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梅,李 英,王 婷,张海霞,杨 智,李 静,王方杰,何莉梅,赵 昕
药学会诊是以解决临床药物治疗相关问题为目的,由临床医生、护士或患者发起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临床对患者药物治疗方案提出干预意见或提供药学服务的活动[1]。参与药学会诊,协助临床合理用药是医院临床药师的主要职责之一[2]。近年来,药学会诊逐渐成为医院药学发展的重要方向[3-6]。儿童是特殊的群体,用药必须结合不同年龄儿童生理、病理特点选择合适的药物、剂型和剂量[7-8],且儿童的疾病谱和药物治疗方案不同于成人[9-10]。因此,儿科临床药师积极参与药学会诊,为患儿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是非常必要的,可保障患儿用药安全,优化治疗效果[11-13]。近年来,虽然我国医院药学会诊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也逐渐被临床和医院管理层面认可,但仍存在药学会诊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14-16]。目前,关于我国儿科药学会诊和培训现状尚无研究报道。福棠儿童医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福棠中心)是从事儿童医学发展研究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组织,目前成员单位包括我国47家省级儿童医疗机构。本调研以福棠中心成员单位为对象,旨在了解我国儿科药学会诊和培训的现状,为儿科药学会诊培训提供参考。
1.1 调研对象 调研对象为福棠中心成员单位的临床药学负责人或临床药师。
1.2 调研方法 问卷调研法。
1.2.1 调研问卷的设计 采用自行设计的“儿科药学会诊及培训现状调研问卷”(共15题)。调研内容分为4个部分:①药师基本信息(医院名称、医院等级、工作年限、职称);②药学会诊现状(会诊药师数量、年会诊量、会诊专业方向、会诊收费情况);③药学会诊培训现状(培训次数、培训内容、培训效果);④药学会诊效果(会诊被采纳情况、会诊后治疗效果、年会诊量变化)。
1.2.2 问卷信效度评价 “儿科药学会诊培训现状和会诊效果调研”的子问卷α系数为0.836,信度评价良好(>0.7)。所有问卷设计均有可靠的文献依据[1-4,16]。问卷正式发放前由12家儿童和妇幼医院的资深临床药师参与预调研,并根据预调研结果,修订完善调研内容,因此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所有题目的因子载荷系数值均高于0.6,KMO值为0.709,Bartlett球形检验对应的P<0.05,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表明本研究的问卷设计合理,信效度评价良好。
1.2.3 调研方法 调研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2月,通过“问卷星”发放问卷,选择福棠中心成员单位进行调研。课题组在发放问卷之前,以访谈方式了解被调研者填写问卷的意愿,并向其解读问卷调研的目的及问卷填写注意事项,以保证被调研者积极认真完成问卷,使问卷更具有可信性。回收问卷的剔除标准为作答时间少于30 s、答案缺失或重复等无效问卷。
1.2.4 数据处理方法 从问卷星导出数据,采用SPSS 25.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χ2检验分析年会诊数量与会诊收费的相关性。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法分析不同问题间的相关性。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受访者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回收有效问卷35份,受访者基本情况见表1。
2.2 儿科药学会诊现状
2.2.1 药学会诊开展情况 被调研的35家医院中,33家(94.3%)已开展药学会诊工作,2家(5.71%)尚未开展。已开展药学会诊的主要专业方向包括抗感染药物治疗(33家,100%)、心血管药物治疗(15家,45.45%)、抗凝药物治疗(18家,54.54%)、抗肿瘤药物治疗(10家,30.3%)等,其中最主要的会诊方向为抗感染药物治疗。已开展药学会诊且实施收费的有15家(45.45%),不收费的有18家(54.55%)。年会诊量大于400次的医院中,收费医院比非收费医院的数量多(P<0.05);而年会诊量未超过400次的医院中,非收费医院数多于收费医院数(P<0.05),见表2。
表1 受访者基本情况
表2 药学会诊收费医院与非收费医院的年会诊量比较(n=33)
2.2.2 参与药学会诊的药师数量 被调研医院的会诊药师平均为6.7人(2~22人),在医院总药师中平均占比为8.96%(0%~60%)。
2.3 药学会诊培训现状 被调研医院中,25.71%的医院尚未开展药学会诊培训,42.86%的医院年培训次数为1~5次。此外,45.71%的医院认为会诊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效果不理想,具体见表3。
2.4 药学会诊效果 已开展药学会诊工作的33家医院中,17家(51.52%)医院近5年药学会诊量逐年增加,药学会诊建议被临床医生采纳度较好,且遵药学会诊建议后治疗效果也较好。见表4。
