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丽, 于 丹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药剂科, 北京, 101300)
静脉给药方法具有生物利用度高、起效速度快的特点,但用药风险也较高,临床需严格把控[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是集中化管理和配置输液的新模式,能确保医疗机构的输液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PIVAS工作侧重于审方药师审核所有静脉用药医嘱是否合乎规范,药师或护士是否依据无菌操作要求实现静脉用药的混合调配[3]。本研究分析比较北京市顺义区医院PIVAS使用前后不合理医嘱情况及药师结合用药指南的用药干预策略,现报告如下。
选取2021年4—6月PIVAS投入使用前已开科室静脉输液医嘱记录36 382条为对照组,选取2021年7—9月PIVAS通过审方药师审核的静脉输液医嘱记录26 156条为实验组。
研究主要参考药品说明书,同时依据《静脉用药物调配技术》《452种注射剂安全应用与配伍(第7版)》《新编药物学(第17版)》《临床用药须知》等工具书审核医嘱。运用回顾性分析法及帕累托图,对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和分析。
PIVAS投入使用后采取药物干预措施,以降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主要措施为: ① 药师汇总临床科室的不合理医嘱,并与临床医师沟通和交流。② 正常审核工作中,遇到医师开具不合理医嘱时,药师及时将医嘱不合理原因反馈到医师和护士工作站[4]。③ 当医师出现个别失误情况时,建议科室护士核对医生医嘱内容[5]。④ 保持和护士有效沟通的习惯,有效发挥护士沟通桥梁的功能[6]。⑤ 完善共享机制,保证所有科室的药品说明书能实现资源共享。⑥ 每月定期统计不合理医嘱情况,回顾性分析不合理医嘱的分布类型,让每个科室了解和改正经常出现的不合理医嘱现象[7]。⑦ 将不合理医嘱的统计数据上传到负责部门,并将医师医嘱合格率纳入奖惩范畴[8]。值得注意的是,当医生超越说明书范围用药时,需要提供国内外使用指南和循证医学依据,并提出应急状况的处理措施,经合理用药小组讨论并评估用药风险后方可使用[9-10]。
采用SPSS 23.0统计软件进行整理和分析,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使用t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对照组医嘱记录36 382条,经药师点评后不合理医嘱3 118条,医嘱不合理率8.57%; 实验组PIVAS通过审方药师审核的医嘱记录26 156条,其中不合理医嘱记录186条,医嘱不合理率0.71%。实验组6个不合理医嘱类别及整体医嘱的不合理率均较对照线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不合理医嘱科室包括消化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骨科、风湿免疫科、肛肠科、疼痛科、五官科8个科室。不合理医嘱记录最多的3个科室依次为消化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相应医嘱记录分别为878、582、566条,相应的构成比分别为28.16%、18.67%、18.15%。不合理医嘱分布最少的3个科室分别为肛肠科、疼痛科、五官科,相应医嘱数量分别为98、79、57条,对应的构成比分别为3.14%、2.53%、1.83%。实验组涉及药品品种为179种,不合理医嘱记录最多的3个科室分别为消化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相应医嘱记录分别为56、42、26条,相应的构成比分别为30.11%、22.58%、13.98%。不合理医嘱分布最少的2个科室为疼痛科、五官科,相应医嘱数量分别为10、8条,对应的构成比分别为5.38%、4.30%。
PIVAS投入使用前后,不合理医嘱主要原因为溶媒选取不适宜、给药浓度不适宜、给药剂量不适宜,次要原因为给药频次不适宜、配伍不适宜,医嘱录入错误为一般原因。
根据帕累托图分析发现,本院PIVAS拒绝调配的医嘱不合理用药主要原因包括溶媒选取不适宜、给药浓度不适宜、给药剂量不适宜。对于溶媒选取不适宜因素,如医嘱记录0.90%氯化钠注射液100 mL和注射用盐酸溴己新4 mg。依据注射用盐酸溴己新使用规定,溴己新用5.0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使用。但依据医嘱配伍,溴己新用0.90%氯化钠溶解后会随着pH值的升高而出现白色浑浊,增加不溶性微粒,诱发过敏等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价结果,发布了修订盐酸溴己新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增加了警示语,并对用法用量等进行了修订[11-12]。将采用0.90%氯化钠注射液或5.0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修订为静脉滴注时用5.0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对于不适宜的溶媒用量,如医嘱显示250 mL 0.90%氯化钠注射液和100 mg依托泊苷注射液。依托泊苷注射液使用说明书指出,该溶液的浓度不高出0.25 mg/mL, 且静脉滴注的时间不低于30 min。但根据医嘱获得的溶液浓度为0.4 mg/mL, 超过规定的浓度。溶媒量过少会使得药物的浓度超过标准值,增加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 而溶媒量过多会使得静脉滴注的时间延长,这不仅达不到治疗的有效血药浓度,也延长药物在人体的停留时间[13-15]。对于给药剂量不适宜的情况,如医生给予82岁患者使用头孢他啶每次3 g, 6 g/d, 但该药物说明书在老年患者用药说明中明确指出, 65岁以上老年患者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 g[16-17]。
本院采取7种药物干预措施降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不合理医嘱的减少说明药师审核静脉给药医嘱干预的重要性,药师提前对医嘱进行审核,可以有效降低不合理医嘱的执行率,极大降低患者静脉用药的风险,减少用药错误及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医师开具不合理医嘱的主要原因为以下6点: ① 临床同一药品的不同厂家对溶媒选择会有不同的要求。② 绝大多数医师的综合实力并不是特别高,并不能完全掌握其他科室药物的使用情况。③ 医师的给药方法大部分是模仿和学习上级医师,这会导致给药频次、给药途径方面出现问题。④ 临床医师工作较忙,开具处方药品前没有时间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对药物间的配伍问题不够重视。⑤ 临床药师数量有限,不能深入到每个临床科室工作,医嘱得不到全面的指导和审核。⑥ 药品的更新速度较快,医师不能实时掌握药物的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本院不合理医嘱原因主要为溶媒选取不适宜、给药浓度不适宜、给药剂量不适宜。PIVAS投入使用并采取药物干预措施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医师应熟练掌握本科室药物使用规范和禁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医院应尽快上线合理用药系统,减轻审方药师的审核压力,提高医嘱审核质量和效率,实时监管医院用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