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敏
刘震云作为中国当代文坛知名且高产的作家之一,他本人被看作是“新写实”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近年来随着他的多部作品,如《手机》《温故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等陆续被改编为影视作品并获得票房佳绩,这些作品的文本又引起了一波新的研究热潮。《我不是潘金莲》作为刘震云较为近期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自被著名导演冯小刚改编为电影成功上映后,关于此部电影及小说文本的讨论和研究也愈发热烈。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文本细读,剖析李雪莲这一执拗矛盾的女性形象。
“潘金莲”这一人物形象,自古都对男性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大概男人们都幻想能有一位潘金莲这样的女性与自己风流缱绻,却绝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是这样的人物。正如波伏娃所说:“在朦胧的夜里,他要求女人去造孽,但在光天化日下,他又否认自己与这一罪孽及美丽的罪人有任何关系[1]222。”男人们表里不一,希望女人既端庄又妖娆,既矜持又放荡,既属于自己又和自己无关,恰如“潘金莲”。刘震云给书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无疑是想吸引读者的目光、引发读者的翩翩联想,然而当读者拿起书细读,却发现书中的女主角李雪莲,似乎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潘金莲”。
这个李雪莲,一位农村妇女,没有受过教育,性格执拗、偏激、拧巴、咄咄逼人、有点小聪明,从法院的小法官一直到省长,无人没有领教过她的难缠与不讲理。她为了和丈夫秦玉河“合法”地生下一个二胎,于是自己出主意和丈夫先办理离婚手续,待孩子生下来,再复婚,结果却出乎她的预料,等离了婚,孩子也生了下来,丈夫却不愿复婚且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还在一次与李雪莲对质的过程中在众人面前将李雪莲说成是“潘金莲”,只因为李雪莲当初嫁给他时不是处女。李雪莲为了将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即先与秦玉河复婚再与其离婚,也为了给自己正名,她不嫌烦琐、不畏险阻,层层上访长达20年之久。在此过程中,她不厌其烦地解释当初离婚是假的,要再结婚然后再离婚才算是真离婚,可是没有人耐心听她的诉说,全部都认为她是刁民、让她滚、把她关进看守所,让她的声音淹没在众人的嘲讽中。
没有人真正听到李雪莲的话,是因为李雪莲掩盖了自己的真言,她愤恨的是丈夫抛弃她,而说出的却是“我不是潘金莲”;她想要的是和丈夫复婚,而表达出的却是要证明离婚是假,再结婚,然后再真离婚。美国学者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在《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一书中指出:“这种内在的或者内化了的声音告诫妇女,在关系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是‘自私的’,或许她并不知道自己真正欲望的东西,或许自己的体验无法为对于去做什么事情的思考提供一种可靠指导。妇女经常感到,说出甚至知道自己欲望的或者思考的东西是危险的——这扰乱了他人,因此会有一种随之而来的被抛弃、被报复的威胁[2]。”李雪莲的这种惧怕不是没有道理,她生活在男性话语的包围之中,孤立无援,为了保全自身,潜意识地向之靠拢。她害怕被抛弃,因此选择掩埋自己的声音,却恰因如此,被忽视、被抛弃、被取以污名。她为了摆脱“潘金莲”的名号,开始了长达20年的折腾与自我折磨。从此,她所有的生活都围绕这一句话展开,失去了自己的生活和内心的平静,这看似是对“潘金莲”的极力否定,却从深层次反映出李雪莲对男性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判断的认同,是对男性话语的无限趋同。
