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联盟视角下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运作机制及创新路径

2022-12-07 06:52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保险公司跨境物流

刘 天

(中国政法大学 《法理》编辑部,北京 100088)

一、问题的提出

2022年1月14日,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1.98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5%。[1]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跨境电商已成为推动我国对外经贸发展的新引擎。伴随着跨境电商日益扩大的业务规模,市场对跨境电商物流的需求也逐渐增大。跨境电商业务的普及导致服务于跨境电商的物流企业为追求长期稳定发展,逐渐形成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这一组织样态。为了能够满足逐渐增大的跨境电商物流需求,我国政府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支持电商物流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机会。本文试图对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为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一方面,有学者对我国物流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物流企业对物流保险的认识不足,缺乏投保意识,这是我国物流保险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2]龚刘亮认为当前多数物流企业对风险存有侥幸心理,物流保险市场中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投保的物流企业数量达不到要求,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难以弥补保险赔偿和日常运营支出,导致保险公司囿于前述经营风险,而未敢涉足物流保险。因此,物流保险缺乏创新动力。[3]有学者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出发,分析物流企业忽视物流保险的原因,得出的结论为: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理念和员工的考核机制影响企业对物流保险的重视程度。[4]针对前述问题,学界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有学者认为,物流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物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是当务之急。[5]唐金成等学者对广西的物流企业展开研究发现,新险种的开发、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和专业人才能够改善当下的物流保险发展现状。[6]

另一方面,学者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展开分析,曹允春等认为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包含产品制造商、电商平台、国内外物流企业、保险金融、财税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7]有学者从实证角度展开研究,运用4PL进行仿真分析,发现平台监管政策对物流企业的战略选择具有直接影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提升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运作效率。[8]经梳理发现,学界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物流保险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上,缺乏两者的综合性研究,因此本研究选择物流联盟视角下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运作机制及创新路径为视角,为解决当下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问题提供参考。

从发展现状来看,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发展情况无法匹配活跃的市场需求,其呈现出发展滞后的态势。很多保险公司不愿提供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服务,因此如何有效提高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保险机制的创新性以应对当下市场需求已成为不可逃避的问题。

二、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设立动因和功能定位

(一)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设立动因

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服务于跨国电商贸易,随着电商贸易的快速发展,跨国电商物流的运输距离在不断延长,服务对象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相应地,为物流服务带来更多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作为转移风险的最佳方式,也是跨国电商物流的“保护伞”,在很多方面与跨国电商物流有着密切的关系。[9]

第一,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这个市场中的大客户,以增加自己的业务量。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作为新兴服务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前景。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将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53%,可以看出跨境电商物流的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之大。[10]即便如此,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运营相配套的物流保险机制并未获得同样的发展。所以根据当前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发展需求,开发出相关的物流保险产品,构建物流保险机制,不仅为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发展提供保障,也能为保险公司业务的扩展带来广阔空间。

第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正常运营离不开物流保险行业。[11]跨国电商物流具有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特征,不仅提供传统仓储和运输式的物流服务,还为电商平台和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物流服务。由于跨国电商物流服务涉及较多的综合服务、价值链中的复杂环节以及与国外的密切联系,这都意味着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将面临更多的经营风险。而物流保险作为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常见手段,能够为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经营提供保障,因此同保险公司合作是必要的。

第三,物流保险机制可化解物流联盟运作风险。同单独的物流企业相比,物流联盟涉及较多的利益主体和责任义务承担,因此物流联盟的稳定性较弱。联盟成员的个体利益难以得到长期的维护和保证,短期利益纠纷导致联盟土崩瓦解的事件层出不穷。[12]另外,物流联盟的成员构成复杂,不同成员之间的经营理念和业绩目标不一致,其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风险。加之,物流联盟的业务标的额较大,当风险发生时,风险带来的损失难以预估。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物流联盟通过保险机制去化解运作风险显得尤为必要。对于那些特定的经营风险,如果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自身不能有效应对,物流保险机制不失为合适的选择。

(二)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功能定位

1.满足保险需求

根据前述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可知,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1.98万亿元,增长15%,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柱。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的加速增长,催化着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发展。加之,我国物流行业的高速平稳发展,也催化出物流保险的市场需求。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而言,主动做出积极尝试,与保险公司构建物流保险机制能够有效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2.减少道德风险

