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歲时,苏珊·艾洛伊思·辛顿感到快要被生活憋死了。
那是20 世纪60 年代的美国,到处动荡不安。辛顿住在美国南部俄克拉荷马州的塔尔萨。中学里精力无处发泄的孩子们组成了两个帮派,天天喝酒打架,乌烟瘴气。辛顿看不惯身边的一切,于是开始写小说,只为了把自己从泥沼中拔出来。
16 岁的时候,她完成了第一本小说《局外人》,书中写的就是两个少年黑帮之间的仇恨。虽然过多的暴力成分遭到批评,但更多同龄人的推崇令这本书一炮打响。1983 年,这本小说被《教父》的导演弗朗西斯·科波拉看中,改编成了电影。
可进入大学的辛顿在经历了耀眼的明星生活之后,突然发现自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好在她有个支持自己的男朋友。在男友的陪伴和督促下,辛顿断断续续地又开始写,最后完成了第二本小说《昨是昨,今是今》。这本小说跟《局外人》有连续性,还是那个中学,还是一群孤魂野鬼般游荡的半大小子。
这本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布莱恩和麦克是一对情同兄弟的好朋友。麦克父母双亡,从小就被寄养在布莱恩家中,跟布莱恩的妈妈和布莱恩相依为命。有一天,布莱恩遇到人生中最艰难的一个选择——他在麦克的床底下发现了一袋毒品。布莱恩的母亲生病住院,家里缺钱。布莱恩在超市找到一份零工,但麦克却在外边偷东西、卖毒品。怎么办?布莱恩打电话报了警。
麦克回来了。他看到布莱恩手里拿着那袋毒品, 不过,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妈妈生病,家里缺钱,我卖毒品挣点钱有何不可?布莱恩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麦克却完全不同,他从小就学会了与命运和解。生活在贫民窟,就适应贫民窟里的生存法则。他做一件事情,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被抓住和不被抓住之分:只要不被抓住,那就不是错事。人总要生存啊。
布莱恩告诉他,自己已经报警了。麦克感到错愕,接着苦苦求情。直到警察把他带走,他都无法理解,自己的好兄弟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布莱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是为了帮助麦克?麦克被关进监狱之后,他这一生都要被毁掉了。监狱的生活把他从一个狡猾而无知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狡猾而世故的罪犯。
小说中布莱恩的女朋友凯西有个弟弟, 绰号叫M&M。M&M 本是个很老实的孩子,后来离家出走,跟一群嬉皮士混在一起,跟着他们吸了大麻和致幻剂之后就想跳楼自杀,从此神志不清。布莱恩恰好发现,出售毒品给这些嬉皮士的就是麦克。看到M&M 和过去判若两人,布莱恩心痛不已。但是,惩罚麦克能够拯救M&M 吗?
麦克被警察带走之后,布莱恩的情绪一落千丈,也拒绝了凯西的安慰。和女友分手后的布莱恩只剩下痛苦和烦恼,以及和自己内心的搏斗。
布莱恩为什么要这么做?
书中有一段话。当布莱恩和麦克一起聊天的时候,麦克说:“就像我们当年打群架的时候,那是多么重要。打赢还是打输,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还有那么多的哥们儿,我们大家一起就像一个人。那时候,我们肯为兄弟送命,现在一个一个好像都溜走了,那时候我们可是肯为兄弟送命的呀。”
他无限怀念地说:“难道你就不怀念过去那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小帮派吗?想想以后就没有帮派了,真是有点伤心。”
布莱恩说:“这可能也是好事。当你自己的人格成长起来,你就不再需要一个帮派为你撑腰了。”
麦克叹了一口气说:“是的,但这是不一样的。到底哪里不一样呢?”
布莱恩说:“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昨是昨,今是今。”
这就是布莱恩这样做的原因。他想要成长,他必须蜕变。他不愿意再停留在过去,他想把跟自己的过去相连的东西都抛弃。如果他没有告发麦克,没有离开凯西,生活还会和往日一样继续,但他的心已经不在那里了。他的灵魂会飞走,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想飞到何处。他唯一知道的是,不能再在这里停留。
成长的蜕变,看似如蝴蝶出蛹, 把丑陋的茧留在原地,自己就能翩翩飞走。其实,没有那么容易。你和你的过去是紧紧地连在一起的,血肉相连。如果你想要挣脱出去,一定要撕裂自己的肉,流走自己的血。当你从过去的自我中爬出来之后,必定已是遍体鳞伤、血肉模糊。这就是成长的残酷现实。
辛顿说,有的读者告诉她,读完《昨是昨,今是今》,气愤地把书砸在了墙上。这就对了。那些读起来自鸣得意的青春小说,讲的都是少年的叛逆。叛逆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你年轻,你没有任何人生的负担,你不需要历史的包袱,你只需要相信自己是对的。而事实上,当老一代都枯萎和凋谢之后,只剩下你这一代了,你做什么都是对的。
对抗这个世界很容易,但对抗你的过去,对抗你自己,背叛你的过去,背叛你自己,就没有那么轻松了。所以,美国当代文学大师厄普代克说:“成长就是背叛。没有其他的道路。没有离开,就没有到达。”
(果果摘自《猜测与偏见:何帆阅读笔记》,中信出版社,本刊有删节,河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