与之相对的是二十年后,李雪莲自己决定放弃上访时,她与养了多年的牛对话,在与牛的对话过程中第一次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这时的她真正脱离了男性话语的境地,这个声音是真正女性的声音,令她不再用他人的眼光来审视自己,不再用男性社会的价值观来要求自己,这个时候的李雪莲是最令男性社会害怕的,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的论述:“……若是女人逃避了社会惯例,她就会重返大自然,再度变成恶魔,在群体之中释放出无法驾驭的邪恶力量[1]222。”所以此时从法院院长到县长再到市长都将态度调转,讨好她、“关心”她、忌惮她,市长才在心中“知道李雪莲这个妇女的厉害[3]140”,却都拿她无计可施。然而这样的声音只是昙花一现,随着后来赵大头的欺骗,李雪莲很快又陷入到男性语境的重围之中。
李雪莲看似忠贞、执着、急于抛去“潘金莲”名头的表面,却暗暗涌动着“潘金莲”似的介于主动和被动之间的诱惑。这种暗流涌动,也正是其内心对男性话语认同的体现,是其潜意识对“潘金莲”式人物身份不自觉的靠近,她处处利用自己的身体魅力,企图让男人变为达成所愿的工具,而这种种行为无疑正是别人口中“潘金莲”式的做法。
书中李雪莲为了出一口恶气,想找人杀了自己的前夫,于是有了李雪莲三次来到镇上找对她垂涎已久的屠夫老胡的场景。第一次李雪莲没做任何打扮和准备,见到老胡开口便问她和老胡的关系如何?老胡回答说哪次卖肉都没让她吃过亏,可见李雪莲平日经常利用姿色得些小便宜,这一次李雪莲要求老胡杀了自己的前夫,承诺事成后老胡便可以得到自己;第二次李雪莲听取了厕所妇女的建议,不杀前夫了,要留他活口让他受折磨,于是在洗澡后再一次出现在老胡面前,确认老胡仍然被她的身体所诱惑,这也是作者第一次对李雪莲进行外貌描写,充满了性的暗示:
李雪莲刚洗过澡,脸蛋红扑扑的,一头浓密的头发,绾起来顶在头顶,正往下滴水;生完孩子不久,奶是涨的;浑身上下,散着体香与奶香[3]24。
这段描写没有出现李雪莲的任何五官,作者却用脸的红、发的湿、奶的涨、体的香,将男人心中诱人的女性形象勾画出来。果然老胡看到这样的李雪莲,眼睛充满了血丝,立刻要求“先办事”,李雪莲看到老胡如此着急,心里十分满意,仍将老胡安抚了下去;第三次,李雪莲在层层上访中碰了一鼻子灰,被关进拘留所,出来后心里愈加愤恨,列出了一条长长的名单,从前夫到市长,全部要求老胡杀掉。这一次,李雪莲不仅洗了澡,还换了新衣服,抹了香脂和腮红,再一次出现在老胡眼前,老胡这次要求“先办事,后杀人”,李雪莲立即答应了,但最终仍未成行。这三次访胡,李雪莲显然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体优势与需要老胡完成事情的难易程度,因此在心中平衡着肉体与任务的轻重,一次比一次注重性的吸引力,以求达到自己的目标。
李雪莲接连不断地熟稔地利用这一女性优势,她在去北京上访时,也同样选择投奔一位从学生时代便对自己有爱慕之心的赵大头。赵大头在省驻京办做厨师,境遇一般,但仍然很高兴老同学的投奔,拉着李雪莲在北京逛了两天。晚上李雪莲睡在赵大头屋里,赵大头睡在别处。李雪莲历尽万难到了北京,决心成败在此一举,因此当赵大头趁她睡去,蹑手蹑脚来到她床前仔细观看她时,李雪莲告诉大头,别看,该干啥就干啥,这反而让赵大头不知所措,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此时李雪莲想利用身体对自己的操纵,因此羞涩和退缩了。
然而让李雪莲没有预料到和遭受了巨大耻辱的是,在这次李雪莲与赵大头重逢,一起游历美景、偎依相伴、两厢情愿第一次进行了完美的肉体结合后,李雪莲决心接受赵大头的劝言,放弃上访,与之结婚,开始自己新的生活。当明朗的阳光终于要照进这位与整个社会纠缠了20年之久的黑暗的农村妇女李雪莲的生活之时,她却无意中发现,自己万分信任的、老实八交的赵大头,却是为了给他的儿子安排工作,与县里部门勾结,以与李雪莲结婚的方式稳住她,使她归顺政府,不再上访。李雪莲发现真相后相当激动,她觉得自己傻极了,不仅让人骗了睡了,还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她觉得自己没法活下去了。
李雪莲本想利用自己的身体优势,却反过头来被男人占了便宜,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是“潘金莲”式的人物。羞愧、愤恨、后悔一一充满了她此时的内心。李雪莲被剥夺的,是她万分看重的贞洁、是她对未来生活的期待、是她最后的尊严,她在长达20年之久的日子里都无法正确看待自己的身体,浮于表面地看重身体的贞洁,却暗地里将其作为引诱男人的武器,最终将致命的一刀刺向了自己,成为众看客的笑柄。