对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物流保险的道德风险,通常可被分为两种:分别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13]举例来看,于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而言,如果在物流运输的过程中,出现货物丢失或毁损的事故后,物流企业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因此,这些物流公司可能因为存在保险公司赔付这一“托底”,而疏于对投保标的保护和监管,进而导致丢失和毁损事故的发生。更糟糕的是,物流公司故意设计或精心策划保险事故,以实现恶意骗保的目的,这便是物流保险的事前风险;相对应地,如果发生意外导致所运输标的物的丢失和毁损,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展开抢救活动,但物流企业因为存在物流保险这一“托底”措施,却消极对待甚至不采取任何补救行为,最终增加保险公司的理赔压力和负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保险公司为应对前述道德风险,不得不作出提高保费、拒绝提供物流保险服务的决定,加深了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和保险公司的不信任。因此,需要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行业规范等形式对道德风险事件进行约束管理。

3.解决逆向选择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容易产生逆向选择的情况。对于一些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物流保险的风险高低情况,保险公司也许是不能准确评估的。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在无法判定对方风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制定较高的费率,这无疑提高了物流保险的门槛,迫使那些受限于保费支出的物流企业放弃投保。[14]理想的情况应当是,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够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并适配相应的保费。通俗来讲,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高风险业务需要物流企业支付高保费,低风险业务则需要额度较低的保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分布较为广泛,建立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能够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尽可能实现信息对称。

三、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面临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面临的问题

在物流保险市场上,存在两极分化的情况。传统物流保险基本覆盖了物流的全部环节,例如仓储、运输、承运人等,同时在诸如旅游、碎屏、疫情等新领域中的创新险种层出不穷。但相形之下,与生产、生活、电商物流等方面息息相关的跨境电商物流保险却受到较少的关注,多数保险公司甚至不推出相关保险业务,将其视作劣等服务对象。与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的发展却相对落后,整体的市场供给不能有效满足需求。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缺乏物流保险意识

当前市场中一些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对物流保险的重视不足,认识不到其重要性,导致这些企业缺少风险规避的意识。加之,我国的跨境电商物流行业起步较晚,行业中很多企业的经营理念相对落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具备完善的风险规避和风险化解机制。[15]另外,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服务用户的物流风险认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普遍缺失,故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重要性往往被市场主体所忽略。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中的部分中小型物流企业甚至持有逃避的心态,认为减少跨境电商物流保险支出能够降低企业的日常经营成本。事实证明,企业不仅不能实现降低运营成本的目的,相反还会大大降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及其成员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如发生物流事故,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及其成员会遭受名誉和财务双方面的损失。

2.跨境电商物流保险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面对当下竞争激烈的物流保险市场,很多保险服务提供商无法从容应对。多数保险企业不愿放弃市场需求巨大且发展潜力十足的跨境电商物流保险市场,但在处理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新业务和新需求时,保险企业又显得创新力不足,无法提供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市场需求。概言之,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供给侧的提升空间依旧较大。另外,总览市场上的保险企业,能够真正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角度出发,设计和开发相关保险服务的保险企业却少之又少。举例来看,动辄几千字的物流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看似合情合理,但其合同内容主要涉及免赔责任。加之,复杂的证明材料、苛刻的理赔条件以及处处存在的理赔陷阱,都会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成员及电商客户在争取保险理赔权益时造成不必要的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当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测算和精算模型都是建立在以往传统物流保险赔偿的原有经验之上的,这套测算体系显然无法应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风险评估需求。[16]由于跨境电商物流保险市场规模小于传统物流保险市场规模以及相关承保风险高于传统物流保险,因此保险公司通常需要承担更高的赔付。因为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市场竞争激烈,物流保险公司通过价格战的方式进行行业竞争,这会导致跨境电商物流保险业务的盈利空间被大大压缩,最终导致保险公司因无利可图而丧失提供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另外,如前述跨境电商物流保险赔付额度较大、赔付率较高,致使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及其成员以及电商客户的投保参保情况不容乐观,最终不利于电商行业、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以及跨境电商物流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3.跨境电商物流保险专业性不足

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发展与完善是建立在物流企业充分认识和把握跨境电商物流运营活动中的风险的基础之上的。这就要求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业务的参与者具备极高的专业知识能力,熟知保险行业和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运营模式。当前,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市场的发展势头放缓,不仅体现在联盟及其成员对保险业务的需求不足,更体现在跨境电商物流保险供给方面。[17]举例来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和保险产品不能有效满足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市场需求。究其根源可知,引发这一境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日常运作中缺乏专业性。例如,缺乏兼具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知识和保险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总之,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相关的专业性和人才的不足不利于保险企业开发创新型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业务的需求。

