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冥判》论析
——汤显祖与无情现实的对抗

2022-12-05 15:21
关键词:阴间花神封建礼教

肖 雅

(闽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牡丹亭》是汤显祖以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记》为蓝本,结合自己生活经历与文学主张进行的再创作。与蓝本相比,《牡丹亭》曲折的故事情节与丰富的人物形象,成为广为流传的明传奇代表作。《牡丹亭》第二十三出《冥判》,是杜丽娘与柳梦梅再续前缘的关键节点。这一出是汤显祖在原话本的基础上增加的情节,且内容在全剧中属于较为充实的一出。汤显祖花费较大笔力描写阴间的状况,不可不说是别有用意,且意味深长。学界关于《牡丹亭》的研究成果颇多,然探讨其《冥判》一出的专论尚少。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冥判》一出的分析,探究汤显祖笔下的阴间、胡判官的人物形象以及文本蕴含的思想内涵。

1 《冥判》中的阴间风气

《冥判》以胡判官和二鬼之间的对话为开篇,讲述阴间的不良风气,进而在发落杜丽娘的问题上引出花神与判官的对话,凸显阴间欺软怕硬的行事作风。

一是残暴无情。汤显祖笔下的阴间阴森恐怖,并未将人当作人来看待,阴间不同情弱者和枉死者,判官大笔一挥便能决定生死。胡判官新官上任,小鬼让其喝彩判笔,判官称其笔架为“肉莲花高耸案前排”[1]131,是由人肉堆积而成;笔管则是“手想骨、脚想骨”[1]131,由手骨、脚骨制成。人的死亡在阴间不过是常事,甚至将人的骨肉作为日常使用的工具。另外,九殿下拷鬼时发出“鼓吹”的声音,而“这时节呵,你便是没关节包待制,‘人厌其笑’。恁风景,谁听的无棺椁颜修文,‘子哭之哀’!”阴森恐怖的氛围下,哭与笑都是对地狱惨状的亵渎。

二是贿赂成风。在汤显祖笔下,阴间存在着一种依靠贿赂来维系的官僚机制。当胡判官身边的小鬼提及“笔干了”怎么办,他答道:“要润笔,十锭金、十贯钞,纸陌钱财。”[1]132即使是判官自己使用的判笔干了,他也要收取贿赂,满足贪欲。可见,阴间是何等的腐败黑暗。胡判官还谈及阴间贪赃致富的等差:“比着阳世那金州判、银府判、铜司判、铁院判”[1]133,说明愈在下级衙门愈有钱的官场潜规则,也暗喻阳世官僚内部的贿赂机制。

2 胡判官的人物形象

徐朔方在其点校本《牡丹亭》前言中说道:“胡判官是最独特的人物,和他同时出现的是阴森凄惨的地府。他和阳世的金州判、银府判、铜司判、铁院判一样贪赃枉法。胡判官对真正爱情的敌意也和阳世的封建统治者一样。他和怜香惜玉的花神正好是两个对立的形象。”[1]胡判官是主导阴间的官员,可谓是阴间的代名词,因此他的脾性自然有与阴间风气相似的地方。然而,《冥判》一出是杜丽娘起死回生的关键节点。若胡判官真如徐先生所说,是个冷血无情、重利轻义的昏官,那么杜丽娘早已与“花间四友”为邻,与人世生活无缘。学者徐燕琳也有相似的看法:“《冥判》一 出里的胡判官, 本是一个“ 正直聪明”的小吏, 刚刚提拔作了判官, 貌恶但心善,也很风趣, 颇讨人喜。他的判案, 既可以说是胡里胡涂, 又可以说是有章有法。”[2]因此,相对于阴间的冷酷残暴,胡判官又有着质的区别,以下将从三个方面论述胡判官复杂的人物形象。

一是滑稽可笑。胡判官自高自大,在剧中呈现滑稽可笑的一面,而这一特点主要通过判官与小鬼的对话得以体现。胡判官对其才学十分自信,且看小鬼和判官的对话:

丑(小鬼):判爷可上榜来?

净(判官):俺也曾考神祇,朔望旦名题天榜。

丑(小鬼):可会书来?

净(判官):摄星辰,井鬼宿,俺可也文会书斋。

丑(小鬼):判爷高才[1]132。

两人一唱一和,实则是小鬼有意吹捧判官,而判官得意之色溢于言表,还毫不掩饰地自我吹嘘了一番。尽管胡判官对其丑陋样貌毫不避讳,“啸一声,支兀另汉钟馗其冠不正”,以钟馗自喻。但是对自己的塑像却尤为在意:

丑(小鬼):判爷见有地分?

净(判官):有地分,则合北斗司、阎浮殿,立俺边傍;没衙门,却怎生东岳观、城隍庙,也塑人左侧。

丑(小鬼):让谁?

净(判官):便百里城高捧手,让大菩萨,好相庄严乘坐位。

丑(小鬼):恼谁?