表3 药学会诊培训情况(n=35)
表4 已开展药学会诊医院的药学会诊效果(n=33)
2.5 药学会诊培训与会诊效果的相关性 经Pearson相关性分析,本次调研医院的会诊培训效果与培训次数存在正相关(P<0.05),会诊培训全面程度与培训次数、会诊意见被采纳程度、会诊效果存在正相关(P<0.05),年会诊量与培训次数存在正相关(P<0.05),会诊后治疗效果与会诊采纳程度(P<0.01)、会诊培训全面程度(P<0.05)和年会诊量变化存在正相关(P<0.05),见表5。
3.1 促进儿科药学会诊工作开展,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参与本次调研的35家医院中有2家未开展药学会诊,其评审等级分别为三级乙等和未定等级。被调研的三级甲等医院均已开展儿科药学会诊工作。提示不同等级医院药学会诊开展情况不同。已开展药学会诊的医院中大多数医院(20家,60.61%)的年会诊次数未超过400次,提示虽然会诊数量逐年增加,但不同医院之间的年会诊数量相差大,大部分医院的药学会诊数量仍有待提高。因此,医院应促进儿科药学会诊工作的开展,特别要加强三级以下医院的儿科药学会诊的开展,以促进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
表5 药学会诊培训与会诊效果的相关性
3.2 强化会诊药师配备和培训,建设儿科会诊药师队伍 被调研的医院中,参与会诊的药师数量较少,且不同医院会诊药师数占比相差较大,分析原因可能是参与药学会诊药师大多是临床药师,各级医院的平均临床药师数均偏低[17];其次,各医院配备的临床药师又细分为不同专业方向,如抗感染专业、心血管专业、肿瘤专业等,而临床医生申请的药学会诊大多数为抗感染相关的药物治疗问题,导致参与会诊的药师比例少于各医院的临床药师配比。药学会诊与用药教育、处方审核、药学查房等都是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不同点主要在于服务内容和人员资质要求。用药教育是对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指导,为患者普及合理用药知识等服务;处方审核主要体现在对医师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药学查房侧重以病区患者为主体,开展以安全、合理、有效用药为目的的查房过程。用药教育和处方审核的人员资质要求是具有药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药学查房要求是经本医疗机构认定在临床药师岗位上工作的临床药师或取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具有临床药学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药师[18]。而药学会诊的人员资质要求是专业临床药师或具有临床药学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药师[5-6]。然而,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及各医院基本没有关于药学会诊的相关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药学查房、医嘱审核、用药教育及病例讨论等[19]。目前尚缺乏针对儿科药学会诊相关培训或培养机制,被调研医院中,25.71%的医院从未组织过儿科药学会诊相关培训。从药学会诊培训和会诊效果的相关性分析,药学会诊培训越多、越全面,则药学会诊效果越好。因此,应加强儿科药学会诊的培训,增加儿科药学会诊的药师人数,同时提高药学会诊药师的岗位胜任力,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更好的药物会诊服务。
3.3 建立药学会诊收费制度,推动药学会诊工作开展 本次调研的已开展药学会诊的医院中54.55%的医院药学会诊不收费。年会诊量大于400次的医院中,收费医院的药学会诊数量高于非收费医院数,提示收费可能是促进药学会诊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医院针对医师在院内及院外会诊均具有明确的收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诊疗水平[20]。因此,为确保药学会诊工作的可持续开展,充分发挥药师在临床药物治疗中的作用,医院应尽可能完善药学会诊的收费制度,保证药学会诊治疗和医疗安全。
本次调研针对我国6大区域的儿童和妇幼医院儿科药师,了解我国儿科药学会诊的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实际意义。参与本次调研的医院大多数为三级甲等医院,其水平高于其他医院,但儿科药学会诊药师数量、年会诊量还存在很大差异。本次调研可能存在调研对象和调研数量等方面的局限性(参与调研的35家医院中三甲医院偏多,具有较大的偏倚风险),无法全面反映我国儿科药学会诊工作的开展情况。然而,调研结果为推进儿科药学会诊工作的开展及加强儿科药学会诊培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今后急需加强儿科药学会诊培训、增加儿科药学会诊人员配备及提高儿科药学会诊的岗位胜任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