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佰和 于东晖
较低的能源价格和新能源发展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使越来越多的东盟国家愿意拿出实际行动推动新能源发展。
随着乌克兰危机延宕,新一轮能源危机在全球蔓延,能源安全再一次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反思依赖高化石能源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绿色低碳转型正成为各国刺激经济增长、实现绿色复苏的新动能,而新能源的发展正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东盟各国正在新冠肺炎疫情中逐渐复苏,作为全世界经济活力最足的地区之一,其经济正迎来强劲复苏,同时也伴随着能源需求的进一步上涨。今年11月,东盟在其COP27的联合宣言中提到,东盟整体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已经达到14.32%,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在2020年上升至33.5%,未来东盟还将进一步扩大在可再生能源、新兴低碳能源、储能、绿氢和其他绿色备选技术领域的投资。
尽管东盟发展新能源的动力充足,但加速新能源的发展不仅需要合适的政策设计、大量的资金支持、良性的市场环境和稳健的公正转型(指在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尽可能减小摆脱化石燃料带来的负面影响,扩大对劳动者、社区和消费者的益处)路线,还需要国际合作带来的资金、技术和经验。
在东盟快速的经济发展推动之下,过去20年东盟电力需求年增长率达到了惊人的6%,即每5年东盟的电力需求就将增长约三分之一。IEA预测,东盟地区的电力消费将以每年4%的平均增速持续到2040年,届时电力消耗总量将达到2020年的两倍。
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价格波动给东盟各国依赖于化石能源的电力系统造成严重影响,要想持续地获取低成本的能源供应,发展新能源将是东盟的不二选择。东盟各国发展新能源的共识正在不断凝聚,东盟整体及东盟各国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东盟国家一次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将达23%。
据东盟能源中心估计,在各国都充分实现其国家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目标的情景下,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的装机总量将达到37%,其中光伏将是所有电力中发展最快的一种,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0.4%。
东盟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东盟地区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水电开发潜力,特别是在印度尼西亚、缅甸和几个湄公河下游的国家,该地区的全球光照辐射水平也非常强,平均每年为1.5兆瓦—2兆瓦每平方米,与中国宁夏、新疆地区的太阳能光照水平相当;加之在风能、地热、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方面优质的资源储备,使得东盟地区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前景相当光明。
从能源使用成本来看,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的成本正在不断降低,可再生能源也已成为多数东盟国家内最便宜的电力来源。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估计2021年东南亚地区的光伏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水平在每千瓦时0.05—0.075美元,已经低于G20国家化石燃料的平均价格。较低的能源价格和新能源发展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使越来越多的东盟国家愿意拿出实际行动推动新能源发展。
尽管东盟发展新能源的愿望强烈,考虑到东盟各国的复杂国情,其发展之路上也面临重重挑战。
首先是东盟自身的能源结构严重依赖以煤炭为主的化石燃料。2019年煤电的装机容量高达89GW,预计到2040年将翻一番,增至163GW。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煤电的加速退出将加剧东盟地区的电力系统与能源安全风险。
年轻煤电厂的退役、改造等问题也是东盟发展新能源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东盟各国的煤电机组均较为年轻,在运煤电机组的平均寿命约为11年,清洁能源转型将使得大量煤电机组提前退役改造,伴随较高的资产搁浅风险。
缺乏稳定性的电力行业政策与较低的电力市场化水平也是制约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大多数东盟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水平整体依然较低,电力行业与煤炭行业形成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分割,市场灵活性仍然受到限制。
此外,大部分东盟国家的清洁技术创新能力不高,核心研发水平低,东盟本身的人才输出无法满足当前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造成很大的技术、人才缺口。由于大多东盟国家自身电力基础设施薄弱,使得大规模消纳利用新能源也成为困难。
最后,东盟本身发展新能源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根据东盟能源中心的研究,越南是东盟各国中新能源投资最多的国家,但也仅相当于世界排名第20位智利的三分之一。薄弱的金融和资本市场,对绿色融资缺乏经验,都对新能源的发展构成了挑战。
经济活力和高涨的能源需求带来了众多国际合作机会。
4月11日,在泰国罗勇府拍摄的水上漂浮式光伏电站。
在过去几年里,与东盟的国际合作模式从融资到技术方案不断增加,比如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在越南的技术援助能源支持计划(ESP)于2014—2018年期间提供约690万欧元的投资。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的绿色繁荣印尼计划投入超3亿美元支持印尼的能源转型,USAID的亚洲清洁能源计划在东南亚地区投入超7.5亿美元。在COP27上,宣布其批准了一项150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计划,以开发促进东南亚地区适应和缓解气候变化的项目。“以实现繁荣、包容、有弹性和可持续的亚太地区”。
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宣布停止新建海外煤电项目,中国在同年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中提到,未来中国与东南亚之间的绿色能源合作将成为区域能源合作的重点。2022年9月的“东盟+3”部长级会议上,中日韩与东盟宣布将进一步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合作。在会后的报告中特别提到,在中国—东盟合作基金支持下,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与东盟能源中心合作的一系列关于“光伏+”能力建设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利用好自己的资金、技术优势,分享最佳实践,是中国继续参与东盟新能源合作的基本抓手。东盟将能源部门作为疫后经济复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能源将为东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平衡发展提供重要机遇。
中国应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对话,分享电力低碳转型发展的经验,如光伏、风电、电动汽车发展的经验,煤炭有序退出的政策考虑等,提供因地制宜的能源转型规划方案;开展与东盟国家清洁能源技术和资金的国际合作,从东盟国家实际出发,推进对存量燃煤机组的清洁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系统、储能技术等领域合作,并形成国际标准;积极支持东南亚国家电网升级,促进跨国电网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