著名性别研究学者李小江认为女性对自己主体的确认,要基于清醒的自我认识,并有两个基本规定性,“一是自然之在即我们的身体。身体也是思想的载体,女性自我认识一定是从认识自己的身体开始的。走向女人,首先要善待身体,在精神上与自然和解……[4]”。李雪莲难以正确认识和善待自己的身体,而把其当作武器,孰不知,武器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亦可被他人夺去,正如评论家南帆所说,躯体是“自我”含义之中最为明确的部分[5],因此女性对身体的审视,也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了对自我的审视。
究竟李雪莲是不是“潘金莲”,这是李雪莲自己无法确定的。李雪莲对这个名号有自觉的抗拒和不自觉的认同,使她本身的思想和行为有了一定的矛盾性,而这种矛盾也体现在作者身上。
一向以“零度写作”著称的“新写实”派小说代表人物之一的刘震云,竟在这部小说中流露出了一丝温度。
刘震云的小说以充满琐碎繁杂的各种生活细节、低俗丑陋的各类小人物为特点。有评论家甚至评论刘震云是一个“真善美感受贫弱症”患者,认为在他的笔下很少看到美好和善良的人,“在他的笔下,人不仅内心世界残缺、丑恶、而且,也不配有美好的外在形象。他总是乐于把人写成丑陋、可恶的样子[6]。”还有研究者将其笔下的人物归类为“原生态模式、囧化模式、畜化模式”等[7],但李雪莲却都不适用于这些模式,她似乎是个意外,也似乎得到了作者难得的偏爱。她在作者笔下,首先“长得不算难看,大眼睛,瓜子脸,要胸有胸,要腰有腰……[3]64”;其次,虽然李雪莲在整部书中表现出执拗偏激的性格,却不能掩盖她点点滴滴流露出来的善良。比如她作为一名无工作的农村妇女,却借给要结婚的弟弟2万块钱;她为了丈夫不丢掉工作,主动提出假离婚;她悄悄给赵大头买回赵大头嫌贵的毛衣,她曾经收留表弟在自己家吃住长达三年等等。这些慷慨和善良,恰好和书中男性的种种自私和狭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比如弟弟不想给姐姐帮忙,躲到他乡;丈夫离婚后立刻再娶他人;赵大头为了自己儿子的工作,联合别人欺骗李雪莲。所以,刘震云笔下的那些丑陋的人物仍在,他们是这部小说里几乎所有的男性,这些男性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张巨大的网,渐渐向李雪莲收紧。
在小说结尾,故事的关键人物,李雪莲的前夫秦玉河,突然出车祸死亡,一下子使李雪莲失去了二十年来的信念支撑,她放声悲哭,明明是她的仇人,她却哭得比失去亲人还难受。这不是为仇人痛哭,是为自己终究走不出“潘金莲”的称号而哭,为天下同她一样在网里挣扎的无数女性而哭。但从另一个角度观看,作者这样的安排,未尝不是一种对李雪莲的救赎,它将李雪莲从深陷的泥淖中提出,将其置之死地而后生,那个一直要摆脱“潘金莲”名称的李雪莲,应当跟随当初这么叫她的人一齐去。至于接下来的李雪莲,到底是不是“潘金莲”,也许书名早已给出了答案。
如果说《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体现的仍是作者对现实的批评,对荒诞世界的解构,那么主角不必是李雪莲这样一位女性,他可以是一位受到不公待遇的底层男性,但作者在整部作品中通过倔强、执拗却又善良的李雪莲,通过她表面对男性反抗、内心对男性屈服的矛盾,表达了作者对李雪莲及类似女性深深的关怀,只是这种关怀在书中显得过于冷漠、客观、荒诞、悲凉,仔细体味这种关怀,表现得最明显、最温暖的地方是小说结尾。
得知前夫车祸死亡的消息,李雪莲万念俱灰,来到郊外一处果园想要上吊自杀,眼看这个孤独无援、垂死挣扎的弱小的女性声音和生命就要消解,作者却以他惯有的冷峻的幽默、荒诞的笔触,为李雪莲网开一面,果园的老农劝李雪莲去对面山坡死,因为那边是他的对头:
俗话说得好,别在一棵树上吊死,换棵树,耽误不了你多大工夫。
听到这话,李雪莲倒“噗啼”笑了[3]267。
关于李雪莲的故事,作者在这里戛然而止,李雪莲的具体结局如何,不得而知。已知的是,李雪莲在书中很少笑,多的是愤怒、委屈、即使是被感动时,也是以涌出眼泪来表达,而在这时的笑,不仅将全书的阴霾和压抑一扫而光,也给这位苦逼了半辈子的李雪莲平添了几分天真和可爱。除了她最后的笑以外,作者还在结尾为李雪莲这样一位女性人物营造了一幅绝美的画卷:
这山坡密密麻麻种满了桃树……初春之中,桃花竟开了。一山坡的桃花,正开得灿烂。……李雪莲爬过山坡,又往下走;前山坡向阳,桃花开得更火红了[3]265-266。
李雪莲的笑、桃花的红,意味已不言而喻,这是人物创作者刘震云对他笔下人物的理解和温情,他为李雪莲,将压抑的灰色的男性社会撕开的一角,透出的艳丽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