净(判官):怎三尺土,低分气,对小鬼卒,清奇古怪立基阶。

丑(小鬼):纱帽古气些。

净(判官):但站脚,一管笔、一本薄,尘泥轩冕[1]132。

对话中,判官的塑像不是立于“边傍”,就是“塑人左侧”;菩萨“乘坐位”,他则“高捧手”;此外,由于塑像只“三尺土”,衣冠也满是尘土,皆不体面,胡判官对此表示不满。

二是直率真实。权利、金钱和美色,在胡判官看来,都极具吸引力。他对自己塑像的关注,实则是对权力的渴求。而其审案时要求“润笔”,则是对金钱的索取。在美色面前,胡判官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惊叹,初见杜丽娘时,便觉得“这女鬼到有几分颜色”,丽娘的美艳,让他“猛见了荡地惊天女俊才”[1]134后,垂涎三尺。

胡判官喜怒形于色,正视内心的渴求,展现真实的想法和情感,与阳世间杜宝、陈最良等腐儒的虚伪世故截然不同。

三是通情达理。《冥判》一出,杜丽娘的复生得益于胡判官的赦免,尽管有花神相助,但不得不说胡判官的恻隐之心起到了关键作用。而胡判官善良仁慈的一面,《冥判》一出的众多细节中均有体现。当枉死城的四名男犯感慨卵生“被人宰了”的命运,胡判官连用了两个“也罢”将他们贬作莺、燕、蝶、蜂四虫,“不教阳间宰吃”[1]133他们。而被贬作蜂儿的男犯妄言要“钉肿你个判官脑”时,胡判官还与其玩笑说:“讨打。”男犯一求饶,他也不追究:“罢了。顺风儿放去,快走快走。”[1]134可见,胡判官嘴硬心软。初见杜丽娘,胡判官便痴迷于其倾国倾城的美貌,小鬼悄声劝判官将杜丽娘“收作个后房夫人”,而他则以“擅用囚妇者斩”[1]134的天条相拒。可见,在规矩面前胡判官还是懂得分寸的。当胡判官得知杜丽娘因梦生情、因情而亡的事实时,他质疑:“谎也。世有一梦而亡之理?”[1]135而后在花神有理有力有节的辩护下,胡判官得知杜丽娘为清官杜宝之女,又翻阅婚姻簿知杜丽娘与柳生有未了情缘,最后决定放杜丽娘出枉死城,“随风游戏”,追寻柳梦梅去了。杜丽娘称胡判官为“重生父母”,又提出见爹娘的请求,判官毫不犹豫地回答:“使得。”判官给杜丽娘路引时,还特意交代花神“休坏了他(丽娘)的肉身”[1]137,以上皆能凸显胡判官明白事理、通晓人情的高世之度。

世人常将胡判官视为与杜宝同流之辈,实有偏差。胡判官实乃初入地府,新官上任,身上的官僚习气不重,还保留着人性最初的善念与本真。此时,胡判官的善念战胜了贪欲,他帮助杜丽娘死而复生,重获爱情。

3 《冥判》的思想内涵

明代李贽《焚书·杂说》中论戏曲创作:“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3]96-97结合汤显祖的生活经历,正如他本人所云:“弟十七八岁时,喜为韵语,已熟骚赋六朝之文。然亦时为举子业所夺,心散而不精。乡举后乃工韵语。三变而力穷,诗赋外无追逐功。”[4]1353可见,汤显祖年少时重视诗赋与八股文的写作,在遭遇政治的不公与生活的打击后,才投身戏曲创作。《牡丹亭》是汤显祖戏曲的代表作,表达了作者追求个性自由、反对封建礼教的浪漫主义精神,其中《冥判》蕴含着作者对世俗社会的真实感受以及他以戏曲救世、用至情悟人的创作观念。

3.1 对现实社会的控诉

《牡丹亭》是“临川四梦”中的儿女风情剧类型,但不乏蕴含汤显祖对现实社会的控诉。《冥判》是杜丽娘由死到生的转折点。阴间的胡判官,虽不理解因情而亡的奇异之事,在最后还是选择给予杜丽娘再生的机会,再续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情缘;并且应了杜丽娘的请求,让她见一见自己的父母,充分满足杜丽娘对“情”的渴求。

杜丽娘复生后,面对的是比阴间更黑暗且无情的阳世。《圆驾》一回,一向以清廉著称的杜宝,见到死而复生的杜丽娘不但没有喜色,还称其为妖:

(外觑旦,作恼介)鬼乜些真个一模二样,大胆,大胆!(作回身跪奏介)臣杜宝谨奏:臣女亡已三年,此女酷似,此必花妖狐媚,假托而成。俺王听启:

【南画眉序】臣女没年多,道理阴阳岂重活?愿吾皇向金阶一打,立见妖魔。

(生作泣)好狠心的父亲[1]302!