4.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

在当前经济环境之下,具体保险业务的发展与政府的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险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跨境电商物流保险行业,与国际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密切相关。由于政策变动、法律法规调整、信任缺失造成物流保险行业的滞后发展。而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领域的政策支持相对不足,相关的政策法规应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面临问题的成因

1.源自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原因

(1)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对风险重视程度不足

从我国目前的物流行业现状来看,行业从业主体以中小型物流企业为主,且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大打价格战的情况十分常见,因此行业利润较低,各物流企业大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同时,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较差,通常认为保险费用是可以节省的支出。[18]同时,跨境电商物流涉及较多环节并且所运送的货物数量相对较多,很难做到为每件托运物投保,并且物流保险投保流程繁杂。即便对托运物投保,也会存在无法覆盖到的情况,因此购买物流保险也不能够完全化解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的运输风险。因而部分企业便放弃投保,导致投保率较低的状况。

(2)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物流运作有待规范

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保险的保额和费率的设计。值得强调的是,跨境电商物流行业是一种新兴行业,整个行业不具备统一的运营规范和运营标准,这就为保险公司的运作带来风险,导致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专业险种设立的难度增加。另外,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不规范和不标准会导致跨境电商物流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难以识别并掌控这些风险,不利于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健康有序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参加物流保险投保的企业多数为风险较高的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加之,道德风险在物流保险中发挥负面作用,导致保险赔付率较高。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以维持经营,通常他们会提高保费门槛,将会导致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不愿再投保,进而导致保险公司逐渐失去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市场。目前,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缺少规范化的评价体系,保险公司尚且不能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的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因此很难设计出合理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此外,由于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管理不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无法保留充分的理赔证据,难以获得应得的保险赔付。

(3)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对物流保险的功能认识不清

物流保险不是万能的,购买物流保险也不是一劳永逸的。经常有物流企业认为,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应当对全部的风险进行赔偿。持有此种错误认识的物流企业往往会忽视其内部的风险管理,甚至制造事故骗保。具体而言,投保后的跨境电商物流公司忽视对保险标的物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暴力装卸、野蛮运输、任意超载,极易造成风险事故。在理赔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理赔纠纷,影响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同保险公司的合作。实际上,保险公司仅对合同约定的风险进行承保,对于一些不可保的风险,保险公司往往选择不进行业务合作。[19]

2.源自保险公司的原因

(1)从保险公司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保险服务有待改进。为了签订更多的保单,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员在宣传其保险产品和服务时,存在虚假宣传和盲目夸大承保范围的情况,让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无法准确理解各险种的保障范围和功能,也无法认识保险责任和免赔条款,最终导致物流公司无法投保最合适的险种。另外,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决定了它们关注的是保单价格和保费收入,而非适合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险种。从当下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来看,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收入中的签单提成占比较大。作为一项激励制度,对业务员的收入至关重要,因此业务员在实际服务过程中,甚至会通过夸大承保范围的方式迷惑客户,更有甚者对隐藏条款和免责条款忽略不提。一旦发生物流事故,跨境电商物流联盟难以顺利获得理赔,进而引发双方的不信任。

第二,险种设计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实际需求脱离。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物流最为常见的两个险种为财产险和物流运输险。从物流产业链的角度来看,前述的两种险种只涉及物流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并未考虑到整个价值链条,同跨境电商物流的业务整合理念并不相通。[20]举例来看,开展物流运输活动的物流公司通常要为运输环节购买货物运输险,为仓储环节购买货物仓储险。对于物流运输中的包装、搬运、配送等环节,保险公司的产品与服务通常不涉及,这些环节会成为保险的真空地带。为了解决保险真空地带的痛点,个别保险公司从物流行业的实际出发,设计出特别的货物险和责任险,但是在保险业务实践的过程中,会出现主体混乱的问题,为保险公司和物流企业造成不便。

