用评定的过程中,评定信息来源如下:棉花加工企业经营者自身提供的申请表,符合5.2评定指标的文本资料;社会、政府部门公开渠道信息;行业协会、商会公开渠道信息。
信用评定机构对评定信息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棉花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相关信息可通过计算机或人工方式进行采集,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和提供应符合GB/T 22118的要求;对棉花加工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将评定过程中采集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数据库,不应虚构或篡改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确保棉花仓储企业相关信息在收集、整理、保存、使用过程中不被泄露;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经许可不应保留、使用、披露相关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保存期限及要求,信息销毁等应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