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婷,李红军
(延边大学,吉林延吉 133002)
文化发展至今,已经逐渐地和市场经济交融,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精神满足了。在知识经济时期,它已经越来越成为体现一国综合能力的关键因素,以及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基础。只有守住优良传统的文化,才能永远不忘初衷,独树一帜; 只有与时俱进的文化,才能始终朝气蓬勃,充满新活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烙印,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进行现代转化,并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践行其转化成果。这不但能在文明延续中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内核,而且还能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人类优秀品格和境界,涵养新时期的中华民族大国风范。
“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 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既包括蕴含民族精神的内容,如“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的爱国主义精神等;又包括注重个人修养、 向上的价值取向和伦理道德思想,如“舍生取义”的价值取向、“君子慎独”的个人修养追求和“成己成物,立己立人”的道德思想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5 000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经验,其产生的影响烙印在我们的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之中。它既是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本质特征,又是联结中华民族内在的纽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构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道德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动力,是实现文化强国的根本力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只有使其破壁出圈、触“网”而兴,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日新者必日退”,进入新时代,要立足新的形势和需要,从现实条件出发,把穿越时间、逾越国度、富于隽永文化魅力、富于当代社会价值的精神发扬出来,实现传统民族文化在内容与表现形式的革新,才能使中华传统民族文化更具“潮”风范,“国潮”涌动,彰显文化自信,以传统之规矩,开时代之生面。
一是,推进现代化建设。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政治思想、 道德理念和理想追求等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启发。如“民贵君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等的民本主义思潮,和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相互吻合。在治国追求的抱负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大同”“小康社会”等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极快的速度缩小了我国和西方国家在科技水平之间的巨大差异,实现了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物质基础。与现在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相比,文化的发展处于滞后的状态。但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在于文化的复兴与自信。这在根本上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与现实国情相结合,以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换言之,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化是发展的合理选择。
二是,文化软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需要。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促进了它和当代社会现实的相互融通,从而推动了中华文化软实力和世界人文自信的进一步增强,并使中华文明和全世界人民所创造的多彩文明在一起,给人们带来了正确的精神导向。
在全球化大趋势下,国家之间的交流互动日益频繁,许多西方思想和价值体系未经选择和改造直接流入中国社会,而社会转型下新的价值体系构建工作尚未完善,从而导致了社会中“道德失范”“价值观混乱”等现象的出现。面对社会转型的中华民族亟待重构能够为个人安身立命、 为国家固本培元的精神家园,精神家园的构建无法脱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追求民族独立时期的人们同追求民族复兴时期的人们对于精神家园的需要自然是不同的,追求“温饱”时期的人们同已经达到“全面小康”阶段时期的人们对于精神家园的需要也是不同的。只有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化,将转化后的传统文化作为构建精神家园的“材料”,才能使新时代的精神家园满足时代的需要、满足民众的需要、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才能激发出浓厚的民族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中华儿女万众一心、踔厉奋发。基于此,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是重构精神家园的必不可缺的重要因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魂”,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发展的重要沃土。在新时期,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度,需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现实的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更加有机地结合,即经现代转化后的优秀传统文化。
一方面,在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化的进程中,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并致力于将马克思主义根植于符合时代发展的文化基因之中。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应当以经现代转化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蓝本,努力推进文化自信建设,唤醒生命力、提高影响力。中华文化的现代转化致力于消解“传统”与“现代”间的隔离,并注重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传统文化之间的水乳交融,进而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
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结合当今时代发展背景,应通过强化国家顶层设计、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 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外交流以完成这一工作。
强化国家顶层设计,在文化建设上加强国家治理,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化的重要途径。国家治理“是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文化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切入的根本性治理。”[2]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范体系实现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化,以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果。
3.1.1 加强组织领导
党和国家都要从建设文化强国的大局考虑,从总体上抓住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宏观上指导,从实现民族复兴的高度上进行规划设计。要统筹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健全文化建设制度和社会文化经营体系,逐步建立现代化的文化与市场经济制度,形成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从而为社会文化创新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证。此外,党和国家应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适当地加大财政补贴和减税补贴,以促进其蓬勃发展。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与民众的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文化发展措施,确保文化转化成果能够高效践行。
