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2019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组织制定了《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主要从工作目标、服务对象、筛查内容、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五个方面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筛查组织管理,完善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
在2019年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调整:一、扩大了筛查服务对象。将筛查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二、完善了筛查服务内容。更新宫颈癌筛查流程,提出做好筛查和后续诊断衔接,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筛查能力。三、突出了质量控制要求。明确要对参与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依据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的具体要求开展质控工作。四、明确了宣传教育要点。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提供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供各地在宣传中参考使用,提高宣传效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