第三,保险公司跨境电商物流保险创新动力不足。就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险种现状而言,多数原则是决定一个险种是否得以存续的重要依据。换言之,只有足够多的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才能得到足够的保费支撑其业务发展。如果多数跨境电商物流企业不购买物流保险,则保险公司的物流相关保险将无法存续下去。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的投保参保意识较弱,对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认识不足。整个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保险市场需求较弱,保险公司的客户数量和保费收入难以维系其发展,进而引发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值得强调的是,保险公司的生存难以维系时,保险公司的创新积极性也会因此受到打压,甚至丢掉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2)从外部环境的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缺乏与跨境电商物流配套的政策法规。有关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管制度是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1]就我国物流立法的现状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活动依旧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较弱。目前尚未形成跨境电商物流专门的法律法规。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跨境电商物流方式的多样性,如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方式的监管职责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容易引发各部门互相推诿、互相压制的情况。因此,完善专门的跨境电商物流法律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缺乏完备的诚信体系。当前我国物流企业的诚信状况令人担忧,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亦是如此,使得物流成为跨境电商价值链中的短板。从宏观环境来看,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备的诚信体系,加深了物流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

四、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创新路径

有效应对物流联盟视角下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保险的运作机制的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案,是本研究的最终目的。根据当前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当从保险主体、物流联盟和政策环境等角度综合施策,构建有效的跨境电商物流保险机制。

(一)设计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物流保险产品

1.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物流保险服务

单一的产品形式阻碍了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创新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应当首先从物流保险产品切入,对物流产品展开创新实践。在互联网和跨境电商背景下,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个性化和场景化逐渐演变为主流形式。[5]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应当遵循这样的发展进路,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生产运营的各个场景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具体分析各个物流环节,了解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在物流服务中的实际风险。例如,区别对待长短途物流运输、第三方代理运输、大件物流、零担专线等具体物流业务,并根据前述不同的物流场景,设计出不同的、个性化的、具体的承保范围、承保条件和承保费率等,进而满足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物流保险需求。另外,当前经济环境下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与保险公司之间尚未实现信息的共享,故而信息不对称和数据不流通的问题也阻碍了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的创新发展。为有效打破信息不对称,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可通过构建互联网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最终实现物流服务供给侧的优化。对于物流保险的风险控制,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常用的保险风险评估体系已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为满足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和电商用户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就必然要学会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大数据技术,物流企业和保险公司可以构建起共享的物流保险信用评估体系,提高风险识别的针对性。

2.简化保险业务流程

众所周知,传统物流保险的办理流程极为繁复,其中涉及资料填写、资料上传、保单填写、保单审核等环节,通常这些环节需要大量的时间资本和人力资本,无形中增加了劳动负担,降低了业务办理的效率。当前常见的保险销售均需要客户填写保单,杂多的保险条款会耗费客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客户也很难理解具体的保险条款内容。[22]虽然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出相应的投保应用系统,但其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因为多数投保用户难以应对复杂且繁多的投保信息填写,因此产生大量的填写错误和疑虑。在信息化时代,保险公司应当为用户提供便利化、多渠道的投保方式,例如购买保险的网站、手机应用APP、微信公众号和投保小程序等。通过多平台和多渠道的投保方式,克服传统物流保险烦琐的投保流程的缺点,以提高保险业务办理的效率,提升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参保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3.打造跨境电商物流保险专业平台

当前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的供给需求依旧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其一,从需求端来看,能够真正满足跨境电商物流联盟需求的,符合物流真实场景的保险产品少之又少;其二,从供给端来看,保险公司在进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物流保险产品的服务设计时,依旧参考的是传统物流保险的赔付数据作为构建精算模型的来源,最终导致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业务处于畏缩或停滞状态。为解决这类问题,需要第三方介入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营运场景中,以展开充分了解,获得准确的数据。打造互联网物流保险平台便是一个可行的举措。平台化运作有益于构建稳定共赢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生态,最终实现保险公司和物流联盟的协调发展。构建跨境电商物流保险平台应当考虑供给方和需求方双方的利益。对于供给方而言,以保险公司的视角设计保险中的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措施,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对于需求方而言,以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视角考虑物流保险的赔付比率、理赔服务等问题。在第三方平台中密切保险公司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联系,为物流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二)提高物流企业的保险意识

1.打造物流保险多产品和服务组合

当下市场中的物流保险产品和服务主要以某单一强势产品服务为主,这种模式下物流保险用户获取的物流保险产品综合价值较低,因此物流企业的投保意识不足。伴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物流保险产品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追溯物流保险的发展历史,早期物流保险产品和服务注重功能,互联网时代的物流保险产品关注客户体验,而未来的产品将更加强调功能和用户体验的综合价值。[23]概言之,单一的物流保险产品和服务在未来将遭受严峻的生存考验。创新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物流保险机制,就应当提升物流保险产品的功能与用户体验的综合价值。具体而言,在物流保险供应层面,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市场数据进行产品服务设计,提供真正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物流保险产品,并简化投保参保和后期赔付流程,以完备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服务体系引导物流企业投保参保。