地方政府要在国家“双创”方针的基础上根据地域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索其践行方式、转化形式等。在严格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要积极创造、大胆作为,进行转化创新。吉林市在落实中华精神转化成果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充分融合了区域特点,勇于创新,并出台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文物保护与利用、地方戏曲建设、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等九大文化保护振兴工程。《方案》对吉林省推进传统文化成果双创工作有着很大的指导意义,也为中国其他地区地方政府进一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果项目的实施,提出了以下重要经验:要认真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发展工作摆上重大议事日程,强化宏观指导,提升工作组织化程度,并将其融入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融入国家绩效评估系统,作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教育的重点内容[3]。
3.1.2 完善规范体系
结合弘扬传统文化的实践经验,我们应逐步完善规范体系。第一,要加强地方财政拨款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制度。对地方文化产业监督管理机关及相关文化产业领域企业制定补助优惠政策,以保证资金投入的充足。第二,要建立协作机制。党和国家要整合多种优势力量,突破原来的政府业务领域、行政区划体系的束缚,逐步形成市与区之间、高校内部的上下联动机制,以及部门间、单位内部、高校和社区之间的横向合作机制。第三,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对文学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党和国家都要予以高度的关注,着力培育出一大批高质量、高素质的文学创新性人才。为此,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审核评价制度,形成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例如,可以组建研究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课题的专家组、 在高校与研究所选拔一批高层次人才进行集中培养等。此外要加大人才培养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对偏远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文化工作者设立专项资金。第四,要形成表彰激励机制。党和国家应通过政策倾斜和财政鼓励等手段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传统文化转化成果的践行之中,以壮大专家队伍。另外,对于做出杰出贡献、榜样作用的代表进行表彰,调动人们在传统文化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的积极性。
家庭和学校教育,一方面可以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精神动力,从而从内心深处对传统文化现代转化工作产生共鸣,提供自觉开展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家庭及学校能够将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并使其广泛接受,成为内心深处的应有之义。
3.2.1 发挥家庭教育作用
家长作为子女的第一任教师,担负着对孩子们进行中国传统文化熏陶教育的巨大责任。首先家庭中要尽量创造条件对孩子开展阅读传统典著的活动,让其在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中成长,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丰富内涵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此外,要灵活运用传统文化教育启蒙的形式,父母以身作则,在家庭中营造孝亲敬长、勤奋刻苦等优良传统氛围。让孩子在无意识中自觉筑牢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理念,并形成优秀的品格。
3.2.2 发挥学校教育作用
学校作为有目的、有规划地开展教育的特设机构,其教育功能不言而喻。为此,一方面我们必须将培养全民基本文化素质视为教育的基本使命之一,并在坚持立德树人的基础上,把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渗透到学校的课程与教学活动流程当中。相关教育部门在撰写教科书时,应重视对优质传统文化教学资源的遴选工作,使传统文化典故进教材,以更好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我们应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彻于国民教育的各个阶段[4]。根据不同的年龄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同的教育教学,以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的有效性,使学生对传统文化转化成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利用现代技术,可以使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和表达方式现代化,为其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3.3.1 利用科技手段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
现代科技手段的深入研究,为已遭受自然环境侵害或人为破坏的物质文化遗产的复原与再现提高了技术,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创”工作开辟了平台与空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深厚的人类价值,其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的重要一部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人们能够把破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复。例如,敦煌石窟引入科技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北京市对延庆万里长城首次启用了数字化保护,使得在延庆、怀柔接壤等处局部坍塌残损的九眼楼实现了虚拟化还原,墙面、砖石、雕饰等均以“毫米级”的惊人精确度得到展示[5]。它在给人们创造了大量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能够使人们更加真实地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人们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记忆,从而增强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激发对传统文化的创新力与影响力。
3.3.2 利用现代手段使中华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
在新时期,为了让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入现代日常生活,就要利用现代手段不断创新其形式,借助数字网络平台弘扬传统文化精髓。具体而言,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数字化转化,并充分整合现代社会文化传播因素,以帮助将其所蕴涵的时代精神、价值观等传播。例如,中央电视台发行的《国家古代成语大全》《中国诗词大会》等,在较大程度上创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媒介方式,并在社会上掀起了“成语热”“诗歌热”。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手段使传统文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传播,助推传统文化转化成果融入日常生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全球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中国与其他文明间的沟通互鉴。不断扩大开放,加强对外交流是新时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果践行的必然选择。
3.4.1 树立开放共存的文化观
中国传统文化若要进行进一步转化、 进一步发展,就要认真学习各种先进科学技术与文明知识,以为我用。把全部的西洋文明都拒之门外是错误的观点,其结果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的开放不仅在经济上,更要在文化上。还应该承认文化多样性,重视世界上其他各国的文化,以和平尊重的态度对待世界上的多样文化。唯有秉持着开放共存的文化观才能在转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以更开放的视野汲取别国文化优势,进行综合革新。
3.4.2 努力讲好中国故事
推进中华民族的“国际化”“世界化”,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挥的内在需求。把握好“中”与“西”的关系,不忘本来、吸收外来,在借鉴发展中坚定文化自信、构筑思想防线[6]。我们要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积极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创造力与价值魅力,积极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共同遇到的严峻问题提供解决办法,从而引领世界人民全面认识中华民族的价值和意义。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把中华民族的伟大成就、 思想观念等掌握牢固;另一方面又要把当代中华民族的伟大经验、评价标准等发扬光大,要进一步地在海外文化交流实践中,健全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播机制,形成现代中华民族语言体系。我们可以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平台,传播蕴含其中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融合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展示中华民族的崇高理想。同时也要力争将传统文化中的中医、戏剧、美术等中国代表性项目“走出去”,共同推进中华传统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共同见证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对全球文明发展的杰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