在阳世为官的父亲,对女儿的遭遇尚且没有同情,不论真假,便扬言“向金阶一打,立见妖魔”。事实上,杜宝醉心政治,对女儿的关心甚少,只会用封建礼教束缚向往自由与爱情的杜丽娘,这也导致杜丽娘因梦而亡的悲剧。柳梦梅义正词严地指责杜宝:“太守纵女游春,一罪。女死不奔丧,私建庵观,二罪。嫌贫逐婿,刁打钦赐状元,可不三大罪?”[1]301王思任在《批点玉茗堂〈牡丹亭〉叙》评价杜宝:“杜宝抚摇头山屹,强笑何清,一味做官,片言难入。”柳梦梅、杜丽娘与杜宝的矛盾,实质上是自由意志与封建礼教之间的矛盾,因此也显现了礼教社会的冷漠无情。

汤显祖为人正直,不愿与扼杀人性的封建礼教为伍。他所生活的明末,王朝内部已经开始腐烂,上层官员也极力拉拢人才,组建自己的政治队伍。为官期间,汤显祖清廉自守,疾恶如仇,如此孤傲的性格,面对腐败的政局,注定举步维艰。对比《牡丹亭》中描写现实社会的片段,《冥判》一出中的温情,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汤显祖对吃人礼教与炎凉世态的控诉。

3.2 对女性的关怀

从细处看,《冥判》“报花名”情节,在花神与胡判官的一问一诘中,道尽女子的一生,她们从“桑之未落,其叶沃若”的年轻貌美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的年老色衰,短暂而璀璨。汤显祖深刻体会到女性生活的艰辛,并用细腻的笔触勾画女性的人生轨迹。杨友祥先生在《女人如花花如梦——〈牡丹亭·冥判〉“报花名”浅说》如此说道:“作者用沉重的笔调提醒人们,对女性要给予更多的关照,更多的爱护,让‘女人如花’永远‘留得在’!”[5]

从整体看,《冥判》描述了千金小姐杜丽娘因爱而亡后,在阴间几经波折,为爱而生的经历。明末统治者,利用程朱理学的教条,遏制女性对自由与个性的追求,甚至还通过立贞节牌坊的方式禁锢女性孤独的灵魂。女子若是勇敢追求爱情,便意味着破坏封建礼教,要受到社会以及自己内心的谴责。汤显祖偏要挑战无视情感欲望的程朱理学。为此,他塑造了一个在禁欲主义兴盛的时代,敢于突破自身心理防线、承受社会舆论压力、为情跨越鬼门关的名门千金——杜丽娘。

杜丽娘的形象给予众多女性极大的精神鼓舞。袁行霈的《中国文学史》云:“《牡丹亭》横空出世之后,温暖并开启了多少女性的心胸!”[6]118《牡丹亭》仿佛是一个灯塔,照亮在封建礼教笼罩下艰难前行的女性,并促使她们开始探索出路。

3.3 对“至情”的肯定

在《冥判》中,杜丽娘与花神这类“至情”的拥护者一直被打压,“情”在当时并不是一种必需品,更多是以“合乎常理”来判断是非。因此,胡判官对因情而亡这一现象闻所未闻。在花神的再三劝阻下,胡判官最终还是给了杜丽娘重返人世的机会,进一步表明胡判官绝非无情之人,他宽恕了“至情”而亡的杜丽娘。杜丽娘的复生意味着“至情者”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正如汤显祖本人的题词所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1]1-2

汤显祖对“至情”的肯定,实则是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在程朱理学的影响下,“存天理,灭人欲”的教条麻痹着人们的情感,禁锢着人们的欲望,人宛如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只知服从礼教。汤显祖在这样的环境中,提出“至情”论,为的就是拯救在封建礼教中迷失的人,鼓舞他们追求精神的自由和个性的解放。汤显祖对“至情”的肯定,充分展示了其戏曲创作蕴含人文关怀。郭英德先生也曾如是说:“杜丽娘所生活的环境的感受,同汤显祖对时代和社会的感受是息息相通的;杜丽娘对爱情的生生死死的追求,是汤显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的象征。这种对至情和人性的强烈呼唤和热烈讴歌,在当时犹如石破天惊,风靡全国,响应四方。”[7]160

4 结语

现代学者郭英德先生在《喧嚣与寂寞——1616年前后剧作家汤显祖的自塑与他塑》中云:“在明代,一位写作者选择撰作戏曲,他的内心中必有难以明言的苦衷,也有不吐不快的骨鲠。”[8]131《牡丹亭·冥判》虽说是阴间的描写,实则是汤显祖对现实社会的批判。汤显祖饱受封建制度的侵害,对程朱理学笼罩的封建社会亦是极度失望。但是,他仍然怀抱理想,试图通过戏曲的力量感化身陷囹圄的世人。在《冥判》中,他怀着强烈的人文关怀精神,肯定女性追求自由和爱情的权利,阐发营造“至情”社会的美好理想。这些足以证明,汤显祖是一个内心温暖、人格独立而又心怀天下的伟大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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