2.加强与服务终端用户关联

为获取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用户,保险企业应当具备互联网思维和意识。其一,保险公司需要找到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聚集地,通过互联网物流平台、电商平台、物流协会、物流园区等渠道与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展开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拓展。其二,探索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用户沟通交流的途径和技巧,充分发挥物流企业的主导作用。设身处地地为物流企业着想,主动邀请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共同参与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实践,也可通过诸如物流咨询、物流协会等市场第三方机构,构建共创共赢的物流保险业务体系。其三,维系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关系。保险企业可通过打造物流保险生态圈的方式,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专有的合作文化,最终引导物流联盟企业对物流保险产生信任。

(三)提高经营模式的专业程度

1.成立专业物流保险公司

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出资成立专业的物流保险公司可为联盟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保险业务服务,它们能够真正从物流企业的角度出发,根据物流行业实际情况设计出合适的保费和赔率,最终开发出最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新险种,并在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中得到推广,提高物流企业内部参保比率。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成立专业的物流保险公司,保费按纯保费来计算,不再需要考虑传统保险公司保费的净保费和附加保费结构,更无须考虑保险销售人员的代理服务费,这将大大降低保险成本。[24]如前述,物流企业购买保险后,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一些企业会错误地将所有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疏于风险防控工作。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投资成立保险公司从事物流保险服务,物流风险管控将直接作用于物流联盟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为了有效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在风险事件发生后物流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为相关险种的完善提供指导。

2.成立控股保险公司

控股保险公司是指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通过投资持有某一具有财险资质的保险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实现对其的控制,从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企业开展物流保险业务以满足自身物流保险需求。当前政策形势对成立控股保险公司较为有利。目前来看,我国保险监管部门近年来正在逐渐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对于那些不满足监管条件的股东进行清退,这为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进入物流保险行业提供了机会。另外,部分保险公司经营不善难以维系,出现收购并购的机会。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可伺机而动,控股投资现有的物流保险公司,能更快速便捷地开展物流保险业务。

3.成立物流保险事业部

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度合作,在保险公司的组织框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设立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事业部或项目组,物流联盟的管理人员在此事业部中任职,为保险公司提供物流保险的业务资源,共同承担风险与利润。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事业部,相较于成立物流公司、控股物流公司,具有低成本、易操作的优点。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仅需安排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事业部的沟通与交流工作。另外,通常保险公司已具备经营财险的资格,跨境电商物流联盟设立物流保险事业部不再需要重新申请相关资格,极大地节省了时间成本。值得注意的是,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事业部在保险公司的日常运营中能够获得较大的自主经营权,通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管理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险公司和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积极性,推动物流保险的创新与发展。

4.成立保险经纪公司

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与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共同成立保险经纪公司,同上述三种模式不同的是,成立保险经纪公司在满足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物流保险需求的同时,也能为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的其他物流公司提供保险业务服务。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能够为其较快进入物流行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便利。并且,成立保险经纪公司所需投资资金较少,与上述投资模式相比,成立保险经纪公司的门槛较低,资金需求量少,财务负担较轻。[25]另外,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无须承担赔付风险,保险经纪公司的主要服务为向投保人设计个性化的物流保险服务以收取佣金,保险经纪公司本身无须承担赔付风险。

(四)营造软环境助力物流保险发展

1.完善物流保险立法

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物流保险予以支持。相比其他类型保险产品,物流保险对法律法规的依附性较强。从保险理赔标的角度来看,标的物受国家法律法规对赔偿责任相关规定的影响很大。甚至可以说,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决定了物流保险的市场运作环境。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完善物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

2.颁布支持政策

物流保险运作机制的稳定健康发展取决于物流行业本身的健康稳定。因此,我国政府应当颁布支持物流行业和物流保险行业发展的政策,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行业发展的稳定性。出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和物流保险行业的竞争,为物流保险机制的运行提供完备的政策保障。

五、结语

随着跨境电商行业因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而逐渐发展,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也逐渐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新兴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的运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系统性风险与偶发性风险,对此,需要构建跨境电商物流联盟保险机制以精准地进行风险识别,并预先建立健全一系列保险机制以及创新性举措,提高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应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能力,保障跨境电商物流联盟平稳、有序、长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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